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刀具,根据《管制刀具认定标准》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学管制刀具检查实施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中学管制刀具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县公安局、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严格控制管制刀具进校园,杜绝校园暴力案件的发生,努力构建平安校园,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
全体教职员工必须从维护全校稳定大局的高度,以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认识加强对管制刀具管理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二、加强领导
严格执行“加强管理,各负其责,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原则,把检查收缴管制刀具工作落实到位,负责到底,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留后遗症.
三、领导小组
组 长:舒立新 副组长:江红兵 徐鸣(法制副校长)
成 员:方杭丽、申屠剑飞、方胜、仇睿昊、姚淋淋、各年级组组长、各班班主任
四、排查时间
不定时、不定期、随时检查
五、排查地点
学生宿舍楼、教学楼
六、具体安排
1.检查收缴寝室管制刀具,检查收缴方式主要由学生自行打开箱子、行李包,由相关老师或其他管理人员查看,并将异常情况记载于宿舍管理记录.
2.由班主任组织学生自行打开学生箱子、行李包.
3.女寝室楼负责人:方杭丽
组员:姚淋淋、杜樟轩、王露群、朱霞芬,学生会干部若干.
4.男寝室楼负责人:申屠剑飞、仇睿昊
组员:方胜、刘胜荣、孟德全、孙贤民、李超,学生会干部若干.
5.对违反学校规定,擅自携带或私自保存管制刀具而主动上缴者,将给予从轻处理.对违反学校规定,擅自携带和私自保存管制刀具者,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反学校规定,擅自携带和私自保存管制刀具且不服从学校管理者,由公安机关没收其刀具,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6.本方案所称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刀、双刀、三棱尖刀、水果刀等.
第二篇: 中学管制刀具检查实施方案
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尚未成熟,感情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弱,再加上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不守法,无所顾及,胆大妄为,逞强霸道心理极强,有时为了一点小事,或经过他人稍加挑逗,就大动干戈,持刀伤人,甚至持械斗殴。在校园开展管制刀具清查和收缴既是对广大学生的一次教育,同时也是打造安全和谐校园必要举措。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行动顺利开展,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何兴旺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毛忠祥、徐怀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毛忠祥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收缴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督导,电话:[1**********]
二、清查方式:
首先,以班级为单位发动学生进行自查,主动上缴管制刀具及其他违禁物品。然后,在学校领导小组指导下,在3月10日集中举行一次清查收缴学生携带的管制刀具、铁器及其他危险物品的活动,以后每月还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复查。
(一)定期清查
1、时间:每周的星期一早自习和星期五下午放学前。
2、组织行动者:班主任。
(二)不定期清查
1时间:每次行动由学校安排确定时间。
2组织行动者:全体领导干部和班主任。
三、清查收缴的物品种类:
1、管制刀具、铁棍、钢管等器械;
2、打火机、香烟;
3、MP3、MP4等不宜带到学校的物品;
4、其它容易伤人及不宜带到学校的物品。
四、对清查收缴到的物品和携带以上物品学生的处理:
1、对管制刀具、铁棍、钢管等容易伤人的物品和打火机、香烟予以没收。对携带者及时通知家长来校配合教育,学校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2、对MP3、MP4等不宜带到学校的物品班主任保管好,通知家长前来领取,对携带的学生做好教育。
3.对经多方证实,确有存放管制刀具或违禁物品嫌疑而又拒不上缴的学生,学校及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其思想工作促其上缴,查清携带原因,消除隐患;情况严重的可与派出所联系,由派出所强制收缴。
五、工作要求:
1、要大力宣传携带管制刀具、打火机和香烟等物品进入校园的危害性,使学生明白藏匿、携带、使用管制刀具和吸烟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主动远离刀具和吸烟。
2、各班主任要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思想动向,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并作好化解和教育。同时各班要开展检举揭发,及时发现坏人坏事并做好处理。
3、在不定期清查日进行清查时,统一行动,必须做到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4、各班主任要多深入教室,做到定期清查与不定期清查相结合。
5、清查行动中应对学生书包、桌斗、等各个地方认真检查,做到清查彻底,不留盲区。
六、工作总结
每次清查活动结束后,班主任都要在班上做清查总结,教育好自己的学生。
第三篇: 中学管制刀具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杜绝管制刀具等物品进入校园,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校园管制刀具等物品清查收缴行动领导小组组 长:文盛慧副组长:金少勇成 员:政教处行政人员及各班班主任。
二、清查方式采取定期清查与不定期清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经常性清查。
1、每周一为定期清查日,各班主任利用晚自习对教室及附近区域作好清查,利用下了第二节晚自习至熄灯这段时间对寝室及附近区域作好清查;2、各班主任要不定期地对本班负责区域作好清查;3、政教处在内务和财产检查时要作好对管制刀具等物品的清查。
三、清查收缴的物品种类1、管制刀具、铁棍、钢管等器械;2、打火机、火柴等火种,烟花爆竹、煤油汽油等易燃易爆品;3、手机、MP3、MP4等不宜带到学校的物品;4、其它容易伤人及不宜带到学校的物品。
四、登记、上报与处理1、各班主任应将每周清查的情况如实填入《班级安全排查表》。如果发现有以上物品,应及时向政教处上报。
2、内务和财产检查时如发现有以上物品,应作好登记并及时向政教处上报。
3、学校将对清查行动的各类信息作好收集整理,发现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4、对清查收缴到的物品和携带以上物品学生的处理。
(1)、对管制刀具、铁棍、钢管等容易伤人的物品和易燃易爆品予以没收。对携带者应及时通知家长来校配合教育,学校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2)、对手机、MP3、MP4等不宜带到学校的物品保管好,通知家长前来领取。对携带者做好教育。
五、工作要求1、要大力宣传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物品进入校园的危害性,使学生明白收藏、携带、使用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品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主动远离刀具和易燃易爆品。要教育学生不得携带影响学习的不宜带到学校的各类物品。
2、各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实际,了解学生思想动向,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并作好化解和教育。同时各班要开展检举揭发,及时发现坏人坏事并做好处理。
3、在每周定期清查日进行清查时,各年级政教负责人要组织本年级组班主任统一行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4、各班主任要多深入教室寝室,作好不定期清查。
5、清查行动中应对抽屉、床底、箱子、席底、门角等各个地方认真检查,做到清查彻底,不留盲区。
6、对清查收缴工作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因工作失责造成严重事故的,将报上级按政纪及法律程序处理。
第四篇: 中学管制刀具检查实施方案
新学期开始,为了预防和减少利用管制刀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我校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集中开展收缴管制刀具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贯彻预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大力收缴管制刀具,严厉打击利用管制刀具实施危害广大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全校学生学习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活动目的
1、增强全校广大学生对管制刀具危害性的认识,自觉同非法持有管制刀具的行为作斗争。
2、收缴一批学生中非法持有的管制刀具,消除一批社会治安隐患。
3、消除埋藏在学生身边的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管制刀具范围
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规定,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刀、双刃刀、三棱尖刀和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管制的其他刀具。
四、活动时间
20xx年3月2日——20xx年3月31日。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大队部、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广泛的宣传收缴管制刀具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广辟线索来源,动员广大学生积极投入到收缴活动中,自觉上交管制刀具,努力营造集中收缴氛围。
(二)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学校大队部、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结合本年级、本班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对校园内的重点人员、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摸排。在摸排中,发现非法持有的管制刀具,要立即警醒强制收缴,严肃查处。专项行动中收缴的管制刀具,一律由大队部登记造册,集中保管。
( 三)加强校园周边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学校要与派出所紧密联系,大力加强校园周边公共场所,对在公共场所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员,要认真查清其身份、携带管制刀具的动机和管制刀具的来源,从中发现一批案件线索,对查获的违反管制刀具管理的人员,一律从重从严处理,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稳定。
学校无小事,事事皆安全。我们应当以这次收缴管制刀具行动为契机,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结合学校和学生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际情况,深入细致地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教育工作,使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趋安避险,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和学生不出现重大安全问题。
第五篇: 中学管制刀具检查实施方案
为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避免学生使用刀具等危险品造成的伤害等问题,我校研究决定自20xx年12月2日至12月5日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排查收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排查范围:1、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 尖刀;2、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3、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4、其它非学习所需刀具,包括水果刀、工艺刀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5、玩具枪、棍棒等具有风险性的游玩器具;6、打火机、火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二、明确危害: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棍棒的危害性在于:
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
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
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棍棒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
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 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处理。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 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 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 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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