摘要:本篇文章主要结合xxx生态公益林基本情况,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生态质量、权属、林分类型等多个方面入手,解析影响公益林补偿资金标准的因素,并以此为依据,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村级干部教育、明确资金分配对象、完善管理机构等多个方面,提出完善林业资金管理的对策措施及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可以给相关领域提供些许的参考。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影响因素资金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增长快速,人民生活质量普遍上升的今天,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各项资源严谨短缺的问题时刻的提醒着人民,要想保证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就要提高人们的生态意识。而林业公益林在生态效益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并促进改善生态现状,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关键作用就是在给公益林监管人员提供劳务费用,并给林业企业或者个人提供补偿,同时也应用在树木的种植和养护费用中。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有利保障,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激发人们保护园林工作的积极性,从而达到园林生态环境的保护的目的。
一、xxx生态公益林基本情况
xxx总占地面积约33907km2,其中,林业占地面积约2720km2,与总占地面积进行比较,占比为80%左后,其中森林覆盖率高达74%,森林蓄积量约1400m3,属于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山区林区x,同时也是我国南部地区重要的林业区域之一。结合《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xxx生态公益林建设试点方案》来看,xxx中被国家界定的生态公益林的总面积约为660km2,在整个林业占地面积中占比为24%。在xxx中,属于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占地面积约为6580km2,属于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占地面积约为0.24km2。而这些公益林主要分布在xxx中的十九个乡镇,一共为一百八十三个行政村。自20xx年到20xx年林业生态补偿资金由每年每亩2元,增加到每亩17元。xxx20xx年生态林补偿资金达到1760万元。十几年来,林业生态林补偿资金累计达到1亿多元。
二、影响公益林补偿资金标准的因素
在科学评价的根本上,才能实现公益林补偿资金标准的建立,同时也能保证公益林补偿资金标准具备一定的经济适应性和社会公益性。在进行公益林补偿资金标准建立是,要全面考虑一下几点影响要素。
(一)国家经济发展水平
导致公益林补偿资金标准受到影响的主要因素就是资金。资金的投放数量主要体现在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方面。补偿标准要结合国家投放资金数量的多少再进行设定。换句话说,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是约束公益林的发展的重要因素,而补偿标准的设定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有着直接的联系。现阶段的生态林补偿资金,只能作为补偿性的。对我x营造生态林投入资金测算为每亩2000元。就算按20xx年补偿标准全部补偿给林木所有者,每年每亩只有17元,只够其目前的管护费用。
(二)生态质量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在进行补偿标准制定时,主要是按照公益林的级别以及占地面积的多少进行衡量,没有将生态质量因素进行全面的考虑。生态治理的好坏,主要是在物种指标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制定。其中包含生态系统多样性指标、生态系统自然度指标、人类威胁指标、面积适应性指标以及舒适度指标等。对生态系统的内部框架、组织体系、性能进行综合评价。以此为依据,对于生态质量较好的公益林应适当的减少管理费用,针对生态质量较低的公益林应适当增加管理费用,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大面积平均使用财力和按面积固化补偿标准。
(三)林分质量
生态公益林的林分质量主要和补偿资金的分配比例有着直接的联系。在进行补偿标准制定时,还要将地利条件、地利等级、运营状况进行全面的考虑。例如,对于交通发达、管理便利、生长条件好的公益林应适当的减少管理费用,针对那些交通不便、管理困难、生长环境不好的公益林应适当的增加管理费用。
(四)权属
对于国有生态公益林来说,不需要以支付经济损失补偿的方式进行,而是以落实管护补助资金的方式进行。而对于那些集体所有、企业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生态公益林来说,它不仅需要以落实管护补助资金的方式进行,同时还要对阻碍商业经营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
(五)经营者和所有者的实际经济损失
在进行生态公益林运行的过程中,坚决不可以存在商业性采伐应用的现象,一旦出现这种现象,相应的经营者或者所有者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如果没有给予一定的补偿,就会引发生态林的破坏,进而给生态公益林的今后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在进行补偿标准制定时,要将这一因素进行全面的考虑。
三、林业生态公益补偿资金管理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林业生态公益林是政府按规划界定的,被划定的林地所有者和林木所有者处于被动地位,林权所有者对其存在的具体困难无法与主管部门平等协商解决,如果宣传不到位,不可避免存在抵触情绪,宣传成为必不可少的手段。为了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我们可以通过应用媒体广播、电视或者网络技术的方式进行宣传,或者还可以采用开户主会或者发宣传资料的方式,来对生态公益林建设以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进行大力的宣传,力争让每一个林农充分了解生态公益林相关政策,并积极地参加到生态公益林建设以及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建立工作中来,从而提升xxx生态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村级干部教育
根据农村基层组织全面召开的“五个基本建设”内容,加大村级干部思想教育、法制教育以及自我约束教育的培训力度,保证生态林资金的安全。并根椐签定的《生态林管护责任书》明确责任,引导每一个林农建立明确的生态文明的观念,争当林业生态建设的排头兵。采用多种方式,结合村干部常出现的职务犯罪案例进行教育,增强村干部的法律意识,提升村干部对生态林资金管理的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认识和能力。(三)明确资金分配对象
第一,对生态公益林林木所有权进行确定,明确生态公益林林木所有权是归村集体所有还是由个人承包,如果是个人承包,需要将林权证交由村集体保管。第二,对管护林进行确定。如果生态公益林林木所有权是归个人承担,还要明确是个人看管,还是由村集体共同看管。第三,明确资金分配对象。其中包含重点公益林所有者的补偿费、个人管护费以及村级组织监管费。对上述三部分的资金分配对象以及资金应用情况进行确定,从而保证补偿资金应用的合理性。
(四)完善管理机构
由于生态公益林规模日益加大,补偿资金的数量也逐渐增多,要想保证补偿资金的使用安全,就要建立完善管理机构。在不增加编制的根本下,构建一个专业的管理团队,并对农财、林业、乡镇、林农、金融机构等方面进行管理,从而给补偿资金发放提供一个通常的渠道。同时还要对偿资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反馈,进而给上不部门在进行商议和决策提供条件。
(五)实行“四公开”
所谓的“四公开”主要是指,第一,对各个乡村的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以及省级公益林面积进行公开;第二,对每年国家投放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进行公开;第三,对每个乡村实际收到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数量进行公开;第四,对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用途进行公开。在进行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公开时,要保证公开结果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应在收到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一个星期之内进行公示,并将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数量绘制到专业网站中,从而保证林农可以随时进行检查和监督,从而保证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合理应用。
四、结束语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正处于过渡阶段,而补偿金用于购买生态公益林方面只是方向建议。应对公益林补偿资金进行分段使用。首先,根据生态公益林的自身特点,将一些数额的公益林补偿资金用于生态重灾区的养护工作上,并根据生态建设质量的高低,把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侧重点放置在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上,将一少部分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的购买方面。在进行生态公益林的购买时,还要做好生态公益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购买资金数量,从而,提升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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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补助款每年什么时候发放关于发放公益林款的几点建议2一、关于进一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问题
中央财政自20xx年正式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以来,不断加大支持力度,逐步提高补助标准。20xx年中央财政将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补助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6元,20xx年提高到8元,20xx年进一步提高到10元。20xx年中央财政将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补助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10元,20xx年提高到15元,20xx年进一步提高到16元。今后,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和相关制度的完善,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同时,积极引导地方和社会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渠道投入补偿制度。
二、关于建立公益林分级补偿、按质论价机制问题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依据林地权属以及面积、标准核定。您所提出的根据林分质量、生态区位、管护状况等制定评价标准,将公益林分级分类,逐步实现公益林优质优价补偿的建议,能较好地体现森林的生态服务价值,而且有利于调动经营森林的积极性。但从目前情况看,由于实行公益林分类补偿涉及的因素较多,情况十分复杂,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需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公益林补助款每年什么时候发放关于发放公益林款的几点建议3x人民政府:
目前,我x有部分村的群众陆陆续续集体到x信访局上访,且人员一次比一次多,他们所反映的诉求主要是:一是反映农户和村组公益林款被村干部挪用,要求规范我x公益林款的发放;
二是将公益林款直接打到农户私人帐户;
三是请求x人民政府追回原已发放的公益林款。
为了杜绝新的矛盾出现,防止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确保我x社会稳定和林权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当前群众所反映的诉求,特提出如下四点建议,供x领导参考:
一、立即冻结全x所有公益林款的发放;
待x制订好方案和林权改革工作任务完成后再进行发放;
二、在林权改革中,对有公益林的农户,按照林权颁证程序,要在林权证上注明清楚,最好不与责任山林权证放在一起,实行单独建证;
三、公益林款发放前要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公益林所在地的地名、四至界线、面积等,对有争议的一律不能发放;
四、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原已发放的公益林款的去向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对挪用的公益林款予以追回,退还给群众,还群众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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