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春季我镇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特别针对春节期间外来人流量大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决策部署,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大量增加、集体聚餐较多的特点,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强化各项应对处置措施,指导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镇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省20xx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卫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编制。
1.3工作原则
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行行业(领域)部门源头防控,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预防和救治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全面负责组织应对工作,及时依法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各村(社区)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负责做好辖区内组织应对工作。
依法规范、科学应对。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优化整合各类医学资源,提高应对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提高应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分区分类、动态调整。根据各地疫情实际,有的放矢做好本地区防控工作,并依据疫情进展动态,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专业医救队伍为骨干,其他防控力量积极参与配合的快速反应、高效应对机制。努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20xx年春季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
疫情的应急处置。
2.应急指挥机制
按照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维持现行指挥决策机构和应急指挥部工作组及对应职责不变。
3.强化春季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3.1落实“六有一网格”措施。
各单位、企业特别是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六有”要求,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加强网格化管理,构建包镇、镇包村(社区)、村(社区)包组(小区)、组(小区)包户的四级网格包干责任体系,落实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乡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以户为单位,每个网格员原则上承担不超过30户,入户上门,做好省外返乡人员、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
3.2做好人员流动管理服务。
春节期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带头在绵过节。养老机构、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根据农民工返乡返岗需求,实施“点对点、一站式”专车专列直达运输,实行错峰返乡返岗。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所在地休假,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
3.3严控聚集性活动。
暂停营业性演出、展销促销、宗教和民俗等人员密集聚集型活动。严格控制体育赛事、非营业性演出、庙会、灯会、庆典等群众性活动,以及大型会议活动数量及规模,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慰问、联欢,50人以上由组织(或承办)单位制定防控方案,承担防疫主体责任。景点景区、娱乐场所等场所按75%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控制流量。提倡家庭聚会聚餐不超过10人,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3.4严防疫情输入。
对经我省口岸入境、非我省口岸入境来(返)绵人员以及非法入境来(返)绵人员实行闭环管理,14天集中隔离期间至少进行3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集中隔离解除前,需2家检测机构或两种不同试剂平行检测验证,居家隔离解除前开展1次上门采样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绵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解除前实行平行检测验证。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来(返)绵人员,以及确需省际、市际出行的低风险地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管理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1号)有关要求执行。上述人员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达目的地后应主动联系社区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前不得自由流动。
3.5规范医疗卫生服务。
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发热哨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对发热患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进行抗体、CT等检查。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门诊部不得收治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患者,发现此类患者就诊时应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并做好登记,1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镇卫生院应立即将患者就近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或发热哨点的医疗卫生机构,按“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对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对体温异常的要及时报告,并劝导去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6推进“天府健康通”应用。
鼓励群众申领“天府健康通”,实行“一人一码,凭码通行”。重点场所张贴场所码,在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会展、旅游、文化娱乐、体育、场站码头及交通工具、公园等重点场所实行“扫码”通行管理,一般场所实行“亮码”通行管理。“绿码”人员可自由出入公共场所。“黄码”人员限制进入重点场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做好体温监测、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红码”人员应全程严格闭环管理。对于不使用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3.7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力度。
持续改进仓库、市场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条件,落实消毒、监测、通风等措施。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与承运单位,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不得生产经营和承运无法提供“两证明一报告一信息”(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和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强化川冷链平台运用,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排查处置风险冷链食品。
3.8保障集中隔离点正常运行。
镇卫生院准备相应数量的集中隔离房间,保证在2小时内可以紧急启用入驻隔离人员。集中隔离场所负责人、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服务人员严格做好院感防控并值班备勤,保障隔离场所物资供应,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9推进新冠疫苗应急接种。
按照属地原则,分步推进重点人群“应种尽种”,优先接种口岸防控、国际航空和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压茬重点接种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出国人员、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和社会运行保障人员。在完成上述人群接种基础上,加强高风险岗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风险行业部门人员、民生保障相关人员疫苗接种。
3.10加强舆情监测
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回复百姓关切,注重正向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
3.11严格值班值守制度。
镇机关、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疫情处置人员储备,确保紧急时刻能够快速响应、科学处置。
4.疫情应急处置
在采取常态化防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群专结合的工作机制。
4.1及时研判,市、镇、村(社区)联动,快速开展疫情处置。各村(社区)发现疫情后,立即向镇指挥部报告,镇指挥部立即向市指挥部电话报告。疫情发生地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2小时内完成报告,12小时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完成流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流行病学调查组和专家组及时进行会商研判,提出疫点疫区范围、风险等级划分及应急处置建议方案,通过指挥部会议研究,依法依规迅速确定疫点疫区范围及风险等级,报经省、市应急指挥部同意后,由指挥长发布命令并执行。各村(社区)、各工作组按照应急处置方案,对确定的疫点疫区范围,划定管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学校以班级、楼房以单元、工厂以工作间、工作场所以办公室、农村以户为最小单元等)、风险等级和相关工作方案开展分区分类应急处置,对可能受病例污染的居住场所、交通工具、公共场所等环境和物品及时实施全面终末消毒,采取交通管制、限制人员聚集、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
4.2及时发现并控制传染源。
4.2.1全面开展流调和核酸检测。接到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后,市级流调溯源组利用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化设备,结合大数据技术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调查;4小时内完成疑似病例核酸检测复核,5小时内提交初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6小时内专家组提交应急处置建议方案,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判定,24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次级密切接触者追踪;以核酸检测为核心扩大监测预警范围,对不同人群采取适宜的混检方式,尽快找到潜在感染者。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次级密切接触者,由转运隔离专班及时落实转送、集中隔离等措施;对判定的一般接触者,由市疾控中心下发名单至我镇,我镇将及时落实“五包一”居家医学隔离观察措施,实现应隔尽隔、应管尽管。
4.2.2开展部门协同处置。
镇指挥部各工作组及各村(社区)积极协助配合公安、通信、大数据、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需要协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开展信息采集、病例识别、传染源追踪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管理病例与密切接触者,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及时规范开展疫点处置,最大限度控制新增输入病例,不发生或少发生二代以上病例。
及时接受上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信息收集专班推送信息,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各村(社区),强化对境外或国内重点地区入(返)绵人员的识别排查,加强途中人员信息排查和健康申报工作,确保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4.2.3加强医疗救治。医疗救治组严格落实“四集中一远程”救治策略,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全部送往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强化“一人一案”精准治疗,落实(危)重症病情日评估和24小时病情变化报告制度,联系上级专家对(危)重症病例进行现场会诊,必要时转市定点医院救治,坚持中西医结合,开展心理辅导,尽最大努力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4.2.4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疫情,必须按照要求2小时内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缓报、瞒报、漏报和虚报疫情。
4.3切断传播途径
4.3.1强化疫点管控,严防输出。尽量减少不必要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对有疫点的居民小区、院落和企事业单位实施封闭式管理,实行内部人员进出登记,严格体温检测和健康观察;从确诊病例之日起的14天内,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本小区、院落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和与他人接触,自我监测体温及身体状况。内部老年活动室、日照中心、文体活动场所一律暂停开放,社区活动一律暂停。按应急处置预案需要关闭的场所,由相关工作组、各村(社区)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封闭管理和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4.3.2加强院感管理。全面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强化发热门诊管理,充分发挥“哨点”作用,落实分区管理,合理配置医务人员,严格个人防护措施,加强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降低医务人员暴露风险。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度,对医务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做到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及时报告和隔离疑似及确诊患者,并规范转入定点医院。切实发挥感控督查员作用,严格落实陪护、探视和病区管理制度,陪护期间,陪护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严禁病区内、病区间串门。住院患者原则上不予现场探视,鼓励视频探视。按照最新《诊疗方案》要求,强化出院病例的追踪、监测与管理。
4.4保护易感人群。
4.4.1强化公众宣传引导。向全社会提倡手卫生、戴口罩、
咳嗽礼仪,减少非必要聚集活动,保持一定的人际物理距离。引导群众养成主动就医意识和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4.4.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出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和科普宣传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企事业单位工作环境整洁、社区环境清理、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其他重点场所环境清洁行动,大力开展家庭环境大扫除活动。
4.4.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紧急接种新冠疫苗。
4.5及时规范发布信息。
宣传舆情组按照依法发布、分级负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原则,2小时内发布健康提示,5小时内配合上级卫健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配合市人民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
5.保障及准备措施
5.1组织保障。
镇党委政府、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效应对,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持续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防控措施,织密筑牢疫情防控网。
5.2人员保障。
镇指挥部组建疫情研判及处突队伍,确保突发疫情时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快速处置;各村(社区)、镇机关全体干部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和信息准确传递。
5.3经费保障。
财政所应当足额保障疫情防控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物资储备、人员支出等防控经费。
5.4物资保障。
后勤保障组牵头做好药品、疫苗、检测试剂、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医疗设备等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实际,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防护物资、核酸试剂、以及急(抢)救药品和治疗呼吸道疾病的药品。
6.评估与调整
镇指挥部配合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国内外和全市实际情况和疫情形势,对疫情进行分析研判,动态调整防控策略与措施。
7.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20xx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二篇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守护校园一方净土、保护师生生命安全”两个目标,特制订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学校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党办、校办、学生工作部、保卫处、人事处、教育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各学院党总支书记组成
二、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为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全面负责校园应急处置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工作。
主任:张勇
副主任:尹承国刘小书杨林罗永全滕志华朱志平
2.应急处置工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快速指挥和协调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和物资,启动涉疫区域隔离封锁措施;
(2)安排医护人员测量体温并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
(3)按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要求做好现场管控、环境消毒等相关工作。
(4)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筛查等工作;
(5)加强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
(6)及时掌握与疫情相关的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及时与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上级疾控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并上报相关情况;
(7)安排医护人员做好隔离观察室的工作;
(8)负责落实专车将发热学生送往定点医院。
3.信息联络组(责任单位: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人事处):
(1)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报告疫情,根据上级指示做好防控工作;
(2)准确摸清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和重点人群名单,掌握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
(3)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
(4)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确保材料准确、真实、完整,按规定拟稿上报。
4.安全后勤保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提供应急处置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2)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
(4)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及时处置校园安全事件;
(5)做好师生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6)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5.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主动做好相关舆情处置、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全校师生通报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
(2)负责各新闻媒体单位协调衔接,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3)根据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确保校园稳定。
6.工作督导组(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的顺利开展,对疫情防控任务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三、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要求
1.应急发起。发现学生和教职员工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时,所在单位、部门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2.所在单位、部门指定专人指导发热者佩戴好口罩并指引至学校指定地点或发热者自行前往学校医务室;
3.学校医护人员测量并记录体温,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确认发热和初步诊断后,校医室及时用专车送往xxx第五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4.若被诊断为疑似或确诊为新冠肺炎,所在单位、部门应及时通知其家属或家长,患者按要求接受治疗,并开展全校环卫消杀;
5.若排除新冠肺炎,当事人应按医嘱接受治疗或居家观察,学生应在学校留观室观察,直至痊愈;
6.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试行第七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向医护人员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校医、辅导员、应急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7.应急预案的终止。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疾控部门评估,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8.该预案适用于所有校内人员(含:全校师生、学校经营公司、教职工家属、经营户、建筑工地工人等)。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0xx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三篇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463号)要求和省、市部署,为切实做好全市住建系统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疫情的输入、传播和蔓延,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节日,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做好单位内部疫情防控
一是配合办公区统一管理,加强外来人员筛查管理;二是继续做好本单位境外返汴人员筛查登记,特别是河北、辽宁等中、高风险地区返汴人员;三是引导干部职工做好个人防护,节日期间非必要不要离汴,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四是做好单位内部防疫物资的储备、保管、使用,督促指导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做好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二)做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
一是落实建筑工地主体责任。各在建建筑工地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根据各项目实际研究部署制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建立项目疫情联防联控机构。各项目做到全封闭管理,要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督促建筑企业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留在本地过节。对工地驻守和进入工地的人员、车辆进行排查登记,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控,设置专岗专人,对所有员工开展体温监测,并配齐口罩、消毒液等相关防护用品;严格工地饮食卫生、个人卫生和居住卫生管理,保障饮用、洗漱等热水供应;严格做好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责任单位: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质监站)
(三)做好物业小区管理区域疫情防控
一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控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是所管物业小区企业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物业小区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企业防控的直接责任人,根据各项目实际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建立项目疫情联防联控机构,配合属地社区、街道、区政府做好疫情防控。二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防疫物资储备,每日对小区共用部位(小区大门、单元门厅内、各类公共扶手、楼梯间、走廊通道、物业服务场所、地下停车库、小区广场等)、共用设施设备(电梯、健身器械、下水管道等)实行“一日一消毒”工作;三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相关疫情安全防范宣传,充分利用物业小区的宣传栏、电子屏、横幅、业主微信群、小区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宣传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的安全常识,提高业主防范意识;四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本物业公司外地返汴人员,特别是高、中风险地区返汴人员的筛查工作;五是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本公司内部管理,教育外地员工非特殊情况要留在本地过节,本地员工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六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门卫值班,教育门卫值班人员正确配带口罩,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出入登记、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车辆消毒等防控措施。(责任单位:物业行业和直管公房管理科、物业管理中心)
(四)做好房地产项目销售场所疫情防控
负责督促指导房地产企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房地产项目销售场所管理,指导房地产企业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
二、应急处置
任何机构、场所、单位发生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封闭现场,同时向行政主管领导报告。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并严格落实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标准和措施,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按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工作要求组织将病例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并做好转运交接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秋冬季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严格闭环管理,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在组织动员、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环境卫生整治上持续发力,提高全系统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能力。
(二)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结合本辖区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三)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有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和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及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建筑从业人员、小区居民自觉养成良好习惯、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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