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是指违反了某些规定。但是“违规”一词中的“规”字并不是指指定的某项规定,这个“规”字是指所有双方协商好达成的规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村排查整顿党员违规违纪支部委员会对照发言提纲七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1篇: 农村排查整顿党员违规违纪支部委员会对照发言提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农村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在持续规范,但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规范甚至违规违纪现象也依然存在,有的“带病入党”,一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员队伍;有的弄虚作假,企图捏造身份、编造材料蒙混过关;有的徇私舞弊,“人情党员”“关系党员”等现象仍未绝迹;有的严重违反入党程序,发展党员“走走形式”。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基层党员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也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定期开展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既是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现实需要。
二要把握工作重点。党组织书记必须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严肃认真、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xxx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为基本依据,在准确把握排查整顿各项政策要求的同时,对照党员发展的5个阶段25个环节,逐项细化推进措施,列出推进计划和任务清单,环环相扣、照单推进、稳扎稳打,确保排查整顿工作步骤精准,程序规范。
三要压实工作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发挥好以上率下的作用,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带头抓具体抓深入、加强督促指导。同时,要把严格的工作程序、严肃的工作纪律贯穿工作始终,对排查工作决不能怕暴露问题、怕被问责、怕得罪人,决不能敷衍了事,该排查的不排查、该报告的不报告,导致发生新的违规违纪问题。
四要强化风险防控。既然是排查整顿工作,那就一定会触及到一些基层干部和党员的利益,也可能会引发一些风险问题。比如被处理人员越级上访、寻机报复;少数人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排查整顿工作肆意操作,等等。在村(居)“两委”换届之年,务必要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做到提前排查、提前预判、提前介入、提前处置。
第2篇: 农村排查整顿党员违规违纪支部委员会对照发言提纲
今天通过对一系列违规违纪问题通报的学习,充分让我意识到违规风险无处不在,要时刻保持警惕,人一旦追逐名利,就容易违反规章及财经纪律。这次学习让我这一个基层的党员管理干部接受了一次道德的洗礼,并对以后的工作进行了深刻反思:
首先,恪守职业操守,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名市行部门的副经理,不仅自己应当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能力,更应当有对制度和法律的“敬畏”感,做到以身作则,要时刻坚守自己的道德线。诚实守信,艰苦奋斗,以自己的辛勤劳动换取明天美好生活。
其次,要树立正确的业绩观,有所为,有所不为。虽然业绩对我来说非常重要,但是任何工作都必须遵章守纪,照章办事,尤其是一名党员,要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报酬、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安心本职,勤奋工作,做到劳有所得。
最后,抓好信贷条线日常管理工作。在以后日常管理中,必须从杜绝工作中每一个细节性的差错、失误入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错小而容之”,把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贯穿到信贷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每一项工作中,及时了解每一位部门员工的思想和工作状态,做好员工排查工作,对员工做到及时提醒和告诫,确保部门员工遵章守纪。
通过这次学习,我们信贷条线每个员工,尤其是党员要通过自我教育、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并对照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差距,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标准,确保自己要做到遵章守纪,并带领信贷条线合规发展。
第3篇: 农村排查整顿党员违规违纪支部委员会对照发言提纲
同志们:
按照中组部和省、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区将开展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镇党委所辖党组织和街道党(工)委所辖农村党组织发展的党员是否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四类问题进行排查。抓好这项工作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乃至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意义重大。区委对此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常委会议,成立了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对排查整顿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印发了《xxx全面推开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实施方案》,各单位要坚决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此,我讲三点意见。
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源头工程、基础工程,是关系到党的战斗力和生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对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从源头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排查整顿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要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为管党治党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开展排查整顿工作,既是全面落实中央已出台党内法规制度的要求,也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和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党(工)委、成员单位及工作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严肃查处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推动基层管党治党强起来、严起来、实起来。
(二)开展排查整顿工作是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和作用,既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是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的质量直接影响党的生命力。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就是要紧紧围绕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这个关键,通过对问题党员的整顿处理,进一步强化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及时清扫思想政治灰尘、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不断纯洁党组织的源头活水。各单位要以高质量开展好排查整顿工作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坚决扛起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排查整顿,切实从源头上保持和增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的建设。
(三)开展排查整顿工作是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农村党员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者和推动者,党员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就是要通过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规范标准要求,树立鲜明导向,把各领域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充分发挥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作用,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4篇: 农村排查整顿党员违规违纪支部委员会对照发言提纲
同志们:
经研究决定,今天召开xx区开展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着力解决全区农村党组织发展党员源头不足、培养教育缺失、审查把关不严等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保证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升农村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着力培养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发展党员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目前,全区共有农村党员xx余名(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和转入的农村党员xx名),有力改善了党员队伍整体结构。但基层党支部特别是农村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还存在程序不严、质量不高等问题。
今年8月,省委组织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排查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市委组织部决定在20xx年底前率先完成xx区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这既是对我们的充分信任,也是对我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全面检视和极大促进,我们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全力推进,以实际行动高质量完成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任务。下面,我就抓好全面排查整顿工作给大家进行业务培训。
一、牢牢掌握时间节点
这次全面排查整顿工作从20xx年9月开始,20xx年6月底前结束,共10个月的时间,重点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7个乡镇党委所辖61个农村党组织和4个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具体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集中排查和认定处理阶段,20xx年9月开始,20xx年12月底前结束;第二阶段为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和完善工作制度阶段,20xx年1月开始,20xx年6月底前结束。大家要严格按照推进方案要求,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将所有工作流程落细落实,保证排查整顿工作按时按点、有序推进。
二、坚持五项基本原则
此项任务量大面宽,大家要腾出时间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确保每一项决策都有相关政策支撑。具体学什么?要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从严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确保排查对象全覆盖、不遗漏,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整顿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不断规范。二是坚持依规依纪。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和处理意见,准确把握排查整顿工作的政策界限。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从农村实际出发,注意区分违规与违纪的不同情形、不同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准确进行处理,既要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又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四是坚持稳妥慎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采取自查、筛查、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强化组织把关,掌控工作进度,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审慎稳妥、有力有序。五是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排查整顿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过程,重点加强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排查整顿四类问题
这次排查整顿的问题分别是“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的4类22个违规违纪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各乡镇要把找准查实问题作为排查整顿工作的关键,通过应用“四查四核”(一查发展对象,核定发展党员入口关是否符合要求;二查发展步骤,核定党员发展程序是否规范;三查入党材料,核定发展党员档案是否真实;四查党员履职,核定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的工作法,认定排查整顿。一是整顿“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查是否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二是整顿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查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三是整顿徇私舞弊问题。主要查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等。四是整顿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需要注意的是对组织关系转出的,要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
四、扎实做好认定处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要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做出处理,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一是认定处理“带病入党”人员。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经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需要注意的是,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认定处理弄虚作假问题人员。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
三是认定处理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四是认定处理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对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重新履行相应手续,相关情况由基层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予以说明。要注意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五、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排查整顿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社会敏感度很高,总体上按照:动员部署、集中排查、认定处理和“回头看”等4个环节推进。具体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把握工作节奏,坚持边排查、边整顿,边认定、边处理,调查核实清楚一个、及时认定处理一个。
(一)动员部署环节。(20xx年9月初至20xx年9月中旬)通过系统研究谋划、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和分级谈心谈话等完成全面排查整顿工作的前期准备。一是制定方案(9月初完成)。区委组织部已经研究制定了xx区全面排查整顿工作推进方案,并下发给大家,各乡镇党委要根据推进方案研究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审核。二是成立机构(9月初完成)。区委已经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委、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等机关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党委也要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镇组织委员、镇政法委员任副组长,镇派出所、司法、综治、卫健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及时开展研究部署、业务培训、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三是启动实施(9月中旬完成)。会后,各乡镇也要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对本乡镇参与排查整顿工作的全部人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四要思想发动(9月中旬完成)。建立分级谈心谈话制度,即各乡镇党委书记要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与支部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大家要通过逐级开展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做好思想动员和政策解读,既要讲清楚开展排查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边界和方法程序,也要讲清楚各级党组织从严从实推进排查整顿工作的决心,打消基层干部思想顾虑,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
(二)集中排查环节。(20xx年9月中旬至20xx年11月中旬)全区排查整顿工作主要采取“三查一核”(基层党组织自查、执纪执法部门筛查、区委组织部审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方法,逐步进行排查。排查期间,区、乡两级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一是基层党组织自查(10月中旬完成)。由各乡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对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的党员逐人进行摸底统计,掌握其入党日期、转正日期、近亲属关系等基本情况,形成党员信息底册,并于9月15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要严格对照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每名排查对象确定一名党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为排查责任人,逐一调阅排查所属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入党材料、台账记录等,有针对性地走访当事人、镇村干部、党员、群众,了解每名党员的发展过程,查找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和线索,并如实记录。各乡镇党委要对问题清单、调查走访情况、来信来访情况每月进行集体研究,集中排查期间每月2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区委组织部。对辖区内属于十八大以后发展的党员但组织关系转出的,由乡镇党委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二是执纪执法部门筛查(10月底前完成)。按照安全、保密、高效的要求,组织部会及时将全区党员信息底册移交纪委监委、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等机关和部门,由相关机关和部门对照党员信息底册,依托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等,对党员入党前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筛查,全面了解核实党员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各单位筛查情况我们也会及时反馈给大家。三是区委组织部审查(10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将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的党员档案于9月底前报区委组织部封存保管,我们将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审查党员档案、核查信访舆情问题线索,并对基层自查、部门筛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甄别把关,形成需要调查核实问题清单,转交乡镇党委调查核实,坚决杜绝基层党组织出现排查不深不细不实,甚至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等现象。四是对重点问题进行核查(11月中旬前完成)。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区、乡两级将成立联合调查组到村组(社区)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需要开展函调外调工作。对疑似“带病入党”的,区委组织部和执纪执法等部门将进行联合会审。对疑似弄虚作假的,通过核查入党材料、向相关人员调查等方式,回溯分析入党过程,发现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疑似“人情党员”的,对走访调查、群众反映、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与当事人谈话、做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疑似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的,深入村(社区)组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了解具体情况,并与同时期其他入党申请人比对分析。对疑似违规“异地入党”的,通过查阅入党材料、走访党员群众进行核实。
(三)认定处理环节。(20xx年11月中旬至20xx年12月底)认定处理工作由区委负总责,区委组织部具体落实,最终结果由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一是乡镇党委提出初步意见(20xx年11月中旬完成)。乡镇党委根据自查情况,利用在充分征求基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对党员作出评价,并经会议研究提出初步认定处理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核。二是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并提交常委会审议决定(20xx年11月底前完成)。我们将根据乡镇党委提供的问题线索和初步意见,经审查党员档案、核查信访舆情等,在认真分析甄别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意见,并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三是基层党组织按程序进行处置(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后,我们将及时向各乡镇党委反馈,再由基层党组织按程序办理,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或有关国家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整顿处理工作自区委常委会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一般在1个月内完成。处理结果各乡镇要及时通知本人,以适当方式宣布,认定处理材料按规定归档。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经组织认定承认党员身份的,由基层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对组织关系已转出、存在相关问题的,所属乡镇党委要会同转入地党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转入地党组织作出处理;对组织关系转入、作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处理的,乡镇党委应当及时告知转出地党组织。四是持续跟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及时对拟处理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做细做实思想工作,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平稳有序。被处理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按规定受理并做出答复。
(四)开展“回头看”环节。(20xx年1月初至20xx年6月底)各乡镇通过全面开展自查、深入分析研判、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和健全工作机制等方式,重点对第一阶段排查、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查漏补缺。一是全面开展自查(20xx年3月底前完成)。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区委组织部向各乡镇派出指导员并组成专门力量对前期排查、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自查,对照党员信息底册,逐人逐项对照摸排、分析研判,重点看集中排查是否全面、深入,情形认定是否客观、准确,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规。下派指导员与各包村(社区)领导要逐村(社区)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听取农村党员、乡村(社区)干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评价。二是深入分析研判(20xx年4月底前完成)。区委常委会将及时召开会议,对自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进行评价,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对排查不彻底的乡镇、村(社区),将及时督促返工“补课”;对认定不准确的问题线索,将及时请示上级党组织,综合分析、会商解决;对处理不到位的人员,将及时督促有关党组织进行整改;对政策难以界定的,将及时汇总梳理,报请市委组织部审定。三是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20xx年5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农村党员专门建立党员档案,指定专人、设立专柜进行保存,定期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开展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区委组织部将每年对党员档案开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数量不少于全区党员总数的3%,对于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乡镇严肃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四是健全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工作机制(20xx年6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通过这次排查整顿工作,加快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严格落实发展党员5个阶段25项流程。针对问题发生率较高、工作存在“盲点”的重点环节,制定相应优化措施,探索建立一套标准执行严格、程序把控严密、纪律要求严明的发展党员工作督查机制,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推动基层党组织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防止发生新的违规违纪问题。
同志们,抓好这次排查整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组织关注、党员期盼。我们要以排查整顿为契机,持续深入推动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xx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谢谢大家!
第5篇: 农村排查整顿党员违规违纪支部委员会对照发言提纲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根据文件的通知精神,按国资委党委的部署,公司党支部结合发展党员的工作实际和发展党员的队伍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目前,党支部共有党员9名,均为在职党员。现有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发展对象,均为公司的业务骨干和中间力量,2名党员后备力量均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对象培训。
二、组织发展工作概况
公司党支部支委会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领,按照“坚持按发展党员程序和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并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为了做好党员后备力量的管理工作,党支部支委会十分重视队伍建设,规范确定和培养程序,发展工作力求关口前移,重点突出一个“早”字,即早发现、早培养、早教育。切实加强日常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好的典型,对优秀的一线职工和业务骨干,积极主动的加以引导,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为党员发展工作奠定基础。坚持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做到成熟一个、培养教育一个,按要求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吸收不合格对象入党,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
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公司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积极稳妥和保证党员质量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严格四项要求:一是发展对象把握三高标准,即:思想觉悟高、工作业绩优、群众威信好;二是严格执行“四不发展”,即:培养时间不到位的不发展;未参加党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组织“推优”或政审未通过的不发展;三是发展党员必备材料不齐全完整或不规范的储备。
经公司党支部的严格把关和精心培养,公司的2名党员后备力量没有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储备和近亲繁殖的不良现象,从未发生储备人情党员,也没有发生党组织对长期不接受入党申请或长期不发展党员的关门主义。
四、存在问题面临的困难
在自查中发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职工入党积极性较弱;二是对党员后备力量的继续教育存在前紧后松现象,今后需进一步加强。
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由于公司党支部 在成立前,属于联合党支部,党支部组建时间段,存在工作经验缺乏,伴随着党支部在20xx年上级主管部门的变更,发展党员的材料已按原主管部门的要求整理齐备,由于多种原因和各种业务工作的交替进行和工作繁忙,导致了1名发展对象至今还未成为预备党员,请上级党组织按程序和规范要求尽快给予解决。
五、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公司党支部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特别是要加大在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进一步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定期举行党务工作培训,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入党后备力量的培训,并长期坚持形成制度。支委会定期组织检查党员发展各项材料,定期召开党员相关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6篇: 农村排查整顿党员违规违纪支部委员会对照发言提纲
为深入解决我市农村发展党员问题,提升组织力,夯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基层战斗堡垒。我市成立调研小组,对X市农村发展党员问题开展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发展党员之困
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断深入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凸显,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增强。但发展党员问题突出。
(一)发展党员“优亲厚友”。发展党员凭关系而不凭实力。谁与支部书记关系好就让谁入党。甚至出现因为是书记侄子而让只有初中文凭、当保安的普通年轻人入党,而将一位大学毕业教师拒之门外。优秀人才不能顺利入党,出现很多素质不过关党员。
(二)党员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党员文化水平非常低,不会写、不会读入党申请书,字都能认错,有的甚至上网抄入党申请,名字地址都抄上去;一些党员吃喝嫖赌,是村里地痞流氓,工作态度蛮横,开展工作野蛮粗暴。
(三)培养对象“青黄不接”。村里大多是文化程度偏低的留守老人,没有合适培养对象,有的村已经5年没有发展党员。有的县发展党员的工作重点向3年以上没有发展过党员的村子倾斜,但全县仍有17个村发展不出党员。
(四)政治功能“虚化弱化”。农村基层“两委”班子老龄化严重,年轻人跟不上,缺少合适接班人,农村党支部建设中缺合格党员、缺优秀人才、缺好带头人,先锋模范作用难以发挥。组织生活有名无实,甚至被黑恶势力把控。
(五)发展程序“涣散混乱”。压缩入党环节,甚至连入党申请书时间都是往前填的问题并非个例。发展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程序不规范,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村支书搞“一言堂”。
二、农村发展党员之因
产生农村发展党员乱象,严重影响基层党组织建设,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究其原因在于四个“不到位”。
(一)制度建设不到位。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员的程序、条件、审核、准入等制度建设不到位。
(二)队伍建设不到位。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优秀人才外流,缺乏党员后备力量和党组织带头人,先锋模范作用难以发挥。
(三)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织主体责任,乡镇党委、村“两委班子”发展党员直接责任落实不细不牢。
(四)监督考核不到位。上级党组织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监督失之于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缺乏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
(五)教育培训不到位。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的重要性、规范性缺乏教育引导,思想政治意识低。
三、农村发展党员之策
针对农村发展党员的问题,找准症结,靶向治疗,严把五“关”。
(一)严把发展党员“制度关”。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员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创新活动方式,推进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二)严把基层队伍“素质关”。鼓励优秀干部、大学生村官去农村挂职锻炼,从优秀下派干部、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提升党员质量,严把党员入口,选好党组织带头人。
(三)严把目标落实“责任关”。严格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乡镇党委、村“两委班子”发展党员直接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设置发展党员目标任务。
(四)严把发展程序“监管关”。对农村党组织发展党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对发展党员乱象严肃追责问责。明确考核指标,注重群众评价。
(五)严把教育引导“政治关”。强化对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培养,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增强党员意识,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
第7篇: 农村排查整顿党员违规违纪支部委员会对照发言提纲
同志们:
按照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将开展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镇党委所辖党组织和街道党工委所辖农村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主要看是否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四类问题。县委高度重视,会前,县委常委会会议已经专题审议了实施方案;稍后,县委组织部还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的培训。这里,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上来,坚决落实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做好排查整顿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生命力。
第一,开展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排查整顿工作,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党中央先后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为管党治党特别是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有力推动形成全党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管理的良好态势。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党员教育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抓好排查整顿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开展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排查整顿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党员是党组织最基本的构成要素,是党组织的细胞和活动主体,其质量决定着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前提。可以说,发展党员就相当于党建工作的“第一粒扣子”,这粒“扣子”如果扣错,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会受到影响。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就是要对农村领域发展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偏救弊、激浊扬清,确保扣好“第一粒扣子”。
第三,开展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排查整顿工作,是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无数领导有力的农村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带领党员群众凝心聚力投身到乡村振兴中去。近年来,县委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整体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但同时也存在有的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把关不严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员队伍质量。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就是要不断优化和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着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敢担当、能碰硬的“带头人”队伍,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治理,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把握方向,突出重点,建章立制,有效推动各项重点措施抓实落地
此次排查整顿工作社会敏感度高,特别是对问题的认定和人员的处理,关系到党员干部的切身利益。大家要本着对组织、对事业、对党员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实事求是、稳妥慎重地推进工作,确保把中央、市委要求的规定动作和重点举措落实到位。
第一,要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摸底,夯实工作基础。要把真实情况摸清楚、把存在的问题搞明白,坚持实事求是,加强综合研判,做到分析认定精准,坚决防止不真查实查、隐瞒不报。要打消思想顾虑,杜绝“怕排查出问题,担心被追责问责”的思想误区和模糊认识。要按照全覆盖自查、部门联合审查、县委组织部全面核查、重点问题细查深查等方式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找出来、核实准。各镇街要了解掌握党员的现实表现和群众评价情况,还原党员入党过程,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突击发展、异地入党、关键程序缺失以及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等问题线索摸排出来。县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对自查、联合审查和全面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进行梳理甄别,排除入党程序瑕疵、入党材料填写不规范等一般性问题,明确发展党员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核实,真正把情况搞清楚、搞准确,为整改处理奠定基础。
第二,要突出依规依纪,坚持失责必问,确保整改处理到位。中组部明确指出,排查整顿工作不是为了处理人,但是不处理人就达不到警醒警示的作用。我们要发扬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精神,要从严从实,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不要怕得罪人,不管涉及到谁,该处理的就要处理。各镇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把道理讲清楚,使被处理对象正确认识错误、承认错误,心服口服地接受组织处理。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要对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认定标准、处理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提出建议。
第三,突出机制建设,坚持常态管理,保证发展党员质量。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需要在“长”“常”上下功夫,要融入发展党员日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各镇乡要认真总结教训,细化工作任务和整改措施,做到边排查、边整改、边规范。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编印发展党员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真正使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严格起来、规范起来。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发展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的培养教育。
三、加强领导,压实责任,造好氛围,全力保障工作开展有力有序
此次排查整顿工作纪律要求严,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镇乡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工作实施方案,精心谋划、周密安排,以动真碰硬的决心和勇气,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县委成立了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及时听取排查整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切实加强对排查整顿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镇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靠前指挥、亲自过问,挂图作战、打表推进,确保排查整顿工作有序开展,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二,要严肃工作规程,稳妥有序推进工作。对基层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要加强具体指导,确保目标不虚、措施不空、方向不偏。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对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的,要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在排查工作中未压实责任、走过场、心存侥幸、隐瞒不报的,要依规依纪严肃从重处理。要既不回避问题,也不急躁冒进,切实做到稳妥慎重、平稳有序推进。
第三,注重舆论管控,营造良好氛围。此项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人员范围广、时间周期长,情况相对复杂。特别是在整改处理阶段,要把思想工作做深入、做稳妥、做到位,不留后遗症。此次排查整顿工作不宣传、不报道,不接受记者采访。要遵守保密纪律,相关数据和案例一律不得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要加强舆论管控,防止不当炒作。
同志们,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是中央和市委交办的重要政治任务,更是对我县发展党员工作的一次严格检验。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认真研判分析、全面摸排整改,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使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完善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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