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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乡土中国有感范文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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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一部社会学著作。它最早发表于1948年。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读乡土中国有感的文章8篇 ,欢迎品鉴!

【篇1】读乡土中国有感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起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发生关系,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可以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所以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应该怎么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能力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可以选择是积极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形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篇2】读乡土中国有感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在大一时就有所耳闻,当时还向同学借了,但是一直都没看,这次寒假也算是机缘巧合,在整理东西时被我翻了出来,于是便带回家通读了一遍,颇有些体会。

  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评价,知道这本书是费先生先生在上世界四十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经济学”一课的内容,整理汇编成册,发表于1948年。此后多次再版,其内容依然没有过时,无论是专家学者,抑或是普通读者,都不吝赞扬,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好了,它已经带给我足够的诱惑,吸引着我对这本小册子发起进攻。我断断续续读了几个星期,总是不断回头去看:先生是怎么论述一个问题的!对于我这样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来说,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闲聊中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当我试图将不足百页的小册子整理一下,将它从内在逻辑上梳理一下,才发现原来如此困难,它包含了很多东西,顺着其中一点深入思考下去都可以有很多的收获。除去丛刊序文和后记,一共十三篇短文,总字数不过万余字。下面我将根据自己的阅读体会,谈谈这本书带给我的一些收获。

  第一篇《乡土本色》相当于一个概述,为我们简单描述了乡土社会的种种,为我们重新认识了“乡土”的含义,土地将人们限制在一定地域,形成一个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个社会以基本的村子为单位,村子之间相互隔膜、孤立,村子中的人形成有机团结,进而形成熟人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生存并不困难,只需要严守上代人口口相传的经验。总之,它为我们描述出一个乡土社会的轮廓,也为读者更好的理解在此基础上的差序格局等一系列新的概念奠定基础。第二篇和第三篇《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更像是为乡下人“平反”,逻辑的起点是有人说乡下人愚开始,继而那些人产生这样想法的原因是因为乡下人不识字,然后再追问,为什么乡下人不识字呢,然后论述文字对于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的意义,另一方面从文字作为一种意思传递方式,它的局限性,容易造成意思表示的误解,有时候不能准确全面的传情达意,且与乡土社会的不相符,相比较直接的接触时的语言而讲,实用性相差甚远,甚至连语言也不是最好的传递方式,共同生活经历形成的特殊语言、动作、表情才是更好的方式。在《再论文字下乡》中,又从文字下乡的时间阻隔来说,世代的阻隔仅仅需要口口相传就可以完成,因为不同时代的人在这个向泥土讨生活的社会中,面对的是同样的问题和遭遇,经验无需积累,只需保存,在这样的情景下,文字的用处自然不大。

  两篇文章用说理性的文字,成功为乡下人的“愚”辩护,土是一种乡情,与愚昧等贬义词无关,“不识字”只是在一种自然经济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中自然形成的。这样一种写法,倒像是苏力式的存在即有理由,为现存的制度和现象辩护。我们也许可以说他没有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但是我们却要重视他们的意见,因为那睿智的语言之下,是对社会改革的慎重,是从理智的思维出发,为我们分析前进路上的一块块挡路石,以及可能出现的障碍。当我们认清楚这样的现实,了解传统的乡土社会对于文字的需求后,才能更好理解作者所言:如果中国的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在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但我认为并非只有等产生了文字需求之后,文字才要下乡,文字提前下乡更好。事实上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也存在着对于文字的需求,只不过需求量比较少罢了,岂不见“立字为据”,岂不见“地契”,从另一角度来讲,乡下人没有机会接受教育,从小就不识字,哪里谈得上对于文字的需求。只有我们提前文字下乡,才可以了解乡下人对文字的需求,逐渐让乡下人的了解文字的优点,让他们有选择。我认为,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只有在可以充分选择的基础上,充分了解每种沟通交流方式的利弊,才可以谈需求。同样的道理,送法下乡也是如此。我们同样可以从农村中小的法律需求出发,培养人们一种利用法律的习惯,比如说在农村土地流转、村干部选举、缴费依据等等,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上着眼进行法制宣传。等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与发展之后,农民对于法律有了更加强烈的需求后,再顺应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下乡宣传。只有这样循序渐进才可达到真正法治社会。不要像现在的普法宣传一样,上去就给人家一叠传单,宣传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国家大法,好像盼着别人家里出现不守规矩、欠钱不还、家庭不和似的,虽然是好心,却让人感觉心里挺别扭,等过不了几天就可以看到这些传单出现在厕所。毕竟中国人目前还有朴素的厌讼心理,习惯于事后才去寻求法律救济。不讲求方法的送法下乡达不到预期效果,并不能否认送法下乡本身。

【篇3】读乡土中国有感

  土

  从"土头土脑的乡下人"入手,作者展开了对中国社会乡土性的阐述。在作者看来,"土"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土气",是一种城里人对乡下人的藐视;一种是泥土、土地,是乡下人的"命根",于我而言,一个从农村来的人而言,土对我们,是有着特殊含义的。村落的形成必须有土地的存在,土地,带给我的是种踏实的归属感,突然想起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从作者论述的乡土社会中,我体会到了一种浓厚的淳朴气息,和谐的乡土社会在渐渐向现代社会过渡,内心真的希望,在世界的某一角落,可以一直有"土气"的存在。

  愚

  乡下人因没见过先进的器物被称为"愚",但有些城里人,甚至教授在基本技巧上却不如乡下人,在我看来,各有各的长处,谁也没有资格对另一人做出评价。费孝通先生在文中论述了文字与"愚"的关系,文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话是"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是在熟人里长大的。"正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熟悉,大家才会使用"特殊语言",推行文字下乡,的确需要考虑文字和语言的基础。

  记忆

  学习,若要打破今昔之隔,必须要通过记忆。"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读了这篇文章,愈发的感觉,任何一件事的实施,都是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的,比如推行文字下乡,不仅要考虑社会文字和语言的基础,还要考虑社会特点(基层)。

  私

  作者以苏州人家城里的水道、走廊为例,展开了对"私"的表达,"私"与"公"相对,"私"的背后,隐藏的是一种以"自我"、"自家"为中心的网络结构,现在的社会,充满了利欲的诱惑,有些人也变得越来越极端,社交的圈子也变得越来越乱,作者提到了孔子的"推己及人",我认为,人都应该以一种包容的心态,由己及人,使自己拥有一种宽阔的格局,一种心怀大事的气魄。

  道德

  社会的格局决定道德。课本上学到了我们的行为应该以道德为标准,以法律为底线。我认为,道德不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引导,引导着个人去构建更美好的社会。提起道德,脑海中首先闪过的是"百善孝为先",其次便是"忠义理智信",作者提到了"仁","仁"与"礼"是孔子学说的两个核心,在成长的路上,我们应该通过学习,见闻丰富自己,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有格局的人。

  家族

  看到文章的题目《家族》,倍感亲切,因为从小生长在大家族里,村里几乎一半以上的人都姓刘,从小到大,离家的距离越来越远,家,对于离开家的我来说,意义重大。曾有制作了一份简易家谱,发现,四世同堂的我们家,真的很幸福。作者在对家的阐述中,尤为认真的指出了其生育功能,家是绵续的。

  别

  作者说,男女有别。不仅是生理上的区别,更是一种在社会分工,地位上的区别,大概正因为这种区别,才形成了安稳的乡土社会(作者一直在强调,乡土中国是安稳的社会),因为对感情方面的是不太了解,而且文章读的也不是很懂,所以,也没什么感想。

  礼

  作者以"人治"与"法治"的区别开头,引出后文乡土秩序的维持是靠一双看不见的手来维持的——"礼治",不同于法治的被动,从作者的论述中,我感受到礼治是一种主动的、自发的、由内而外的规范,乡土社会是传统的,因而"礼"在其社会里发生作用便成为顺理成章,乡土社会给我的感觉是"车马很慢",在慢悠悠的生活状态下,礼治社会出现了。

  讼

  在礼治的乡土社会中,社会秩序必然是稳定的,但也有例外,一定会有人因为特殊情况而"逾矩",诉讼便变得必要,但又由于乡土社会传统、稳定的特殊性质,那些从西方引进的法理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发生着很特殊的副作用,传统的观念与现代司法制度的碰撞,使得推行法下乡成了一个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

  权力

  一直以来,课本中的权力与权利是同时出现的,作者从社会合作与社会冲突两个角度分析权力的存在。当今社会,权力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的确是比金钱更诱人的,作者看来,权力可以带来经济利益。在乡土社会,在小农经济的体制下,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是微弱无力的。

  契约

  这篇文章,作者带我们更深入的了解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提出:在乡土社会中产生的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力,在对社会规律的论述中,引入了社会契约,社会契约的确在人们的生活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我认为携着社会契约的教化权力在维持社会稳定、慢步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缘

  但从"缘"字来看,我认为"缘"代表一种关系,由于乡土社会的稳定性及社会的生育的持续性,在规模比较小的乡土社会中,血缘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在范围较小的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又多了一种地域上的联系,即地缘关系,血缘与地缘像两条丝带,维系着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乡土社会整体向前发展。

  名实

  随着社会的变迁,时势造成了乡土社会权力结构中的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慢的,这种"慢",又导致了时势权力的不发达。这样,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就存在四种权力:同意权力、横暴权力、长老权力与时势权力。

  需要

  从欲望到需要,作者由时势权力想到了社会计划,因计划就"需要",作者在文中又将欲望与需要为我们做了区别,由于这篇文章读不太懂,所以没有更多的感想。

【篇4】读乡土中国有感

  《乡土中国》一共有十四篇文章,费孝通先生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开篇从乡土本色着眼,这个乡土本色就好像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整本书的不易之本。而这个乡土本色就是——熟人社会。“从基层上去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以此开篇。土地是中国人民的核心,是不可移动的,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乡土的这种非流动性就直接导致了血缘和地缘的出现。血缘是一套根据血缘亲疏关系来决定对对方权力和义务的体系,血缘是稳定的力量,而地缘在人口不流动的原始状态下是和血缘合一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最大的一个感悟就是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之间的差距,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土地就是他们的根,在平时生活中很多人提起乡下人,都是十分鄙弃的,用愚蠢和不讲卫生描述他们,甚至还有一些固执,但在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却明白了:乡下人之所以不识字,他们不是愚蠢,是因为他们并不需要文字,但他们有相比于城里人的优点。乡下人之所以没有社会公德心、自私自利,是因为自我主义思想在他们身上的体现较为明显,乡下人之所以固守着男女有别的传统,是因为维持社会稳定的需求,而不同形式的同种思想,在现代社会中也随处可见。是特殊的社会造就了乡下人,他们并不低人一等,我们应该以一个平等的态度、深刻的角度去对待、解决这些问题。

  书中“差序格局”这一章对我影响较为深刻,这也是费先生的独创。我理解的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在书中,他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必须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孔子所提出来的“推己及人”正是这样一种模式,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系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系,地缘关系等。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关系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因为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

  虽然这本书我现在只匆匆读了一遍,但却解开了我许多的疑惑,也让得到了很深的见解,使传统中国社会在我脑海中有了大致的轮廓和框架,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和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丝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我想在以后的再一次阅读中,必定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

【篇5】读乡土中国有感

  读完《乡土中国》后,有的章节涉及的话语、情形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自己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还是多多少少受到了乡土社会的影响。以下就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章节谈一下体会、感受。

  第一节乡土本色中费老说过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一类的话已经成为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害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对于费老的观点我觉得应该分两个方面来分析。我觉得在费老那个年代乡土社会可以真正做到不需要法律,大家都彼此熟悉、信任,凡事只需要打个招呼就行。但是我认为画押、签字,特别是法律的产生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它能起到一种约束的作用,避免不必要矛盾的产生。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有好有坏。大家都产生了一种防备心理,即使是在农村。大家在谈及钱时也格外小心,借钱得写欠条。所以我觉得费老那句打个招呼就是应该视情况而定,小的事情可以不必见外,但谈及钱、物质方面的时候还是得按规矩办事,该怎样就怎样。这并不是一种见外的表现,而是现代社会的一种习惯,它已经渗透到了乡土社会,所以那种见外之类的想法也得改变一下了!

  在我看来,土气并不是一个贬义词,恰恰相反它表现了乡村人的淳朴,善良。至少不会像城里人充斥着勾心斗角、为了自身的利益尔虞我诈。自以为穿上了名牌衣、名牌鞋、背着名牌包就高人一等。带着有色眼镜看乡里人,用土气乡巴佬之类的字眼讽刺他们,甚至是一种嘲笑的态度。特别是近年来大批的农民进城搞建筑,即所谓的农民工。他们起早贪黑、一砖一瓦筑高楼大夏。大厦完工后住进去的是城里人,他们只拿到自己凭苦力赚到的工钱。城里人的娱乐场所、娱乐设施也是农民工的杰作。试问城里人在玩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农民工的辛苦,并反省自己对待农民工的态度,是不是会有一点惭愧呢?

  第二节文字下乡,费老站在乡下人的立场上分析问题,为乡下人辩解,特别是在城里人说乡下人愚这点上,费老坚持着只是乡里人的知识不及人,并不是真的愚,并分析了原因环境的影响。这节中印象比较深的是乡里人的我呀和城里人的贵姓大名的对比,来说明乡土社会中人们是在熟人中生活的,人们都彼此相当熟悉,用声气辨人。而贵姓大名则反映一种陌生,就像现在的一些城里人,做邻居都几年了,甚至都没有打过招呼,更不用说交往。这一点,我觉得农村比较好,可以相互串门、唠嗑,真正体会到远亲不如近邻。

  第三节文字再下乡中有两段话我特别喜欢,甚至做了摘抄。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这段话阐释了文化、历史的重要性,我们不该忘了历史。历史的经验教训对现在的我们仍有重大的启发,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必须了解中国的历史,历史的耻辱还是不能忘,这是事实,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我们要做的就是铭记。另一段是时间的悠久是从谱系上说的,从每个人可能得到的经验说,却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同一戏台上演着同一的戏,这个班子里演员所需记得的,也只有一套戏文。他们个别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不断积累,只需老是保存。这段话很符合乡土社会的特点,历世不移,人在熟人、熟悉的地方中长大,面对所要解决的事情也大同小异,凭借前辈的经验就可以解决,不需要个人绞尽脑汁去想,去创新。这就是乡土社会,不为人先,不为人后,循规蹈矩,个人觉得这种社会挺好的,很平静、安逸。

  第四节差序格局主要围绕私展开,并指出了私也是有根源的!在费老看来,不只是乡下人,就是所谓的城里人都患有私的毛病。一说是公家的,自私心就取代了公德心。费老这里说的私的问题是群己、人我的界限是怎样划分的问题,我们传统的划法和西洋是不同的。在西洋,团体的划分是有明显的界限的,而在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是具有伸缩能力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发生变化。所以人们会以自我为中心,不断地扩大圈子,把自己推出去,由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

  第十二节血缘与地缘中费老提及了自己的一项调查,并提出了自己的假设大概先得有了土地,才能在血缘网中生根。这个应该是因地而异的。比如有些地区的女子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乡,让男方入赘,男方很容易就成为了村中人。并没有书中说的.那么难!亲属尽管再亲密,究竟是体外之己,所以钱上往来最好不要涉及亲戚。这就是所谓的亲兄弟还得明算账,谈钱伤和气。人都是经济人,所作所为大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毕竟无私的人是少有的、罕见的。所以说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亲属之间谈生意、做买卖老是怪怪的,担心利益的分配不公,最后亲戚也做不成。

  第十四节从欲望到需要中描述的乡土社会非常简单,人们只需要靠经验、传统去生活就够了,每个人的欲望常是符合人类生存条件的。因为是乡土社会,社会变化的速度非常慢,环境也不会有多大的变化,人们面对的问题大同小异,生活方式也大致相同,所以由祖祖辈辈不断积累下来的经验对于人们是非常重要的,它就像是指向标,指引着人们一步一步前进,它已经为人们规划了人生,普通平凡的村民从出生到死亡都沿着这条路径走,绝对是可以安稳度过一生的。那么可不可以说乡土社会中人们的欲望是符合实际的,它与现代社会人们口中的欲望不是一个性质呢?

  我个人觉得乡土社会比较适合甘于平淡、渴望安稳生活的人去居住,生活中不会有多大的起伏,就那样平平庸庸过一生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费老的这本《乡土中国》主要以乡土社会为主线展开,在阐述乡土社会的某些性质时会将城市与乡村进行对比、在写差序格局时将西洋团体和乡土的社会结构进行对比来更好的说明问题。同时站在乡下人的立场上分析问题,间接地批评了城里人对乡下人的那种不屑的态度或者是对乡下人的讽刺、不尊重。这个对我们现在的社会也是有启发作用的,我们应该学会反省。

  作为一名学生,要写出深刻的体会、以社会学的视角分析问题有一些难度,加之随着社会的发展,乡土社会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所以在读《乡土中国》时难免会遇到一些自己不理解甚至是完全不懂的文段,最难理解的就是差序格局。虽然写的读后感只是一些皮毛,但这本书确实让自己受益匪浅,它描述的乡土社会与我们村有类似的地方,更多地还是不同,所以是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

【篇6】读乡土中国有感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所著的《乡土中国》一书,确实是触动很大。书中对当时乡村社会的剖析不仅是深入浅出,对于今日我从小生活成长的乡村,竟然也是多有贴切之处,当真是令我感受深刻。因此,读完这本书我还真的有些零碎的感受可以简单地串联起来。

  我认为,乡村社会的种种特点都能由费孝通先生总结出的乡土本色推论而出。就好像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个“乡土本色”便是整本书的不易之本。而这个乡土本色就是——熟人社会。

  我们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所以我们的祖祖辈辈,尤其是乡下人特别重视土地。因为,乡下人都是向土地求生存,与土地发生着更为直接的联系。游牧民族尚可以逐水草而居,土耕文明却是离不开土地。

  只要靠农业谋生的人扎下根来,他们就不会也没必要离开这片土地了。“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是对乡下人生活的最好写照。于是,当经过了一代代人的生老病死,人口繁衍之后,这有限的空间就会变成所谓的熟人社会。这里“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我们一出生就在叔叔阿姨的眼中长大。随着成长,我们彼此间越来越熟识,甚至不用语言文字便可辨认来者。

  就是这种的熟人社会对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文化传统等方面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以及其他延伸影响。

  熟人社会在空间上表现为人口的几乎不流动,时间上则表现为世代繁衍与今昔对话。空间上我们可以理解,毕竟安土重迁。那么时间上如何做到世代间的隔空喊话呢?最重要的桥梁就是经验累积。

  我们的祖祖辈辈都与这土地混熟了,我们以后所遇到的问题估计也是不外乎四季更替,庄稼播收。因此,对于先辈们留下来的经验,我们只管照做就是了。当然,必须是正确的能满足后人需要的经验才能留存下来,成为后人当代的行为指南。

  这经验累积就叫做传统,而传统本就是文化。乡土社会中的人所做的事,之所以在合乎欲望满足同时又有力于社会生存,就是因为他们做的是文化规定的内容。

  但这种不自觉的印合,有它的弊病,那就是如果环境变了,人不能作主动地有计划地适应,只能盲目地经过试验来找到新的方法。如果传统能适应人们的需要,就会使人们主动地去遵循,从而形成独具特色的礼治秩序。礼治秩序是和法治秩序相对的,它们的不同就在于一个靠外在力量的约束,一个是主动服膺。

  所以在乡土社会中,遇到纠纷人们从不愿寻求司法渠道的帮助。礼治秩序下强调克己复礼,内化于心。如果去诉讼,只会让人鄙夷道德败坏罢了。因此,一个无讼的社会便形成了。

  但是如果是一个刚入世的小孩子,他还不懂得如此多的规矩,又生性自由不愿学这些规矩怎么办?这就涉及到教化了,通过教化让孩子接受早在之前就被人们所接受的东西,如果不愿接受就强制他接受。

  这种强化人们接受教化的权力就是教化权力,既不同于社会冲突中的横暴权力,也不同于社会合作中的同意权力。它是产生于社会继替过程中的强制性却不同于剥削性的“爸爸式权力”。如果社会变迁越慢,发生的新问题越少,那么这种教化权力就会扩大。

  于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独裁专权之类的权力影响是微乎其微的,可以说是无为政治了。又总是说长幼之分,年长者一般掌握着对后辈的教化权力,因此倒也可以称作为“长老统治”。

  如果社会不够稳定,传统文化不足以解决新问题,那么这种权力就会被削弱。反而是一些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新人做的新尝试,找的新方法更受欢迎一些。因为在已知既有的旧方法失效之后人们不会一直守着它不放,但是新的有效的方法又没有出现,人们就难免恐慌。

  从而让一些适应新时势的实验跟尝试流行了起来。这时候就会出现对传统遵守表面下名与实的分离,即是表面依从传统,实际上却在尝试新方法。那些勇于进行变革的“英雄'就会掌握一种可以支配信任他的群众们的权力。这种产生于社会变迁中的权力形式称为“时势权力”。

  社会变迁是社会结构性变化,社会继替则只是指社会结构内部的流动。因此,时势权力跟教化权力互为消长。社会结构“静止”时,教化权力占上风;社会结构变迁快于社会继替时,时势权力则占上风。

  熟人社会说白了就是血缘与地缘社会的统一。土地由一代代人继承,自然就形成了村落。如果达到饱和点,一部分人不得不背井离乡重垦土地,他们也会像细胞分裂一样,带着老家的血脉扎根生长。

  由于乡下工作分工不必细化,大活小活一般家庭夫妻二人就可以胜任,与人协作实在是没有必要或是偶然性的。所以他们的活动范围是有地域上的限制的,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是一个千年谚语,折射出我们对于群体和个人,他人和自我双方关系界限划分的模糊。这是与西方的团体格局很不相同的。

  乡土中国中有着很贴切的比喻:“西洋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也就是说西洋的社会团体界限分明,所以说西方的社会结构也被称为团体格局。

  而我们的乡村社会结构就好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被波纹推及就发生了联系。我们自己就是水纹的中心,离中心越远,波纹也就越小,联系也就随之变小,因此这种我们也称差序格局。

  在差序格局中,公与私就变成相对性的了。在自我主义之下,我们可能会为了家而牺牲学校,为了学校而牺牲国家。因为在一个小团体之外看,自己这么做就是“公”。西方社会有一个超然的团体就是国家,为了国家力益,上下双方都可牺牲,就是不能牺牲国家利益来成全别种团体的利益。这是乡土社会中所没有的。

  这两种格局的差异也决定了,西方争的是“权”,乡土社会则是“攀人情”。毕竟是熟人社会,在差序结构中,一个圈子画下来,街坊邻居都要送鸡蛋庆喜事。大到方圆上百里,小到街坊邻居,只要自己的底蕴够厚,那么这个圈子就越大。差序结构是一个可伸缩的网络,是由私人关系连接起来的。

  在私人关系下,这个熟人社会很多时候也就成了“人情社会”。我们彼此间都是熟人,不用将东西都算得这么清楚。之所以这一次馈赠东西不过是为了下一次你换一个更加重的人情,以此类推周而复始。每根线上都附着着私人道德,这就产生了一个特殊主义伦理,道德和法律的效力要看对象和自己的关系。

  亲密社群中最怕“算账”,所以说商业是在血缘之外产生的。如果想避免过多人情的叠加以至于压断社会关系,就需要减轻这上面的人情负担。订立契约,由血缘社会向纯粹的地缘社会转变,这既是社会一大进步又是一最大困难。

  《西方陆沉沦》中提出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被称作亚普罗式的,一种被称作浮士德式的。亚普罗式文化认定宇宙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创造,人只能去接受它,遵守它,维持它;浮士德式文化却把冲突看作存在的基础,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

  乡土社会便是典型的亚普罗式的,现代社会则是浮士德式的。

  在乡土社会这个熟人社会、差序结构中,其实是很反对变动的。他们反对一切可能引起社会变动的因素,比如说情感。情感是一种冲动,会引起一种状态的变化。所以在乡土社会中,感情淡漠是维持稳定的一个重要工具,男女有别的鸿沟也就筑下了。

  它要求家庭只能是一个事业组织,夫妻之间的感情是配角,父子之间的单系原则才是主轴。因此,在生活中同性同龄间才会有更多的乐趣;家族中也总是氏族至上,异性为辅的。这与西方“生活堡垒”式的家庭不同,西方家庭是以夫妻为主轴,如果夫妻感情融洽,那么整个家庭的生活都舒适安心。乡土社会的家庭之所以如此,估计也是因为纳入了过多生育和抚养以外的功能了吧。

  毕竟,我们没有跟西方一样从事专门某一项职能的团体。我们在生育抚养完孩子之后,家庭的这一社会功能还不算完成,还要从事政治经济等职能。西方家庭则不然,孩子长大后在父母家住,甚至还要交赡养费。这也是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的一个差别体现。

  家族是乡土社会中的基本社群。前面说过,乡土本色下与他人协作是后起的,不必需的。只有当遇到小家庭难以解决的问题时,人们才会依照血缘为主的差序结构,即亲属原则向自己的家族世人求助。所以说家族是乡土社会绵续的重要保障。

  熟人社会下,形成了差序结构,差序结构又影响私人道德,产生所谓“人情社会”。世代经验累积又形成文化与传统,在此基础上确立的社会规范则被称为礼治秩序。在礼治秩序下则催生了重要的教化权力以及与其相消长的时势权力。

  所以说,整本的《乡土中国》都是在讲述一个乡土本色的“熟人社会”。即使是今时今日我们看来,也不得不感叹道:“这个乡土的中国,从最基层看去,真是一副‘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乡土人民生活劳作的壮美画面。”

【篇7】读乡土中国有感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名声在外,好像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看到过对这本书的推荐。还有很多不同的老师也对其进行推荐。而为完成一次思修作业,我选择了阅读《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在重刊序言中,费老说了成书的因由:"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

  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这与城市里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形成鲜明对比。在城市中人们往往连住在上下楼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再加上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起点不同那么他们所接受的比较规则也必须有所不同。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总会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新时代的潮流中,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但是法制是可以实时更新。

  以上便是浅读《乡土中国》的全部感受。

【篇8】读乡土中国有感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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