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本色的读后感1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这种乡土性表现在中国的社会自古以来都不是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而是以家庭为最小单位,同时可以扩展为整个家族,整个自然村落。因为整个中国是一个农耕文明的国家,农耕需要的是集体的协作和分配,这必然导致了最初家庭式和氏族制的产生,是一个熟人的社会。
而欧洲自古以来是商业性社会,是通过商品的互换维持的,因此,最大的保证个人的独立和自由,不受侵犯,是贸易活动的前提。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用滕尼斯的话说:前者是Gemeinschaft,后者是Gesellschaft;用Durkheim的话说: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用我们自己的话说,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
欧洲的商业社会中贸易的协定就在于他们有共同的商业利益,是有目的性的机械的团结,因此,必然需要有法律的维护与维持,因此是法理社会;而中国自古以来是小农社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于厮,长于厮,乃至于死于厮。这样的熟人社会,和谁相处好像并不能由我们来决定,亲到父母姊妹兄弟,远到七大姑八大姨的宗族亲戚。我不能选择和他们在一起,而是我出生前他们已经存在,先我在这一个环境下了。
乡土本色的读后感2
费孝通先生是我敬重的社会学家之一,他行行重重行行,以学术的名义,一生都在了解中国和中国人。读他的《乡土中国》之《乡土本色》,我似乎从“乡土本色”里所说的乡土社会中看到了故乡的影子。
一、底色的“土”,本色的“乡”
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根源在于土地,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最后老死在这块土地。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里的“乡土性”,是针对中国传统社会而言的,不单指乡村社会,还应包括传统的城镇。
费孝通先生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概括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意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长期以往,增大了人对土地的粘附性。由于受到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生于斯,长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紧接着,费孝通先生分析指出,人地关系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悉”,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缔结的生存状态,又直接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费孝通先生进一步分析道:“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清每个人的生活。”在费孝通先生看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有完全褪去,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的保留了下来。
这种适应性,不但对于人,对于物,也是具有熟悉性的,因为每天都要面对同样的事物,不免产生熟悉之感。所以,从感情上说,这一“适应性”容易培养人们之间熟悉的感觉,“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但在剧烈的社会转型期间,乡下人所认识到的个别原,则不能适用于在陌生人面前。因生活方式的不兼容,社会问题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结局,如此,“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二、回得去的“故土”,回不去的“故乡”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是哲学的三大终极命题。长大成年,背井离乡,回不去的地方变成了故乡。相比车水马龙、物欲横流的城市,回不去的故乡渐渐成为我们生命世界中,最干净的一片土地,那是我们根所在的地方,是源头活水。
我出生在乡村,生于斯、长于斯,相对来说比较熟悉农村社会。农村民风淳朴,敦厚善良,没有城市里人的黠变。乡村比较闲适,农忙时候全家人忙里忙外,闲下来时全村凑在一块谈天说地,时光仿似静止。恬淡自适的宁静生活,不像城里人那样行事匆匆。《老子》第十八章里说:“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正是乡村生活的真实写照,虽然也会有村村之间的交流甚至是长距离的贸易往来。但在总体格局上来讲,却保留着农村的地方性特征,活动范围有其地域性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村子里的人都是互相熟悉的,老一辈的看着小一辈的逐渐长大,在一辈辈的代代相传。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群体,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村民们对这块土地的气味,堆这块土地上的每一道沟、每一片叶,都熟悉到不能再熟悉,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作息不用思考,是下意识的行为。
在我的记忆中,故乡曲靖的那个乡村生活是这样的:田间地头,以种地为生的村民在除田埂草、犁地、插秧、割稻;当我起床的时候,看见父亲从不远处的小路扛着锄头回来,脚上沾满泥土,显然刚刚下地除草翻土归来。这样的景象,多年以来,一直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之中,这是一幅和谐、清新、惬意的乡土美景。然而,对于故乡,我却日益陌生了起来。她正在一步步远离我而去,我熟悉的土地越来越不熟悉了起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故乡那些过往的记忆已然朽烂,那些熟悉的人已然飘落,当熟悉变为陌生,我只剩下我。故乡与我,一个留在原地,逐渐消逝;一个长在心里,日渐丰盈。故乡内在的历史意蕴,可能就在这种意味深长的记忆中“瞬间显现”,给人以惊鸿一瞥之感。这种感觉,是一种无法诉说的可贵和疼痛——随时在提醒我们:不要忘记留意我们的乡土,我们的根。
三、“这不过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
帕斯卡尔说:“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常常会想,为什么在我们嫌弃乡里人老土时,却有人不断地想要离开城市回到乡村,做一个“乡里人”?又或者为什么人们觉得乡里人“愚笨”时,我们却在回到老家时,一次一次感到无知和挫败?为什么中国是这样一个深刻的人情社会,那么多的纠纷只因在中国而特殊?为什么中国强调无为,强调稳,强调将许许多多的问题掩盖禁止而不是公开来解决?为什么在传统社会中,人们都有一种安土重迁的情怀?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纠结、生活的交叉集中在“因为我们是亲戚”之上?这些疑问或长或短,或偶尔或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我也曾深思这些问题,却得不出一个有力的结论。
在《乡土本色》一文中,费孝通先生用简单明了的语言,以追根溯源的方式,让现代的我们从过去的“乡土本色”中明了我们发展成如今这个模样的根本原因。费孝通先生为乡下人正名,“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极好。”是的,因为乡下人离不开土地,土就是人们的根,就是生存之依,对土地的崇拜和热爱千百年来从未改变。因为大部分的中国人,都是从依赖农业发展成长而来的,所以费孝通先生说“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
因此,“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因此我们成就了一个“熟悉”的社会,依赖习俗习惯而成的社会,也就是礼俗社会而不是西方的法理社会了。而我们说乡下人“愚”又是建立在他们不了解城市,没见过世面之上,但却解释说:“这不过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在乡村的人们,不需要知晓汽车(当然这还是说的旧社会),不需要很多城市的“必备品”,因此,在不是他们日常混熟的环境里,他们自然表现的拘泥而茫然,既然只是知识问题,我便也明白了每当回乡时,便觉得自己无法生存,充满无知的原因。不识蔬菜水果模样,不懂乡间自由自我的生存方式,不会那些看似简单的爬树游泳等游戏,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环境造就人,既然如此,我们又怎能轻视乡下人呢?
社会学家齐美尔认为,“大城市生活的复杂性和广泛性迫使生活要遵守时间,要精打细算,要准确,克服非理性的、本能的、主观独断的性格特点和冲动。”即,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变得越来越理性了。这固然有一定的好处,可是在我看来,更值得追求的其实是非理性的生活。人性本追求自由,本有爱恨情仇,有人在的地方就是“江湖”。是的,人,因为了他自己的一些虚荣攀比之心,总是生出许多的区别心来。
四、“因为理解,所以悲悯”
苏格拉底说过,“人啊,认识你自己!”读《乡土本色》,让我清楚的认识了传统乡土,让我有了一份理解,也更好的认识了自己。在这份理解之上,我产生了一种悲悯:我们形容一个农村人,常常会用到“老实”“淳朴”等字眼,而形容城里人,却往往想到“冷漠”、“自私”等偏向贬义的词。但殊不知中国正处于大变局之中,我们的城镇化正在打破乡村与城市的界限,熟人社会被迫转型,许多原本可以一辈子“自来自去”在乡村“遨游”的人们,失去了自己最熟悉的环境,因为不适应陌生人社会这一“非常态”而迷失自己,走向毁灭,成了“大变局”牺牲品,想到这里,不由得忧从中来,其实想想自己,我又何尝不是呢?
学者黄灯在《大地上的亲人:一个农村儿媳眼中的乡村图景》一书中写道:“我本想通过写作舒缓内心的焦虑,但随着对亲人命运更为深入的了解,不但没有缓解这种焦虑,反而因为直面了许多被遮蔽的细处,变得更为不安和忧心。”地理载体,无所不载。落实到土地上,我们才能感受到对土地泛滥无边的热爱——一份按捺不住的社会责任,一份重新理解乡土中国的能力与信心。我真心希望,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片“天地”是留给乡村的。这片“天地”让我们看到的,绝不仅仅是“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景象,更多的秘密,或许隐匿在厚重的土壤中,又或许深藏在每一个农村人民的心里。虽然我们无法阻挡城市化的洪流,可我们应当做的是相互包容,怀着一颗悲悯之心去更好的认识自己,并在此基础上放下身子、适应潮流,身体力行、做出改变,与他们重拾信任,彼此接纳。
正是因为彼此的接纳,那些平淡却藏着希望的日子,才总能让讲者黯然神伤,让听者泪满双颊。当我再回头审视乡村的时候,“自来自去梁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这,不是很好吗?我想,这或许是阅读《乡土本色》一文给我的最大启示。在此,仅将艾德勒的箴言作为结语:“一本好书能叫你了解这个世界以及自己。你不只更懂得如何读得更好,还更懂得生命。你变得更有智慧,而不只是更有知识。你会成为一位智者,对人类生命中永恒的真理有更深刻的体认”。
乡土本色的读后感3
吾爱看书,但也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在日记簿里写下自己的一些小小的感悟,因为还达不到五柳先生的境界--可以忘食,肚子饿了,我就会去吃饭的。虽然书本可以作为精神的食粮,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所以切不可忘食。
喜欢看费孝通先生写的《乡土中国》,但由于时间的因素和自己“不求甚解”的态度,所以匆匆地将这本书粗略地读了一遍。这本书的写作文字朴实无华,没有太多晦涩难懂的语言。费孝通先生通过简单易懂的文字写出了中国乡土的切实情况,不得不让人敬佩。现代有些作家在写文章时,故意卖弄笔墨炫耀文采,写出来的文章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搞不懂此文到底说些什么。我们要摒弃这种思想,文章能够写出自己的想法,能给社会带来一些帮助和启示,这样的文章就是好的文章;表面繁华,内涵欠缺,也不是好文章。
《乡土中国》写到“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多少有点数典忘祖的味道。我认为我身上也是带着土气的,土气是与乡土分不开的,从土气中可以看出人的朴实淳厚;不像那些富丽堂皇,总给人一种距离感。 在中国,农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大约百分之七十,国家要真正的实现现代化和富强民主,三农问题就不容忽视。城乡之间的差距,如何让城里人认同乡下人,这些都需要解决。实体需要平等,观念也需要平等。 乡土社会是个熟人社会。“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了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现在在法制下乡的情况下略有改变)。“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我想来自农村的人对这种情况,大家应该都有所耳目。在乡村,整个村里的人或者旁边几个村子里的人,大家都比较熟悉。在这种熟人社会,即使发生了纠纷,大家首先想到的是私了,或者找个德高望重者来作中间调解,事情大多会得到满意解决。如果迫不得已打起了官司,这两家目前的纠纷解决了,但在乡村也可能就从此变得老死不相往来。作为一名学法律的学生,先前我是比较赞同法治下乡的,但通过阅读《乡土中国》和自己的经历,现在我还是比较赞同乡村传统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未必所谓的人治就比法治的效果差。法治要有法治的土壤,没有培育出适合的土壤,法治也会“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我们需要发扬优秀的传统文化,现代的东西腐化了太多古老的遗迹,那本属于我们的记忆也渐渐地残留在自己的脑海里,存在的实物不再有,只剩下虚幻的回忆。乡土社会也正在遭受现代化的入侵,若干年后,乡村的人会不会也变得那么陌生呢?也会不会,随便一件事就“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当古文明只剩下难解的语言,传说就成了永垂不朽的诗篇。当乡土社会成为了传说的诗篇,是社会进步了呢,还是抵不住现代化(功利主义)的入侵沦落了呢?
乡土社会是应该有点“土里土气”的。此话并没有不想发展乡村的意思,只是内心中认为土里土气给人一种亲切感,或许自己就有点土气吧。乡土社会如何发展?如何治理? 费孝通先生在第二章写到“文字下乡”,中国古代农民很少会识字,或者可以说文字在那里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二十一世纪,全球化的不断加强,乡土社会不仅要认识文字,还要懂得现代化的科技。文字下乡,需要在乡土社会传播科技文化知识,发展现代农业,实现集约化经营。中国农村在二十一世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模式必然会得到重大变化,随着一批批青壮年进城务工,他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且很少人再愿意继承父辈回家种田,农村劳动力逐年减少,农业生产将会受到很大影响。在文字下乡的同时,要逐渐改变传统生产模式,大力发展三农产业,实现乡土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那么乡土社会如何治理呢?费孝通先生分析了传统的治理方式“无为而治”、“礼治秩序”和“长老统治”。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社会既不是法治也不是人治,而是礼治。中国社会的人们是依照多年以来形成的传统习惯生活行事的,不管处于什么地位,都得按照这些规定行事。儒家说“克己复礼为仁”是个最好的例证。传统的礼治,需要道德的不断加强。礼治在乡土社会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还是前文讲到的,乡土社会是个熟人社会,大家靠着习惯为自己树立的规矩形成的道德,乡土的人就应当按照规矩办事,违反了,就会受到规矩的惩罚。这种治理方式,与现代法治相比,明显的区别就是“无讼”。无讼虽然有些事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但它可以维持乡土的熟人关系。礼治在传统社会重要,在现代社会依然重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不就说明了这个道理吗?在现代乡土社会,村民自治,恰有无为而治的思想,只是目前做的不甚理想。
前文讲到礼与道德,不禁让我想到,现代社会道德的缺失。乡土社会那种朴素淳厚的品格,在我们现代社会越来越缺失了。现代化的东西给我们带来了物质利益的享受,也带来了物质利益的诱惑,如同魔戒一样时时刻刻蛊惑着人们单纯善良的心灵。我们呼吁现代化,但更要呼吁道德的回归。我想中国的传统文化目前或许只有乡村维持得比较好吧,如何抵挡全球化的侵蚀呢?其实,所谓的“全球化”不过是西方文化的传播,看看我们的身边发生的变化就晓得了。我不希望彻底的全球化,愈是民族的愈是世界的。我们要尊重我们本民族的传统优秀的文化,并使之得到弘扬。乡土社会需要经济的发展,在发展的同时注意保留其本身的“土里土气”,这样既有外表又有内涵。
乡土社会,我相信,在国家政策的帮助和自身改革中定会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或许“桃花源”式的景象就此不远了,我的期望。
写到这,觉得自己对《乡土中国》依然知之甚少,知识结构过于欠缺,因此还需要再次仔细重读此文向费老请教,多博览群书和丰富自己的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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