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交通安全责任意识,明确管理和使用私人机动车辆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本职工作和单位利益不受影响,特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关于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单位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杜绝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努力做到安全行车。
二、不以单位名义办理私人机动车辆登记注册和相关证件、手续等。如有违反,本人同意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严格遵守单位关于不准驾驶私人机动车辆从事生产和公务活动的规定。如有违反,完全属于个人意愿和行为。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自负。
四、驾驶私人机动车辆上班,应将车辆停放在单位提供的停车位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其他场所。不准乱停乱放,停车期间车辆发生被盗或其他损失,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五、若驾驶私人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自负。若造成本人伤亡不符合工伤办理条件的,保证本人和家人、亲属不无理取闹。
六、若因私人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不当而产生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若因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等,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本人同意接受单位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七、若驾驶私人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主动将事故情况向单位领导汇报,保证不因事故影响工作或让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承诺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至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之日止有效。本人如对现有车辆进行转让或新购车辆,保证在办理相关法定登记手续后24小时内向单位领导汇报,并自觉按单位规定和要求进行登记、接受教育和监督管理。新购车辆的,本承诺书自动延续有效。
本人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该承诺书自动失效。
九、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工作单位及二级单位安全部门各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山海关工务器材厂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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