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自查自纠报告
。大家笔下所写难免千篇一律,颇为枯燥,但此文不知出自哪位师兄之手,调侃之中略带幽默,不禁莞尔,想必看后必会眼前一亮。 党为了沌洁律师队伍,提高律师形象,维护法官与检察官清正廉洁,本着相信律师的态度,在中央七常委批示及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安排下,开展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之自查自纠。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与考试,我的思想觉悟,及对这次的整顿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深知司法腐败,皆源于律师。司法人员,那些可爱的法官与检察官们,一个个都是律师给拉下水的,我深感自已的职业的罪孽深重。从本质上说,律师制度的建立就是错误的,但党没有取消律师,仍让我们执业,实在是给我们这些不学无术的人留了一条生路。每思及于此,我便老泪纵横,感激与愧疚交激。党呀,你真是********,面对你的***,我不能对不起你。我要将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时时默念于心,溶会于自已的血脉之中。上升为工作执业之自觉行为,就如呼吸与吃饭一样,须臾不能离开。以实际行动确保法官检察官们的清正廉洁,维护党的伟大光荣与正确。基于如此刻骨铭心的领悟,我一定要做好本次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严于解剖自已,做一个党放心,法官检察官放心的好律师。 一、本人与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从来没有不正当的交往,没有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检察官,以支付介绍费,利用亲朋同学关系等不正当手段,要求法官检察官介绍案件。 本人知道,律师天职乃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正因太专注于此,所以在诉讼中常与法官检察官意见相佐,由此本人与法官检察官由口角而生怨恨,真是既无亲,更少朋,见面视为路人,上庭便为斗鸡。所以,本人案源虽少,穷而至于撩倒,虽有心让他们介绍案子而不可得。常为此而戚戚焉。只有一次,某法院院长将我喊到办公室,让我免费为其治下的法官代理一桩案子,此案本人跑了两年,贴了不少钱。现在想来后悔不已。只恨自已当时觉悟太低,也 怪当时没有搞律师整顿,所以才犯此大错,以后这类得不偿失的事,绝不再做。 二、本人没有为法官检察官装修住宅、购买商品、出资邀请法官检察官进行娱乐活动。 本人收入甚少,没有经济基础支持这样的不当行为,资料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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