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承包单位):
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治安等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治安稳定,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与工程承揽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一、工程项目:
K75+034箱涵工程
二、协议日期: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承揽合同履行完毕终止。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建设和健全安全、治安管理制度并配有分配有分管领导及专职或兼职人员。
3、进作业场所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治安保卫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和治安情况要求。乙方应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有关制度及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和治安管理及设计工艺有关的各项规定。
5、甲方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乙方人员违章作业、违纪行为有权对承包队进行处罚,乙方应加强对施工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对查到的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涉及到甲方的问题应书面告知甲方整改,在未整改前不得进行相关作业。
6、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应督促现场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7、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
8、乙方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
9、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持有外省市操作证的人员,还必须经当地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审证教育。
1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对所施工场所的安全生产、治安工作负全责。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中发生工伤等事故,按有关规定,由乙方负责统计上报及事故善后处理。甲方予以积极配合。
11、本协议以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作为承发包合同书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2、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安全负责人签字: 安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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