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学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编制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教体局《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区安委会《关于编制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全区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中小学、幼儿园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培养和相关学科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区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学校属地党委政府管理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区教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
(二)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
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区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分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区教育局、区应急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区教育局、区市场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区教育局、区应急局、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市公安局分局(校车办)牵头、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区教育局牵头、区应急局、市公安局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负责)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区教育局牵头负责)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在市教体局的指导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生产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区教育局、市公安局分局负责)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区教育局、区应急局等按照责任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相关股室、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xxx教育辅导组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组织各相关股室、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xxx教育辅导组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落实“三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三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相关股室、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xxx教育辅导组要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区教育局安全办。2022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报告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这次专项整治是亲自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重大活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相关股室、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xxx教育辅导组要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和总理批示要求,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学校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抓紧整治实施,切实保证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xxx教育辅导组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此项工作已经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务必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三)狠抓对标落实。各相关股室、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xxx教育辅导组要对照教育部和省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的整治内容不出现一个盲区和漏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切实提升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水平,有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第二篇: 学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未保办,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未保办主任)。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3、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系统;
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
5、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和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
6、加强校园治安整治,预防学生受侵害事件发生;
7、加强学生交通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8、积极开展夏季防学生溺水工作,防范学生溺水事故;
9、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10、加强外口子女、留守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与管理;
11、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各学校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中小学安全宣传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和5分钟安全教育等教育活动,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
(二)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及学校危房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X月X日至X月XX日,小学中心校对所属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县教育局上报检查情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县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巩固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县教育局对各校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四、有关事项
1、各校应将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于XX月XX日前报送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2、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各校要及时将专项整治的有关信息及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小结汇总上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3、县教育局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
第三篇: 学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校园安全工作综治维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区、市和旗委政府关于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安排的一系列部署,结合我旗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从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委政府领导、教育公安互动、学校社会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值班保卫工作,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学习工作环境。特别是今后一个时期,要集中开展校园安全治理整顿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保卫、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位,确保校园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主要职责:按照旗委、政府安排部署,制定实施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加强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和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各项工作措施,并协调综治、公安、交警等部门,强化校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维护师生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安全防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学校校长、书记、法制副校长
工作职责:负责深入宣传校园安全的有关法规政策、安全防范自护自救知识、防灾减灾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和安全防范应急演练。
(三)督查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督查各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措施落实、安全制度建设、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情况,并及时将督查结果进行反馈和上报。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安全保卫
1.值班人员安排。各学校和幼儿园必须设立值班保卫室,每校(幼儿园)每个值班时段必须安排至少2名值班人员,500人以下的学校和幼儿园专业保安人员至少配备4名,500人以上的学校,每增加500人增加1名保安人员。私立学校和幼儿园参照此标准执行。同时,每日值班必须安排一名带班领导。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好值班人员安排表,分时段、按岗位责任落实到人。
2.值班保卫制度。学校、幼儿园实行封闭管理制度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保卫人员要做好值班登记和检查巡视,交接班必须有记录。要求保安员着装上岗,执勤人员佩戴标识,防护器械要统一配备管理,依法规范使用,并有专门的管理办法,妥善保管。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各学校、幼儿园除炊事员外,临时雇佣人员必须全部清退,对出租、出借校舍从事小卖部、餐饮服务、宿舍保洁等雇用人员和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地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有相片的出入证,无证一律不得入校。要尽快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电子监控系统,学校、幼儿园要在出学校大门、宿舍、食堂、教学大楼等四个重点部位安装全时全覆盖的视频监控设施,要按规定时间保存好影像资料,实现人防、物防、技防联合监控。
3.上下学期间值班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加强上学、放学安全防范和相关制度建设。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工作制度,值班领导、教师,门卫和保安人员必须在学生到校或离校前半小时到岗,维护好上学、放学时的安全秩序,防止学生在校门口扎堆逗留,对校门口的小摊小贩及滞留的闲散人员等进行劝阻,必要时报相关部门处理。上课时学校、幼儿园要实行全封闭管理,校园各部位要实行安全巡视。要科学完善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学生接送制度,各个环节和程序要衔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上学、放学期间,学校至少要安排一名校领导在校门口进行指挥,门卫、保安和值班教师做好疏导防范工作,加强学生到校、离校期间校园以及校门口安全保卫工作。
(二)安全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学生住宿、餐饮、卫生、消防、防灾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建立住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对学生宿舍实行巡查值班制度。有住宿条件的学校不允许产生校外寄宿生。严格执行餐饮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样和记录制度。经常检查饮用水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校内要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设施及消防安全通道。校外要协调交警部门设立斑马线、减速带等交通标识和设施。校舍安全工程涉及学校建立完善相应的施工安全和校园安全工作预案,确保在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消除安全隐患等情况。
(三)安全教育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防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学校、幼儿园要从辖区派出所聘任法制副校长,到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一方面为学生讲解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深入地宣传法制和消防、交通安全知识,传授自防、自卫、自救技能,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学校、幼儿园要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要与辖区的派出所建立长期合作的运行机制和协调议事制度,保持组织和人员的联系畅通,做到日常工作有联系,危急时刻有帮助。要协调文化、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的网吧、小摊贩、小课桌、小饭桌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五)校园安全督导督查
要实行校园安全包片督查制度和督查督导制度,定时段、分区域深入学校、幼儿园开展督查工作。特别要注重发挥教育督导职能,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重点督导范围,并建立专门的督导评估考核细则,与学校实绩考核和绩效工资挂钩。同时,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重点督查各学校执行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要求的情况;督查学校、幼儿园门卫、保安、值勤、巡逻等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校园安全各项等制度建立情况;督查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督查校园餐饮、卫生、住宿、消防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校(园)要统一认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大校园安全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皆知,把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校长(园长)要认真履行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作为当前学校最重要的工作,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
2、各学校、幼儿园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严格按要求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健全门卫、值班、巡逻、执勤等各项制度,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校园形成相对独立、封闭、安全的场所。
3.学校、幼儿园加大安全保卫检查自查力度。积极开展安全保卫检查自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同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各学校、幼儿园要明确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实行校园安全、教育教学双岗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不到位,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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