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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读后感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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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读后感 第一篇

《圣经》中,有着多许许多多的小篇故事,几乎每一个故事都讲着上帝xxx和以色列人的事。以色列人对他崇拜和信奉,他就使以色列人发展壮大,并在当中寻找着一个又一个的先知引导人们。然而也经常有以色列人背叛xxx而受到xxx的惩罚,被其他的民族奴役,遭受灾害等。这当中有民族之间的争夺领土之战,有兄弟之间为了权利而互相残杀,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约瑟与他的兄弟的故事,约瑟的兄弟们对约瑟的嫉妒与残害,让我感受到了嫉妒的可怕和人性当中凶残的一面,亲兄弟之间的感情在他们那里还是没有经受住考验。还有其他的一些斗争是因为信奉而产生的,有些争斗在现在看来是很不明智的举动。其实就是因为也是信奉的缘故。亚博拉罕的故事就是很好的例子,亚伯拉罕差点因为xxx的考验,去杀害自己最疼爱的孩子。虽然从信奉xxx的角度看来,他是个对xxx所说的话虔诚不已的人,依照着他的指示行事,认为xxx讲的话是对的。我认为站在他信奉这个基准点上是没错的,因为一个信奉者本来就该对自己的神虔诚,若对自己的认定的神不虔诚,那可能是一种的背叛。但是从亲情、道德和人性的角度看来,这样未免太愚蠢了,怎么会因为自己的信奉杀死自己的小孩子呢?小孩并没犯什么错,这样的做法只是让小孩成为无辜的牺牲者。总之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来都有它的好与坏,所以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应该过度偏激,不应该太盲目了,无论是信奉什么宗教还是不信奉,都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不能失去自我,失去人生中的原则。盲目的信奉并不能解决问题,这样只会让矛盾更加尖锐,最后导致问题的爆发,引起一系列的争端,斗争也就在所难免了,这样人们又会陷入灾难之中。所以不要过度的盲从去做一件事,应该要去选择一个比较折衷的看法,也要去听一些自己内心最深层的心,不要过度的去信奉而造成不好的盲从。

在那么多的故事中,我认为最具有神秘色彩的应该是关于摩西的神奇故事了,摩西在xxx的指引下带领以色列人逃离埃及,逃出被奴役的命运的过程中,当他们来到红海前时,摩西的一声令下,红海就自己分开了,摩西带领着大家顺利的度过红海,在现实中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也只能在那些“神仙鬼怪”的故事中实现而已。也正是这样的神奇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而摩西最后的死亡,在圣经中也带着神秘之感,通过摩西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得出,在圣经故事中,充满了神秘的色彩。也正是这些个神秘色彩是人们对“神”的信奉更加虔诚。上帝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决策,更影响着他们的生活。

他们所信奉的上帝xxx无所不知,智慧如同其能量一般无可限量。上帝可以决定他们的生活模式,甚至于决定他们的任何事情。如果今天上帝的思想跟他们有所冲突的话,他们一定是听从上帝的命令。他们会让他们的先知智者去和上帝交流,上帝也会主动找先知告诉他的想法,以让人们跟随他。信徒们以上帝的要求为优先,他们不会用自己的思想去思考判断一件事情,就算上帝的命令是错的,他们也会无条件的去服从。他们是完完全全的忠于上帝,对上帝不会有丝毫的怀疑。所以我觉得他们完全是替xxx生活,完全的服从一个他们心中的“神”。他们过度的信奉以致于会因为一点点小事情而引起杀机,亲人之间的互相残害是最好的例子。该隐跟埃布尔间的兄弟相残,而起因则是,人们之间的忌妒所引起的。其主要的忌妒之心,跟xxx有关,因为xxx的观点上,较为赞许埃布尔的关系,所以引起的杀机,但是这边我想要说的不是兄弟之间的相残,而是xxx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日常生活,连这种小事都可以引起他们之间的相残。我们可以认真的思考一下如果今天有着更为重大的事件的话,他们是不是连迫害全人类的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呢?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件事情上认识到这样毫无自己的见解跟观点,只是活在别人的赞许认同之下的人,可说是十分的愚蠢和可悲的。从中我们要吸取教训,想一下我们的生活有没有这样类似的事情,以此警戒自己。尤其是我们现在的大学生要学会思考衡量一下我们的生活和价值所在,在别人的赞许中更加发奋向上,要多和其他人交流,了解更多的不同的观点,从中吸取有益的内容。

圣经读后感 第二篇

1.骄傲与嫉妒私以为这个世界曾经欺骗了我:1)它告诉我没有救世主,我就是主宰;一切都要靠我自己奋斗,自己攫取。2)它告诉我我很出色,我还要继续出色,to

outsmart

everybody.

这两条归向的结果,就是骄傲,和嫉妒——我只谈它的存在,不谈程度。太爱自己了,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就容易看轻别人。太爱自己了,所以容不得自己的利益受一点儿侵害,或者容不得自己少得到什么,于是就嫉妒。说白了,生命没啥安全感。拼了命要自己给自己安全感,却又时常牵绊于自己的匮乏和局限。有时嫉妒会产生一些动力,从而导向一些看起来很不错的结果。但是一颗嫉妒的心,一定是上帝所厌弃的。嫉妒的表现方式可以有:我的不如谁,我嫉妒;我至少比谁谁强,我得到宽慰(引述自果子狸)。撒旦曾经是一位天使。是骄傲让他堕落为魔鬼,如怒吼的雄狮,寻找可吞吃的人。再比如吃醋,是个很普遍的问题吧。我曾经觉得吃醋的女人才有女人的味道——找借口,因为我就爱吃醋(祖籍山西)。可是事实真是这样吗?《圣经》里说:爱是不嫉妒。嫉妒和吃醋,在英文里都是一样的。是不是我们也可以说:爱是不吃醋?哎哟,忒难了。《聊斋

马介甫》把一个嫉妒女人的丑态描绘到了极致。其实仔细想想,女人吃醋时的姿态,除了那几分娇嗔兴许会惹男人怜爱,究其本质,还是一种扭曲。“爱是不嫉妒”,我背得可溜嗖了,可是真去实践一把,仿佛就是要和本性执拗。上述两条诳言,以现在的观点,应该是:1)我知道谁掌管明天。神至爱我,我要用心灵和诚实去敬拜他。2)正如《圣经》上的教导: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学习耶稣基督的样式,柔和谦卑。2.神之国人之国上周坐飞机,我突然领悟到什么是“信心”。每次空嫂们麻木的双语安全教育仿佛都是在瞎耽误功夫。其实氧气面罩,救生衣,哪一样不关键呢?可是谁又去认真听呢?原因,就是乘客有信心。尽管不知道开飞机的是谁,不知道他怎么开,不知道在天上会发生什么,可是就是信他——想想看这信心可是够大的。《圣经》上说,眼所看见的不是信心,“那没有看见就相信的,有福了。”

嘿,还真是这么回事儿。今日的朝鲜,和《1984》里写的真有一拼。是不是当初哪个狐仙儿托梦告诉了奥威尔这些未来的境况?金色大太阳所为,说白了,就是在造神。希望人们向敬拜上帝一样去敬拜他。有趣的是,当我们说“造神”这个词时,就预设了一个神的概念。那么倘若没有神,这个概念,又是从何而来?许多人会说:“上帝在哪儿呢,给我出来看看,出来了,我看见了,我就信。”

好家伙,口气够大的。打个比方,有个人不相信我的存在,随口一说:“这狐狸厮在哪儿呢?出来给我看看,看见了,我就信她存在”,我尚且不搭理他。我们暂且假设这位上帝就是创造了宇宙天地的那位主,这么讲话,是不是有僭越之嫌呢?神偏偏不显神迹给这么说话的人看。这是神之国。要你自己信。但是金大太阳怎么干的呢?他当真显给你看。不管你想不想看,就是让自己的形象充斥于你生活的每个角落。

这样不会再有人问:金太阳在哪儿呢?出来给我看看?——此曰人之国。人之国,貌似自信且有能力,但事实是,什么驱使他那么去做?可能是其背后的对于自卑和乏力的纠缠。窃以为,真正的自信与能力,不以做了什么为强夺,为依附;却表现在不强迫什么,就自然吸引你来信,来交托。结尾点题,摘抄如下:《圣经》罗马书1章20-23节: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圣经》希伯来书4章2节:因为有福音传给我们,像传给他们一样,只是所听见的道与他们无益,因为他们没有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圣经》名言,约翰福音3章16节: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不论信与不信,在给《圣经》下结论之前,最谨慎的做法,是应该仔细去研读它。共勉!

圣经读后感 第三篇

很多事物本身并非坏,但加上xxx贪xxx就会有问题。有人说:xxx知足是真正的富人,贪梦是真正的穷人。xxx__徒要征服贪。现提出贪吃、贪色、贪财的三个人作为警戒。

一、夏娃贪吃

夏娃不遵守神的话语,因魔鬼的引诱贪吃禁果,而且让亚当一同犯罪。因为她的贪吃,受到神的责罚和咒诅,影响太大了。今天也有人在食物上没有节制,贪得无厌,结果害人害己。例如有的人在喝酒上不能自拔,因为贪杯,xxx酒祸xxx的确不少。《圣经》中的挪亚因贪酒误事;以扫因贪一碗红豆汤,出卖了长子名份。这都是我们的警戒。

二、参孙贪色

参孙爱上外邦女子大利拉,结果被骗上当,剃掉头发,失去力量。他的失败是因为贪色。色可迷人,若不小心,必一失足成千古恨。英雄难过美人关。__徒要警醒祷告,谨慎自守,小心美色的引诱和试探。务要正派端庄,远避__行。不要羞辱主的名。要学习约瑟敬畏神。

三、犹大贪财

犹大为了三十两银子出卖了主耶稣,真是鬼迷心窍,财迷心窍。他的结局十分悲惨。他见钱眼开,利欲熏心。世世代代的人都以犹大为警戒。有人说,金钱是个好仆人,却是个坏主人。人生富有或贫穷,并非以财富来评价,而是以人格、尊严来评价。因此在钱财上要谨慎,要征服自己的贪。

圣经读后感 第四篇

在我看来,《圣经》这本书其性质与我们大家都看到过的《心灵鸡汤》很类似,都是通过很多一个个小故事来告诉我们做人、为人处世的道理。只不过《圣经》更加的抽象化,更加的过于伟大,更加的倾向于去表达人们的美好愿望。最不同的一点是《心灵鸡汤》主要是告诉我们“该怎么做”,而《圣经》则告诉我们“这么做,你觉得怎么样?”。在这点上,我还是比较认同《圣经》的。因为在生活中任何事都没有什么该与不该,每个人的看法和处事的方法都不一样,所以自己觉得怎样做怎样好就怎样做,这样应该比较符合人性吧。

在读着《圣经》这本书的时候,我有无数次都被它所感动,总是莫名其妙的有一股热流从心底往上涌。我知道这是因为里面的人物,里面的事情都让我觉得太美好太让人憧憬。与现实相比较起来,那是多么的完美啊,多么完美的人啊,多么完美的世界啊。虽然他们是生活在贫穷与饥饿中,但是他们还是对生活充满了幻想充满了希望。如果我们身边的人都有着他们这股耐力与勇气以及乐观的生活情绪,我想还在感叹生活不公平的人应该不会存在吧,感叹自己的命运多舛的人应该也不会如此之多吧。在这一点上现代人真的是应该好好反省反省啊,不管怎么说我们现在的生活虽然还没打到让任何人都可以挥霍的程度,但是要让每个人都吃得饱还是不成问题。只要你肯努力,你可以得到更多。所以《圣经》中的不管遇到任何事情都抱着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想法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圣经》这本书不仅是在故事情节上很生动让人难以忘怀,而且在语言文字上也很美丽。它的词,它的句都很朴实而不华;即浅显易懂,又让人回味无穷。

但是我们在生活当中不能仅仅只是靠《圣经》中的优美语言来过活的,如果把它当做我们的精神支柱,然后将其付诸于实践的话,这才是最完美的搭配。如果只是一味的盲目去相信上帝,把任何事情都归于上帝,希望得到上帝的谅解和宽恕,希望上帝帮自己度过难关,或是希望上帝帮自己达成愿望,而自己从来就什么都不做,什么都在等待的话就会事与愿违,事事都不顺。所以我们应该将《圣经》中所传达的教义和生活哲理赋予精神上的意义,让它鼓励自己,给自己一个更加积极的努力方向。

圣经读后感 第五篇

我现在除了礼拜天去教会以外,还有两个晚上去学圣经。一个人读比较不容易懂,毕竟离我的生活太远。有人讲给你听就容易一些。因为英文不行,所以只好参加中国教会的活动。还有免费餐。台湾罗先生家是一个活动中心。每周五晚上,去的都是些年轻的大学生。这些二十岁左右的孩子,刚到异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生活上,思想上,感情上的问题,有这样一个地方,他们可以释放情绪,互相帮助,有一个精神寄托。*教教人怀有一颗感恩的心,时时反省自己,以仁爱之心待人。现代人太浮躁了,尤其是没有信仰的人。每周有那么一个时刻,去一个安静,神圣的地方,让心沉静下来。听讲道的史先生说现在中国大陆有一亿多人信*教,我纳闷,那么多人信,可中国哪有那么多教堂啊。

是我在成人学校的同学介绍我去罗先生家的,罗是他的房东。昨天还去了一个来自秘鲁的同学。他来了我们就唱英文歌,用英文祈祷。讲汉语的时候还让一个小伙给他翻译。秘鲁讲西班牙语。据说南美洲信xxx的多。现在学校放春假,罗先生正筹划他们的春游。上周他们组织去旧金山玩,去硅谷,斯坦福大学,我挺想去的,可是最近身体不太好,血压高,每天早上起来血往脸上涌,头昏脑胀。所以想想就放弃了,挺可惜的。这次他们要驱车二十几个小时去印第安人地区看真正的本土美国人。但这次春游不带女生,说不方便。我们教会也组织去圣地亚哥春游,每人只需交十块钱。

圣经读后感 第六篇

本人是xxx员,尊重各宗教信众信仰,但是本人从不相信任何宗教,也没有加入过任何宗教团体。本文纯属个人观点,不是专业文章,如有漏误敬请谅解。

几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弄到一本中文版《圣经》,闲暇之余随手翻翻,不知不觉几个月后竟也读了大半。很有些感想,非说不可。

《圣经》分《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简称《旧约》《新约》下同)两部分。《旧约》主要记载了上帝和古代犹太人的故事,也是犹太教的圣经。基督教各xxx所采用的《旧约》版本略有不同。基督教新教用《旧约》凡39卷,与犹太教《标准犹太圣经》同,唯各卷排序略有差异;xxx用《旧约》凡46卷;而xxx用《旧约》凡50卷。各xxx采用的《新约》版本大致相同,皆为27卷。《新约》主要记载了耶稣基督的身世、传道、教训、行神迹的故事及其门徒四方布道的经过,分福音书(4卷)、历史纪事(1卷)、使徒书信(21卷)和启示书(1卷)四大部分。

《旧约》我是当历史书来读的。它记录了公元前12世纪到公元前2世纪间犹太人及周围各民族的人文、历史资料,有神话传说、战争、宗教、习俗、政治、法律、外交等,包罗万象。《旧约》对犹太人的来历及早期历史阐述得很模糊,很多故事的叙述很“梗概”,情节一点也不丰满。对一些细节的处理也显得很随意,尤其是先民的年龄,动辄几百上千岁,一看就知道是神话传说。不过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第一卷《创世纪》的前半部分,该卷后半部分的叙述逐渐明晰。到了第二卷《出埃及记》,对历史事件的记载就非常详尽了。《出埃及记》主要记述了摩西带领犹太族人逃离埃及人的奴役,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了上帝应允的“流着奶与蜜”的家园。在民族大迁徙的过程中,摩西还通过“十戒”等形式确立了族人对xxx唯一真神的信仰,并初步建立了行政制度,为犹太民族之后的振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标志着当时犹太人受周围民族(很有可能就是埃及人)影响,文明逐渐开化。我猜人们就是在这一时期开始系统地收集古代资料并整理成《圣经》的。

第三卷《利未记》记录的主要是一些宗教内容。其中规定了各种崇拜和宗教仪式的规例,包括祭司在执行任务时应该遵循的细则。这些规例细则大致可以分为四大类:宗教类,如“燔祭之例”“平安祭之例”;卫生类,如“检验xxx风病之例”“染疾之宅成洁之例”、伦理类,如“勿伦骨肉之亲”和法律类,如“赎宅之例”“勿取贫者之利”。此外还规定了一些饮食上的禁忌,如“禁食血”“禁食地上爬行之物”等。类似的现象在摩西十诫中和第五卷《申命记》均有出现。可见,当时祭司阶层除了承担宗教任务之外,还担当了医疗、司法还有一部分行政上的职责。大概因为此时犹太文明虽已启蒙,但民智初开民众尚未脱离蒙昧,再加上民族经历太多磨难,人心浮躁,族群内部一盘散沙。以摩西为首的统治阶级只能依靠神的权威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规范、管理才能团结领导所有族人。

到了第六卷《约书亚记》所述时代,以色列人济约旦、焚艾城、奴役基遍、擒杀五王,这是犹太民族的大发展时期。此后,犹太民族逐渐强大,并在所罗门王在位时达到鼎盛,终于成长为中东地区一支重要的力量。《圣经》往后的篇章记录了以色列人由强而盛再由盛而衰的整个过程。生动地讲述了以色列人历代领袖、君王和王朝的故事,内容包括政治、军事、外交、法制等史料翔实。

我认为总的来说《旧约》更像是一本历史书。其所述故事情节生动,人物性格丰满,历史资料详细;脉络清晰,内容连贯,文风质朴,流露出犹太人对盛世的怀念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之下《新约》各卷显得更“宗教”,对耶稣基督的崇拜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了。

说老实话,《新约》我没有通读。读完《使徒行传》以后就再也不想往下读了,一是因为这一卷很长,我读的又是英文版,读罢感觉很吃力;二是我没有以前那么多空闲时间和精力了。所以以下只对《新约》前五卷内容谈体会,特此声明,无误他人。《新约》前四卷是四本福音书,记述了耶稣基督的身世、传道经历、行神迹以及最后升天的故事。四卷福音书内容多重复,没什么看头。据说四本福音书里面对耶稣列祖列宗的记载有出入,呵呵,不知道教会为什么也会犯这样的错误。不过我没有考证过,我对《圣经》里出现的动辄一大串一大串的人名很不感冒。

《新约》前几卷里不断重复、重复再重复地说明耶稣基督如何以自己的身体为人类一切的罪献了祭,使人类在上帝面前重新成洁,因此人们必须信耶稣是基督(基督就是救世主的意思)。只有信靠耶稣的人才能在上帝那里获得宠爱,在最后审判日之后获得永生;不信的人必将被神所抛弃,在最后审判日之后打入地狱。也就是说不管你生前如何积德行善,只要不信他们教死后就得下地狱(《圣经》里就是这么说的)。呵呵,大有攘臂而扔之之嫌,这也太霸道了吧?这与佛家历来主张普度众生,不管你信与不信我都要救你的原则大相径庭。看来他们的上帝远没有我们佛陀境界高尚。再说了,人们等啊等了两千年还没等来最后的审判日,估计天上的那帮人也快急死了。

关于耶稣的故事我想大概是这样子的:经过长时间的发展,犹太教祭司阶层趋于腐败。有志青年耶稣看到了这种现象并想打破这种局面,但苦于报教无门,于是自称“上帝之子”以图扩大影响。此举乃是双刃剑,使新兴教会在扩大影响的同时也遭到了保守集团的合力围攻。最后,弱小的新兴教会终于被保守集团击溃,耶稣也被陷害继而慷慨殉教。至此教会遭受致命打击遂转入地下,传教工作进入低潮。为了继续传教,教会利用了耶稣殉教事件并宣扬耶稣以自己的身体为人类永远的罪献了祭,并已升天回到上帝身边。好在基督教一直宣扬教众应互助、有爱、均财,并且认为上帝爱所有的人而不是以往认为的只有以色列人才是上帝的选民。这样的观点满足了广大底层民众的精神需要,所以虽然有政府打压保守势力排挤,基督教仍能够迅速发展并最终成为罗马帝国国教。当然,基督教里面世界最终灭亡、最后审判日必将到来的悲观思想可能也是当时人民对罗马帝国日渐式微的悲观预期的体现。

总之,《圣经》写得还是很精彩的。但个人认为里面讲述的道理远没有传说的那么神秘,都是一些很简单粗浅的基本道德准则。与我们儒家伦理、道家哲学相比,有如云泥。

圣经读后感 第七篇

当我捧起这本书的时候,我陷入了思考……还记得,高二那一年的圣诞节前夕,我跟朋友去到教堂,看到许许多多虔诚的基督徒,听他们唱诗班唱诗,教导基督徒们要博爱,要信奉上帝,要向善……

在他们身上,似乎感觉到一股与众不同的气息……

《圣经》被描述为“最伟大的书”。这是因为它对历代人们的无尽的价值与影响,虽然《圣经》是2023多年前写成的,但是它仍然影响着今天的人们。我一直对《圣经》充满好奇,觉得他充满了神秘的气息而且这方面东西一直是我以前不曾涉及的。古往今来,人们都给宗教披上一种神秘的色彩,让人感到好奇。今天,也让我有那么一种冲动,去读《圣经》,去粗略领悟个中的缘由,试图去了解基督徒的这种信仰文化。

这本书分新约和旧约两个部分。新约讲的是上帝创世,挑选子民,子民一次次的堕落以及上帝对他们一次次的拯救;旧约讲的是耶稣和他的门徒在世间布道的故事。圣经总体来说就是上帝教导人们要行善的故事。其中写了许多勇敢、忠诚信徒,同时也写了一些背叛者。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知道宗教是一相信并超自然神灵为共同特征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世界观,读完《圣经故事》给我的感受是:死亡和矛盾无处不在。上帝爱人类,那为什么又一次次只因为背叛他或者拜了别的神而摧毁人类?在同一个“博爱”的上帝名义之下,善和恶都进行着,并且是假以相同的借口。所以我感到这是很矛盾的故事。

读完《圣经故事》我看到我们有时候缺少那么一样东西--爱。耶稣在常人眼里早已幻化为万能的上帝,在基督徒眼里他似乎又无所不在,无所不能。但是,在这本书里,我却看到了一个人性化的耶稣。现在的教育偶时候缺少了爱的教育。在当今社会和媒体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干扰下,学生更自私和没有同情心了。许多同学对身边人的感情不深,反而更爱那些不可触及的明星,成为追星一族。他们失去了爱和被爱的能力。他们所预期的那么容易。显而易见,激怒耶稣是不可能的,他从不对仇恨他的那些人表示反感,他从容地走出每一个陷阱,当他被逼到一个角落的时候,他就讲一个简单的小故事,使所听故事的人转到他这边来,这也是一种很好的教育教学方法。他希望人们爱自己的友邻,他恳求人们停止战争。眼看着人们互相残杀,冤冤相报,耶稣痛心疾首。他本来是个快乐风趣的人,生活对于他来说是快乐的,而不是负担。他爱父母,爱家庭,爱朋友,村子里的活动,他没有不参加的。他自己不是隐士,也不赞成别人靠逃避生活拯救自己的灵魂。可是这个世界却似乎到处都是荒凉,暴力和混乱。耶稣以他那淳朴而伟大的胸怀贡献出一剂医治这些创伤的良药。他把这剂良药称作为“爱”。有这个字眼就是他所教导的核心内容,而这,也是我在这本书中学到的最大精华所在。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年轻的大卫》这个故事了。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少年,名叫大卫。他很勇敢,他曾经把巨人歌利亚都打死了。而且他只用了五颗石子。扫罗很妒忌他,因为他没有大卫厉害,他便想把大卫杀死。幸亏扫罗的儿子--约拿单保护了大卫,大卫才没被杀死。还有一个原因,神永远与大卫同在。

我读了这个故事,感想很深刻。我知道了,一个人必须遵守应该遵守的规矩,否则将会受到应有的惩罚。谁从困难中解救了我们,我们就应该相信他,赞美他。不能忘恩负义,应该知恩图报。

这位神以仁慈、耐心、宽容、博大、善良的精神来对待每一个人。不管那个人是善良,还是邪恶,神都会宽容他。

当然,在这里读《圣经故事》,并不是说我要去信奉上帝,只是让我觉得,在我们的社会发展中,某些宗教的某些精神也是值得提倡的。只是,我们必须学会审视,批判接受。

我知道,信仰是一种精神控制……似乎每个国家都在试图用一种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思想来束缚自己的臣民。古往今来,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如中国古时候的汉朝主张的儒家思想,宋朝时候主张的理学思想……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要遵循在弘扬主旋律基础上发展文化多样性的原则。无产阶级是无神论者,然而我们也应有博爱的精神。并不是说要去信教,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也应当汲取宗教中适合社会和谐发展的精神,以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圣经读后感 第八篇

圣经中很多次序是不能更改或者颠倒的。文章排列从《创世纪》到末尾的《启示录》,讲的就是人类自我的觉醒,从自我到自我解放到超越自我的过程;讲的就是一个老亚当蜕变成一个有耶稣基督生命的新人的过程;是一个自我自私的灵魂蜕变成一个有爱有社会责任感乃至于有历史责任感的过程;它是一个人生的历程,也是一个信仰的历程。

在创世纪中上帝第六天造人同样是不可改变的。上帝先造天地万物,再造人。为什么不改过来,先造人先呢?那是因为上帝启示告诫我们:人类的生存活动离不开大自然,是阳光雨露,是大自然哺育着我们,大自然在前,我们在后,我们要遵循大自然的规律,不可以破坏大自然。

人类有了智慧和聪明,就会自以为是,取得一点成就就会忘乎所以。当人类在造巴别塔试图与上帝一争高低争夺荣耀的时候,上帝击打了人类的狂妄与骄傲。

“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离开,是一种情感和心灵的断奶,离开父母,表示我们已经独立,包括了思想和人格的独立。与妻子的连合不单只是肉体的,还包括了灵魂的结合,所以才有可能成为一体。这是一种优于动物的人伦的美。

圣经读后感 第九篇

《圣经》是一部人生通俗的生命教科书,凡人生遇到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悲欢离合,生死离别,它都给人们欣慰的答案,让人们性情通达感悟,激发生存的活力,照亮前进的到道路,给人们战胜困难的智慧。

唯独智慧能庇护人遇到享通的日子,你当喜乐,造到患难的日子你思想,因为神使这俩者并列,为得是让人不知烦劳。贪爱银子不知足,贪爱享受不知足,这是虚空;我见日光之下劳碌之人吃多吃少睡得香甜,富足之人的丰满却让他睡不着觉。我所见到的为善为美者,神赐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劳碌得来的快乐,它能够吃用,因为这是他的份。

手懒必受穷手勤必富足,明哲人静默不言,心理诚实的遮隐事情,往来传舌的泄漉密事,无智无谋人败落,仁慈得人善待自己,残忍得人必扰害自己,通达人明白自己的道,心无知识仍是不善,脚步急快的难免犯罪。远离纷争是人的尊严,愚昧得人都爱纷争。宁肯住在房顶的角上,也不住在宽广的房子渔妇人争吵。谨守口舌就保守自己免受灾难,心骄气傲得人行事狂妄,人在患难的日子若胆怯就会失掉力量。不要为明天自夸,因为明日要生何事你不知道,要别人夸奖你不要自夸,等别人称赞你不要自称。人吃饱了就厌恶峰房的密,忍饥饿一切苦物都是甜的。遥想急速发财必要受罚。

圣经读后感 第十篇

《圣经》中教导年轻人要孝敬父母,孝敬父母在圣经中被尊为人伦之首,是上帝以必须遵守的诫命的形式提出来的。圣经指出,人应该服从上帝的诫命孝敬父母,孝敬父母的人一定会得到上帝的恩惠。摩西十诫中第一次将孝道以法律的形式提出,十诫的前四条是关于人和神的关系的,而第五条就是有关孝的: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神所赐你的土地上得以长久。这足以显示其重要性,这与中国的“百善孝为先”有异曲同工之妙。圣经中将敬畏上帝和听从、孝敬父母并列在一起,如“敬畏xxx是知识的开端,愚妄人藐视智慧和训诲;我儿,要听从父亲的训诲,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指教。”,这充分说明了圣经对孝道思想的重视。

在摩西十诫中基本上都是告诫人不能做什么,没有应许人可以得到什么,只有孝敬父母是上帝肯定和赞许的。《箴言》中教导年轻人要听从父亲的训诲,不可忘记母亲的教导。他们的教导像戴上皇冠,更显出你的品格;像戴上项链,使你更俊美。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金钱成为大多数人疯狂追求的对象,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腐蚀着人们的心灵。《圣经》中劝告年轻人,要聪明些,不要耗尽心力追求财富,钱财转瞬消失,好像长着翅膀,如老鹰飞走。很多东西比金钱重要,比如知识,比如信誉,比如名望,等等。虽然《圣经》是外国的,虽然《圣经》是教会读物,虽然我不信仰基督,但我受益于《圣经》。

圣经读后感 第十一篇

本书主要讲了人类与自然的区别与关系,人类的起源,人类的文明,人类的科学。主题有环境保护、古迹保护、生命的作用和意义、科学精神。

人类真正的光荣是科学。科学是什么?科学应当是对自然事物的客观反映,而不应该是自然的主宰,我们不能说:“自然正在按照科学的定律运行着。”科学禁止了人对科学以外的东西的认知。如果科学走向恒定,把科学以外的东西称作伪科学,强迫自然符合科学,见到不符合的就闭上眼睛,装作没看见,那么科学也要成为迷信。

科学发明的动机是什么?无论科学技术多么发达,我们都不能否定,现在是我们发明机器的动机与原始人发明石器的动机并没有什么两样的,都是用来满足人类不断膨胀的享受欲望。因此,人类的文明对自然造成了破坏,科学技术越发达,破坏越严重。这种文明本身并不是要毁灭地球,它本应在人类的理性控制之下。但正如爱因斯坦所说:“除了我们的思维方式以外,一切都改变了。”人类把地球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成了地球的统治者。

我曾经看过一本书,叫做《人类曾经被毁灭》(听说已经遭禁,为什么不容假说呢?里面的例子有许多都是被封锁的,就是闭上眼睛。),整本书根据无数的例子、古代世界到处都相同的神话和科学的数据证明了下面这个科学假说:中国天神话中的“天”、甲骨文中的“天”与现在的天根本不是一回事。那是一个有形有体的天——它就是现在天空中的月亮。大约在15000多年以前,一艘来自宇宙深处的外星人飞船——月球宇宙飞船驶进了太阳系,并降临地球近地轨道,悬浮在中国西北地区的上空,低得仿佛一踮脚就可以摸得着,传说中的神降临了地球。月球宇宙飞船上的高级生物降临地球后,利用地球动物基因,通过剪切、拼接、重组,创造了人类。之后还教育了人类,有了人类的第一代文明。《周易》、中医、金字塔都是这一代文明的遗留物。由于当时人的理解能力还不完善,所以高级生物只教给了方法,没有讲原理,这就造成我们现在对中医的原理一无所知。后来月球飞船中爆发了骇人听闻的战争。被击伤的月球宇宙飞船被迫飞离地球,“天”与地发生分离,诱发了滔天的大洪水,吞没了平原、谷地上的一切生灵。侥幸活下来的高山牧羊人没有能力把第一代文明继承下来,而是发展起我们今天的物质文明。

在《圣经》当中,当上帝知道了夏娃带领亚当偷吃了“知善恶果”后,十分震怒,他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上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于是,上帝将他俩赶出了伊甸园。“知善恶果”在这里代表一种知识、一种文明。不同的文明对善恶的看法相去甚远,大洪水前文明的善恶标准肯定与今天物质文明的有所差别。上帝就是告诫后人应当延续大洪水前的文明模式,否则,人类社会将要遭遇意料之外的困难。本来,人们以为上帝自私,不让人类发展如此好的物质文明:动物被驾奴了,沼泽被疏干了,江河被防治了,森林被开发了,荒原被耕种了,时间被计算出来了,空间被测量出来了,天体运行被识破了,海洋被横渡了,高山被跨越了,世界各地都被打上了人力的印记。但是近年来,环境保护的广泛开展,掀起了对于发展物质文明的反思。另外,西方的科学主张“还原论”,即杯子由陶瓷做成,里面有分子,分子里有原子……而人原来都是具有“整体论”的思维模式的。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还原论”出现了许多弊端,许多学科已经开始向“整体论”转化。人转了一个大圈,最后回到了当初的起点。看来上帝是够英明的,在人类初期,他了解物质文明将给人带来的困难。

圣经读后感 第十二篇

大学选修这节课时,我觉得这是命运的邂逅。因为我的奶奶是一位-徒,小时候,听她讲述了很多关于圣经的故事。我一直都相信上帝爱世人,这种神圣的力量让我能够健康长大。我还记得每一次生病时,奶奶都会向上帝祷告,恳请他原谅我这只迷途的小羊羔。听着这些话,总觉得有一双温暖的手,抚平我身体的疼痛。每一次看宗教电影,看到里面,一张张虔诚的脸,似乎感觉到一股与众不同的气息触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

我们圣经选读主要讲述的是旧约部分。旧约的主要内容是耶稣和他的门徒在世间布道的故事。圣经总体来说就是上帝教导人们要行善的故事。其中写了许多勇敢、忠诚信徒,同时也写了一些背叛者。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知道宗教是一相信并超自然神灵为共同特征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世界观,上完圣经选读,给我的感受是:死亡和矛盾无处不在。上帝爱人类,那为什么又一次次只因为背叛他或者拜了别的神而摧毁人类?在同一个“博爱”的上帝名义之下,善和恶都进行着,并且是假以相同的借口。所以我感到这是很矛盾的故事。

上完选修课,我看到我们有时候缺少那么一样东西--爱。耶稣在常人眼里早已幻化为万能的上帝,在-眼里他似乎又无所不在,无所不能。但是,在这本书里,我却看到了一个人性化的耶稣。现在的教育偶时候缺少了爱的教育。在当今社会和媒体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干扰下,学生更自私和没有同情心了。许多同学对身边人的感情不深,反而更爱那些不可触及的明星,成为追星一族。他们失去了爱和被爱的能力。他们所预期的那么容易。显而易见,激怒耶稣是不可能的,他从不对仇恨他的那些人表示反感,他从容地走出每一个陷阱,当他被逼到一个角落的时候,他就讲一个简单的小故事,使所听故事的人转到他这边来,这也是一种很好的教育教学方法。他希望人们爱自己的友邻,他恳求人们停止战争。眼看着人们互相残杀,冤冤相报,耶稣痛心疾首。他本来是个快乐风趣的人,生活对于他来说是快乐的,而不是负担。他爱父母,爱家庭,爱朋友,村子里的活动,他没有不参加的。他自己不是隐士,也不赞成别人靠逃避生活拯救自己的灵魂。可是这个世界却似乎到处都是荒凉,暴力和混乱。耶稣以他那淳朴而伟大的胸怀贡献出一剂医治这些创伤的良药。他把这剂良药称作为“爱”。有这个字眼就是他所教导的核心内容,而这,也是我在选修课上学到的最大精华所在。

在希伯来圣经中,我最喜欢《出埃及记》这个故事了。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神人”,名叫摩西。他是我心目中真正的英雄。他是伟大的先知。他是上帝最忠实的奴仆。他放弃了埃及富裕的生活,带领着备受埃

及人压迫的以色列人,找到一片可以快乐生活的富饶之地。虽然他最后 并没有到达目的地,但在绝望和痛苦的折磨下,他没有放弃神的嘱咐,何其强大的精神力啊。

我读了这个故事,感想很深刻。我知道了,神会在远处看着我们。我们要遵守与神的约定,神不会纵容任何一个人。只有以这个为前提,神才会爱护我们。当然,在这里读《圣经故事》,并不是说我要去信奉上帝,只是让我觉得,在我们的社会发展中,某些宗教的某些精神也是值得提倡的。只是,我们必须学会审视,批判接受。

我知道,信仰是一种精神控制似乎每个国家都在试图用一种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思想来束缚自己的臣民。古往今来,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如中国古时候的汉朝主张的儒家思想,宋朝时候主张的理学思想。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要遵循在弘扬主旋律基础上发展文化多样性的原则。无产阶级是无神论者,然而我们也应有博爱的精神。并不是说要去信教,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也应当汲取宗教中适合社会和谐发展的精神,以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圣经读后感 第十三篇

在《圣经新约》中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耶稣乃是基督解经法的创始人 。我们可以发现耶稣一方面按字面意义接纳《旧约》,坚持《旧约》的恒常权威;另一方面又大胆地批评《旧约》,重新解释它地含义。他反对教条式地遵守法律而不具善心,比如他询问一个想承受永生的青年财主是否遵循了以下诫命,即“不可杀人,不可xxx,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那年轻人回答:“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但当耶稣对他说,要把财产分给穷人,舍弃身外之物跟从主,惟此才能得永生时,青年人就沮丧而忧愁的走了。由此可见,遵从法律只是强行移植的信仰,人要称义,就必须发自内心地信奉上帝,模仿他地善德。当然,《新约》中诠释《旧约》的例子还很多,在此不在举证。一般而论,在,《新约》中《旧约》被当作一本希望之书;基督们效法耶稣,以她为榜样,逐渐扬弃了法律,根据实际情况和时代的需要,采取全新的态度对待律法。他们相信《旧约》是在上帝灵感的召唤下写成的,必然有更深的意义。因此,在现在我们么时刻记住对传统文化要做到扬弃,不断创新,剔除不符合时代要求的落后的文化。以此不断促进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我们要从《圣经》中得到一些反思,吸取其中的一些教训,让其中有易于现代发展的东西为我们所用 ,而不是让其中的一些不正确的思想行为被人所利用来危害社会。我相信在这个文明的时代在每个人的努力下世界会更加的美好的。

还有一点我们必须认识到,就是《圣经》文化意蕴深奥,是世界文化宝库中的珍品,圣经文化影响深远。随着人类发展的全球化,各种文化相互激荡、相互渗透,相互融合。而我们中华文化有着包容性和开放性,因此我们认识了解基督文化,了解其独特的文化体系,以更好的借鉴优秀文化,弘扬中华文化!

圣经读后感 第十四篇

在上帝的信徒眼中,上帝是完美无缺的,他是一切福祉、美好、生命乃至天地的源 头,他的神圣、权威、仁慈、超能、大爱都是不容置疑的,《圣经》开篇的“创世记”就定下了这样的基调:“没有他,就没有世界的一切”。

起初我也是这样听说的,但看着看着就愈发疑惑,甚至越来越讨厌、烦恶他,觉得 他非但不完美,反而很丑陋,让我采撷一些片断以供大家一起来鉴评他的真实形象。

其一,“亚当与夏娃的子孙后代越来越多,逐渐遍布了整个大地---人们无休止地相 互厮杀、争斗,世风日益败坏。上帝看到这一切后,非常后悔创造了人,对人类犯下的 罪孽十分愤怒,说‘我要将所造的人、走兽、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消灭’---海洋的泉源都裂开了,巨大的水柱从地下喷薄而出,天上大雨如注,大水迅速上涨,甚至漫过最高山峰七尺。世界一片汪洋,地上的一切生物都被淹死,只剩下方舟里的人和动 物安然无恙”。这难道不是残暴恐怖之极的行径吗?虎毒尚且不食子,哪个父母在生出小孩后如果看到他顽劣不堪就会活生生地毁灭他?上帝连动物、凡人的恻隐之心都不如,谈何仁慈大爱?难道在他眼中,所有的生灵都不过是他捏陶土的试验品、不合格就推倒重来吗?他这样不是为了惩罚人类较少的罪孽而犯下重大得多的罪孽吗?难道因为他是上帝就不适用这种伦理判断与评价吗?

其二,“人们发明了造砖的方法,---因为语言相通、同心协力,阶梯式的通天塔很快就高耸入云了。---上帝看了后,说‘他们同一民族使用同一语言,今天能建成城市和通天塔,那么今后就没有他们做不成的事了’。---于是变乱了人们的口音,使他们彼此不通,并且还使他们从此分散到世界各地”。这不是担心甚至忌惮人类的团结与发展吗?人类做得不好要毁灭、做好了又担心失去他们的崇拜,如果人类真的是他创造的,那么难道是他的宠物吗?

其三,“以撒出生后,---上帝决定考验一下亚伯拉罕,对他说‘你带着你的爱子以撒至摩利亚去,在我指定的山上,把他们作为燔祭(类似于烤全羊)献给我’。”用这么残忍的方式来考验信徒的忠诚程度不是让人不寒而栗吗?这与黑社会要先杀人才能加入的规定或者大义灭亲以向组织表忠心的纪律有何差别?

这样的事例还仅是我在《旧约篇》1/10篇幅中找到的,在其他篇幅中还有很多,这样的上帝还能说是完美神圣的吗?在我看来,它其实是残忍、自私、丑陋的,远不如人 类自身,我们为什么要找一个这样的东西来崇拜呢?

圣经读后感 第十五篇

据说,没有看过《圣经》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出于对这句话的尊重,而非对宗教的信仰,我用了几个周末的时间看完了一本书《圣经故事》。

圣经故事分为旧约和新约。旧约讲的是上帝造人和人类繁衍的初期,涉及很多战争、国的创立与分裂等。新约讲的是耶稣降临,称之为“人子”,代表上帝行神迹、拯救世人,被杀却又复活的故事。

值得一提的是,圣经是犹太民族的圣经,是以色列国度起始、发展与坎坷的不同于正史的另一种记录方式。其中的上帝,即xxx上帝,也并非全人类的上帝,而是犹太民族的上帝,他只庇护这一个民族,以及其他民族中信仰他的人。

最初的世界一片混沌荒芜,只有上帝的灵存在。后来上帝创造了一切,用了一周时间。

第一天,创造了光,于是有了黑暗和光明。

第二天,创造了空气,于是有了苍穹,即天和地。

第三天,将地上的水收集起来,于是有了陆地和海洋,同时陆地上开始生长各种植物。

第四天,创造了日月星辰。大的管理白天,小的管理黑夜,同时人们可以利用其做记号、记年月节气。

第五天,创造了各种鱼类和水中生命。

第六天,创造了人,管理一切,还有各种丛林野兽。

第七天,上帝看到一切都十全十美,于是休息了,称为“圣日”。

耶稣是从在新约中出现的人物,最为最重要的人,他在诞生之前就被指定为人子,即上帝的代言人,向犹太民族宣扬上帝的神圣不可侵犯,引导人们信奉并敬仰上帝,同时常常显现神迹庇护其追随者。耶稣的母亲未嫁时,因上帝的旨意,便自然受孕身怀耶稣。所以,耶稣实质上是没有父亲的。

现在看来,这些故事颇有些耐人寻味的观点。上帝几乎是万能的,可随心降灾降福于众人或个人,而因耶稣得上帝钦点为代言人,所以耶稣也拥有异能。他常常为人治病,而手段是心诚则灵的语言。比如一个人瘫痪多年,他说“站起来走”,那人便真的能站起来走了;一个人出生便眼盲,他说“睁开眼睛看世界”,那人便真的目光炯炯。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信奉他追随他,而他也只给那些信奉他的人显降神迹。除了治病,他还有很多超能力,某次他和门徒救助了一批灾民,总共几百人,而他们仅有的食物就只有几只鱼几张饼,耶稣说“大家不用担心,尽管吃就行了。”然后大家就发现那些鱼和饼取之不尽,怎么吃都还是剩下很多,最后所有人都吃饱了,食物还剩下几框。读到这段的时候,觉得世界的文化果真是想通的啊,这不就是我们说的神仙吗?中国的电视剧里神仙就是无所不能点石成金的啊。

而且,那时的信仰和现在不同。那时耶稣真的能为大家免除疾苦,赐予幸福,越来越多的人才回追随。在现在看来,这有点不可思议吧!

书里的xxx上帝是个很有趣的人,哦不,很有趣的神!他总是告诫人们要信奉他跟着他的指示走,而不能信奉其他的神。一旦人们开始怠慢他或者转向其他的神灵,他就立刻降下大灾去惩罚人们的不忠诚。于是人们在灾难面前又开始敬畏上帝的强大威严,苦苦求饶忏悔,立刻好好的祭奠敬奉。上帝看他们受到教训了,就收手了。可是过一些日子,又有人心生异端,于是上帝再次教训他们,他们又重新求饶忏悔。偏偏那些人还不长记性,于是演成了一个现在看来很好玩很有意思的循环剧情。

耶稣收了十二位门徒,分别是彼得、西德列等,还有一个很著名的犹大。这些人被耶稣选中为门徒后,若耶稣许可,他们也拥有一定的异能,追随耶稣救助受苦众生。

传说中犹大出卖耶稣的事情是这样的。据说犹大本来就心术不正,爱偷东西占便宜,经常利用自己在组织中经管饮食财务的权力,私吞钱财,将他人贡献集体之物据为己有。某次他们进入一个国度,那里的人担忧耶稣的号召力越来越强,动摇他们自身的权威,想杀了他。犹大于是就向他们通风报信,告诉那些人耶稣和门徒正在传教的地方,约定犹大先进去,他跪下吻手的第一个人就是耶稣。于是,他进入房间后就亲吻耶稣的手,那些人便一拥而上将耶稣抓走并执行绞刑。事实上耶稣早在之前就预料到此事,并告知门徒自己会在死亡三日后复活,复活的那日便是“复活节”。复活后的耶稣继续行神迹救世人。而犹大出卖耶稣得了五十金币,却因愧疚不安而自杀。

这本书最终讲的是一个民族文化的古老起源和发展历程,类似于我们用传说的盘古开天、女娲造人、观音普世等神话去解释人类最古老的由来一样,却又不同。圣经所体现了这个民族历经多次天灾、迁徙、瘟疫等灾难但顽强繁衍并强大的精神,反映了这个民族文化思想的逐步变迁提升,那段神秘时光穿越千年仍带给我们别样的体会。

我们国家的人大多并没有特别的宗教信仰。而现代的人即使有宗教信仰,也是为了寻求心理寄托和庇护,再不会异想天开的希望借助神灵救赎凡世中的自己。但是人思想和心理的作用已非常强大,足以改变命运。所以仍然有那么多的人愿意为心灵寻求一片清新明净之地。

怎样都好,人心自在,并且自我关照自我净化,生活就会很美好的!

圣经读后感 第十六篇

《圣经新约》中《马太福音》记载:耶稣诞生时前来送礼的三位贤人——麦琪,他们最早带来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因此,人们都希望自己在圣诞日那天获得最有价值与意义的“麦琪的礼物”。

全都在这儿了,一元八角七

我得承认,这的确是个一贫如洗的家庭。

年轻的少妇德拉掂量着手中的钱币,反复数了三次,我猜她该是羞愧难当,但又不得不紧盯着手中那个把枚钱币的。羞愧难当自然是她的自尊让她不屑于那种掂斤播两的交易,而移不开眼反复确认的行为却是意识终于向物质妥协了的一个证明。她多么希望自己拥有的可不只是这点不起任何作用的小钱。而残酷的事实便是:即使她再怎么怨恨的看着安静中的钱币们,她也依旧只有一元八角七,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

从来没有装过信的信箱,从来没有被任何人按响过的门铃,加上此刻看了也只是徒增尴尬的名号与为数不多的家具,她与她亲爱的丈夫的这套房子被形容成是“真正够得上乞丐帮这个词”。

若一定要说有什么能让人感到一丝活气的事物,大概也就只有这对夫妻了。书中写道:“每当詹姆斯回家走进楼上房间时,詹姆斯太太——德拉,总是把他称作吉姆,并热烈拥抱他。”这样的情景的确能给人些许安慰,至少告诉我们,之后在这间简陋的屋子、贫乏的家庭中发生的故事,并不会显得过分冷漠无趣。

小说的背景简单明白得正像德拉手中的一元八角七。而发生在简单背景下的一个值得期待的故事,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了,不是吗?

那条表链,那套发梳

我得承认,这对夫妻确实是费尽心思的想给爱人买一个合适的礼物。

曾经夫妻两人各有一件引以为豪的东西。吉姆的金表与德拉的秀发。德拉的秀发使女王的珍珠黯然失色,吉姆的金表将让所罗门王忌妒得吹胡子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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