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是双方之间的法律协议或双方的共同协议。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警务协作协议书的文章5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警务协作协议书
第一章一般规定
1.制定目的和依据2适用范围3基本要求
5违反细则规定的责任6修订7施行时间
第一编接处警
第二章接警
1首接责任制2.接警范围
3.110报警服务台(含指挥中心)接处警程序4公安派出所接处警程序5巡逻民警接处警程序6警务督察部门接处警程序7其他部门、人民警察接处警程序第三章处警
处警准备
到达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控制现场救治伤员调查取证现场处结后续办理
第二编盘问、检查当场盘问、检查盘问、检查的条件.盘问、检查的装备.安全防范盘问、检查的程序检查后处理制作《当场盘问、检查笔录》信息录入继续盘问.继续盘问的条件继续盘问的程继续盘问的时限候问室管理
第四章第五章.信息录入
第六章管辖
职能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门管辖
指定管辖、协商管辖和对管辖异议的处理与其他部门互涉案件的管辖几种案件的管辖派出所办理的案件第七章立案
接受案件立案审查决定是否立案移送案件转为行政案件办理无法区分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刑民交叉案件的办理信息录入第八章回避
回避的条件提出回避决定回避回避的效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可从事的业务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勘验、检查勘验、检查的条件勘验、检查的机构和人员现场保护
勘验、检查的初步工作.勘验、检查现场的工作步骤
制作《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信息录入人身检查尸体检查
提取与扣押现场痕迹、物品、文件现场访问
现场外围的搜索和追踪侦查(现场)实验.现场分析.处理现场
第2篇: 警务协作协议书
第一章一般规定
1.制定目的和依据2适用范围3基本要求
5违反细则规定的责任6修订7施行时间
第一编接处警
第二章接警
1首接责任制2.接警范围
3.110报警服务台(含指挥中心)接处警程序4公安派出所接处警程序5巡逻民警接处警程序6警务督察部门接处警程序7其他部门、人民警察接处警程序第三章处警
处警准备
到达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控制现场救治伤员调查取证现场处结后续办理
第二编盘问、检查当场盘问、检查盘问、检查的条件.盘问、检查的装备.安全防范盘问、检查的程序检查后处理制作《当场盘问、检查笔录》信息录入继续盘问.继续盘问的条件继续盘问的程继续盘问的时限候问室管理
第四章第五章.信息录入
第六章管辖
职能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门管辖
指定管辖、协商管辖和对管辖异议的处理与其他部门互涉案件的管辖几种案件的管辖派出所办理的案件第七章立案
接受案件立案审查决定是否立案移送案件转为行政案件办理无法区分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刑民交叉案件的办理信息录入第八章回避
回避的条件提出回避决定回避回避的效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可从事的业务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勘验、检查勘验、检查的条件勘验、检查的机构和人员现场保护
勘验、检查的初步工作.勘验、检查现场的工作步骤
制作《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信息录入人身检查尸体检查
提取与扣押现场痕迹、物品、文件现场访问
现场外围的搜索和追踪侦查(现场)实验.现场分析.处理现场
第3篇: 警务协作协议书
甲方:xxx人民医院
乙方:xxx陵江水陆派出所
根据《xxx卫生厅、xxx公安厅关于印发维护医疗机构正常
治安秩序工作规定的通知》、《关于建立重大医疗纠纷处置联席会议制
度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综合治理工
作,着力构建警医联动机制和和谐医患关系,严防医闹及群体性事件
的发生,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
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多次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成立警医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或兼职)
负责日常工作,制订《警医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具
体要求加强协作,安排落实好警医联动各项具体工作。
二、乙方要协助甲方建立医院警务室,并加强对保卫人员的培训。
三、甲方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有关治安事件
的处置工作,每月向乙方报告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四、甲方在处理医疗纠纷(争议)时如发现患方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应当在及时处置的同时立即向乙方报告有关情况。
1.在医院内寻衅闹事的;
2.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
3.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
4.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5.占据办公、诊疗场所、抢夺医疗文书或医疗物品,扰乱医疗机
构秩序的;
6.在医院内或大门口拉横幅、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设灵堂、
堵塞通道及大门,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
7.其他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警情报警后,要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协助甲方
疏导、化解因医疗纠纷引发的矛盾,坚决制止各种干扰医院秩序的过
激或违法行为,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稳定。
六、乙方参与处置时,甲方要派专人与乙方保持联系,并安排人
员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协助乙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七、乙方应指导甲方制定《医院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配合其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八、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旨在“普及就医与法律知识,提高医患法
律意识”宣传教育活动。
九、甲乙双方应每半年召开一次警医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对日常
警医联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并
限期整改落实。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甲方:xxx人民医院乙方:陵江镇水陆派出所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二○年月日二○一一年月日
第4篇: 警务协作协议书
甲方:xxx人民医院
乙方:xxx陵江水陆派出所
根据《xxx卫生厅、xxx公安厅关于印发维护医疗机构正常
治安秩序工作规定的通知》、《关于建立重大医疗纠纷处置联席会议制
度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综合治理工
作,着力构建警医联动机制和和谐医患关系,严防医闹及群体性事件
的发生,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
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多次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成立警医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或兼职)
负责日常工作,制订《警医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具
体要求加强协作,安排落实(出自:WwW.HNNscy.Com博文学习网:警务协作协议书)好警医联动各项具体工作。
二、乙方要协助甲方建立医院警务室,并加强对保卫人员的培训。
三、甲方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有关治安事件
的处置工作,每月向乙方报告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四、甲方在处理医疗纠纷(争议)时如发现患方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应当在及时处置的同时立即向乙方报告有关情况。
1.在医院内寻衅闹事的;
2.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
3.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
4.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5.占据办公、诊疗场所、抢夺医疗文书或医疗物品,扰乱医疗机
构秩序的;
6.在医院内或大门口拉横幅、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设灵堂、
堵塞通道及大门,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
7.其他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警情报警后,要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协助甲方
疏导、化解因医疗纠纷引发的矛盾,坚决制止各种干扰医院秩序的过
激或违法行为,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稳定。
六、乙方参与处置时,甲方要派专人与乙方保持联系,并安排人
员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协助乙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七、乙方应指导甲方制定《医院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配合其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八、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旨在“普及就医与法律知识,提高医患法
律意识”宣传教育活动。
九、甲乙双方应每半年召开一次警医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对日常
警医联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并
限期整改落实。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甲方:xxx人民医院乙方:陵江镇水陆派出所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二○年月日二○一一年月日
第5篇: 警务协作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于建立跨区域林区治安防范合作机制指导意见》,为共同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安全,统筹现有林区警务资源,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的整体作战优势,积极构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努力形成分工合作,高效协调,优势互补的林区治安防范跨区域合作机制,确保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及林区长治久安。本着平等互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与贵x(区)森林公安机关的行政边界区域,建立林区治安防范跨区域合作制度,形成有效地林区治安防范跨区域合作机制,特签订本协议。
第二章: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双方行政边界两处森林公安机关的局(分局)、派出所实行对等合作。合作区域是各自辖区。
第二条:共同搞好边界区域的法制宣传活动,教育群众遵纪守法,爱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第三条:以现有公安信息网为支撑加大情报信息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实现x(区)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三情”“四网”等基础业务信息互联网,建立社情民意联系点,布建特情耳目,并将边界林区自治联防纳入治安防范合作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区域信息共享,调处边界涉林纠纷、涉林案件、禁毒、防火等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实行巡防联动。跨区域林区结合部地区,要根据各自地理区位,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分布情况以及林区治安状况,联合建立开展全天候、全覆盖林区巡逻防控网络,共同巡逻防控工作。合理布建各自的治安卡点,有效开展区域巡防协作。遇到重大警情时,可跨x(区)一对一直接指挥巡防力量,缩短响应时间,形成堵截违法犯罪的快速通道。
第五条:共同联防。相邻x(区)森林公安机关要通过召开协作会、例会、网上沟通以及联合调动的方式,共同分析研判区域涉林违法犯罪的发案特点,治安动向和重点行业、场所管控方面的薄弱环节,并以研判为指导,实行区域协同作战,联合开展排查整治行动,联手遏制和解决突出问题,实现区域乱点整治一体化。
第六条:互援共处。相邻x(区)森林公安机关应当推动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建立涉林矛盾调解机构,及时排查化解涉及林区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对规跨区域林区发生的涉林案件、群体性事件等,相邻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加强沟通,互相支持,共同开展调查处理,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第七条:办案协作。相邻x(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按照,切实提高合力打击犯罪的整体效能。跨区域案件应当按照就近、便利、迅速的原则确定侦办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跨区域重特大案件,由案件所在地森林公安机关牵头迅速启动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在协查线索、查缉罪犯、收集证据、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联合开展行动。对于一般性跨区域案件,要在信息核查、嫌疑人抓捕、重点人员掌控等方面相互支援、积极协助,全面落实协助配合责任制。
第八条:每年定期互访,交流经验,加深感情,共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制定新措施。必要时可临时会晤。
第九条:本协议自2011年10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内任何
一方不能终止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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