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河长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和推进河长制工作,保障江河库塘保护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明确镇级河长会议有关工作程序,根据《水东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水政字〔2023〕20号)精神,制x本制度。
第二条 镇级河长会议由镇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镇级河长,镇级河长对口的相关单位和人员,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同志,其他出席人员由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根据需要确x。
第三条 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4次。根据工作需要,经镇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第四条 会议按程序报请镇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确x召开,由镇级河长制办公室筹备。
第五条 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大决策及部署;总结上一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安排本年度工作任务;协调处理部门、地区之间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争议;需镇级河长会议议x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会议研究决x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察事项,由各级河长牵头调度,镇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
xx镇河长会议制度
为规范和推进我镇河长制工作,根据《xxx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x办发字〔20xx〕37号)、《xxx河长制x级会议制度(试行)》(x河办〔20xx〕14号)及《清风店镇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x我镇乡级总河长会议制度、乡级河长会议制度、乡级责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一、乡级总河长会议制度
(一)乡级总河长会议由乡级总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乡级河长、村级河长、镇机关包村干部、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同志等,其他出席人员由乡级总河长根据需要确x。
(二)会议原则上每年初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乡级总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三)会议由镇河长制办公室筹备,按程序报请乡级总河长确x召开。
(四)会议主要事项:听取镇河长制办公室上年度工作汇报和考核结果,研究确x河长制工作表扬、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根据中央、省、x决策部署,研究确x本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审议通过重大决策、重要规划和制度等;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经乡级总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五)会议纪要经乡级总河长审x后印发,议x事项由各乡级河长牵头调度,镇机关包村干部、村级河长承办,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
二、乡级河长会议制度
(一)乡级河长会议由乡级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相关镇机关包村干部、村级河长、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同志等,其他出席人员由乡级河长根据需要确x。
(二)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乡级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三)会议由镇河长制办公室筹备,按程序报请乡级河长确x召开。
(四)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乡级总河长会议安排部署和重点督办事项;专题研究所辖河道河长制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协调解决所辖河道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经乡级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五)会议纪要经乡级河长审x后印发,议x事项由相关镇机关包村干部牵头调度,有关村级河长承办,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
三、乡级责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由镇综治办、组织员办、文化中心、纪委办、农技站、派出所、财政局、土地所、环保所、综合执法队、交通站、民政所、安监站、镇教办、司法所、计生办、镇中心校等16个责任部门组成。
(二)联席会议由镇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各责任单位负责同志、镇河长制办公室有关人员。
(三)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
(四)会议由镇河长制办公室或责任单位提出,按程序报请镇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确x。
(五)会议主要事项:通报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协调调度河长制重点工作;研究确x需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有关工作;研究报请乡级总河长会议、乡级河长会议研究的事项等。
(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镇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x后印发,议x事项由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调度、督办,有关责任部门、村级河长承办。
xx镇河长会议制度
一、镇级总河长会议制度
(一)镇级总河长会议由镇级总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镇级河长、村级河长、镇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同志等,其他出席人员由镇级总河长根据需要确x。
(二)会议原则上每年年初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镇级总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三)会议由镇河长制办公室筹备,按程序报请镇级总河长确x召开。
(四)会议主要事项:听取镇河长制办公室上年度工作汇报和考核结果,研究确x河长制工作表扬、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审议通过重大决策、重要规划和制度等;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经镇级总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五)会议纪要经镇级总河长审x后印发,议x事项由各镇级河长牵头调度,镇级有关责任单位、村级河长承办,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
二、镇级河长会议制度
(一)镇级河长会议由镇级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各级河长、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等,其他出席人员由镇级河长根据需要确x。
(二)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镇级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三)会议由镇河长制办公室筹备,按程序报请镇级总河长确x召开。
(四)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镇级总河长会议安排部署和镇级总河长重点督办事项;专题研究所辖河道河长制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协调解决所辖河道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经镇级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五)会议纪要经镇级河长审x后印发,议x事项由镇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调度,有关责任部门、村级河长承办,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
三、镇村两级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由镇村两级河长及有关责任部门组成。
(二)联席会议由镇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出席人员:镇村两级河长及各责任部门有关人员,镇河长制办公室有关人员。
(三)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
(四)会议由镇河长制办公室或责任部门提出,按程序报请镇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确x。
(五)会议主要事项:通报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协调调度河长制重点工作;研究确x镇村两级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有关工作;研究报请镇级总河长会议、镇级河长会议研究的事项等。
(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镇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x后印发,议x事项由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调度、督办,有关责任部门、各级河长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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