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1
1、为依法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疫苗可预防传染的预防控制工作,制定本制度。
2、查检预防接种证对象包括辖区内小学一年级新生、新转入学生、所有学前幼儿(含么幼儿园)和学龄幼儿,包括外地儿童在本区借读或转入学生。
3、查验预防接种内容主要包括每名儿童是否持有预防接种证、是否按规定完成国家免疫划疫苗的接种。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将其它疫苗纳入验证范围。
4、疫苗补种原则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
5、查验预防接种证及疫苗补种的有关信息应放入学生学籍档案或健康档案。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交还儿童家长保存。
6、查验预防接种证原则安排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时进行,学期中只对转学的儿童、学生实施查验预防接种证。
曹庄小学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2
根据卫生局和教育局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对学生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为了做好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促进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防止相关传染病在学校爆发与流行,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有关事项认真贯彻落实。
一、依法开展查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要求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接种的儿童,应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因此,开学时,要依法开展学生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将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个人健康档案管理。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预防接种的认识。要上好公共卫生教育课,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的宣传、动员、组织和实施工作。
四、未经同意不得在本校内组织学生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疫苗接种,如需接种疫苗,也要到正规的防疫部门进行。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3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的要求,我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托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学生入学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将《预防接种卡》(小白卡)交学校保管。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2、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如果学生未完成全程免疫的,请及时到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以免延误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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