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食品加工间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劳务费承包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主体的楼面、屋面模板工程、构造柱模板工程等。
第四条:工期:
1、开工至竣工时间为日日,总工期为45天(雨天及甲方原因引起的意外停工除外)。
第五条:承包合同价款:
1、按施工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综合单价/m2。(注:一层面积算至阳台边,二层面积算至屋面沿口)
第六条: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应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套。
2、乙方代表必须现场指挥工人严格按技术交底和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施工。
3、严格按施工图、及技术更改施工、所有工序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
第七条:双方责任及工作:
(一) 甲方工作:
1、为乙方施工顺利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2、向乙方下达施工计划。
3、甲方派施工技术人员对乙方的工程进度,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解决技术问题,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本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及安全要求,服从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交底及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严格要求工人按照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做好自身安全工作。
3、组织工人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允许工人打架骂人,做到工完场清。
4、做好质量自检工作,树立质量、安全工作第一的思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
第八条:工程质量验收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和分户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所承包分项工程应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各分部分项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超出分户验收标准及施工规范规定的偏差项目规定的自行返工处理,至达到合格为止,其人工费自负,损失材料照价赔偿,并接受项目部的处罚。
3、如乙方无法保证本工程的技术、质量、工期进度,未按程序进行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另行选班组,乙方所完成的部分分项工程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按承包金额的60%人工费(不加任何费用)结算给乙方,并清退出场。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出质量隐患及各种合理建议。
第九条:结算与支付
1、本分项工程按每层完工进度的60%支付。
2、所有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扣除总借支(进度付款),一次性结清尾款。
第十条:其他约定:
1、合同期内乙方借故中途停工或退场,(如不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等工作)甲方拒付人工费,乙方所有人工工资由签约人全权负责。并支付给甲方违约金,按分项工程人工费总造价的15%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2、除甲方的垂直运输、搅拌机外,其他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在甲方借用的设备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设备进行保管。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或支付修理费。
3、乙方如因工人素质低、技术差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及文明施工等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等,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签约人全权负责。
4、乙方必须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在工地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承担的责任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注:工地以外发生的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形成新的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结清尾款,自然失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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