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19﹞26号)要求,现将风景区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xx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将依法行政建设工作作为风景区重要工作内容进行部署,年初及时听取上一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定并印发了《XX风景区20xx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责任分工到部门,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强化监督管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扎实推进风景区依法行政工作。对风景区建设加强了监管、指导,进一步推进风景区公共服务及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履行政府机关职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
20xx年,针对风景区实际,管委会在原有基础上,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法制政府建设相关制度,分别印发了《XX风景区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XX风景区行政执法告知制度》、《XX风景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XX风景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XX风景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制度》,加快实现了风景区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制定《XX壮族自治区XXXX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行政执法工作日益规范
20xx年7月,管委会组织着手开展对《XX壮族自治区XXXX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研究制定,通过在XX市法制网、管委会政务网、函送各相关单位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并于9月29日召开专题论证会,召集管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对该《规则(草案)》进行逐条论证和修改,管委会法律顾问也对其进行了法制审核,最终经过领导集体审定后报备市法制办。《XX壮族自治区XXXX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制定进一步规范了管委会行政执法工作的行为,使行政执法更细致化、合理化。
三、推进行政决策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程序。风景区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不断完善风景区重大决策事务相关程序。按市依法办要求再次研究完善了风景区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于今年初正式印发。今年2月份风景区按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展开了项目梳理工作,确定了本年度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规范行政决策为重点,完善决策规则,健全决策程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和保护工作,认真落实《XX壮族自治区XXXX保护条例》
一是认真落实“美丽XX 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暨“蓝天保卫战”工作,组织开展餐厨垃圾、户外广告、泥头车、扬尘污染等专项整治工作,其中餐厨垃圾处置继续保持签约备案双百分百率,风景区每月PM2.5和PM10监测指标均优于全市水平,有力保障了“两会一节”、环XX自行车世界巡回赛等重大赛事、活动。二是做好“两违”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了15次保护性施工,出动365人次,拆除违建棚户71处,累计拆棚面积约1896平方米,共组织开展“两违”巡查608人次,实现“两违”零增长。三是做好景区园貌日常管理,20xx年开展小摊贩专项巡查9873人次,人行道违停劝离1855人次,处理数字城管案件918件,清理乱张贴广告182处,制止、收缴违章宣传广告656起,有效制止露天烧烤行为69起、违法施放孔明灯行为6起。
(二)规范案件处理
20xx年,风景区共处理了39件行政执法案件。主要为占道经营、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擅自运输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运载物质遗撒污染城市道路、车辆轮胎带泥行驶污染城市道路的处罚案件。为维护XX的绿水青山的美丽环境,在打击运输、撒漏、倾倒建筑垃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处理一般行政执法案件上未采取过行政强制措施。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强化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执法行为管理制度及标准化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协管员日常管理考核办法》《车辆管理办法》 《全过程记录制度》 《“四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开展对执法人员的日常考核、监督。基本实现 “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根据辖区管理范围和执法力量的实际情况,结合 “定岗、定人、定责、定区域”的“四定”管理要求,将管辖范围划分为“3个网格+1个固定值守点”共四个责任区域,明确各区域责任领导和网格责任人,真正做到层层监督,落实责任,力争实现“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风景区管理目标。
(二)开展执法案卷评查
20xx年6月,风景区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风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相关要求共选送行政执法案卷30件,主要涉及行政处罚类别,由管委会党政办工作人员组成案卷评查小组,按评查标准对案卷逐项严格评查,确保案卷评查结果客观、公正。此次评查行政执法案卷30件绝大多数案卷中的案件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案卷归档规范、有序。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风景区认真履行法定的应诉义务,严格执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xx年风景区应诉案件85起,风景区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3起,机关负责人出庭比例达到了85.9%,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认真落实司法建议,积极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二)完善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加强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警研究和演练,20xx年印发了《XXXX风景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XX风景区美丽XX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暨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击暴力抗法应急处置方案》等相关文件,11月份组织开展了风景区地震应急培训和演练。
七、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继续加强学习,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培训
3月份,风景区制定印发了《20xx年XXXX风景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学习计划》, 领导班子成员年内集中学法2次,6月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安全法规知识专题讲座,7月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培训会,12月组织进行了学法用法考试,进一步强化全体领导干部对专门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加大了对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查力度,营造风景区法治文化,涵养法治精神,提升法治理念。
(二)实行执法资格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风景区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全部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和考试并取得执法证,加强风景区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先后开展了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及《城市管理执法办法》《邕江河道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案卷制作注意事项》等相关培训。并每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一项行政执法知识或“业务技能+一项军事技能”训练的考试考核,通过培训和考核,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XX风景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由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成立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各项工作做到总体有计划,实施有步骤、有督查、有总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管委会作为城市管理执法主体是否符合规定的问题
南府办[2013]14号文明确XX风景名胜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承担主体由青秀区政府调整为XX管委会,也成立了执法队伍并开展了相关工作,但法制办提出没有相关法规明确授权XX管委会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处罚权(详见南法制报[2016]118号),而其他开发区如高新区等都有由地方立法的规定或条例赋予各自管委会行使XX市人民政府授予的职权和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我委是否有权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处罚权,需要进一步研究和确认。
(二)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风景区依法行政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仍不够全,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准则、规章制度。
(三)管委会法制机构有待完善
目前,风景区由管委会党政办公室非法律相关专业工作人员兼顾,法制工作事务繁重,专业性有待加强。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全体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继续采取专项培训和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标准。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验工作。
(三)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依法行政工作的好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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