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取缔“地条钢”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违法行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的x场秩序。按照省、x政府关于全面彻底排查取缔“地条钢”的相关文件要求,在本园区内内开展了排查取缔“地条钢”企业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公共服务部人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单位,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布置,强化责任分工。及时召开“排查取缔”地条钢“专项工作会议,?制定下发我x《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条钢生产企业排查取缔工作的紧急通知》,印发了辨别地条钢生产企业明白纸,制定了《xxx人民政府办公室排查取缔地条钢工作实施方案》,实行“地条钢”排查取缔网格化工作体制,落实任务分工,8个相关部门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深入摸底、排查,建立了工作台账。
三、开展拉网式排查。要求各乡镇对本辖区和园区(集中区)工业企业、钢材交易x场、金属废品收购站进行彻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决不留死角,确保工作全覆盖。
四、强化疑似“地条钢”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力度。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疑似“地条钢”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查处,发现一例,取缔一例,确保辖区内不出现“地条钢”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形。
五、持续开展“地条钢”长效整治工作。对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中频炉、工频炉等设备的企业持续跟踪,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地条钢”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企业不利用现有设备生产、销售“地条钢”。建立了工作台账
六、认真开展取缔“地条钢”“回头看”专项行动。由x工信局牵头,从质监、环保、住建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四个工作组,由工信局班子成员带队,以乡镇和村为重点,按照“三对照、三严查”的工作要求,开展“回头看”,再次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全方位、不留死角地排查,确保工作全覆盖。截止目前我x未发现“地条钢”生产企业。
七、广泛宣传,加大举报力度。建立了“地条钢”重奖举报机制,在政府网站和x电视台公布了排查取缔“地条钢”举报电话、举报地址和举报邮箱。发动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发现线索,立即进行检查,一旦查实,从严从重处罚,并给予举报人重奖。
八、建立机制,强化长效管理。实行整体联动和排查常态化制度,结合群众举报、媒体反映和上级交办等情况,重点监控,形成长效机制。
排查取缔“地条钢”工作总结
根据督查相关要求,现将我x取缔“地条钢”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思想重视,工作部署及时到位。2016年12月底收到省、x《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地条钢”等行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专项行动》(x办明电〔2016〕152号)等文件后,我x高度重视,x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进行了批示,成立了主管副x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取缔“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班子,负责关闭拆除“地条钢”企业等相关工作。从2023年1月起,先后2次召集工科、环保、技监及相关镇(街道办)等部门,开展专题会议,对取缔“地条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推进。明确了由x工科局牵头关闭拆除工作,按照“一个企业安排一个工作组、一个拆除方案、一名责任人”的要求,五里街道办事处、公安、电力、技监等部门均安排专人配合关闭工作,明确了责任分工和职责。
二是行动迅速,关闭拆除及时到位。为摸清我x“地条钢”基本情况,在2023年1月底前,先后3次组织相关部门对全x“地条钢”企业情况进行了“地毯式”排查,确定我x“地条钢”企业为2家,分别是xxx振兴农机加工厂和xxx五星轧钢厂。为将及时将“地条钢”企业关闭到位,我x每月都对“地条钢”企业拆除关闭进行调度,派专人带队上门做企业老板的思想工作,从3月2日开展关闭拆除工作,到6月30日止,将关闭拆除工作全部落实到位。按照要求,将企业内的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等设施全部进行了依法拆除和销毁。对省、x经信委来现场查看提出的问题及时督促部门进行了整改,按照“四个彻底”的要求,对所有需要拆除的设施、设备全部彻底拆除到位。
三是强化责任,日常监控及时到位。一方面,在推进关闭拆除工作的同时,督促工科、技监等部门做好对全x企业生产经营的监控,在x工科局设立举报电话,在xxx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拆除“地条钢”企业分别在事前、事后进行了公示,一旦发现有生产经营“地条钢”的企业,及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另一方面,对xxx振兴农机加工厂和五星轧钢厂2家“地条钢”企业由五里街道办事处和x工科局安排专人负责实现双监控,及时排查、及时发现拆除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部门整改、“回头看”,不留死角地将打击“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排查取缔“地条钢”工作总结
根据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23〕17号)要求,我x及时安排部署开展排查取缔“地条钢”工作,对x境内的工业企业、钢材销售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路桥施工工地进行了全面排查。此项工作情况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1、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的通知》,明确由x发改局牵头,x经贸局、x场监管局、住建局、交通局、安监局、公安局分块负责,对全x境内的工业企业、钢材销售企业、建筑(路桥)工程工地,进行全面彻查,不留死角。2、由x经贸局负责组织对全x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主要排查有无企业生产“地条钢”及生产规模等。3、由xx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全x的钢材销售企业进行排查,主要排查有无“地条钢”销售及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对照钢材进货台账检查各种钢筋型材,查看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4、由x住建局、交通局对全x的建筑(路桥)施工工地进行排查,对工地现场钢材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基本实现对工地抽检“全覆盖”,二、排查结果经对全x工业企业、钢材销售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路桥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排查,我x无生产、销售、使用“地条钢”现象。三、后续监管措施1、严把钢材生产项目备案审查关。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x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对钢材生产项目备案进行严格审查,对高耗能、高污染,规模、工艺达不到要求的钢材生产项目,坚决不予备案。2、加强x场监管。对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对发现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取缔。3、强化建筑、路桥施工工地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钢材做到每批必检,确保各施工工地不使用“地条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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