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我区的社区建设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的社区管理和服务跨越式发展之路,成效显著。##年,被民政部命名为首批“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xxx”,20xx年 顺利地通过了民政部的中期评估。
尽管我区社区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但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管理体制变革,给社区建设带来许多值得研究、探讨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社区负担过重导致职能错位。区政府、街道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不清晰,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的职责界定不清楚,社区居委会的责、权、利不配套。社区居委会通常被视为政府部门的行政末端,街道以上的任何一个职能部门都能布置社区任务,要求社区参加各种会议,设立各种台帐,对社区工作组织进行繁琐的检查评比,这些占据了社区干部的大量精力,影响社区居委会职能的履行。
二是社区建设经费仍不能满足社区工作的需要。社区居委会担负着社区内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民政低保、社会就业、公共卫生等5大项工作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临时安排的如各种普查、统计、普法、医保、社保、土地、规划、城建、工青妇等不少于40项的行政事务,工作压力大、难度高。市委、市政府文件虽然规定每个社区每年##万元标准的工作经费,但仍不足以支付基本的办公、活动经费以及水电暖等必要开支。“费随事转”尚未完全到位,有些部门给予社区的经费补贴远远低于工作所需,更多的部门“工作进社区”变为“工作交社区”。
三是社区共建意识有待加强。相当部分的单位和部门参与社区共建的热情不高,对社区共驻共建只停留在“共而不建、只图形式、不求实效”的地步。目前动员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主要靠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社区结对挂包,靠社区干部反复上门向驻区单位汇报情况、征求意见、提供服务来争取支持,总体上看,共建仍是“一头热”。有些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共建仅限于搞活动时提供场地或赞助钱物,“社区资源共享”的理念在具体工作中未得到落实,驻区单位主动关心、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的氛围尚未形成。
四是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选拔任用不够规范。虽已通过公开选聘、选优录用、民主选举等多种形式,改善了现有社区工作者的结构,但尚未形成规范统一的选拔任用制度,有的街办对社区干部的调动随意性较大,影响了社区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学习培训还需规范。对社区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培训力度不够,未形成经常化、正规化的培训制度,不利于社区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的提高。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构建和谐社区,直接关系着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切身利益,关系着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发展环境,关系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程度。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社区职能,增强社区自治能力
建立区政府、街道和社区良好的互动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区政府、街道及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中的功能及权责关系,从社区性质和职能出发,合理划分和确定社区必须承担的工作任务、服务事项,应该协助的公共管理、公益事务,以及可以委托社区完成的其他事务,明确界定不该由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并发文公布。同时,逐步实行行政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并依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通过签订协议、购买服务项目等方式,拿出部分资金将政府的有关工作委托给社区居委会承担;有财政专项经费的工作要按一定比例将工作经费补助给社区,或是计生、民政低保、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派员到社区主抓本部门的有关工作,工作经费由上述部门解决,由社区协助。
二、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健全保障机制
建议建立社区经费动态增长机制,随地区经济的增长,每年有所递增,以保证社区工作正常运转。社区按市、区的布置,组织大型活动或完成突击任务,市、区财政应给予相应的专项经费补贴。社区办公用房达标后,取暖费负担过重,建议对社区办公用房取暖费实行减免。
三、认真落实共驻共建制度,形成社区建设合力
建议市委、市政府发文明确各级党政机关、驻社区单位与社区共驻共建,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主动与社区挂钩共建,每年至少为结对共建社区办1—2件实事,以公益性原则开放内部服务设施,在财力、物力等各方面对社区建设给予支持。深化完善社区建设联系点制度。各级党政机关、驻社区单位要与挂钩社区加强联系,为挂钩社区解难题、办实事;特别是住建、城管、环卫、文化、体育等部门,应与老xxx的社区建立共建关系,帮助他们及时解决事关民生、事关和谐的突出问题。在机关工作目标和作风建设年度考核时,应将各部门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解难题、办实事的情况列为加分内容。
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实现社区工作专业化
坚持“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待遇留人”的原则,不断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地位和待遇,增强社区工作对社会人才的吸引力,对表现突出的社区工作者,要在提拔、晋级、表彰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名额分配上给予倾斜,以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制定出一整套有关社区干部聘用、考核、奖惩、辞退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逐步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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