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立区战略,创造性落实“新城五创”决策部署,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建美丽环境、共享美好家园。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我乡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美丽源东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为打造美丽源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创建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批“卫生清洁环境美、外观整齐秩序美、庭院绿化景致美、整体协调格局美、人居和睦文明美”的美丽庭院。 三、评选范围及对象 凡居住在我乡的家庭,均可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属于违法建筑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侵占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的;五是组织或参与非正常上访的;六是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四、评选标准 为激励农户共建美丽家园,增强农户参与美丽家庭建设的积极性,评选标准细化为秀美庭院、精美庭院两个标准,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 五、评选办法 1.评选名额。按照“美丽庭院”创建标准,各行政村“秀美庭院”至少申报5户,“精品庭院”至少申报2户。 2.庭院推荐。由村妇联推荐申报、村两委会审核评议填表上报。 3.网格评选。由各网格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创建的农户实地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4.审核公示。由乡“美丽庭院”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确认表彰。对公示无异议庭院户,按相关标准确认为“美丽庭院”,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表彰。 六、奖励办法 对评出的“秀美庭院”、“精品庭院”的农户,乡政府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的奖励,并授予“美丽庭院”门牌。在以往评比中已经享受过相关奖励的庭院,不得重复申报奖励。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由乡妇联指导各村创建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小组,加强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庭院”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妇女代表会议等方式,加强“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4、上报材料:需报送的材料有:源东乡“美丽庭院”评选申报表,新建的庭院附建前建中建后照片,已经建成的庭院从不同角度拍照的庭院照片四张或以上(照片上报电子版),相关资料于5月10日前上报至乡妇联。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 为贯彻落实《中共xxx委 xxx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x发〔2021〕1号),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美丽乡村升级工程,加快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时代幸福新农村,充分发挥全乡农村家庭和广大妇女在“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镇妇联决定在全乡开展“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 一、创建标准 美丽庭院创建要求达到“五美”标准。 一是“庭院美”。院内不随意堆放杂物,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 二是“室内美”。室内家居整洁美观,无尘土杂物,窗帘、门帘、床单、被罩勤洗勤换,被褥摆放整齐、平整。 三是“厨厕美”。厨房通风透气、无异味;厕所勤清洁,无蝇蛆、无异味。 四是“身心美”。讲究个人卫生,遵守文明卫生公约,遵纪守法,邻里互助,家庭和睦,尊老爱幼。 五是“村居美”。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保持村居清洁、干净、整齐,房屋周边栽花种草种树。 二、创建活动工作目标 到11月底,全镇农村10%户的常住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并挂牌;所有村(社区)均建有“美丽庭院”示范户;村“两委”成员、村妇联执委、党员要率先在8月底前成为“美丽庭院”示范户,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为村民做榜样、树标杆。各村(社区)重点打造1个“美丽庭院”示范片;全镇范围内好中选优推荐18个示范户作为x级“美丽庭院”示范户进行重点打造。 三、创建工作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各村(社区)要全面动员部署“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通过层层组织发动,走村入户宣传“美丽庭院”创建的意义、标准,提高村民对创建美丽庭院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全面创建。各村(社区)要成立“美丽庭院”创评小组,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美丽庭院”评选中来,按照创建标准,采取观摩评比、现场打分、群众评议等方式每月对“美丽庭院”进行评选。每个村(社区)创建10%的“美丽庭院”示范户,对评选出的“美丽庭院”和“美丽庭院”示范户进行统一挂牌。 (三)示范带动。在全面创建的基础上,按照“美丽庭院”创建标准,评选表彰一批示范户、示范片,使广大妇女看有样板,学有榜样,创有目标,使美丽庭院创建成为承载家庭幸福、提升乡村生活品质的重要载体。 (四)重点帮扶。在创建过程中,发挥村级志愿者的作用,深入孤寡、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的困难家庭中,帮助整理屋内屋外,院里院外,通过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体验,提高困难群体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五)动态管理。定期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对“美丽庭院”进行评比亮相。开展“美丽庭院接力晒”活动,动员村民将自家打扫干净的照片发到村庄微信群里,晒晒自家庭院,比比谁家美丽,形成带动作用。 (六)督导检查。强化对“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分级指导督查,将“美丽庭院”督查纳入人居环境整治日常督查和每月督查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促进清洁、环保、绿色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升生活品质,让人人成为“美丽庭院”的创建者,户户成为“美丽庭院”的受益者。 四、激励办法 (一)考核激励。将“美丽庭院”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妇联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同时,通过日常检查,按照好中选优的方式推荐参加20xx年市x级美丽庭院示范户评比。 (二)评优激励。乡妇联、团委将为每一位参加“美丽庭院”重点帮扶的志愿者,特别是学生志愿者开具参与志愿活动的证明,并与志愿者所在的学校、单位、企业、集体取得联系,为其争取加分、评优的资格。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我镇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民精神文明水平和居住环境质量,根据我镇实际,在全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跟全镇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围绕镇委、镇政府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部署,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以提升村民文明习惯养成和家庭生活品质为着力点,发动、教育、引领村民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改变生活陋习,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村庄面貌的改造提升,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内外兼美,推动美丽环境与洁净乡村建设、农家乐民宿发展相辅相成,着力推进美丽经济发展。 二、任务目标 按照“庭院布局美、环境洁净美、物件整齐美、户户和谐美”的要求,通过宣传发动、示范引领等措施创建一批环境优美、花开四季的美丽庭院,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部门之间的密切联系,成立源南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小锋(镇长) 常务副组长:刘少娟(市派驻源南镇工作队队长) 孙志华(镇委副书记) 副 组 长:袁海彬(镇党委委员、驻双下村责任人) 罗伟香(镇党委委员) 陈衍桃(镇党委委员) 刘武科(镇党委委员、驻榄坝村责任人) 申小冲(副镇长、驻墩头村责任人) 曾海滢(副镇长、驻白田村责任人) 邓文俊(副镇长、驻风光村责任人) 成 员:罗锋、叶小红、利吉棠、x国民、邝南兴、何礼华、刘建强、朱文佳、陈文亮、黄新喜、陈衍强、黄晓红、张建辉、黄双明、林春生、何敏红、何伯友、黄玲、张舒、潘晓琳、欧钧钧、潘华、李辉丽、肖文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玲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创建标准 (一)庭院布局美。庭院整体布局合理、美观舒适,无有碍观瞻构筑物,无违法搭建物。墙体整洁、美观,外墙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有效利用庭院空间(房前屋后)种树栽花,品种丰富,搭配合理。庭院内绿化面积至少达30%(或种有 5 盆以上的花草、绿植)。主动做好公共场所的花草、树木、花坛等管护。善于运用生产、生活中废旧物品,创意点缀,再次利用。 (二)环境洁净美。庭院外观整齐有序。四周干净整洁,无杂草、无杂物堆放,地面平整、无坑洼。能积极配合村里做好环境整治行动,支持村里卫生保洁工作。垃圾自觉入箱,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房内、房屋周边没有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居住环境整洁卫生、清新舒适。厨卫、洗涤等生活污水合理排放,不乱倒乱泼。 (三)物件整齐美。重视家庭文化建设,家居布置能充分体现家庭成员的兴趣、爱好及对生活美的追求。门前屋外各类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摆放有序、物件入柜,无杂物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乱晾晒、乱悬挂、乱停放等现象。 (四)户户和谐美。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家庭生活方式科学、文明健康。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勤劳致富。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系列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让健康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深入农村千家万户。 五、创建要求 (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美丽庭院”创建要结合本地实际,走本土化、特色化之路。要注重挖掘本村庄特色内涵,打造一村一品、一院一景、避免简单模仿、复制套用。同时,要注重与周边景致、环境相协调,避免千篇一律、复杂花哨。要坚持“经久耐用、简洁质朴,节约资源、就地取材”的原则,鼓励使用本土材料,突出本土元素。 (二)以点带面,融合推进。“美丽庭院”创建涉及千家万户,量大面广。要坚持与危房改造、环境大整治、乡村旅游发展、党建示范线创建、美丽乡村精品线打造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串点成线,融合推进。同时,要推广典型经验,注重以点带面,不断深化“美丽庭院”的创建工作。 (三)农户主体,强化宣传。各村要充分发挥村干部、妇联执委、妇女代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挥广大党员干部主体作用,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和参与“美丽庭院”创建的良好氛围。要注重发挥村规民约作用,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等制度,激发群众创建“美丽庭院”的积极性。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按照“村庄是公园,庭院是花园”的目标,各村要统一制定创建方案,以户为单位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通过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发放倡议书等形式,让家庭明确创建标准,掌握创建方法,营造家家认同、户户参与的浓厚氛围。注重发挥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妇联执委、最美家庭、志愿者等群体的作用,主动带头创建“美丽庭院”并走家入户,口口相传,实地指导,促进家庭将“美丽庭院”创建内化为习惯。 (二)创建打造阶段 各村要根据创建任务和创建标准,确定每月需创建的数量,集中开展公共区域清洁美化和农户清洁整治和栽树种花活动。在创建过程中,要注重本村庄特色内涵和客家文化,打造有自己特色、“接地气”的美丽庭院。 (三)考核评选阶段 “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已列入全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考核内容,主要采取季度评比方式进行考核。各村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评审小组,各村的评审小组主要由村“两委”成员、妇联执委等人员组成。按照“美丽庭院”创建标准,进行评选推优,最后上报“美丽庭院”示范户。 七、考核评选办法 各村根据创建任务和时间要求,以农户为单位,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实行量化计分进行评比。 (一)评选方法 1、组织推荐:由各村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统一向镇“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2、个人自荐:由个人或家庭向各村申报,经实地考察审核确定后统一汇总。 (二)报送要求 1、每季度各村报送的候选“美丽庭院”户数3至5户。 2、提供候选家庭房前、屋后、庭院至少3张高清照片,报送的照片和文字,如被发现有作假嫌疑,将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选程序 1、第一阶段:入户核查。由各村“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评审小组对各村的候选户进行入户核查、横向对比,根据评分表现场打分,确保候选户评选公平、公正。 2、第二阶段:集中评比。最后由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入户核查情况,研究评出“美丽庭院”获奖户。 (四)奖励办法 1、奖励户数。每季度全镇评选“美丽庭院”1户,每年共计评选“美丽庭院”4户。 2、奖励标准。镇委镇政府将以挂牌和资金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对评选出的“美丽庭院”农户进行挂牌宣传并发放2000元奖金奖励。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立足长远,充分认识“美丽庭院”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村“两委”主要领导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因地制宜,研究具有本村特色的“美丽庭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村“两委”班子成员共同参与,确保责任到位,合力推进“美丽庭院”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村要通过会议号召、活动引导、发放资料、入户讲解、典型宣传、倡议承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提升农户建设积极性、主动性上下功夫,让庭院的外在改变转变成农村家庭成员内涵素质的提升,全面营造以庭院美丽推进村庄美丽的良好氛围。要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和照片),做好建设前后的对比图片资料留存。 (三)培育典型,创出亮点。各村要抓好典型培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美丽庭院”建设评比、展示活动,确定建设精品庭院,为“美丽庭院”建设工作树立示范。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家庭、志愿者家庭的率先示范作用,将美丽庭院与家庭文明、乡风文明相结合,合力推动建设工作。 (四)注重考核,形成长效。各村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美丽庭院建设中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作用,将“美丽庭院”建设的相关内容融入村规民约,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要制定相应长效管理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建设成果。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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