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疫情防控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科学精准做好xxx和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防控措施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除农村区域硬隔离设施。
除有疫情发生和按规定应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场所外,其他农村区域硬隔离设施一律撤除,不再限制人员正常出入、车辆正常通行。
二、设置宣传劝导点。
以小区、村落、散居楼栋、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主体等为基本作战单元,选择在人员进出集中的路口、出入口等合理位置,设立疫情防控宣传劝导点,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措施,开展疫情防控管理及劝导工作。
三、健全完善管理体系。
采取“县级联系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片、驻村(社区)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含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包干责任制,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对没有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村(社区)增派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保障防控工作力量。因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防控工作出问题的,上查两级严肃追责。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类经营主体(商贸物流、日杂小商店、批发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糕点店、果蔬生鲜店、理发店、服装店、快递物流、家居建材、日杂百货、具备条件的住宿企业、金融网点等)负责各自服务对象的防疫管理,做好人员引导,确保排队等候和进入经营场所的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并间隔1.5米以上;各经营主体每天对经营场所消毒2次以上。各乡镇(街道)负责每天对公共区域消毒2次以上;驻乡镇(街道)单位对本单位的防疫工作负责,加强单位职工及其他进出人员的管理,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及人员身体异常情况报告。
五、规范加强街面管理。
坚持“一街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原则,xxx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街长责任制。成立由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工作组,对已恢复正常经营的商铺(门店)进行常态化检查,督促落实防疫措施和管理措施;对街面人流进行疏导,防止出现聚集扎堆;对未戴口罩人员一律劝返。各乡镇(街道)继续停止赶场,并组织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干部加强街面巡查,劝导和制止人员聚集、不戴口罩等行为,对达不到防疫要求、防疫管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经营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
六、规范加强小区管理。
严格执行楼栋长责任制,由社区网格员指导楼栋长摸清各楼栋基本情况,继续执行出入登记、体温检测、车辆消毒等措施。其中,有单位的小区继续由原责任单位加强值守;有物业的小区由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原则上每个小区仍保留一个出入口,居民出入不受次数限制,但仍需凭通行(出入)证进出。
七、强化重点场所管理。
对养老机构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出入必须登记和测量体温。原则上劝止外来人员进入或减少无关人员进出,场内每日至少消毒2次以上,不提供堂餐,实行分餐带餐,杜绝内部人员形成聚集。各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开放。
八、强化重点人员管理。
由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居民小组长、双报到党员和志愿者组成排查工作组,持续对外来人员进行排查并分类处理,对新进入岳池的外来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对境外(日本、韩国、意大利、伊朗等重点疫区国家)和湖北等重点疫区和高风险地区来岳人员,应当按规定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管理和服务,对居家隔离人员严格落实“三人小组”管控措施;对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人员,及时引导其就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募社会志愿者和开展机关“走基层、解难题、抓落实”活动,全天候精准掌握重点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活动轨迹,并为重点人员提供体温检测、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代购等服务。
农村疫情防控措施
为落实以乡村(含社区,下同)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乡村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乡村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乡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乡村。本方案中“乡村”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村和社区。
(二)乡村疫情划分
1.乡村未发现病例。指在乡镇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乡村出现病例,是指在乡村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乡村传播疫情。指在乡村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乡村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乡村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乡村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乡村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乡村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乡村进行登记,并到本地卫生院或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隔离14天。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应也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乡村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乡村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乡村两级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毒:乡村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乡村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乡村,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乡村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农村疫情防控措施
一、人员管控
1、行政村组建由村干部、党员、村医、片警、民兵等人员组成的防控工作队伍,实行行政村、自然村、村民组、家庭逐级包保,落实落细包村、包片、包组、包户、包人措施,将网格化管理细化到最小单元。每个自然村设立防控小组,开展返乡人员排查、巡逻、设卡、隔离、执勤等工作。
2、村防控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早晚两次测量体温,上岗必须佩戴口罩、手套。
3、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立1个进村路口,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警示锥桶等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标识。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村庄,否则必须完成居家隔离观察14天。
4、每个进村口安排专人负责测量体温、进出人员登记。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5、对蔬菜、粮油等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在查验有关证明、做好驾乘人员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的基础上,应予以通行。
6、开展对本村外来返乡人员的动态摸排,对近期从湖北和其他地区返回人员,或与湖北方向人员有过接触史的村民一律登记造册。
7、暂停各类人员集聚活动。老年协会、文化礼堂、农村餐饮饭店、棋牌室、麻将馆、游乐健身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关停。红白喜事不得聚餐、聚会、聚集,一律从简,同时报乡镇备案。
8、加强村民健康教育,充分利用村内大喇叭、微信群、宣传车、宣传单、横幅等各种宣传方式,提高村民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
9、重视农村贫困人口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做好农村独居五保户和患有基础性疾病贫困户的防疫宣传和保护工作。
二、人员隔离
10、从外地返乡人员,一律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以上;湖北方向返回人员监督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以上,监控按一户一组人员配备,进行24小时值守。
11、对居家隔离人员,严格落实“六个一”要求。加强隔离点周边区域消毒工作,每天至少消毒1次。
12、对隔离人员每天早晚自测体温2次,并报村防控人员。如有发热等异常及时报告乡镇,安排120急救车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
13、各村应做好隔离人员必需的日常生活保障,帮助采购基本生活物品。对隔离人员做好健康教育、法律宣传、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
14、隔离期满后,需由村医专门进行体温测量,如无异常,经村(社区)包保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解除隔离。
15、加强村民健康排查,如发现体温异常的,马上就地隔离,并报告乡镇采取相应措施。
16、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不走动、不串门,避免人群聚集,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平时做到勤洗手、多通风。
三、废弃口罩处置
17、农村废弃口罩分普通村民废弃口罩、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包括其产生的生活垃圾)两类处置。
18、分类投放:每个自然村在原生活垃圾收集点增设专门容器,标注显著标识(口罩回收),容器设塑料袋内衬,收集普通村民废弃口罩;在监督居家隔离警示线内,设置标识显著的专门容器,容器内衬塑料袋,规定隔离人员使用密封袋、保鲜袋,将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自行密封装袋后投入专用容器。
19、分类运输和处置:严格落实垃圾运输密闭化管理,普通村民废弃口罩集中收集,专车运输至垃圾处理厂无害化处理;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每天固定上门收集,专车运输至乡镇指定处置点,专用运输车辆做好消毒工作。
20、垃圾清运消毒:各村对垃圾、口罩投放点和容器做到日清日消,每天消杀不少于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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