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报告 第一篇
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万件,判处罪犯万人。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持续处于低位,占全部刑事案件比重稳步下降,我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依法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审结涉疫犯罪案件9653件。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违规接诊发热患者、伪造售卖核酸检测报告、“涉疫偷渡”等犯罪严惩不贷。会同xxx等发布打击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意见,严惩走私冻品犯罪,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机制,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加快案件清结,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409件18360人。推进黑财清底,执行到位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亿元,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推进专项整治,发出相关司法建议3816份。巩固整治“村霸”、“沙霸”、“菜霸”、“路霸”等成果,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万件万人,秦光荣、王富玉等14名原中管干部受到审判,彰显xxx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追缴行贿非法获利,斩断“围猎”腐蚀、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加大职务犯罪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实际追缴到位亿元。境外不是法外,首次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审理程三昌案,裁定没收外逃人员徐进、张正欣境内外巨额违法所得,对外逃腐败犯罪分子虽远必惩,让其人财两空。
依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出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见。会同农业农村部等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破坏种质资源等危害种业安全违法犯罪。审结乱占耕地案件7251件,涉及耕地312万亩,依法惩治农村侵占耕地犯罪,保护耕地红线。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严惩污染、盗采黑土犯罪。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依法宣告51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83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还无罪的人清白。会同司法部完善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制度,依法保障死刑案件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推动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与全国律协召开座谈会,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促进公正司法和人权保障的重要作用。律师服务平台为33万名律师提供在线立案服务244万件、案件排期避让提醒40万次。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2215件。出台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司法救助4万人,发放救助金亿元。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对挑战法律权威、挑衅公共秩序、侵犯人民利益的,依法严惩不贷。
法院工作报告 第二篇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xxx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万件、行政案件万件,同比分别上升和12%。
持续服务“六稳”、“六保”。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资用工、购销合同、商铺租赁等纠纷,审结涉疫民商事案件万件。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实招硬招,着力解决挤压生存发展空间、拖欠账款、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等侵害中小微企业权益问题。天津、江苏、河南、重庆等法院运用“滚动解封”等方式,防止大额资金冻结对中小微企业资金链的冲击。辽宁法院以海事强制令帮助数百家进口冷链企业解决清关难题,降低疫情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服务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意见,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依法审理涉国资国企案件,助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服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30件39人,坚决防止把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发布17件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依法破除对民营企业在投资、市场准入等领域设置的门槛,清理涉民营企业积案。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等法院建立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审结行政许可、行政协议案件万件,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海南、贵州等法院着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河北、江西、山东、陕西、甘肃等法院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万件,同比增长,保护创新、激励创造。审理涉5G通信、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高新技术案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保护。明确职务发明权属争议的判断标准,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造。对科研人员已尽勤勉义务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的,合理界定法律责任,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难题。出台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在895件案件中对侵权人判处惩罚性赔偿。依法适用行为保全制度,以先行判决和临时禁令相结合的方式防止损害扩大,不让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支持向滥诉者索赔合理开支,对恶意诉讼阻碍创新行为说“不”。我国已经成为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最多的国家,也是审理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知识产权审判在服务创新发展中作用愈来愈显现。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结垄断案件49件、不正当竞争案件7478件。探索数据权利保护规则,服务数字经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审理平台“二选一”、刷单炒信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严惩妨碍公平竞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审理“茶颜悦色”奶茶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对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制裁。明确“青花椒”等“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对相关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审结破产案件万件,涉及债权万亿元,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同时坚决防止借破产之名逃废债。配合xxx常委会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促进完善破产法律制度。深圳个人破产条例首案裁定生效,让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债务人可以从头再来,个人破产制度实践迈出重要一步。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32件,盘活资产万亿元,让745家困境企业再获新生,35万余名员工稳住就业。
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依法严惩金融证券犯罪,审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xxx等犯罪案件万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万件,依法处理涉供应链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私募投资基金等纠纷,有力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妥善审理康美药业案,严惩证券违法犯罪,支持陷入债务危机企业重整再生。依法否定职业放贷、高利转贷、变相高息等行为效力,引导民间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北京金融法院建设金融司法大数据研究中心,提出保障“北交所”25条举措,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上海金融法院深入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建立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旗帜鲜明保护革命文物和红色遗存。河北法院审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一体化保护长城遗迹和历史、环境风貌。江苏法院完善大运河司法保护机制,促进河道治理和文化遗产保护。福建法院在世界遗产地、历史文化街区等设立巡回法庭,保护文化根脉传承。贵州法院发出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守护乡愁记忆。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万件。制定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审理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浙江安吉法院“森林法官”守护森林竹海,践行“两山”理念。青海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生态法庭联动,共同守护“中华水塔”。落实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赔偿,探索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专项基金制度,江苏、江西等法院委托第三方监管,保障生态修复资金专款专用。出台贯彻长江保护法实施意见,守护一江清水、两岸青山。山东法院与执法机关协同治理油泥砂和落地原油污染,保护黄河三角洲。湖北法院依法保障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机构建设,广东法院审理碳排放权交易结算案,福建法院推行“碳汇”认购等替代性修复方式,依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举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通过《昆明宣言》,促进凝聚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国际共识。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出台服务北京“两区”建设意见,北京、天津、河北法院聚焦雄安新区建设、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天津xxx高质量发展精准发力,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涉冬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涉京张高铁项目等纠纷,助力办好简约、安全、精彩的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法院推进执行跨区联动、信息全域共享、服务标准协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持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出建设金融审判创新试验区等21条举措。完善落实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服务措施。完善支持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司法政策,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出台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意见,重庆、四川法院围绕知识产权、环境资源、跨域诉讼服务唱好司法协作“双城记”。山西、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法院精准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发展,助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万件、海事案件万件。贯彻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海南法院审理外籍渔民在我国南海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判令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对我国管辖海域实施有效司法管控。广西法院高效处理“艾丽肯”号外籍货船诉前保全案,外方当事人主动将约定的外国仲裁变更为我国法院管辖。随着我国司法国际公信力日益提升,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司法管辖日益增多。联合国贸法会法规判例库收录涉疫情涉外商事海事案件指导意见,收录我国司法案例已达36件。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在山东青岛举办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建设,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破坏军事设施、泄露军事秘密、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案件466件,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推进设立“老兵调解室”,积极开辟退役军人诉讼绿色通道。推广河南法院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军事法院发挥涉军维权服务平台作用,维护官兵权益。推进军事行政审判试点,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审理侵害英烈名誉荣誉、亵渎英雄墓碑等案件,让侮辱烈士的人受到制裁,让戍边英雄的丰碑永远高高耸立。
法院工作报告 第三篇
一、勤于学习,苦练内功,提高领导水平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坚定性。学习中坚持“三定一活”。一是定人员。党组成立中心学习组,不仅党组自己坚持学习,在必要时还扩大到各部门负责人。二是定时间。党组规定中心学习组的成员每月用于集中政治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两天,对因事耽误的,事后必须补出来。三是定内容。每次学习前,党组都提前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和讨论议题。四是形式灵活多样。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力戒空洞的说教,而是通过座谈会、讨论会、交流会、党组成员给全院干警上政治理论教育课等形式,激发党组成员学习政治理论的热情,提高了党组成员的理论水平。
(二)坚持业务学习,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05年我和党组一班人在提高业务素质方面,从“听、说、读、写、学”五个方面做文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听,即要求党组成员抽出一定时间旁听案件审理。二是说,即党组成员按上级要求亲自办理案件的基础上,还要经常与干警们交流业务内容,做到不耻下问。三是读,即要求党组成员必须阅读大量的业务书籍,以拓宽知识面。四是写,即要求党组成员亲自撰写一些法律文书,并结合典型案例,从立法本意、法律条文的适用、具体操作等方面撰写调研文章。五是学。党组在院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要拿出部分资金,鼓励班子成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等学习活动,借以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二、履行职责,强化管理,努力争创一流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05年以来,在已审结的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34件,其中31件当庭宣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院严格适用法律,找准打击重点,切实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依法调处经济关系和社会矛盾,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在民商事审判中,我和党组一班人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工业强县、改革xxx、环境立县”总目标,将净化外地客商到我县投资创业环境作为我院的首要任务。05年,没有发生一起因工作不得力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纠纷双方都非常满意。在民商事审判中,我和党组一班人还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指导干警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在已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616件,调撤结案率达到了59%,促进了我县社会的和谐。
(三)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支持和推进依法行政。05年我和党组一班人始终坚持从大局出发,努力推动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指导行政庭全体人员与其他部门的同志一起,不畏艰难,牺牲休息时间,深入县城各拆迁户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为美化县城付出了努力,受到了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四)全方位入手,多管齐下,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我和班子成员共同努力,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提高执结率。05年以来,共采取查封、扣押措施200余次,查封标的物价值近600万元,促使绝大多数当事人自动履行了给付义务。05年上半年,根据省高院的部署,我院还认真组织开展了小标的额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共清理出58件案件,已经执结40件(含法庭执结20件),使执行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五)以开展“保持xxx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为载体,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和业务素质,保证司法行为的纯洁性。在保先教育过程中,我和全体干警一起,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深入解剖个人思想,并在工作中切实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极大的提高了干警的政治素质。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我与党组成员一起明确工作重点,从易引发腐败行为、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刑事、民商事、执行等部门入手,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自查自纠。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审判人员规范自身行为的主动。
三、率先垂范,廉洁自律,树立良好院风
(一)带头公正执法。人民法院掌握着国家的审判大权,必须严肃执法才能完成好自己的神圣使命。我逢会必讲:任何一个院领导都不准给办案人员乱打招呼、定调子,划框框,不仅如此,还要主动为办案人员排除干扰,以便公正执法。
(二)带头廉洁自律。班子起到了表率作用,抓廉洁才有说服力。因此,我和党组在抓班子廉政建设上始终不放松。首先是积极培养廉洁执法意识。年初议廉,平时督廉,年终评廉。教育班子成员自觉抵御金钱和物质的引诱,确保做到金钱面前不伸手,物质引诱不动心,生活方面不特殊,纪律面前严要求。同时,院长和干警之间层层签订了责任状。
(三)带头遵守规章制度。我院制定了一套严密的规章制度,工作中,院党组成员都能遵章守纪,自觉接受各种纪律的约束。全院干警也自觉以党组为榜样,严格要求自己。今年以来,全院干警没有一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在社会上树立起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法院工作报告 第四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一、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全省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加强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强化队伍建设,深化法院管理,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一是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192346件,审(执)结186145件,同比分别上升和,审(执)结率为;省法院受理案件3101件,审(执)结3051件,同比分别上升和,审(执)结率为,同比上升个百分点。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审结刑事案件16844件,判处罪犯16511人。审结严重刑事案件4517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1409人。积极投入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依法稳妥审理自焚事件中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555件。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81件,判处罪犯906人。重视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4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严把案件质量关,上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两年保持100%。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审结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案件117558件,标的亿元。其中审结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与民生相关的民事案件56389件,金融、证券、票据等商事案件46405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案件238件。加大调解力度,一审民事、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及“3341”项目工程建设的案件。
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541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28件,裁定准予执行1047件。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探索解决行政案件受理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注重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率达到。坚持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与省政府联合召开第五次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局面进一步形成。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赔偿金额128万元。
坚持保障胜诉权益原则,依法执结案件39794件,到位标的亿元,执结率为。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立“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提高财产查控质量和效率。严惩失信被执行人,将83个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单位、748名欠债不还的“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限制融资借贷、经营置产、招投标和出境、高消费行为,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推行“一线工作法”,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100%,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清理金融债权积案1220件,收回资金亿元。清理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218件,标的亿元,甘肃成为全国5个首批提前完成清理任务的省份之一,省法院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工作推进会上作为两个发言单位之一介绍了经验,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刊发了我省的典型做法。
三是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方便群众诉讼。大力畅通信访和申诉渠道。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办法,制定出台涉诉信访工作四项制度,推动涉诉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内解决。不断强化司法便民措施。与有关部门出台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办法和试行意见,扩大了群众维权途径。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万元,同比上升,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38名当事人落实救助资金万元。扎实开展联村联户行动。协调10个省直“双联”单位为永靖县帮扶项目43个,项目资金7400余万元,各单位自筹帮扶资金350万元。突出法院特色,加大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举办法制讲座22场次,就地化解纠纷31起。选派14名年轻优秀干部轮流驻村挂职。
四是努力加强队伍建设。突出“五个建设”,着力打造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队伍,全省法院共有100个集体、169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理论武装,强化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定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健全完善党组工作规则,省法院班子连续5年被省委考核为好班子。协助地方党委对9个中级法院31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举办各类培训班21期,培训干警2390人,邀请最高法院讲师团对全省法院近万名干警开展了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选调447人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及省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加强司法廉政建设。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26个中、基层法院开展了审务督察,全省法院受理举报线索527件,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4名,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6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四个一”文明窗口创建、“假如我是当事人”、“假如我是服务对象”换位思考研讨、执行和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化解、全省法院纪律作风大查访等一系列活动,推动了司法作风的明显改进。
法院工作报告 第五篇
固原市第三届xxx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仁院长所作的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xx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在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上有新作为,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为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固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院工作报告 第六篇
20xx年,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和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4972件,审结37070件,同比分别上升和;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7552件,审结6579件,同比分别上升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立足审判职能,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围绕我市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建立涉“两重”案件月通报制度,妥善审理一批在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以及涉政府机关等案件。先后与包钢集团、一机集团等支柱型企业召开研讨会,邀请经济管理部门和非公企业代表进行座谈,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认真做好北梁棚改后续服务工作,推广先进经验,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参与“十个全覆盖”惠民工程,全市法院选派46名干警深入基层一线,担任驻村党支部书记和驻村干部,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按照自治区政法委和高院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万里大造林”涉案林地调查评估工作,历时近3个月,已完成涉案6省区林地总面积60%的调查,为该案资产后期处置奠定基础。全市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共向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32件,收到反馈回函81份,有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推进平安包头建设。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615件,同比上升,审结2248件,同比下降,判处罪犯2533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319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依法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针对涉毒犯罪高发的态势,坚持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审理xxx犯罪案件299件,同比上升,判处罪犯409人,有效遏制xxx犯罪的发展蔓延。大力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特赦案件的审查,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576件、特赦案件31件。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认真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刑法原则,对2件案件的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深入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有效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和判后回访制度,成立全区法院首家未成年人心理援助辅导基地,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改过自新。市中院审理了涉案xxx达40余千克的谢建葵等5人贩卖xxx案,自治区发改委原正处级调研员富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巨团行贿、诈骗案,xxx石拐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原主任岳云晓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故意损毁会计凭证案,以及内蒙古兴麟房地产经纪公司、内蒙古德邦房地产经纪公司合同诈骗案等一系列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
三是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市法院切实坚持民商事审判“六个原则”,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23705件,审结19810件,同比分别上升和。坚持司法关注民生,依法审理涉及房屋拆迁、土地承包、侵权赔偿、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695件,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情理法并重,妥善处理离婚、抚养、赡养、继承及家庭财产纠纷案件3379件,有效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和睦。坚持平等保护、诚实信用原则,审理合同纠纷案件12875件,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258件,涉案标的亿元,依法维护我市金融秩序。大力加强商标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的保护,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72件,有效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针对民商事案件总量大、增速快的现状,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推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相衔接,努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市中院就房产买卖、保险合同、建筑设备租赁纠纷及农村信用社金融纠纷等案件进行专项调研,有效解决类案法律适用问题,促进全市法院司法尺度统一。
四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准确把握受案范围,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受立案登记制改革影响,行政案件激增,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08件,审结286件,同比分别上升和;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3件。继续推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确定昆区法院、九原区法院、达茂旗法院为试点法院,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种因素的干扰。强化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有效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探索案件协调处理机制,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切实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出台20xx年行政审判白皮书,积极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深入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问题专项调研,调研报告和建议受到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制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办法》。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推动工作机制创新
法院工作报告 第七篇
认真贯彻xxx司法改革部署,坚持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一仗接着一仗打,一个难题接着一个难题攻克,让公平正义成为新时代人民司法的鲜亮底色。2023年,全国法官人均办案238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二审后达到98%,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同比减少,在案件压力增大情况下,审判质效指标持续稳中向好,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责任体系建设,推动健全制约有效、监督到位、权责统一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细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确保院庭长监督不缺位、不越位、可追溯。出台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扎紧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的制度闭环。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司法解释、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作用,推行类案检索、量刑规范化,运用司法大数据辅助办案,加强对各高级法院审判业务文件审查,规范法官裁量权。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补齐短板,努力解决裁判尺度不统一问题,坚持不懈防止公平正义因地区、城乡、行业和身份不同而出现差异、打折扣。
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以庭审程序公正保障裁判实体公正。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改革和建设,更好实现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面对疫情,智慧法院大显身手,全国法院在线立案万件,在线开庭万场。司法区块链上链存证亿条,电子证据、电子送达存验证防篡改效果明显。形成经济社会运行大数据报告220份,“数助决策”服务社会治理。知识服务平台涵盖类案推送、信用评价、庭审巡查等业务场景,为全国法院提供智能服务亿次。智慧法院创新成果在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全方位展示,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进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科技赋能司法展现广阔前景。
法院工作报告 第八篇
依法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理刑事案件1504件,判处罪犯2748人。其中,审理涉黑、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诈骗等案件 480件768人;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30人;审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9人,其中副厅级以上4人。
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
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调撤结案2776件,调撤率26%。审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894件。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案件1630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391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184件。
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审理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案件485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案件79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33件。
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
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审理再审案件184件,其中,维持原判82件,改判59件,发回重审16件,调解和撤诉16件,其他11件。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对7名不符合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
将17313名“老赖”纳入最高法“失信黑名单”
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7880件,同比上升,标的额106亿元。组织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限制出境1838人次、限制高消费14684 人次、司法拘留557人、刑事拘留15人,将1731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7%。
重点组织实施刑案速裁等5项改革
适时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权力清单。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终身负责制。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审(执)结案件768件。
顺利完成立案登记制改革。立案登记制运行以来,行政案件同比增长,国家赔偿案件同比增长。
全面实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健全速裁案件专门审判组织,配套开展裁判文书精简与说理改革,探索建立“即诉即审”工作模式,共审结刑事速裁案件622件692人,平均审限缩减至天。
扎实推动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审理申请再审、申诉案件289件,依法决定再审38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310人次。向5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万元。
法院工作报告 第九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市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下,在州法院指导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被评为“全国先进法院”候选单位。
一、立足审判,确保稳定促发展
2023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199件,同比上升,办结5798件,结案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办案总数占全州基层法院的30%。当事人不服当年生效裁判提起上诉275件,经二审维持272件(含调解撤诉),维持率,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改判发回3件,改判发回率,同比下降个百分点。在全州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刑事案件555件,同比上升31%,审结510件,同比上升47%,判处罪犯738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2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66件292人,判处贩卖xxx、赌博以及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等犯罪44件65人;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2件3人;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10件21人。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方针,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或过失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全年判处缓刑、管制、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380人,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妥善处理民事案件。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4547件,同比上升,其中6个中心法庭结案2923件,同比上升20%。积极营造平等保护、激励创业创新的司法环境,妥善处理涉及中小企业的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金融纠纷,慎用财产保全措施,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用工难等问题,共审结涉企合同纠纷320件、借款纠纷416件、劳动争议538件,审结因调整结构引发的房地产、股权转让、破产等案件373件。注重民生司法,审结人身损害、婚姻家庭以及教育、医疗等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2023件,同比增加。充分发挥司法保护功能,确保了全市人民安居乐业。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年审结行政案件42件,同比上升,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占27%,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占31%,移送及其他方式审结的占42%。大力支持城建、规划、国土、计生及环保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审查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4件。我们坚持把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庭审前抓和解、庭审后抓撤诉的方式,促进官民和谐。
二、注重创新,化解纠纷促和谐
审判实践中,我们切实把握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特点,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推进能动司法,服务市域经济。我们始终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围绕市委“三四五六”工作思路和“五四三二”工作重心,出台了为全市发展稳定提供司法保障的五条措施,大力开展审判职能延伸服务。继续发挥劳动争议处理联络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联络室、国土资源管理联络室的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前置化解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土地纠纷1167起。其中与市国土资源局一道处理了有重大影响的国土资源违法违纪案件367件,前置协调处理责令交出土地、违章建房、违法占地案件515件。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们成立了支持城市建设工作专班,一方面对龙凤新区、舞阳办事处各片区、小渡船办事处的原林业车队、轴承厂、水电设备厂以及市第二实验小学迁建等重点工程项目中的216户进行了攻坚突击,促成187户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拆除了被征房屋。我们提前介入金山大道、金桂大道、恩施接待中心、机场扩建、恩来恩黔高速芭蕉段等10个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对38户拒不交出土地者进行说服疏导,促成全部自动履行。另一方面,我们举全院之力,对涉及福星城、草莓基地、板桥安置小区9个被拆迁户顺利地予以强制执行,为重点项目和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诉讼调解,促进案结事了。努力在“调”字上下功夫,在“和”字上作文章,在“了”字上求效果,采取立案调解、诉前调解、全程调解等方式,坚持多环节、多方位、多次数地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于预立案至二审终结前的全过程,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民商事案件调解和经调解撤诉结案2361件,调撤率78%。协调处理行政案件13件,协调结案率3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撤结案39件,调撤率75%。执行和解及自动履行案件1025件,执行和解率97%。
全力息诉息访,维护社会稳定。我们认真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坚持源头预防,突出积案化解。共办理上级党委、人大等转办的涉诉信访案件32件,已完全息诉息访29件,息诉息访率为。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由包案领导直接主持合议,直接接待当事人,直接带队上门做工作,直接向市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协调,促成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落实司法为民,完善便民措施。完善预约立案、流动法庭、假日法庭制度,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0%。深化巡回审判制度,对在外务工的当事人推出短信告知、电话调解、视频开庭等措施,方便群众参加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全年共为106名当事人办理缓减免诉讼费共28万元,为71名当事人争取司法救助金、困难补贴款、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共万元。
三、提升素质,廉洁为民树形象
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狠抓队伍思想、作风、业务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司法形象。
注重教育,着力提高干警素质。认真学习贯彻“”精神,深入开展“哈数”教育及“践行核心价值观、规范文明执法”等专项教育活动,促使全院上下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疑难案件研讨、审判经验交流、参加讲座培训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干警法律素养和办案技能。
细化监督,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加强教育引导,通过组织观看廉政录像、参加警示教育、适时通报等多种形式,促使干警牢固树立防微杜渐、廉洁自律的意识。坚持治庸问责常态化,认真开展用车情况督查、法庭干警到岗督查、机关干警考勤督查、会务督查、庭审规范督查、审限预警督查等“六项督查”。认真开展案件评查,重视对群众投诉的督促、查处和反馈,通过外聘执法执纪监督员、内设廉政监督员、抽查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加强立体防范,全面提升监督管理实效。
提倡奉献,全力激发工作热情。面对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干警长期超负荷的工作实际,我们开展评选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后勤保障能手等活动,将办案情况与评先评优、选人用人相结合,明确用人导向,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形成了模范先进引路、老同志传帮带、年轻人敢为先的良好氛围。全院干警发扬拼博奉献精神,自动放弃年休假、节假日休息,民事法官人均办案数91件,是全州法院平均数的倍,其中14名法官结案超过100件,办案最多的达275件。
各位代表,市人民法院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领导、人大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干警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够强,影响办案效果,极个别干警办案行为不够规范,影响司法形象;二是“信访不信法”现象日益突出,息诉息访工作任重道远;三是案件数量猛增,难以调和矛盾增多,干警身心健康问题不容忽视。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市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紧紧围绕全市“三四五六”工作思路和“五四三二”工作重心,融入大局谋发展,从严治院蓄潜力,科学管理强基础,司法为民求实效,为xxx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更加注重服务大局。以能动司法为切入点,围绕全市中心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增强服务发展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长效性。妥善审理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的民商事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诚信的市场秩序。坚持联系重点片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审慎处理“三化进程”中产生的各类纠纷,加大对涉及征地、拆迁、基础设施等案件的执行力度,保障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群众安居乐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创新。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注重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完善社会管理。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积极开展跟踪帮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法院工作报告 第十篇
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紧紧依靠人民支持推进司法改革、破解工作难题。xxx常委会修改完善刑事和民事诉讼制度,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就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等重大改革及设立专门法院作出决定,有力支持司法体制改革。31个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或出台文件,支持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xxxxxx会通过决定,支持人民法庭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代表委员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有的直接参与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在扫黑除恶、攻坚执行难、一站式建设等一场场硬仗中,代表委员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展现蓬勃生机。
贯彻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支持配合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监督。落实xxx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审理抗诉案件,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法院工作报告 第十一篇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法院队伍得到前所未有的淬炼,思想作风发生深刻变化,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xxx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轮训干警80万人次,把学习xxx法治思想作为新进机关青年干部“第一课”。深入学习贯彻xxxxxx“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党史学习培训全员覆盖,引导干警筑牢政治忠诚,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真正做到明理、增信、崇德、力行。举办庆祝中国xxx成立100周年人民审判成就展,推出《红色法庭百年志》纪录片,赓续人民司法红色血脉。推出15项司法为民实事清单,组织200余项办实事活动,用为民办实事的实际成效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完善法官入额、遴选、考核、退额等制度,择优选能。开展全国基层法官大轮训。加强知识产权、涉外等专业化审判人才建设。完善法官法新旧衔接政策,支持西部和边疆民族地区法院队伍建设。培养双语法官2373人。设立最高人民法院青年法官(雄安新区)实践基地,加强援藏援疆援青干部选派,让青年干警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引导广大干警改进司法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全国四级法院院长、班子成员分别到6028个乡镇人民法庭驻庭调研,扑下身子,沉下心来,与法庭干警同吃同住同工作,拜群众为师,面对面听民声,心贴心解民忧。
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清除沉疴积弊,全国法院59万名干警接受革命性锻造,实现刮骨疗毒、激浊扬清、铸魂扬威。坚持问题导向,不护短、不遮丑、不讳疾忌医,一体推进顽疾整治和建章立制。坚决整治年底不立案,严禁拖延立案、限制立案、以调代立、增设门槛,全国法院去年12月收案同比增长,群众反映长期存在的年底不立案得到有效整治。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减假暂”案件万件,对有问题或瑕疵的万件督促逐一整改,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出台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意见,决不允许“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破坏公平正义。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各级法院全部突破“零报告”,万人次记录报告信息万条,有干预就报告、有过问就上报形成习惯。出台近亲属禁业清单、规范离任人员从业等规定,坚决斩断利益输送链条。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21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3066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509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刻汲取孟祥等反面典型教训,开展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学习英模、弘扬正气,全国法院涌现出一大批新时代好法官好干部,694个集体、596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滕启刚等24名法官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他们用生命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法治事业的无限热爱。广大干警深入学习周春梅法官用生命捍卫司法公正的崇高精神,努力践行“一心为民、知恩报党”,“做人清清白白,裁判坦坦荡荡”,“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正义不低头”。
各位代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进步,最根本在于xxxxxx作为xxx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xxx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是xxx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xxx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各xxx、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支持,地方各级党政机关、xxx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看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司法能力不足,对司法实践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一些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佳。二是司法改革还存在不到位问题,系统集成不够,司法管理存在短板,综合配套举措落实存在差距。三是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既有存量、还有增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四是专业化人才尤其是涉外法治人才短缺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法院案多人少、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党的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法院工作报告 第十二篇
牢固树立文明效能权威的执行理念,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
20xx年,全市法院深化执行改革,精干执行队伍,完善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602件,执结2277件,执结率为 1%;执结到位标的额 1 万元。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0件,执结73件,执结率为 5%,同比上升个百分点,执结到位标的额2800多万元。
(二)完善三个执行威慑机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查封或扣押的财产、暴力抗拒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完善了法律强制威慑机制;实行执行敦促令,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对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完善了媒体曝光威慑机制;对非法干预或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完善了社会监督威慑机制。20xx年,全市法院共依法强制执行案件417件,其中拘留67人、拘传79人、罚款13人。
(三)用活三个执行方法。提级执行:20xx年上半年,中院对基层法院历年的“执行难”案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110件,经研究决定:纳入监督执行的43件,已执结38件;指定执行33件,已执结28件;对基层法院确实难以执行的案件逐步由中院提级执行,已提级并执结25件,同比上升 4%。巡回集中执行:改变过去“单案”执行的做法,按被执行人的住址,确定执行路线,达到走一路执行一片的效果。执行和解:采取担保执行和解、抵偿质押执行和解、代位履行和解等执行和解措施执结案件1075件,占执结数的 1%。
(四)加大三个工作力度。加大执行监督协调力度。中院完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重大事项报告的执行监督协调制度,将执行难度大的案件作为院长督办案件。如白某与白某某、通渭县某乡政府人身损害赔偿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致使白某多次上访,中院将该案作为院长督办案件,使该案得以执结。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凡有条件执行的财产刑都依法予以执行,同时对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如判处了财产刑,有条件执行而未执行的,不予减刑、假释。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对重大疑难或社会关注的执行案件或强制执行的案件等及时宣传,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20xx年9月3日,中院首次召开执行款物发放大会,公开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物2408万多元。
法院工作报告 第十三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x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230件,同比上升,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一审服判息诉率达,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xxx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xxx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市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9823件。一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48件,维护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旅游消费中零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发布审理指南,全年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75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与市妇联签署《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xx年审结此类案件10472件,同比上升,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并以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标准,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妥善审理涉及“新国五条”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全年审结房地产案件22548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1件,推动不符合首都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促进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在全国首例空难赔偿案中,法院经过100余次谈话、开庭和调解,促成33名遇难者的107名家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被告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同时促成未提起诉讼的其他2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彻底化解了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86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xx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三是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法院工作报告 第十四篇
大xxx第xx届xxx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权富副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xx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和四大战略布局为引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继续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切实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促进平安大新、法治大新建设,为大新实现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院工作报告 第十五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x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2023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精神,坚持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为民司法的理念,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方针,大力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案件104566件,结案96293件,调整诉讼标的额亿元,同比分别上升、和。其中,市法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分别受理案件17646件、2711件、2023件,结案16595件、2446件和2023件。2023年,全市法院在收案大幅上升的同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案件调解撤诉率为,申诉再审收案和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同比分别下降和。呈现出“办案数上升、服判息诉率上升、调解撤诉率上升,申诉再审收案下降、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下降”的良好态势,全市两级法院审判绩效考评步入全省先进行列,部分工作步入全国先进行列。
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实现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着力提升办案效果。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力求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将辨法析理贯穿审判全过程,积极开展风险提示、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引导当事人合理调整诉讼预期,增进对裁判结果的理解和认同。准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对依法可以调解的民商事案件,首选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及时作出判决。高度关注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全年累计为被害人追索赔款、挽回损失6528万元。更加重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在依法审查被诉行为合法性的同时,通过协调和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686件。
着力维护司法权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切实履行二审和再审职能,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全年审结二审案件中,维持原判2023件,裁定驳回346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628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442件。对申诉无理的再审申请依法驳回180件。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共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55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11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10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91件。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努力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继续深化“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完善提级执行、委托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加强与公安、工商、金融、房管、国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通过强制申报财产、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在媒体上公布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曝光被执行人失信记录等方式,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191人,追究刑事责任13人。2023年,全市法院共执行结案13747件,实际执行到位亿元,在执行收案下降的同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同比上升。
二、以服务发展为主线,努力保障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审结一审、二审及再审刑事案件9519件,判处被告9015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方针,全年共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236人。对“”爆炸案的主犯王海剑,以招聘为饵杀害三名无辜女青年的累犯甘强,贩卖30公斤的毒枭李先中,以及其他罪该判处死刑的罪犯,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深入“打黑除恶”,从严惩治陈明合、谢永红等涉黑犯罪团伙。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票据诈骗、组织传销以及xxx等犯罪行为,判处罪犯438人。着力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判处职务罪犯225人,其中县处级以上14人。重视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对3名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1512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附加刑。
全力服务武汉科学发展。着眼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妥善化解商事纠纷35032件。积极研究国家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服务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慎重处理因城市改造引发的拆迁征地案件,统筹兼顾支持地方发展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关系。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促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共同发展。依法审理非金融借贷案件,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加大对金融债权的保护力度,累计为金融机构实现债权亿元。审慎处置企业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依法引导中国农垦进出口武汉公司、武汉化工厂等6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延伸司法职能,开通服务企业热线,组建涉企纠纷合议庭,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省首家产业经济巡回法庭,协调全国45家开发区法院建立委托、协助执行平台,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市、区法院领导还带队深入汉口银行、长飞光纤、黄鹤楼酒业等单位,结合审判实践,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337条。
全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历史建筑物保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等重大事项的研讨,主动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探索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通过走访行政机关、邀请执法人员旁听庭审等方式,及时通报审判工作信息,分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方面总结经验教训,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在基层法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推行审前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心理评估、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轻罪记录封存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全年共判处未成年罪犯327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139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完善与社区矫正的衔接机制,协助做好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促使其悔过自新。
三、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努力满足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切实保障民生。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更加注重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维护,全年累计为医疗、交通、工伤事故受害人追索人身损害赔偿金 亿元,为老人、妇女、儿童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1247万元。积极应对房地产调控给楼市营销带来的影响,妥善化解“光谷国际广场”、“人信·汉商银座”等商品房买卖的群体性纠纷。高度重视涉军案件审理,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三农”问题的法律研究,依法审理农产品买卖、农村土地承包等涉农案件,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服务新农村建设。坚持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累计为职工追索劳动报酬5919万元。
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注重便民服务的常态化、制度化和实效化。去年5月,市法院新建的540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增设立案调解室、判后答疑室、材料收转室和司法救助室,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零距离、“一站式”服务。坚持立案导诉制度,向群众免费发放诉讼指南。全年还为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万元。健全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开展小额案件速裁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确保难案精审、简案快结,减轻群众诉累。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做法,引导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纷争。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依法及时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积极促成协议的自动履行。全年通过司法确认,将11857起纠纷有效化解在诉前。
依法解决信访合理诉求。坚持把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途径,大力推行诉访分离、责任通报、多元化解等制度,在“事要解决、息诉罢访”上狠下功夫。坚持院领导定期接访、约期接谈和带案下访相结合,全年两级法院领导共接待来访2513人次,包案化解信访难案307件。加强初信初访处置工作,预防和减少重信重访发生。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诉,及时提起再审。全年审结再审案件中,依法改判46件,发回重审20件。对申诉无理的当事人,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对确有实际困难的,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配合,尽可能缓解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四、以文化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队伍管理水平
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提升思想境界。深入开展“喜迎,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精神,引导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典型引路,组织演讲比赛、诗歌朗诵及座谈研讨,广泛宣传李要兵、李冲等武汉法官的先进事迹,掀起创先争优热潮。充分发挥司法文化潜移默化的育人作用,开展法院院训征集,组织新进干警和初任法官宣誓,为临退休的干警制作《个人历程纪念册》,举办青年读书会,开设“武汉法苑讲坛”,着力增强干警对法院的归属感和职业尊荣感,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加强职业文化建设,提升干部素养。深入推进“大学习、大培训、大竞赛”活动,组织全员岗位大培训和基层法官轮训,举办“十大精品案件”评选和示范庭审观摩,开展办案能手评比、调解能手评比、文书制作评比、案例编写评比以及书记员和法警技能竞赛,努力提高干警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等能力。大兴学术研究之风,全年两级法院共有70余篇论文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市法院连续两年在最高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招标中中标,2023年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科研项目,4项研究成果被评为部级科研成果,并受最高法院委托,参与起草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司法形象。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夸夸身边的好法官”征文评选,突出抓好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教育。强力推进治庸问责,制定《庸懒散行为问责暂行办法》,采取明查暗访、抽查案件、审务评议等方式,对“庸懒散”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实际行动坚决贯彻“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干警廉政档案,认真落实法官个人大事报告、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办案等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纪检监察、立案信访、审判管理等部门的配合,认真倒查差错案件中是否存在廉政问题。近年来,全市法院有关司法不公、不廉的投诉明显减少,违法违纪人数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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