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中文词,通常指具体的工作计划或为某个问题制定的计划。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快推进创特色、铸品牌、“成一极”,建设“风景独好”新会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重点范围: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6.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7.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0.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越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3)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
(4)外省(区、市)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境内作业未到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5)将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6)非法盗采稀土矿和证照不全的粘土红砖厂;
(7)露天矿山未分台阶一面墙开采;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和违规排放尾矿,无证尾矿库非法生产运行,尾砂池、拦砂坝未实行备案登记的;
(8)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含水电站操作人员);
(9)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10)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2.道路交通
(1)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辆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2)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3)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4)非客车违法载人的;
(5)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
(6)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7)未取得运输许可证或运输车辆不合格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3.水上交通
(1)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的;
(2)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3)无证或证照不全船舶非法从事河道挖砂、运砂的。
4.建筑施工
(1)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2)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5)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房屋工程装修、拆除的;
(6)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5.消防安全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3)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6.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1)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
(2)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4)无证生产、经营或者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5)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
7.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用品的;
(2)向无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建设(建筑)施工单位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停产整顿的矿山企业提供民用爆炸物品的;
8.特种设备
(1)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改造维修、无证使用特种设备的;
(2)无证充装气瓶或充装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的;
(3)擅自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
(4)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操作特种设备的;
(5)拒不接受安全监察指令整改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的。
三、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站所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xx年4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旬—4月底)。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重点,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迅速层层动员部署,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尽快在基层全面启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乡政府悬挂横幅2条,各村张贴10条以上宣传标语,营造有利于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的舆论氛围;应按照乡的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4月20日前报送乡党政办。
(二)自查整治阶段(5月上旬起-7月31日止)。
各村、企业,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摸底,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情况上报乡党政办。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同时,组织各有关单位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迎接检查阶段(8月1日起-8月31日止)。
在完成前阶段的工作基础上,做好迎接上级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检查督查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余松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黄伟程常务副乡长担任,成员由乡安监站、派出所、国土资源所、规划所、林业站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一楼安监站,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在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要求,认真对照职责,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开展相应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深入扎实地推进专项行动。
(二)严肃工作纪律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明确打击重点、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工作责任,分片、分块、分段抓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整改,做到查出一处,打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不死灰复燃。对专项行动部署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或整改后又死灰复燃,致使非法现象存在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领导以及责任人给予严肃的责任追究。
(三)下移工作重心
各村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下达到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求企业认真对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内容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自查自改。村(居)委会干部和乡镇下村干部必须履行举报非法营建设行为的义务,对不认真履行义务的人员,乡政府将采取必要的惩治措施予以处理。
(四)及时上报信息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加强专项行动的信息和材料报送工作。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方案、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各村各部门要做好迎检准备。专项行动方案于9月15日报乡党政办。要严格落实排查摸底和打非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第2篇: 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xx年以来全市就业资金管理和使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必要时可以延伸到其他年度。
(一)就业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情况
我市从xx年开始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自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对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各类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国家标准、统一编号,属地管理,按照《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3号)的操作规程,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是否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采集和证件发放,不设置政策外条件,提供免费服务,做到应发尽发。
2、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情况
(1)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
我市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就业困难群体中的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4555”人员和享受城镇居民低保家庭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是否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严格按照《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14号)规定,对岗位开发、人员招聘、岗位管理、薪酬待遇等各个环节是否进行规范操作,公开公正,就业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情况
我市为稳定就业,积极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量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各县区是否开展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是否落实补贴。
3、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是否继续开展毕业生实名登记,通过电话回访和职业指导,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求职补贴和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
4、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情况
县区小额担保贷款目标完成情况,是否做到任务完成与时间同步。对大学生创业是否落实创业补贴,是否按上限给予小额担保贷款。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待遇发放情况:是否按时足额到位发放,看账册及进账凭证。xx年7月1日开始待遇调整是否到位并补发,看账册及进帐凭证。
2、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中央省市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看账册及进账凭证。
3、个人账户养老金积累是否按规定进行定存。省厅规定定存额超过总额的75%,同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定期存款。
4、内控制度方面:是否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对本单位各项业务办理进行内部管理与监督;是否严格按内控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
(三)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情况
1、信息采集情况:是否信息采集全面完成,信息准确并完成信息回写上传。
2、农村银行服务网点建设情况:要求每村必须有一个以上银行服务网点,服务半径不超过1.5公里,服务网点与发卡银行一致,要求提供服务网点的明细,联系电话,联系人并抽查,提供县区人社局验收情况报告,是否按以上要求完成。
(四)xx市社会保险数据合库工作推进情况
是否成立了领导小组,是否制定了合库工作方案,是否制定了合库计划,是否成立了社会保险公共业务部,并提供相关依据。
(五)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县区政府是否出台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征地项目预存的社会保障费是否按时足额到账,是否设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专户,被征地农民是否享受到就业和社会保障待遇。
二、检查方式
专项检查工作从今年7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市局成立以处级干部为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四个专项检查组。不定期深入县区,采取听取汇报、质询问题、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做好自查自纠,切实把专项检查工作做好。
(二)整改处理到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列出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强化约谈通报。对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由局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在全局予以通报。
第3篇: 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大对卷烟市场的综合治理力度,提高卷烟市场占有率水平和市场控制力,提升卷烟市场的内外监管质量,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为实现首季开门红打下良好基础。按照县局统一部署和安排,针对实际,在四季度开展市场整治“飓风一百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切实体现卷烟市场治理和打击成效,“飓风一百行动”与“道路交通稽查行动”齐头并进、相辅相成,深入打击藏匿在辖区内的贩售高、低档真假卷烟和“代购卷烟”行为,解决市场治理工作的根本问题,全面提升卷烟市场控制水平,为实现全县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xx
副组长:徐xx
成员:巩xx、张xx、梁xx、李x、张xx、许xx,活动主体为稽查大队、专卖管理所。
三、时间安排
8月13日至11月14日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
在报纸、电视台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集中整治活动奖励办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座谈会,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找准焦点、对症下药。
1、梳理近年来货运站、配货站、无证户、前期违法户(包括流动户)、宾馆、酒店、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案件,以及卷烟销量大户放入卷烟销售渠道、卷烟流向,分析经营活动及违法特点,确定出监管打击重点,列出详细名单。
2、xxx、兴福镇、曹王镇、湖滨镇突出对高端市场的打击;县城东北部的乔庄、纯化、吕艺镇、陈户镇、店子镇、庞家镇突出对低端市场的打击。加强对xxx及乡镇驻地“代购卷烟行为”、偏远乡镇贩售假冒、低档卷烟活动的打击,以提高市场控制力为前提,稳定和保持我县卷烟市场经营秩序的健康发展。
根据不同区域,各辖区队所认真排查,共同确定出重点监管户名单。一所30个,二所30个,三所30个,每个重点户发展一个举报人,加大信息培育力度,建立信息情报网络,严盯死守,重在铲除。
3、各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纵观活动全局,根据自己辖区的特点详细列出“飓风一百”活动分阶段的实施计划、步骤和措施,实施开展集中联合打击行动,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对查获的案件认真分析、追根溯源,建立违法经营档案,力争在“打大户,破网络”工作上有所突破。
(三)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联合执法部门,扩大检查范围和力度。
及时向县委、县府领导汇报,赢得支持,联合公安、工商、交通、邮政等部门对配货站、货运站、邮政所、重要路段、片区等进行有重点、有目的的检查,不间断夜查路堵,彻底堵住非法卷烟的流通渠道。特别利用公路检查站,发挥功能作用,切断非法运输主动脉。
(三)夯实基础,强化内部监管
1、狠抓内部监管,规范行业经营行为。规范行业内部经营行为,提高行业内全体人员的“自警、自省、自律”意识,全身心投入到“飓风一百”活动中去,防止堡垒从内部攻破。
2、以专卖管理人员作风整顿为契机,深入开展执法行为自查活动。提高专卖管理人员市场监管水平、经营案件能力的同时,严厉查处专卖人员中存在的弄虚作假、有案不查、案件不实、执法犯法及违法违纪问题,对情节严重的当事者,清除出专卖队伍。
五、奖惩措施
1、对在活动期间完成任务突出、活动开展有力且案值完成数额排名(队所同列)第一名的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600元,完不成任务指标且排名倒数第一的,罚款1000元,完不成任务指标且排名倒数第二的,罚款600元。
2、对活动开展做出较大贡献、查获案件案值较大、涉及网络案件和高档烟经营场所案件的队、所有功人员,给予“飓风一百行动”特殊贡献奖200元。
3、对有价值的案源信息,严格兑现举报奖励,活动期间涉及网络案件和高档卷烟经营场所案件的信息举报费,按照市局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兑现。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飓风一百行动”,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人,确保实效。
(二)加强对货运站、大中型超市、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的监督,稽查员、市管员、客户经理之间,加强联系,及时联系,及时沟通信息,关注其动销情况,共同分析,做到日常管理与重点打击相结合。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对高、低档卷烟市场重点治理的浓厚氛围,向社会广泛宣传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办法,发动广大消费者及时发现和举报非法经营卷烟行为。
(四)稽查大队负责协调好与县公安局、工商局的关系,各专卖管理所也要主动与各乡镇派出所、工商所协调好关系,取得大力配合,与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席制度,特别是交通、邮政、卫生等部门,力争他们的积极配合,对洗浴中心、服务行业、配货站、客运站、邮寄这些以前检查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清理。
(五)积极发展信息举报人员,拓展信息搜集渠道。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