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劳动合同 第一篇
1、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文件。
如: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以上文件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
“签约代表”或“代表人”一栏有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代表的签字,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
如某用人单位的代表,在代表用人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提交申报材料后,到第三方处领取票据时在各种存根处代表用人单位的签名。
4、录音、录像、照片
如劳动者可拍摄其在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内上下班的情况,或者其他有关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给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6、手机短信往来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手机短信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同样需要证明手机号的主人身份。
提醒:证据的类型、来源、搜集方法等,都会影响证据的效力。但不论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尽量养成搜集证据的习惯,才能有备无患,在侵权事件发生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无劳动合同 第二篇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二条xxx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无劳动合同 第三篇
一、申请劳动仲裁胜诉率占90%以上
1、根据我多年的经验得出,劳动仲裁的案件都是员工一方取得胜出。
一是因为员工举证责任的要求简单;
二是因为我国劳动法更偏向于劳动者一方。
二、劳动争议的流程
1、仲裁申请总结,
第一步:把相关的材料(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和证据提交上去;
提交材料时和仲裁委确认好材料是否齐全。
第二部: 开庭;开庭之前可以去看看公司提交的答辩材料(如果有的情况下)公司没有提交答辩的,自己反复熟悉仲裁申请的请求事项、证据、法律依据。
第三步:等待仲裁结果和公司支付赔偿金。
第四步:如果公司拒不履行裁决赔偿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仲裁受理后会有调解,调解就是公司愿意给你钱,如果公司给的钱,员工满意的话,直接给钱既可以了,这件事情就算解决了,员工提交一份《撤销仲裁申请书》结束了。员工不愿调解的,那就继续上面的流程走可以了。
三、什么叫劳动仲裁呢
劳动仲裁是指:员工和公司之间发生纠纷,员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过程就称之为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原因很多,暂时列举这几个(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恶意调岗降薪,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
劳动仲裁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条例》
最高法解释
第二条 :xxx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向哪里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1、去公司所在地或社保缴纳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各地的名称可能会有小差异,比如有的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争议仲裁委,但都是一样的,只是叫法不同。
五、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书
证据清单
送达地址确认书(仲裁委提供)
回执(仲裁委收取申请材料后给你的,有的地方不给)
重点提示: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两份。
六、仲裁开庭
仲裁开庭最简单了,一般 半个小时左右就结束了。,实际情况其实在申请书上已经写的差不多了,仲裁员也了解的差不多,开庭其实没什么可说的。所以开庭的时候,回答仲裁员几个问题就可以了。
1、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法律依据
《xxx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案件核心: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证据:
无劳动合同 第四篇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1、审查主体是否适格,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要注意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被文艺、体育和特定工艺单位招用的情形。但是不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退休金的人员。
2、以上第(二)项即双方是否达成合意可以通过劳动合同等书面的约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工作证件、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等形式来确定。
3、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提供劳务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其更多地以单位名义对外经营而非以个人名义。
根据该规定的规范内容,对于双方当事人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认定,应当结合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并进行实质判断,应从双方是否存在人身依附性及财产性、劳动者是否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或者监督等方面综合考量。
无劳动合同 第五篇
第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本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仍负有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其意义在于自“视为”订立之日起到劳动者退休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而不再有终止的问题。
第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
倘若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员工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也就不能以这一条为由辞退员工,带来的用工风险显而易见。
第四,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易得到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和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就很难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若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第五,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
即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除了要支付双倍工资外,还可能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罚款等。比如《xxx劳动合同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500元罚款。”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员工上百人,如果罚款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因此应引起用人单位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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