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劳动局、民政局的有关法规条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 甲方 大酒店,根据酒店经营需要,现聘请乙方任厨师长,并做技术管理及
经营工作,有效期为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二、甲方每月付给乙方税后工资(保底工资)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工资。每迟一日, 甲方向乙方多支付1%。为便于管理, 甲方付现金给乙方厨师长 先生,由其统一发放工作,乙方按条款第八条正常离店时,甲方须足额、按时发放全部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工资。
三、乙方与甲方共同协商组织安排有一定技术级别职称和熟练操作技能的厨师担任厨房
内炒锅、打荷、砧板等技术岗位工作。食宿由甲方负责安排。酒店实报来店人员交通费。按目前营业情况,上述工资含厨师长在内的八人的薪酬。
四、在工作期间,乙方人员要做到: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者,
以国家法律为准),乙方保证厨房内工作人员的储备,保证在少数人请假、休息是时不影响酒店正常经营。同时既要保证菜肴质量,又要不断推出新品种、新花样,力求做到让客人满意,尽心尽力为甲方的发展创造财富。
五、在合作期间,甲方须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的生活待遇(如免费就餐住宿,每月休息 日)。如对乙方人员安排有异议,可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达到双方满意。
六、甲方不得命令、诱导乙方做违背国家任何法律之事,否则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所带人员在外出、下班后不得做出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违害酒店利益之事,否则后果自负。
七、若出现工伤事故,应分清责任后处理。在情况紧急时店方可先出50%以上资金用于救急。然后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设备的损失,甲方应予适当赔偿。
八、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协议,一方应提前10天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则,一方应赔偿对方15天工资的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大酒店(签名盖章) 乙方:
法人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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