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一词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问下四》:“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现在所说的“廉政”主要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不以权谋私,办事公正廉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七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1篇: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党组班子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党组书记、各党组成员)
1、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安排中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人说了算(一级预警);
2、对大额资金的使用不公开透明(一级预警);
3、违反组织任用程序,将不符合条件的干部列入拟任人选范围(一级预警);
4、未按规定任用、调整、交流干部(一级预警);
5、泄露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一级预警);
6、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过程中因接受吃请或收受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不依法依纪处理违法违纪案件(一级预警);
7、在人事调整、干警考核、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导致工作失误(二级预警);
8、对举报案件或上级转办案件,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的(二级预警);
9、对上级方针政策、党纪法规等重要性文件规定,不及时传达,以致出现违规行为发生(三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安排过程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制度和规定办事,自觉接受各种监督;
2、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
3、推荐干部要召开会议,公布任职条件;
4、按照规定培养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5、严格保密制度,对未经发布的研究事项,不得擅自泄露;
6、拒绝收受各种财物,严格要求所分管的部门和干警依照法律规定执法办案,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7、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任用标准,客观公正评价干警业绩;
8、对举报案件或上级转办案件,要依法依纪及时处理,及时回复;
9、对上级方针政策、党纪法规等重要性文件规定,要及时传达,认真落实.
二、立案庭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立案庭负责人)
1、立案审查环节:
(1)、违反规定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致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一级预警);
(2)、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因对法律把握不准或碍于情面等原因,受理没有管辖权的案件(一级预警);
(3)、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拖延立案,致使当事人合法权益未能及时得到解决(二级预警);
(4)、超出诉讼风险告知范围,对当事人作不当或错误引导,或者对案件的实体结果发表结论性意见,致使审判被动或结果不公(二级预警);
(5)、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损毁、丢失诉讼材料,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6)、群众意识不强,造成对弱势群体案件不按绿色通道规定处理,或在办理诉讼费减、免、缓过程中,因亲友关系或同事说情等原因而徇私舞弊(二级预警).
2、收退费环节:
(1)、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一级预警);
(2)、违反规定增设或减少司法救助条件,违反审批程序办理司法救助手续,造成司法救助混乱,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3)、违反规定使用诉讼费、罚没款、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其孳息,违反程序规定为当事人、律师或相关人员办理退费手续,收取、退还相关费用不向当事人出具凭证,损害当事人权益,导致违纪、违法甚至犯罪(一级预警).
3、财产保全环节:
(1)、违反规定采取或者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或未能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损害当事人利益(二级预警);
(2)、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前,向被申请财产保全方当事人通风报信,或将财产保全信息透露给相关第三人,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4、信访接待环节:
(1)、接待信访时,未按规定登记台帐,损害当事人权益(三级预警);
(2)、信访接待人员截留信访件,隐瞒信访、举报、投诉事件,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3)、接待人员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后,违反规定向责任人通风报信,或将信息透露给相关第三人,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5、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环节:
(1)、鉴定管理人员对符合鉴定、评估条件的案件拖延立案,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2)、鉴定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确定鉴定、评估、审计等中介机构,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3)、鉴定管理人员向鉴定、评估、审计等中介机构发表倾向性意见,施加不当影响,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4)、鉴定管理人员违法向当事人代收代付鉴定评估费用(一级预警);
(5)、鉴定管理人员漏送或丢失鉴定评估材料,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6)、在鉴定评估报告未送达当事人之前,向对方当事人透漏鉴定结论,损害其他当事人权益(三级预警);
(7)、对鉴定管理人员或鉴定机构存在回避情形,不作回避处理的,损害当事人权益,导致案件处理不公(二级预警);
(8)、违反规定向案件当事人透露拍卖保留价,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9)、与鉴定评估机构进行不正当交往,造成违法评估、鉴定,致使案件处理不公(一级预警).
6、送达环节:
违反规定公告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或应送达的诉讼材料未能完全、及时送达给当事人,致使案件审判程序不公,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7、分案及司法统计环节:
(1)在分案时存在说情现象(三级预警);
(2)在进行司法统计时,不严格审查,统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三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立案审查环节:
(1)、把好立案审查关,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2)、对敏感、疑难、新类型案件多请示、多汇报,与业务庭多沟通、相互监督;
(3)、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立案时间的规定及时立案,方便当事人;
(4)、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5)、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6)、组织学习相关规章制度,提高为民服务意识.
2、收退费环节:
(1)、加强组织原则性,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
(2)、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司法求助规定,定期检查;
(3)、加强思想教育,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核对帐目,定期检查.
3、财产保全环节: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民诉意见》关于保全的规定;
(2)、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4、信访接待环节:
(1)、提高工作责任心,按规定建立台账登记制度,定期检查;
(2)、加强学习,提高自律意识,严格按信访条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5、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环节:
(1)、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鉴定、评估的相关规定;
(2)、加强监督力度,严格遵守鉴定、评估的相关规定,定期检查;
(3)、强化自律意识、保密意识,增强工作原则性,按规定办事,按原则办事;
(4)、提高自身素质,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6)、加强自身修养、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7)、增强工作原则性,按规定办事,按原则办事,严格执行关于回避的规定;
(8)、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9)、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6、送达环节: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
7、分案及司法统计环节:
(1)、在向各业务庭移送案件时,要准确把握各庭工作量、案件难易程度等方面的平衡;
(2)、在上报司法统计数据时,要与案件实际情况进行核对,发现问题,要求办案部门说明情况,及时改正.
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 、审判监督庭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
1、诉讼保全环节:
(1)、违反法律规定采取或者解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时有过失行为,或未能及时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2)、原则性不强,保密意识薄弱,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前,向被申请方当事人通风报信,或将有关信息透露给相关第三人,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2、证据环节:
(1)、依职权调取证据不客观、全面、公正,仅调取对一方有利或不利的证据,存在偏袒心理,对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未在庭审中全面出示或有意不出示关键证据且无正当理由,对符合规定的证据调取申请,作出不予准许决定或不作决定,造成案件处理事实不清,案件处理不公,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2)、对符合规定的鉴定、勘验、审计等申请,作出不予准许决定或不作决定,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3)、责任心不强,致使损毁、丢失证据材料,或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损害当事人权益,导致违法犯罪(一级预警).
3、审理裁判环节:
(1)、与当事人、代理人及相关人员的会面不符合有关规定,且事前或事后未向组织说明情况,致使案件审判不公(二级预警);
(2)、滥用自由裁量权,量刑不当(一级预警);
(3)、赃款赃物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不廉洁行为(一级预警);
(4)、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不提出自行回避申请,使案件处理不公,引发社会矛盾,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不按法定程序办理,致使案件处理程序出现瑕疵,影响公正司法(二级预警);
(5)、外出办案违反法院“五个严禁”规定,造成违纪违法,影响司法公正(一级预警);
(6)、不按规定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损害司法公信力(二级预警);
(7)、违反中立原则,运用不当手段进行调解,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不考虑利益平衡,调解结果明显有失公平,损害当事人利益,引发社会矛盾,或指示、授意、暗示当事人恶意调解,逃避或减轻债务,损害其他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8)、原则性不强,明知或应当知道存在虚假诉讼可能,放任诉讼进行,引发虚假诉讼,损害其他当事人利益,影响司法公信力(一级预警);
(9)、违反中立原则,在庭前或庭中引导、暗示一方当事人作不实陈述,或隐瞒相关事实,致使案件事实无法查清,损害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10)、在庭审中,对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自由、陈述时间等作不公平对待,导致案件审判被动,降低司法公信力(二级预警);
(11) 、庭审言行不当,具有明显倾向性(二级预警);
(12)、庭审遗漏关键事实,或故意曲解陈述人的意思,造成案件审判不公正,降低司法公信力,引发社会矛盾(一级预警);
(13)、丢失、损毁庭审笔录,造成档案缺失,损害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14)、合议庭成员合而不议,或有意不发表不同意见,致使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出现错案(一级预警);
(15)、审判长违反合议规则,制止或限制其他合议庭成员发表不同意见,使案件审判事实不清,产生错案,引发社会矛盾(一级预警);
(16)、工作不仔细,责任心不强,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或关键事实,致使案件审判事实不清,产生错案,影响司法公信力(一级预警);
(17)、工作马虎,印发的裁判文书与合议庭决议或审判委员会决定不一致,影响司法裁判公信力(一级预警);
(18)、保密意识不强,泄露合议庭评议或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致使案件审判被动,影响司法公信力(一级预警);
(19)、业务不熟,工作责任心不强,因错误认定事实、采纳证据、理解法律作出错误裁判(一级预警);
(20)、工作责任心不强,审理案件时间过长且无正当理由,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4、案后环节:
(1)、群众意识不强,怠于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引发社会矛盾(二级预警);
(2)、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收到当事人上诉状后,拖延上诉移交时间,损害当事人权益,影响审判效率(二级预警);
(3)、群众意识不强,判决履行期届满后,既不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又以各种理由拖延出具法律生效文书证明,或拒绝向当事人出具生效文书证明,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4)、群众意识淡薄,在当事人按规定申请复印庭审笔录等相关诉讼材料,审判人员无正当理由予以拒绝,或拖延办理,影响法院形象,降低司法公信力(三级预警);
(5)、责任心不强,造成在案件质量和法律文书评查中,降低质量标准,隐瞒错误事实,致使审判案件质量降低,未能及时纠正错案,或有意掩饰案件质量和法律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导致案件质量下降,影响法院形象(二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诉讼保全环节:
(1)、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关于保全的规定;
(2)、遵守“五个严禁”规定,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保全的规定执行.
2、证据环节:
(1)、加强证据规则有关规定的学习,规范庭审程序;
(2)、提高工作责任心,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办案程序;
(3)、提高自身素质,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规范证据材料的保管采集制度.
3、审理裁判环节:
(1)、加强自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避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律师)不正当交往;
(2)、依照法律规定凭证据办案,不得贪赃枉法;
(3)、严格按规定处理赃款赃物;
(4)、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
(5)、严格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增强自律意识和相互监督作用;
(6)、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规范办案程序;
(7)、提高法官素养,依法调解,依法办案,加强对案件监督管理;
(8)、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增强工作原则性,依法秉公办案;
(9)、严格办案程序,公正办案,依法办案,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力度;
(10)、认真执行庭审相关规定,规范庭审程序,公正办案,依法办案;
(11)、规范庭审言行和庭审程序,提高法院公信力;
(12)、提高工作责任心,规范庭审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13)、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案件材料管理制度;
(14)、加强组织原则,严格法律程序,强化对合议庭评议的监督力度;
(15)、严格执行合议庭相关制度,加大对合议庭的监督力度;
(16)、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
(17)、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业务监督管理,严格裁判文书的核对和制作;
(18)、认真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19)、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
(20)、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及其他关于审限的规定.
4、案后环节:
(1)、严格执行判后答疑工作的有关规定;
(2)、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原则性,严格执行《民诉法》及相关上诉移交时限的规定;
(3)、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4)、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为民服务意识;
(5)、提高责任心,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执行.
四、执行局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执行局负责人)
1、执行措施环节:
(1)、违反规定采取或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执行强制措施,损害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2)、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无正当理由未采取,导致执行不力,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3)、应当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而未作调查,损害当事人权益(三级预警);
(4)、案件执行完毕后,未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解除扣押、查封,损害当事人权益(三级预警);
(5)、应当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民事制裁措施的未采取,或违法采取民事制裁措施,降低了司法公信力,损害了司法严肃性(二级预警).
2、执行财产管理分配环节:
(1)、违反执行款物管理规定,收取执行款物未出具凭证,或收取执行款不入帐,产生贪污、挪用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级预警);
(2)、执行财物管理混乱,帐目不清,引发违纪违法行为(一级预警);
(3)、违反规定使用执行财物,产生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级预警);
(4)、对执行财物管理不善,造成执行财物非自然原因损坏、贬值或灭失等,损害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5)、滥用职权,在参与执行分配程序中,应公开的事项未公开,暗箱操作,损害当事人利益(二级预警);
(6)、参与执行分配方案不公,或对参与执行分配方案弄虚作假,损害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3、执行异议环节:
(1)、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不予处理,损害当事人利益(二级预警);
(2)、应举行执行听证程序未举行,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三级预警);
(3)、对执行异议未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导致执行不公,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4)、业务不熟悉,因错误认定事实、采纳证据或理解法律作出错误执行异议裁定,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4、其他执行工作环节:
(1)、在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未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而要求申请人执行和解,放弃部分债权,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2)、未按规定给予或不予司法救助,损害当事人利益,引发社会矛盾(二级预警);
(3)、案件中止、终结执行不符合规定条件,或不按规定程序审批,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执行措施环节:
(1)、严格执行对外委托评估拍卖事项与执行机构相分离制度,依法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案;
(2)、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施执行公开;
(3)、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施案件追踪监督;
(4)、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履行办案程序;
(5)、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办案,公正办案.
2、执行财产管理分配环节: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廉政防范意识;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设立执行款交接台帐;
(3)、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制度;
(4)、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修养;
(5)、加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严格办案程序;
(6)、加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3、执行异议环节:
(1)、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及为民服务意识;
(2)、强化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公开制度;
(3)、加大对重要事项合议监督力度,避免执行不公现象;
(4)、提高业务素质,严格法律程序,依法公正办案.
4、其他执行工作环节:
(1)、进一步提高执行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加强廉政教育,强化监督力度,做到司法为民,公正执法;
(2)、加强自身修养,强化责任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正办案;
(3)、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依法办案.
五、司法警察大队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法警大队负责人)
1、责任心不强,在值勤、安检、保卫、押解、看管等工作上,违反规定造成不稳定因素或安全隐患(一级预警);
2、违反规定安排被告人与其亲属接触,或为其提供方便,影响案件审判,致使审判被动,甚至无法查清事实(一级预警);
3、在看管、押解期间违反规定,允许被看管、押解人员会见家属,造成串供、脱逃等严重后果(一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严格遵守司法警察值勤、安检、保卫、押解、看管等规定,提高职责意识和防范水平;
2、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责任心;
3、强化制度管理,严格处罚措施,增强工作责任心,按规定看管、押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六、监察室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监察室负责人)
1、监督、监察工作不深入、全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时有为难情绪,不坚决、不彻底(二级预警);
2、原则性不强,责任心不够,在处理相关问题上不全面调查,主观武断,致使处理不客观、不公正(二级预警);
3、纪检监察人员怠于行使职权,不愿管、不敢管,或者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不公正、不客观(二级预警);
4、接受被监督、监察对象的请客送礼(一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坚持原则,增强自律意识,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问题,提高责任意识;
3、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原则,做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表率.
4、提高自身素质,严格制度落实.
七、政工科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政工科负责人)
1、原则性不强,在干部任用考察工作中隐瞒、回避有关事实(一级预警);
2、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保密意识不强,泄露院党组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致使决策被动(一级预警);
3、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招聘过程中,违反规定增设或放宽招聘条件(二级预警);
4、不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核,在人事调整、职级晋升、工资晋级等事项上,违反规定给予相关人员方便或设置障碍(二级预警);
5、违反人事及评先考核相关制度,虚报有关立功评先的数据、条件,致使立功评先不准确,影响立功评先工作的公正、公平(二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坚持原则,严格依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实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组织原则,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未经发布的研究事项,不得擅自泄露;
3、加强组织原则,严格按照组织人事制度执行,并按规定进行公开招聘,纪检监督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4、加强人事干部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责任意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准确上报;
5、加强组织原则性,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将立功评先条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八、办公室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
1、工作责任心不强,在文秘、机要工作中存在疏失,文件不能及时上交,会议通知滞后,造成工作效率低下,政令不通(三级预警);
2、在单位公章管理中不负责任,私自乱盖公章及乱开介绍信,影响法院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一级预警);
3、原则性不强,不按规定和程序采购物品,暗箱操作,采购费用高于市场实际价格,或虚报采购、修理等票据报销费用,导致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级预警);
4、在与相关单位的业务往来或公务接待中,索取或收受回扣,谋取个人好处,发生违法犯罪(一级预警);
5、违犯原则将私人消费在公费中报销,造成违纪行为(二级预警);
6、管理不严,未经同意使用单位设备、物资装备办理私事,影响社会风气,以至违法违纪(一级预警);
7、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动用、存放单位资金,发生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一级预警);
8、财务管理不规范,致使财务帐目混乱,扣帐凭证不健全,不符合规定,帐目收支不平衡(二级预警);
9、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使用警车,产生违纪违法事件(一级预警);
10、不当使用警灯、警报器,开霸王车、特权车,影响社会风气(二级预警);
11、私自复印案卷材料,或违反规定为他人复印案卷材料提供方便,造成审判秘密泄露,或原则性不强,违反规定出借案卷,造成案卷丢失(一级预警);
12、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在网络管理方面由于计算机病毒侵袭,造成审判管理网络混乱,影响审判信息的按时录入和点击确认(一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文秘、机要工作由专人负责,提高工作责任心;
2、公章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公章管理制度;
3、严格遵守资产购置和验收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票据审核;
4、加强廉政警示教育,规范公务活动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严格报销审核,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6、认真执行廉政法规,重制度,强监管,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7、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制度,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8、严格遵守财经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学习与管理,定期监督检查;
9、加强警车管理,严格遵守警车使用的相关规定;
10、加强思想教育,严格按照警车、警灯、警报器等使用规定执行;
11、提高自律意识,按原则办事,严格遵守案卷出借手续及程序;
12、制定网络管理规范制度,定期进行网络检查.
九、研究室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研究室负责人)
政治觉悟不高,在宣传报道中把关不严、缺乏政治敏感性,造成宣传报道失真等严重问题,影响法院形象,引发社会矛盾(一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把好新闻报道审批关,加大对新闻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信息宣传审核签发制度.
第2篇: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在人事管理中,干部招录、任用、考核、评先等,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具体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
在财务管理中,在大额资金的使用上,未经集体讨论,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不严格审批程序,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规格,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
在资产管理中,购置资产时,违反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采购物品,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分配资产时,受人情因素干扰或收受好处,违反规定分配,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资产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合规,随意处置,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车辆管理中,不按规定办事,公车私用,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公车维修时,弄虚作假,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
个人守纪方面,办公室人员负责人、财、物的管理,在管理中,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
办公室如何做好廉政风险预防控制工作:
一是抓好干部人事管理。严格执行人事纪律,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把好进出两大关口。
二是抓好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支出事项,重大支出由局长办公会审定;报销发票必须有经办人、科室负责人签字,并提交办公室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公务接待严格按局《资源节约实施意见》执行,严禁超标准超规格接待。
三是抓好物的管理。一是办公用品采购、公物管理,严格按照局《公用物资管理办法》执行,属政府采购事项的,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二是公车管理使用和维修,严格按照《xxx审计局车辆管理办法》管理公车,严禁公车私用。车辆维修严格按《xxx机关公务车定点维修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四是抓好个人守纪。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和审计“八不准”纪律。
第3篇: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廉政风险点
1、检查时讲情面,发现问题不要求整改。
2、检查时接受被检单位吃请。
3、对检查对象索要财物。
4、公车私用。
二、防控措施
1、通过日常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指导服务思想。领导带头示范,动员全员在检查工作中按照规范和标准,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下发限期整改通知,避免讲情面,做好人,发现问题不要求整改的现象发生。
2、重温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发现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行为,服从组织处理决定。
3、认真学习党员干部准则条例,加强法制教育,严明纪律。对索要检查对象财物的行为,一经发现,无论是谁,毫不姑息,完全接受组织处理。
4、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设专人管理车辆,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4篇: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延伸和具体化,是人民法院反腐倡廉新形势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举措,也是从根本上爱护和保护法官干警的具体体现。黄陵法院从20xx年开始,按照上级法院和纪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了有益的尝试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上级法院和纪委的肯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思考。
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主观方面:
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院审理案件的标的额越来越高,涉及案件当事人的权益越来越大。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千方百计的拉拢腐蚀办案人员。法官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往往是“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公正司法要顶着人情关系网的巨大压力。
2、一些法官自律意识不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较低,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经不起考验,容易出现利用手中权利“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
3、从法官自身素质来看,由于个人政治、业务素质的差异,在具体办理案件过程中,也会出现执法偏差,或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4、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法院干警在履行法定职权的同时承担着各种责任追究的潜在可能性,由于廉政风险的潜在而非实实在在的发生,部分干警认为只要管好自己,履行好职责,廉政风险就与自己不相干。没有能够准确的认识权利与责任的辨证关系,不能树立正确的廉政风险观念。
(二)工作方面:
1、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部分领导和干警对廉政风险点的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担心查找和公开廉政风险点就是公开工作中的腐败环节,会给本部门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对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效果心存疑虑,存在敷衍应付态度。客观上影响了推动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2、查找不够全面深入。查找共性、原则性、普遍性的廉政风险点较多,查找个性、针对性、特殊性的风险点较少。结合岗位职责、职权查找的风险点多,联系个人品行、修养的风险点少。八小时内履职环节的风险点多,八小时外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的风险点少。
3、在廉政建设方面力度不够措施不力,存在“说得多做得少,制度多落实少,教育多查处少”的问题,致使一些法官因权利使用不当,或因渎职被追究责任,或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4、考核评估及问责机制不够完善。由于廉政风险点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一种可能性,并非已经存在和实际发生,因此考核评估中可能存在只问是否触发廉政风险点的情况,考核评估存在标准不够清晰、规范,考核周期不够科学的问题。出现廉政风险情况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判定失察、失管、失教的问责机制还不够完善。
二、对策及建议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再认识。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汇报会、培训会,编印信息、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面对面指导,明确廉政风险点的涵义界限。努力提高法院干警对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反腐败能力。着力抓好法院干警的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全院干警养成自觉学习,自省、自励的良好习惯。
2、预防为主,统筹兼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关于《法官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和“五个严禁”的规定,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培养法院干警秉公执法,清正廉明的职业操守,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避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不正当的交往,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单独会面,拒绝请客送礼及亲朋好友的说情。把廉政风险预警防范融入到法院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对部分干警存在苗头性、倾向问题但又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及时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廉政谈话等预防措施,帮助他们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3、建立完善考核评估和问责机制。一是继续探索实践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考核评估和问责工作,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加快完善考核评估的标准化工作和问责机制。二是加强日常考核,通过班子成员和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分别在单位内部和部门内部开展诫勉提醒、诫勉督导、诫勉纠错工作,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将日常考核作为全年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信访监督、干警考察和案件查处,逐步形成“点面结合,实地察看、座谈征询、综合评价、及时反馈”的评估模式。四是结合《公务员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出廉政风险点防控中出现不廉政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和出现失察、失管、失教行为的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4、完善监督机制。对廉政风险的预防,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监督的力度,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一方面要完善内部的督查制度,发挥好内部监督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明查暗访,专项督察,接待来信来访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措施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努力将法院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八小时以外的表现纳入监督管理的范围。
5、落实长效机制。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科学运作,通过再检查、再评析、重划等级和优化措施等过程,扎实推进防范管理工作的持续性和长效化,真正使法院审判监督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执法行为更加廉洁。
6、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没有严肃的惩处,教育就没有说服力,制度就没有执行力,监督就没有威慑力。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的理念。树立“查办案件”是“治病救人”的理念,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个人退路”的理念,要始终坚持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严格依法执纪办案,以此警示身边的干警,教育后来的干警,挽救失足的干警,防止更多的干警重蹈覆辙,滑向犯罪的深渊,变成人民的对立面。
第5篇: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办公室工作实际出发,通过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开展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考核追究等手段,着力构建预防超前、制度完善、监督有力、干部廉洁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体系,创造依法办事、高效做事、廉洁干事的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权力运行中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二、方法步骤和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第一季度)
(一)动员部署。及时召开全办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全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的分工。同时结合周二集中学习等,持续加大有关廉政风险防控的学习力度,使办全员牢固树立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识和观念。
(二)成立机构。成立本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廉防办”(挂靠在人秘股)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挂靠单位、各股室各负其责,形成内外监控、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由办分管领导牵头抓好分管范围的廉政风险防控的职权梳理、风险查找、防控措施等防控重点,同时办挂靠单位、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股室(挂靠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同步推进。
风险等级的评定: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廉政风险分为高、中、低三级:(1)高级风险为重点关注等级,指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2)中级风险为需要关注等级,指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的风险;(3)低级风险为一般关注等级,指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
风险等级的管理:廉政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高级风险由办主要领导负责,中级风险由办分管领导负责,低级风险由办挂靠单位、股室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
办“廉防办”将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和预防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并公示。
第三阶段:制定防控措施阶段(20xx年第三季度)
(一)公开亮权。针对排查出来的因公开不够、权力运行透明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坚持把有效的内部监督与畅通的外部监督相结合,拓展信息公开范围。要充分利用网站、公开栏及宣传栏等阵地,将职权目录、运行过程、运行结果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办“廉防办”要负责将本办履行职权情况积极对外公开,重点公开“三重一大”、民生保障等热点问题,做到及时、主动、全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消除各种潜在的廉政风险。
(二)制度控权。要汇总排查出来的因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有“漏洞”而产生的风险点,形成防控措施责任分解抓落实的方案:一方面做好当前各项廉政制度的评估,查找制度有无漏洞,是否隐藏部门利益,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控制度,使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管用,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另一方面要结合职权梳理和风险排查,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控制度,让每一个风险点都能找到相应的防控措施。要按照明晰职权边界、规范工作权限的原则,对每个岗位、法定权限制定相应的规范。重要重点岗位人员应按规定实行定期轮岗交流。
(三)简政放权。各挂靠单位、各股室针对排查出来的因市场竞争不充分、行政管制过度而存在的廉政风险,从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岗位入手,构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手续,拓宽网上审批覆盖面,提高办事速度,不断优化政务环境。
第四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第四季度)
(一)检查考核机制。要建立本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考核制度,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风险点及其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结果纳入本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评估考核内容。
(二)预警处置机制。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和预警制度,由办“廉防办”指定专人负责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对收集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预警处置,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督导,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预警处置情况,努力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防患于未然。
(三)风险评审机制。邀请办廉政风险评议监督员或纪检监察部门,对我办的防控制度进行审核评估,重点围绕制度的廉洁性、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等问题,从制度设计环节开始,查找制度在内容、程序、配套等方面的不足。
(四)动态管理机制。在廉政风险防控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推进防控机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并结合我办各项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对新出现的廉政风险要及时制定和优化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动态修正优化机制,推进源头治腐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统一思想。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重点步骤,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区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在全办营造勤廉风险防范的宣传氛围。
(二)领导带头,精心组织。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性强。办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分管范围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带头抓、亲自抓,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订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保全面推行,落到实处。
(三)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立足实际,坚持把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突出抓好权力清理、风险查找、防控措施制定等防控重点,确保把风险点找全、找准,力求取得实效。
第6篇: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工作目标
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文书、信息、统计、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行政接待,以及机关各科室、直属局、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文印管理、统计数据管理、劳资人事、信访保密等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等措施,集中力量抓好防范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和防范管理风险。
二、办公室廉政风险点及其表现
1.在文件运转管理方面,存在未及时将文件报送领导审批、转发各单位、机关科室承办、督促各单位、机关科室按时办结及文件在多环节运转后去向不明等风险。
2.在印章使用管理方面,存在未审批盖章和以信函交换的方式传送印模时不派员监印致使印模丢失、失控的风险。
3.各项业务统计数据在没有对外公开前,存在被个别人或单位获取利用的风险。
4.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以及因管理不善造成档案丢失、损坏的风险。
5.在调研、会议、培训等事务性支出和项目经费使用方面,有扩大支出范围、虚列支出的风险。
⒍滥用职权。封官许愿、买官卖官,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违反干部人事工作规定,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在干部工作中为本人、亲友或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或特殊照顾;在干部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
⒎用人失察。考核考察不够深入和准确,工作走过场,对干部综合评价不够全面,对干部“以才掩德”没有及时发现,导致“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在公务员录用等工作中实地考核失察,留有隐患。
⒏工作失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不熟,政策把握不准,工作把关不严,不能坚持原则和标准;在有关工作中掌握标准差异较大,造成不公平;因疏忽违反工作程序,或未按要求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调研不够全面深入,工作不够严谨细致,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办理不及时。
⒐监督不力。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对拉票贿选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对群众反映的线索不能及时调查处理。
⒑行为失范。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在干部工作中跑风漏气,泄露未经批准对外公开的信息;拉帮结派、搞亲亲疏疏;收受他人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可能影响工作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接受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等亲属负担的费用。
⒒缺乏敏锐性。在政治思想工作中,可能存在政治敏锐性不强,不能及时了解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的现象,不能为党组提供及时有效的决策参考。
三、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措施
对上述廉政风险点,要综合采取加强教育、合理分权、完善程序等多种措施,进行有效防范。
(一)文件运转管理
1.针对未及时将文件报送领导审批的风险点
防范管理措施:(1)办公室工作人员快速浏览文件,根据文件时限要求区别处理。对急件单独处理,快速准确登记后报送办公室主任审批。(2)完善与局领导、各科室文件运转联系沟通机制,密切关注文件去向。
2.针对未及时将文件转发承办各单位、机关科室的风险点
防范措施:(1)在登记领导批示意见后,按照局领导的批示意见,及时转发相关各单位、机关科室签收、承办、不延误。(2)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文件送出合理时限内要与承办各单位、机关科室联系,掌握文件运转情况。对可能需由有关单位、机关科室办理的特急件,在报送局领导审批的同时,与有关承办单位、机关科室提前沟通,请其先行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针对未督促相关单位、机关科室按时办结的风险点
防范管理措施:(1)严格办文时限方面的规定。(2)文件上加盖限时办件章,要求承办各市区局、机关科室按时限要求办理并报办公室。(3)在市局OA系统设计文件督办提示系统。
4.针对在文件多环节运转后去向不明的风险点
防范管理措施:(1)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市委、市政府收发室领取文件时,与文件收发清单仔细核对,从源头上防止文件缺失。(2)严格执行文件签收制度,及时与局领导、各科室沟通,跟踪文件办理流程,做到当日文件当日清。对于机要件,局领导批示有关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阅知的,局机要文件专管员要将文件亲送有关单位、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并在办公室等候,各单位、机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阅毕后即收回妥善保管。
(二)印章使用管理
1.针对未审批盖章的风险点
防范管理措施:(1)按照党政机关印章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印章管理的使用。(2)对印章使用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2.针对印模丢失的风险点
防范管理措施:(1)确定专人负责印章管理,确保印章安全和公文质量。
(三)各项业务统计数据管理使用
针对未经批准数据被别人(单位)获取利用的风险点
防范管理措施:(1)制定统计数据使用审批单,其他部门单位、机关科室需要相关数据,首先要填写审批单,根据数据涉及的内容,报办公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2)对未公开的数据,使用和储存必须物理隔离,对其中重要的数据,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四)档案管理工作
针对违反规定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以及因管理不善造成档案丢失、损坏的风险
防范管理措施:(1)严格按照档案查询、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档案查询服务。(2)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档案及时入库、登记备案,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维护。
(五)劳资人事工作
针对滥用职权、用人失察、工作失职、监督不力、行为失范、缺乏敏锐性的风险
⑴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工作法规,《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⑵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细化考核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强化考核结果运用。⑶严格履行干部人事工作程序,不折不扣地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⑷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⑸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⑹加强自身作风和纪律建设,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⑺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四、具体工作要求
推进办公室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要按照市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副主任负责分管业务工作负分管责任,切实做好办公室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组织、协调、实施、考核等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参与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紧紧围绕办公室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健全工作流程,狠抓各项工作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实,督促各岗位严格按照风险点管理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三)明确工作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办公室主任对廉政风险点的防范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分管主任负责抓好分管岗位的廉政风险点的防范工作,确保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对落实不力、特别是发生违法违纪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加强思想教育。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学习和教育,使全体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和廉洁从政的水平,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五)严明用人纪律。对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以及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的,严肃批评教育,调离组织人事部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受贿卖官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发现有重要违纪线索、不宜继续从事干部人事岗位工作的干部,要坚决调离岗位,认真进行调查核实。遏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第7篇: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思想道德
1、潜在风险:
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素质下降等风险。工作思想保守、不求上进,责任心不强,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工作一般化,难以开拓工作新局面的风险。缺乏“一盘棋”思想和大局意识,导致不团结、不和谐问题,影响全站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的风险。
2、防范措施:
重视并加强廉政教育、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部的责任心、意志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思想防线,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从根本上降低内部政治思想道德风险。
二、岗位职责
1、潜在风险:
不按规定立案、查处违法案件,造成人情案的发生,可能导致不廉洁现象出现。在案件调查取证环节中,未按照程序规定依法取证,遗漏证据,可能导致案件定性、裁量不准确,导致行政复议被撤消或行政诉讼败诉。执法不廉洁,以权谋利。
2、防范措施:
办案人员要认真掌握办案技能,精通法律、法规、法理,在查办案件环节中,严格执行两人办案等各项执法程序。办案人员以及其他涉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回避制度,做到不向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泄露案情。
三、领导个人
1、潜在风险: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初审,标准造价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类案件)查处,日常其他行政行为监督,定额解释、造价纠纷处理,单位经费开支,单位人事管理,评先树优,公务接待,车辆安全,党费管理。
2、防范措施: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初审坚持班子集体把关。标准造价行政处罚类案件处理,坚持公开听证管理,并由委法规科等相关科室共同按程序办理。严格执法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必须2人以上,且亮证执法;坚持法律法规适用、自由裁量权使用的集体研究制,案件检查结论坚持集体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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