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科学就是我们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利器。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健全组织领导
学校要把环境卫生工作作为学校工作要务,由园长亲自负责学校全面卫生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卫生工作组织领导
组 长:园 长 xxx
副组长:副园长 xxx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二、环境卫生管理要规范化、经常化
1.促进学生养成教育,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提高师生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
2.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广播、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校园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调动广大师生开展整洁行动的积极性,提高参与意识,营造好的整洁行动氛围。
3.积极开展有学校自己特色的环保实践活动,提高师生的环保积极性。
三、美化校园改善环境质量
1.必须保持教室、宿舍、阅览室等公共活动场所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2.做好学校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4.抓好学校校容校貌治理、消除“四害”、校园清洁等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5.绿化学校环境,学校要投入部分资金美化优化学校环境。
四、加强校园卫生管理
1.每日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活动室、办公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清扫与消毒,经常开窗通风,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2.开展卫生设施安全检查。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宿舍、食堂和洗手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确保畅通可用,水龙头不足的要及时增设。
五、检查情况通报
建立定期的突击检查评比制度,学校卫生工作小组成员要对学校环境卫生进行天天检查,并进行统计评比,奖惩分明,记载及时,资料齐全。
第二篇: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安排,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和学校防控技术指南(试行)》《××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开学工作方案》,结合××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乡中心学校成立复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谋划复学工作,组织开展复学准备、开学及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工作,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一)完善开学疫情防控相关制度和方案
根据××县教育体育局的相关要求,于×月×日前再次对×××乡中心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请县教育体育局审核、更正、完善、通过,然后实施,确保方案和预案具有可操作性。完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制度,每日跟踪落实,规范健全档案。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和规定落实好其他疫情防控工作和学校安保维稳工作。(责任领导:×××;责任人:复学领导办公室、联络员)
(二)落实“四个凡是”
凡是湖北、河南、湖南、安徽、广东、浙江、江西及其他重点疫区的师生,都要适当延长返校时间,直至该地区疫情防控解除后,持有当地防疫指挥部出具的安全证明才能返校;凡是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居家隔离观察的师生,观察期内不得返校;凡是外地州的师生,返校时必须提交个人活动轨迹报告,经审核批准才能进校;凡是排查中被列为重点监管的师生(疫情期间未返回×××人群),必须持有户籍地(居住地)防疫指挥部的健康安全证明材料才能进校,任何教职工和学生没有经过批准,不得擅自返校。根据师生员工健康与出行情况,以及学校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开学方式。(责任领导:×××;责任人:复学领导办公室、联络员)
(三)通过专业部门的安全风险评估
各学校在×××乡中心学校复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精心、有序开展好复学准备工作。在开学前,各学校充分对校园复学及疫情防控的方案、预案、卫生、消毒、师生员工健康筛查、安全管理等准备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具备复学条件后报乡中心学校复学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然后报请县教育体育局进行专业安全风险评估。学校通过评估组同意,收到县教育体育局出具书面复学通知后,进行有序开学工作。(责任领导:×××;责任人:复学领导办公室、联络员)
(四)全面筛查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情况
严格执行每天筛查教职员工、学生出行及健康状况的工作制度,建立学校、班级、家长防控体系,按照“一校一案、一人一卡”的要求对师生员工的健康进行高精准筛查。提前发放“健康申报卡”,根据师生员工出行和健康情况,制定分批分期返校人员管理,合理安排人员返校。近期发现干咳、发烧等风险症状的师生暂时请假不返校。(责任领导:×××;责任人:复学领导办公室、联络员)
(五)对可疑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重点监管
全面查清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间的出行情况。必须做到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返校前居家隔离14天无异常情况,隔离期内无重点疫区旅居和隔离史。在县外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做到开学前居家(校)隔离14天无异常情况,隔离期内无重点旅居和接触史,并将返岗返工返学人员健康申报表交学校审核存档。返校期间务必注意个人防护,特别留意所乘坐交通工具的疫情动态,发现情况立即报告。教职员工和师生返校后,要根据学校的灵活安排进行适当期限的居校观察,观察期内无校外旅居和接触史。学校指定的观察期内严禁宿舍之间、班级之间、楼栋之间、批次之间交叉聚集。对外地疫区师生推迟返校,本地师生员工出现异常情况进行医学观察和医学隔离,复学后师生员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应急处置。(责任领导:×××;责任人:复学领导办公室、联络员)
(六)做好防疫物资储备
乡中心学校积极申请经费筹措抗疫物资,各校发动师生员工自筹防护物品,保障师生员工自筹和校筹口罩不少于10个/人、体温检测仪1个/班,消毒药至少满足30天消毒用量。保障安全的校园饮用水、洗漱用水和灭菌消毒洗手液等。(责任领导:×××;责任人:学校后勤保障人员)
(七)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
学校积极主动与卫生健康部门取得联系,认真学习消毒技能,购置合格的消毒药品、器械,严格开展消毒工作。在假期间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必要的清洁和消毒,尤其在开学前3天每天对校园无死角消毒。开学后每天不少于1次对全校园进行消毒,其中对大门、食堂消毒不少于3次,对厕所、垃圾池消毒不少于4次。开学后,学校全面广泛开展“大清扫、大消毒”卫生整治行动。(责任领导:校园长;责任人:学校后勤保障人员)
(八)严格体温检测
全面筛查师生员工返校前健康状态,通知出现发烧、咳嗽的师生员工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师生员工入校前进行严格的体温检测,对体温不正常的人员做好记录并劝导其就医和回家观察,居家观察人员必须每天早晚各1次向学校报告情况。进入教室、宿舍、食堂、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寄宿制学校进行晨检、午检、晚检,非寄宿制幼儿园进行晨检、午检,门卫、食堂从业人员或特殊人员体温检测每天不少于3次,监测结果报乡中心学校,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进行电话报告。(责任领导:校园长;责任人:复学领导办公室、学校后勤保障人员、联络员、班主任)
(九)杜绝可疑人员入校
学校进行全封闭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任何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或到校园及周边探视师生。严格师生员工出勤管理,及时跟踪缺勤人员,全面掌握情况,劝导相关人员少外出、少接触他人,减少疫情防控风险。严控出入校园人员,严格教职员工扫码出入,外出师生必须报告行踪,经筛查合格、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入校。对擅自外出、活动轨迹不清、异常情况瞒报的师生员工进行严肃处理并禁止入校。(责任领导:校园长;责任人:门卫、值周教师)
三、严格规范入学程序
(一)严格开学时间
全面做好复学准备工作,接到县教育体育局复学通知后,方可分校、分级、分班、分类别、错峰开学。杜绝有隐患风险开学现象发生。
(二)明确入学步骤
1.提出开学申请。完善详细的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和各项制度,认真做好复学准备工作,学校提出开学申请,通过疫情安全风险评估,得到县教育体育局书面通知后开学。
2.发放入学通知。提前向师生员工发出开学通知,要求师生员工必须居家隔离14天,无异常情况后才能批准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返校。
3.居家隔离。师生员工必须居家隔离14天无异常,说清从家到校的活动轨迹,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返校。在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严控活动范围,双休日家校往返要报告活动轨迹,承诺无相关风险接触,原则上不离开×××范围,每天上报健康情况,学生上下学往返要做好自我防护。学校要做好隔离观察对象的生活保障和服务工作。
4.开展门禁检测。严格出入校园制度,做好大门前体温检测,对入校人员的行李、车辆进行认真消毒,严禁师生员工外人员出入学校,杜绝非检验检疫快递物品入校。对体温超过37.3度人员及时劝返、登记、跟踪,情况严重的及时隔离、报告、送医。学校严格验证、核实师生员工健康和出行材料,完善档案。对不服从疫情防控者,及时报乡中心学校,由乡中心校报×××疫情防控办公室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学校管理
(一)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学生防疫要求
根据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充分利用LED、标语、板报、校园广播、班会等渠道,广泛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和学校要求,同时发放防控管理告知书,提高师生及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加强个人卫生管理,遵守公共卫生要求,自觉为疫情防控工作做贡献。
(二)封闭、分区、分班管理
严格控制学校人员进出,减少与外界接触,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校园分区管理(学习区、活动区、饮食区、观察区等),分班管理,分不同人员管理,错开时段管理。区域划分做到不交叉、线明晰,警戒设置醒目。
(三)加强晨检、午检、晚检和报告工作
寄宿制学校严格晨检、午检、晚检,非寄宿制幼儿园进行晨检、午检,凡有发热或咳嗽、气促等症状的师生员工、家长和相关人员,立即向学校报告,立即进行妥善处置。
(四)加强出勤管理
落实因病缺勤登记和追踪制度,如发现短时间内因病缺勤人数明显增多,及时报乡中心校,由乡中心校向上级报告。
(五)严管重点场所
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严格食堂工作人员健康及出行管理,进行严格消毒,戴证上岗。严格餐厨用品、食堂及周边的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学校不开学。规范食堂采购、加工、留样工作。实行错峰就餐,固定套餐,即取即走,间隔就餐的分时段和分餐管理。
2.及时处理粪便、垃圾,每天对厕所及垃圾池消毒不少于4次。校园内提供足够的安全的饮水、洗漱用水、洗手液等。注重学生洗漱用品管理,杜绝毛巾、牙具等集中摆放。
3.加强食堂、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消毒,禁止发热、咳嗽、气促等风险症状的人员进入。
(六)杜绝校园恐慌
关注权威疫情报告,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乱转发疫情信息。加强校园疫情舆论监管,通过宣传让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清楚疫病可防、可控、可治,只要加强个人和公共卫生,科学自我防护,就可避免疫病传染,防止不必要的恐慌。
(七)建立预警报警机制
全体师生员工按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监督和自我监督,发现不良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及时发出预警并进行处置。
五、防控应急处置
(一)发现疫情启动应急程序。严格按《×××乡中心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执行。(×××乡中心学校应急值班电话:××× 校长:××× 电话 办公室:××× 电话)
(二)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在校园内或师生中发现确诊传染病例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排查、早治疗,防止疫情蔓延。
(三)做好心理疏导。各校(园)应在医务人员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师生疫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积极营造宽松的学习、生活环境,及时消除恐慌心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疫情就是命令,疫情防控就是最大的政治任务。教职工要认真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措施、常识,认清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垂范遵守上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倡议等要求,认真做好复学工作。
(二)目前,举国上下众志成城正在全力打一场疫情防控的阻击战,各校要高度重视值班守校工作,必须24小时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处理一切突发和特殊情况,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确保校园平安。
(三)学校要严肃工作纪律,按照各自岗位职责抓好落实,并积极主动与复学领导小组沟通、协商,做好防范,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四)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本方案为模板,修订学校复学方案,具体分工到人,在乡中心校的统一领导和督查开展复学工作。
(五)上述方案与后期相关要求不相符时,依照新要求和规定执行,待发出疫情撤销通知后此方案停止执行。
第三篇: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公司防控要求,结合宿舍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
一、职工管理
1、疫情期间,职工宿舍只允许本单位返岗职工进出,谢绝一切访客;
2、职工首次返回宿舍,须按照《公司复工防控方案》相关规定,落实人员健康排查举措,并出具健康证明后,方可进入宿舍;
3、住宿职工,原则上凭上岗证(由公司统一发放)在规定时间进出宿舍,并按规定线路上下班。非上班职工,按照“封闭管理”要求,不得随意外出;
4、住宿职工,按规定领用n95口罩、一次性口罩、体温计,并每天自行进行体温测量,发现体温>37.5℃时,及时向所在部门报告,早发现、早报告;
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寝室内卫生,寝室内的垃圾及时清理;
与人交流,应尽量做到与他人保持一米远的距离;
6、严格按照公司安排的寝室入住,不得擅自更换寝室。
二、宿舍管理
1、利用宿舍微信、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张贴告示等途径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提高职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突发事件的能力。
2、加强公共场所和宿舍通风,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
3、严格消毒。使用含氯消毒剂(次氯酸钠、施康,1:100)每天进行环境消毒。住宿职工进入宿舍自行进行手消毒。
4、加强对人员进出管理,人员进出须查验《上岗证》并按规定时间进出,非住宿职工谢绝进入宿舍。
5、加强卫生管理,保持厕所清洁卫生,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三、寝室安排
1、寝室
设在xx楼,xx号—xx号,供正常职工入住。
2、临时寝室
设在xx楼,xx号—xx号,供正常临时录用及临时住宿(比如值班、新招聘)职工入住。
3、居家观察室
设在xx楼,xx号—xx号,对新外地返岗或有疫情密切接触史的职工,按有关规定实施居家观察。
四、居家观察室入住安排
1、公司提供床位、楼层设置洗衣机x台、开水机x台。其他个人物品由职工自行准备。
2、居家观察人员就餐: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由宿舍管理员送至楼层楼梯口,观察人员自行到楼梯口领用。
3、居家观察人员产生的垃圾,由观察人员自行放置到楼梯口,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再由保洁人员投放到垃圾桶。
4、每天对居家观察室楼层区域消毒2次。
5、在居家观察期14天未满前,居家观察人员不得离开观察区楼层。
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疑似)人员安排
一旦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疑似)人员,立即向xxxxx相关部门报告,并由相关部门接管处理。
六、有异常情况请联络
医务室: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安全管理部门:xxx(xxxxxxxxxxx)
后勤宿舍负责人:xxx(xxxxxxxxxxx)
属地防疫主管部门(指挥部):xxx(xxxxxxxxxx)
第四篇: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困难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兜底保障工作,依照《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统筹使用中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信息录入、数据比对和系统发放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精准发放,应补尽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各项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坚决防范资金违规使用风险,发挥好救助资金应有效能。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2.积极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密切关注市场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向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3.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日常巡查主动发现机制,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积极协助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符合条件及时纳入。对外出务工、返岗复工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总收入时,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与低保标准的差额部分,作为务工成本予以扣减。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4.加强贫困人口救助帮扶工作,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救助对象与贫困对象比对机制,至少每月比对一次,按照临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的贫困人口及贫困监测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范围,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做好兜底保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5.将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做到当日审批、当日发放救助金;对确诊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直接予以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确诊患者,积极开展先行临时救助;对造成重大生活困难或人员病亡的确诊患者,采取一事一议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非户籍地流动人口确诊患者,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对生活困难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二、做好陷入临时困境外来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6.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大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力度。重点加大对车站、繁华地段、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城乡结合部等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扩大巡查范围,确保重要地段无一遗漏,帮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获得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卫健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7.对受疫情影响,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救助管理机构实施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8.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的管理。为一线职工配备防护用品,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购置急需的棉衣棉被、食品药品、口罩等物资。加强站内消毒,所有入站人员必须体检登记,科学合理安排站内受助人员的学习生活,防止出现聚集性感染。建立站外托养检查制度,对托养对象的生活照料、医疗救治、日常护理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切实保障托养对象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三、做好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工作
9.民政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落实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责任,突出协议监护人职责,劝导其减少外出活动,做好自身防护,并协助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实行日报告制度,村(社区)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每天联系一次并将结果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报市民政部门,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和生活状态。发现疑似症状者,立即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并协调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防止疫情扩散。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残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0.对居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老年人以及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村(居)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履行关爱保护责任,保持经常联系,主动走访探视,帮助解决日常生活难题,也可依法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方式开展关爱保护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四、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管理服务
11.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动员,充分发挥村(社区)作用,通过电话、微信等非接触方式,了解所辖困难群众家庭生活状态,履行主动发现责任,对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主动协助申请并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特别是对于染疫家庭生活困难的,要加大救助力度,切实保障好其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2.对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社会救助的,要进一步简化程序。申请临时救助的,按前文规定执行。对申请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按照“特事特办、先行纳入”原则,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在个人承诺前提下,由村(社区)审核、乡镇(街道)审批、市民政部门备案,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审批后可按城市低保标准,先行给予1个月临时救助;实行三级备档、单独管理,疫情结束后补办手续。个人承诺不属实的,依法依规追究受助人的责任。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对现有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动态核查,暂时通过电话、微信、网络以及“吉社通”社区服务管理通用平台等非接触方式开展,并按规定及时公布有关社会救助事项经办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增强低保对象抵御风险经济能力,根据疫情形势决定暂停开展除死亡、社保退休等特殊原因外的低保对象退出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3.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公开电话和网络投诉举报平台管理作用,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按政策规定处置困难群众的诉求,确保困难群众在防疫期间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4.疫情防控期间,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情况上报工作,于每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落实工作措施、典型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特别是相关救助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染疫家庭救助情况和相关数据,报市民政部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5.严肃纪律,依纪依法坚决迅速查处工作落实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刁难、弄虚作假、不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查处和曝光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问题。激励党员干部、一线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对非主观故意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的,可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6.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及时宣传党和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惠民政策和有力举措,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动员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心理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通过热线电话、微信、“yy平台”等方式,为被隔离收治人员及其家属、病亡人员家属提供心理援助、情绪疏导等服务。
第五篇: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党XX、国务院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求全体员工通过“学习强国”持续开展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肩负起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践行初心使命、奋力担当作为、贡献智慧力量。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对当前形势保持清醒认识,始终保持科学理性的态度应对。
二、落实防控措施,合理安排工作。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暂缓各类研讨、培训等人群聚集的活动,通过微信、电话会议、沟通平台等方式开展相关交流。通过协会新闻矩阵,传递正能量信息,开展相关科普宣传,严格管理员工,不以讹传讹,不散布虚假信息。根据疫情发展实际情况,调整协会全年工作计划及节奏安排,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与疫情安全防控的关系。
三、加强自身防控,完善信息统计。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保障办公室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工作建立值班轮岗制度,和会员采取网络、电话等方式联系,降低疫情发生风险。要求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会。办公室定期统计工作人员及其家人的相关健康信息,及时向主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办公楼物业汇报登记。
四、细化落实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协会将疫情防控工作列为第一重要工作,细化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由专人对接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及时传达相关精神和指示,定期汇报协会防控工作进展。加强自身防控,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做好会员引导,宣传弘扬正面事迹;发挥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优势,加强科学普及,引导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
五、组织行业调查,支持后续工作。协会工作调整,重点开展此次疫情行业生产、市场等方面的数据收集,做出专项研究,为疫情工作及之后的总结、发展做好基础研究工作。结合行业特点,探索疫情后行业的发展。
第六篇: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呼吸道传染病 的防控知识,教育学生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 手,提高防病意识。
(二)搞好学校各类场所环境卫生,加强通风,保持空气 流通。
(三)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 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
(四)减少不必要的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大型会议等 活动。
(五)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各类场所应配备洗手龙头及洗 手液。
(六)若有老师或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 症状,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课。
(七)学校校医室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 性手套、洗手液和感冒药品。要有专人落实晨午检制度、 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八)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 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机制,完善信 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九)提前掌握学生假期有无到过疫区,如到过疫 区,还没返程的,请其推迟返回时间。如已返回的,请其 到隔离留验场所隔离自离开疫区14天。
二、 岀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可疑染患者时除做好上述日常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1. 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2. 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3 .若被诊断为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隔离医 学观察。
4. 启动以班级为单位的晨午检制度。
5. 学校由专人负责离校学生的家访联系,了解其每日健康 状况。
6 .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 度,掌握每日现症学生增减情况。
7.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8. 学校要在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教室、寝室及公共 教室如电脑、视听、图书馆等的消毒与通风。
三、 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 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一)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二)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 洗净。
四、 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一)有效氯浓度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 比例稀释;
2. 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 20克/包):1包消毒 粉加4.8升水;
3. 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 片溶于1升水。
(二)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三)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 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五、 注意事项
(一)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 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
(二)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第七篇: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宁夏师范学院、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各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向校园扩散,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党委、政府应对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坚决阻断疫情进校园、确保师生不被感染”为目标,科学制定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学校顺利开学,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防控任务
(一)开学防控准备做到“四个到位”
1、摸底排查到位
一要摸清滞留区外师生情况,实行信息化远端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排当前滞留区外的师生,摸清11个疫情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摸清疫情非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按教职工和学生分类登记,建立电子台帐。采取“人盯人”的方式,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滞留地点、活动轨迹、健康状况等。实行动态监测,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逐级上报人员流动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摸清全体师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对全市师生及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重点做到“四个摸清”:摸清是否来自或滞留疫情较重地区;摸清是否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摸清是否有不适症状;摸清假期活动行踪。建立师生健康卡管理制度,每位师生每日填报健康状况和行踪,在此基础上,逐级汇总形成全市师生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监测。(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分类隔离到位
一要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市、县(区)按照《集中医学观察管理规范要求》,分别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专门用于滞留区外返程师生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的集中隔离。工作人员从相应的公安、卫健、疾控、教育等部门抽调。(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二要严格落实分类隔离。按照市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重点人群和密切接触者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固防指办发〔2020〕4号)要求,对区外返固师生分类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各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卫健部门报送返固师生信息。对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市、县(区)政府要组织接送到集中隔离点,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各学校要监督本人向所属社区、小区(村组)登记报到,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学校要随时掌握隔离人员身体状况,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3、物资储备到位
要提早储备学校疫情防控所需防护物资,对紧缺的口罩,采取由属地政府供应、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购买、学生家长自筹、向社会募捐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市、县(区)要为所属学校提供必需的红外额温仪、消毒液,为师生规模达500名以上的学校安装热成像红外体温测量系统。各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校安保、保洁等人员。(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4、重点场所消毒到位
各学校要按照《全区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卫生防护指南》要求,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好校舍室内空气、地面和物体表面等的消毒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开学后防疫做到“四个周密”
1、周密安排师生返程作息,实行“两错时两错峰”
一要实行滞留区外师生错峰返程。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情况和滞留师生统计情况,市、县(区)教育体育局统筹指导所属学校师生返程计划,安排分类错峰返程:滞留区外教师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提前15天返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分期分批返程;中小学生根据疫情控制情况,按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确定返程事宜;宁夏师范学院师生返校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对高校的统一规定。滞留在xxx的师生根据疫情情况确定返程时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实行错时开学。实行高中(含中职)、初级中学、小学按间隔2-3天依次错时错级开学。幼儿园待小学开学后一周开学。宁夏师范学院开学时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实行错时上下学(课)。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年级按间隔10-15分钟依次错时上下学(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实行错峰就餐。提供就餐的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就餐方案,实行错峰就餐,统一餐具,统一配餐,单人单桌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周密守护师生健康,落实“五项制度”
一要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各学校要严格出入管理制度,在封闭管理期间,师生不得随意出入校门,上学、放学统一刷卡进出校门。如有学生患病等突发情况的,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出校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落实晨午检制度。各学校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要按照《体温检测查验站设置规范(试行)》要求,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最少进行两次体温检测(进校门时必须测体温)。(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落实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各学校要随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等)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让其戴上医用口罩,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报告,进行健康检查,并视情况及时安排到指定医院就诊。(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落实因病缺勤(课)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各学校每日要统计师生的出勤(到校)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因病缺勤(课)师生要及时登记报告,指定专人负责,实行病因追踪。病愈后由学校领导和校医(保健教师)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共同研究认可后方可返校。不允许师生带病上班(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五要落实健康教育制度。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好健康教育课。同时,要通过新媒介宣传手段,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疫情防控健康知识,确保师生知晓率达100%。要做好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为师生提供心理干预和咨询。(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3、周密管控集体活动,做到“三个严禁”
一要严禁聚集性活动。各学校不得召开学生晨会、教职工大会、家长会,不得举办任何文体活动、学术讲座等聚集性活动,取消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教师不得进行集体教研活动、举办个人学术讲座,学生不得开展各种综合实践、社团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严禁师生串岗串班。教师上班期间实行签到坐班制,不得相互串岗串门;学生以班为单位管理,严禁串宿串班,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成群结队、追逐打闹,出入教室、餐厅、宿舍门口时,不得拥挤推搡、聚集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禁校门口人员聚集。学生上下学出入校门口时,保持1.5米距离,有序出入。接送学生、幼儿的家长不得提前在校门口等候、停留,值班护送教师要指挥疏导学生及家长即接即走。保安人员要维持上下学时校门口秩序。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校门口逗留聚集。对不服从学校管理人员指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师生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果断处置。(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各县(区))
4、周密管控重点场所,做到“三个严格”
一要严格食堂管理。各学校要规范食堂管理,实行“明厨亮灶”,严把材料进口关、食品加工操作关、从业人员体检关,落实食堂操作人员、采购人员、配送人员、检验人员佩戴口罩、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
二要严格住宿管理。实行宿舍封闭管理,建立出入人员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住宿生一旦入住,疫情期间不得回家,不得接受外来食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学生就寝后“零报告”制度,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格教学场所管理。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教室、办公场所、图书馆(室)、学术会堂、体育馆、计算机室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对学生经常触摸的门把手、桌面、计算机(鼠标、键盘)等重点物品、部位要定期用酒精擦拭消毒,并建好消毒擦拭记录。对中午留校不回家的学生,在所在班级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保障服务
1、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党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动担当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走在前,干在先,做表率。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属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区)教育体育局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各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教育部门、学校、年级、班级、家长五级联动、协同高效的防控工作网络。(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建立医教协同体系。市、县(区)教育部门要与卫健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学校与属地医疗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医疗机构定期到学校指导防疫工作,协同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健康防护和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救治工作,共同落实防疫责任。(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区))
3、建立家校联动体系。各学校要通过家委会、班级微信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空中课堂等方式,协调家长做好学生健康卡填写、自我防护、心理干预疏导、在校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网信部门要加强涉校涉生疫情舆情监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核查处置和回应引导。(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指挥部舆情引导组、各县(区))
4、建立交通保障体系。市、县(区)交通、运管等部门要统筹居民区、学校分布、错时上下学等因素合理调配运力,加密上下学时段的公交班次,科学制定学生乘车方案,开通或加密学校专线公交车次,加强师生乘车疏导,确保每趟公交车乘客率不超过50%。城市公交要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做到一车一消毒,一趟一通风。(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社会管控组、交通管控组、各县(区))。
5、建立经费物资保障体系。市、县(区)工信等部门要协调有关企业,在开学前为学校储备疫情防护物资,并保障开学后所需物资供应到位。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保障学校疫情防控所需经费。(牵头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责任单位:市指挥部市场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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