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要求。道德建设的核心就是为谁服务的问题。不同类型的道德,其核心也就不同。一切剥削阶级的道德都是为维护剥削制度、维护少数剥削者的根本利益服务的,因此,其道德建设的核心就只能是为个人谋私利。
而社会主义道德是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道德,是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服务的伦理体系,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决定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2、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富裕为根本目的的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社会主义的思想文化都是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因此,客观要求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而不能以为别的什么为核心。
为什么说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核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这既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道德建设的现实状况,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
道德建设的核心,即道德建设的灵魂,它决定并体现着社会道德建设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规定并制约着道德领域中的种种道德现象。道德建设核心的问题,实质上是“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新时期,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提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核心,具有深刻的理论和坚实的实践基础。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动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因此为人民服务是社会经济基础和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必须通过向社会和他人提供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产品,建立满足社会和他人需求的良好信誉,既通过为社会和他人服务并为社会和他人所接受以实现自己的利益。因此,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党长期提倡的一种高尚道德。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在我国具有充分的社会条件;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可以更好地实现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的有机结合。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客观要求。维护集体利益也是在保障个人利益。
坚持为人民服务,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取向。这是人生首要的、根本的问题,也是无产阶级人生价值观与剥削阶级人生价值观的根本区别。在无产阶级看来,人生的真正意义在于奉献,在于为社会、为他人多作贡献,这是大前提,也是做人的根本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做人的其他问题才有可能正确解决。
积极从事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人们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掌握知识和提到能力的目的在于实践。一个人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又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还不够,还必须积极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社会实践中去,在实践中使为人民服务成为现实。能力靠实践来显现,价值靠实践来创造,成果靠实践来获得。
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式道德的显著标志。为人民服务体现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的统一。总之,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为什么说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核心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提出了“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核心”的道德命题,这是一个崭新的观点,引起了理论界的研究和讨论。现将有关观点综述如下。
一、关于为什么将“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核心”的理解
一种观点认为,第一,它体现了道德建设的根本要求。“道德”就是使人们能够时时处处想到别人、国家和社会,服务他人,使他人能够因同自己相处而得到益处。这样的行为就是道德行为,这样的人,就是有道德的人。为人民服务的重要精神,就是能够为他人奉献,所以它是符合道德的根本要求的。第二,为人民服务,其含义还不只是一般地为他人服务,而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它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客观要求。第三,为人民服务还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的统一。它既包含着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也与向社会主义道德的最高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展有必然联系。
另一种观点认为,重视人民是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以人民为主体是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原则。尤为重要的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决定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而且能够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二、为人民服务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为人民服务”是我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提出来的道德要求,现在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特别是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把它提到社会主义道德核心的地位,于是,为人民服务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就成为一个必须搞清楚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在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和运作义理中,蕴含着许多同为人民服务相同的积极因素。首先,市场经济是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一方面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越来越专业化,另一方面,社会协作越来越广泛、密切。这在客观上强化了人们的群体意识、整体意识和服务意识。其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者必须为社会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和优质服务,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再次,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型经济,商品生产者必须遵守商业道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另有一种观点认为,“为人民服务”本质上是一种反映现代社会人与人关系的道德规范,它的有效实现是以社会“普遍联系”为基础的,在传统社会狭隘的以血缘关系为特征的人际关系范围内,是不会形成为人民服务这种具有平等含义的道德规范的。而社会形成“普遍联系”的根本前提是市场经济的出现和发展。也就是说,市场经济是为人民服务成为全社会普遍道德规范的客观现实基础。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一次打破了人身依附的枷锁,使人们获得了平等的地位,具有了独立的人格;市场经济使人们的社会联系普遍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人的关系是一种以商品为“中介”的联系,相互之间必须提供同等的服务才能生存与发展。
论者一致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为人民服务道德规范真正实现的客观经济基础,但市场经济本身毕竟是一种资源配置手段和经济发展方式,它不会自发地产生为人民服务这样的道德观念。为人民服务成为社会的普遍道德观念,还要依靠社会主义制度作基础。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机制才能够与为人民服务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第一,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人际关系,是一种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发展的和谐关系,决定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弘扬为人民服务精神具有内在的统一性。第二,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从事经营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的需要。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运作义理中所蕴涵同为人民服务相通的积极因素,能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第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优良传统。这在客观上要求在全社会弘扬为人民服务。
三、如何弘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一种观点认为,弘扬为人民服务精神,必须立足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现实基础之上,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方向相一致;必须与我们党在现阶段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制定的方针、政策相协调;充分发挥思想道德的能动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有的观点认为,国家公职人员应该高度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要以人民群众的是否拥护、赞成、高兴作为自己行动准则,要做为人民服务的典范,关心人民,爱护人民,帮助人民,以人民利益标准作为最高标准。同时,全体公民都应该具有为人民服务的主体意识,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关心他人,关心集体。
此外,一些论者还讨论到为人民服务在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第一,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的现实基础。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在充分尊重价值法则,尊重主体独立性的基础上,更需要建立良好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建立在为人民服务基础上的人际关系,是相互关心、谅解、友爱、信任。第二,为人民服务是尊重劳动者利益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的基本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商品经济,竞争经济,更是服务经济。商品交换是一种劳动的交换,也是一种服务的交换。因此,为人民服务,就能为广大群众接受。为人民服务不是不讲个人利益。搞合法经营,本身就是对社会的一种贡献。第三,社会主义的义利观指导着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实践集中体现为职业道德的水平。为人民服务贯穿于职业道德的方方面面。因此,它有力地促进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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