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镇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思想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思想宣传工作的内部凝聚力,树立形象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统一干部群众思想,建设国内外知名休闲健康城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制定镇思想新闻宣传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
为大力推进全镇思想新闻宣传工作高效运行,高水平推进,保证新闻质量和效益,成立了全镇思想新闻宣传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运营由思想宣传报道小组成员负责,采用轮班制度,四人一组,一组轮值一个月负责当月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稿件的收集和编制,确保微信官方账号每周至少更新一次,每次更新必须有一篇以上原创文章。
二、加大奖惩力度
镇干部职工在中央、省、市、县报纸、网站、县业务部门出版新闻媒体,积极反映镇工作和先进事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镇改革发展新成果、新实践、新经验和重大事件宣传报告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其中,报告小组成员必须每月撰写一份手稿,全年撰写12份任务,不少于5份,并按标准奖励。奖励手稿包括工作动态、新闻、评论、综合新闻、通信、图片新闻、研究文章等手稿,不包括诗歌、散文、杂文、游记等作品。
三、奖惩标准
报告小组成员在年终绩效考核中进行专项考核。未完成年度写作任务的,在绩效考核分数中扣1分,未完成稿件任务的,在绩效考核分数中扣2分。未完成更新任务的,在值班组成员的绩效考核分数中扣1分。
完成稿件上稿任务后(非报告组成
上稿即奖),撰写稿件被氧生微信公众号采用的每篇奖励1分;被县级报刊、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2分。被市级报刊、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3分,1500字以上稿件在此基础上再加2分。被省级报刊、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6分,1500字以上稿件在此基础上再加4分。被部级报刊、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10分,1500字以上稿件在此基础上再加10分。图片及百字新闻以下,折半计算奖励。
四、稿件统计
1、在统计稿件篇数时,以单人单篇为单位,二人或二人以上合作的作品,均按一篇计数,奖励平均分配。
2、有新闻价值的内容,由报道组组长向上级媒体推介用稿,经刊登采用后进行奖励,同篇稿件在不同级别媒体采用,以最高媒体为准奖励,不重复计算。
3、由上级媒体记者采写、发表关于我镇的新闻报道,不管是整篇还是篇内内容,只能计抵任务,不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
1.报道组成员必须加强各种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好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撰写的新闻稿件不能违背政策、法规内容。所写稿件必须真实,严禁上报虚假新闻。所写稿件需分管领导审核后投稿,涉及全局性重大事件或向市级以上媒体投稿的稿件需主要领导审核后,再向有关媒体邮箱投稿。
2.实行稿件定期申报通报制度,稿件发表或播出由本人按季度汇总报至党建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
3.报道组成员应自我加压,多上稿、上好稿,要及时掌握了解各部门的重点和亮点工作,准确及时地宣传相关内容。
4.镇机关各办应主动深入挂点村(居)和镇直单位搞好信息调研与收集,深入挖掘在工作、生活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好做法、好经验或好人好事,彰显特色亮点。
5、此方案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化方案》《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一)明确分工,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卫健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上报通报制度。
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随时报告。党支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重大情况随时通报。
二、加强学习,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一)加强理论武装和理论建设工作。
把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好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学习目的,建立每周一学习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好用好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加强对党的精神的理论研讨和学习贯彻情况的经验交流,推动各级党组织更好地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通过召开会议、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人人参创的氛围。同时,充分利用网站、手机等媒体,积极宣传活动动态和好的做法,提升干部职工参创热情。
(三)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队伍建设。
做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强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确保关键时刻能站出来、顶得住、冲得上、打得赢。
三、建章立制,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力度
(一)建立考核制度。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真实、准确地反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二)明确考核方式。
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可以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也可以进行专项检查考核或者抽查。检查考核工作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汇报、召开述职会议、组织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座谈或者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三)落实考核责任。
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强化责任追究。
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倾向作斗争的;
3.对党支部作出的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内不传达贯彻、不督促落实,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
4.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党员、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区审计局意识形态工作,更好落实中央、省、市、区意识形态各项工作部署,结合审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作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为实现审计工作新跨越而努力奋斗,为绿色转型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及基本要求
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三、明确工作责任
(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区审计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大力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3.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4.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5.党组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责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中心组、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6.局党组会议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区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报上市委宣传部。
7.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
8.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党组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相关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3.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
4.处理涉及意识形态的群众来信来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5.全面掌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及时发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的问题督促改正。
6.领导和组织相关科室加强互联网的管理。
(三)党组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党组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工作,牵头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工作职责。
2.每半年对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至少组织一次专题督查。
(四)党组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组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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