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版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割接上线期间暂停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的通告
全县广大群众:
新版人口管理信息即将全面上线,为做好新系统业务割接工作,按照xxx公安厅相关工作要求,拟定于20xx年5月13日0时至16日24时实施业务割接,期间全县公安机关各户籍窗口将暂停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20xx年5月17日(周一)8时恢复办理。
由于这次业务停办时间较长,望各位群众做好安排并相互告知,由此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人口户籍管理信息系统完整版新版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将之前的身份证系统、人口系统合并为一个系统,户籍数据由之前的全市共享上升到全省户籍信息资源共享,并嵌入了互联网+、人像比对、指纹采集等多个模块,实现了在一个界面下多种业务共同办理的功能。
业务办理方面
一是取消了省内户口迁移开具准迁证、迁移证等诸多程序,实现户口迁移的“一站式”办理
二是添加了电子档案管理,群众在办理户籍业务时需录入电子档案,保证了户口信息的准确性和严密性
三是解决了无户人员落户难问题,对于存在疑问的无户人员,在新系统下按照先落户后调查、户籍民警免责的原则办理落户等便民措施
合阳公安
在努力……
为保证新版系统正常启用,户政窗口一是组织户籍民警参加了全市的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培训会并召开县局新版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培训会,采取逐人培训、逐人操作、逐人考核的方法保证大家熟悉操作流程。
二是就重新编制门楼牌号多次组织社区民警、村干部召开会议,指导解决xxx及各乡镇存在的门牌楼号不规范情况,并就撤乡并镇、村组合并后存在的区划调整、更名等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对存在的地址问题及时与省厅联系解决。
三是积极争取资金保障,为每个派出所申请购置了2台高拍仪。在安装过程中,对不能正常使用的户籍窗口,到场指导安装、调试,保证工作落实。
新版人口信息系统有效地提升了窗口受理速度、缩短了群众办证时间。系统启用后,全县户籍窗口累计办理身份证1500余人次,其它户籍业务6千余项,赢得了更多群众的满意点赞。
人口户籍管理信息系统完整版广大居民朋友们:
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在人口普查前全面开展户口整顿是确保人口普查数据信息质量的基础工作,通过户口整顿,全面调查掌握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复户口、无户口、应落未落、应销未销、人户分离人员及境外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全面清理解决发现的问题,使人口资料更加全面详实,户口登记项目更加完整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为保证人口普查工作质量,实现户籍信息的准确、唯一、合法,xxx公安机关决定自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
一、核对户籍人口信息
户口整顿工作期间,公安机关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大数据比对等方式,采取上门见面与电话、网络等不见面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常住人口户籍信息逐人、逐户进行核对。同时,广大居民应及时查看自己的户口登记情况,如果存在未及时办理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登记手续的,有多个户口的,无户口的及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本人实际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请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业务。
二、清理应销未销户口
凡已应征入伍、加入外国国籍或出国定居、死亡人员等按规定应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户主或其亲属请持相关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
三、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
凡持证未落户、出生未报等待定人员,请立即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其他无户籍人员持相关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咨询、申报落户。
四、为未办理二代身份证人员办证
凡是年满16周岁未到派出所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人员,请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
五、清理重复和虚假户口
凡持有重复户口、虚假户口的居民,请立即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公安机关将在认真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保留其真实合法的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虚假)户口。
六、登记人户分离、空挂户信息
人户分离、空挂户即现居住地址与户口登记住址不符的居民(城镇居民),请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地址变更或户口迁移手续。
七、更正户口项目差错
如果发现户口登记项目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请持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前往派出所进行变更、更正,切实做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八、全面登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
非本区县户籍,在本区县务工、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均应申报流动人口登记。旅馆业以外,公民私有或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均应申报出租房屋登记。请流动人口本人(或用人单位)、出租房屋房主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或登录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进行注册、登记。
九、清理规范户口登记门楼牌地址
若发现户口登记门楼牌地址编制错误等情况,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变更。
户口整顿工作需要警民携手配合开展,请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户口整顿工作中来,主动做到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信息、材料,检举揭发持有、使用虚假户口或虚假身份证以及其他违反户口管理规定的线索。让我们警民携手开展户口整顿,核准户口登记,做好人口普查,助力国家发展,共享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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