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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十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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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化管理有利于提高效率。这个系统是透明和开放的。在制度化管理下,一切都是程序化、规范化的。这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的文章19篇 ,欢迎品鉴!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1

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禁忌等详加审查,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行处方制度的规定。
三、熟记各种药品的价格,划价准确,严格区分医保、自费处方。执行先收费后发药的制度。
四、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解答病人用药的咨询。
五、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六、上班时工作衣帽穿戴整洁,保持调剂品及储药瓶等清洁、整齐;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
七、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合格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报告院领导处理。
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
九、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采供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十、公布本源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十一、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用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行为,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所有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经营者。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在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保障经营过程中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所经营医疗器械的风险类别实行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质量管理措施。

  第四条企业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职责与制度

  第五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日常管理,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医疗器械。

  第六条企业质量负责人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应当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承担相应的质量管理责任。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3

  目 录

  一、行政管理

  1) 培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2) 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3)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4) 教材使用发放管理制度

  5) 财务管理制度

  6) 后勤管理制度

  二、教师管理

  1) 教师选聘制度

  2) 教师考核制度

  3) 培训中心教师职责

  4) 班主任工作职责

  5) 教师奖惩及淘汰制度

  6) 备课制度

  7) 课堂管理要求

  三、学生管理

  1) 学员守则

  2) 学员考勤制度

  3) 学员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

  一、 培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本机构所有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2、组织、指导本机构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3、组织、指导本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统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和统一教材组织开展教学培训工作。

  4、组织、指导本机构按照规定或行业标准、指导性标准收费。

  5、按规定配齐专、兼职教师,及时组织、选送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师资培训并获取教师资格证。

  6、组织、指导本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培训管理制度。

  7、对本机构培训秩序管理、培训计划执行管理、培训人员组织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管理、收费管理、师资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行政管理】

  二、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1、凡承担本培训中心教学的教师,均应根据年度计划做好各工种备课,均应在开课前备好课。备课做到五备,即:备大纲、备教材、备对象、备重点难点、备考点。

  2、教师必须认真撰写教案,准备电子课件。

  3、教学管理人员不定期地认真对照大纲、课表、教案和“授课小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任课老师指出,对优秀和较差者,在月度考核时给予相应的奖惩。

  4、课堂教学规范,突出实用性。落实“从生产到科学,从科学到安全”理念。按规定对学员进行管理,对不听讲,不做笔记又影响他人学习的,及时通知班主任进行教育和处理。

  5、组织学员对授课情况进行评价,如实客观地反映任课老师的优缺点。同时找五人以上的学员进行座谈,认真听取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授课好的要组织大家学习,对缺点突出的要及时告知,并要求及时改正。

  【行政管理】

  三、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1、严格按《档案法》管理,依法办事。

  2、全局安全培训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

  3、档案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职责分明,责任到位。

  4、各门、各类、各种载体的档案,从立档、归档、保管到销毁,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操作。

  5、档案的利用和公布,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局里的有关规定,简化手续,提供方便。利用未开放档案,按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未经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6、档案管理的法定职责落实,依法自律,依法监管。

  【行政管理】

  四、教材使用发放管理制度

  1、根据教学计划,教材统一由本培训中心订购,或经本培训中心同意订购其推荐的教材。

  2、教材存放于中心资料室,安排人员专管。建立教材入库、出库、台帐,做到账物相符。

  3、教材管理人员应根据教材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教材订购计划。

  4、开班前一天,班主任根据各班培训人数,到资料室领取教材。

  5、教材出库时,必须填写教材领用登记表。填表要求字迹清楚、数量准确,不随意涂改。

  6、开班后第四天,班主任必须将发放后多余教材退回资料室。

  7、教材管理人员应经常整理入库教材,及时结算教材款。

  【行政管理】

  五、财务管理制度

  1、 菁英教育培训中心设立会计一名、出纳一名。负责培训中心的日常账务管理。

  2、 认真学习国家的教育、财经方针政策和法规,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合理安排、使用培训经费,认真贯彻《会计法》和《财政法规》。

  3、建帐、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做到了手续齐全、数字准确、存档规范 。

  4、 学员收费严格按物价局的统一规定和收费标准。

  5、 出纳负责办理支票和各项费用报销工作,会计负责各项开支的记账工作。

  6、严格执行事前申请、事后报销制度,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支付。

  7、定期向本中心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8、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中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主动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及主管部门的监督,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做出财务会计报告。

  【行政管理】

  六、后勤管理制度

  1、学校后勤服务定专人负责。

  2、切实搞好培训期间供水、供电、卫生,及时维护、维修好设施、设备;提供必须的用品、用具等。

  3、物质采购须搞好市场调研,采购人员决不允许有徇私行为,否则,将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相关物品采购,应做到先批后买,做到报账手续齐全。

  4、后勤服务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学员服务思想,热情、礼貌、文明、细心、周到,做到有问必答,急学员所急,想学员所想。

  【教师管理】

  一、教师选聘制度

  一、选聘教师的基本原则

  从市内各大中学、大学选聘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教师,坚持标准,公正合理。

  二、选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1、热爱培训教育事业,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治学严谨、学风正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注意学科专业及年龄结构配备,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

  3、在本学科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4、较强的科研能力,能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科研工作,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5、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每年坚持上课。

  三、选聘教师程序

  1、拟担任教师的人员应向本培训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

  2、本培训中心组织有关领导对申请者进行筛选确定,下发聘书。

  【教师管理】

  二、教师考核制度

  根据有关“师资管理”的要求,为搞好教师的“理论、实践、科研能力”等教学工作质量的考核工作,希望一方面加强教学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教育教学的监督工作,使教师考核的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根据本培训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考核制度如下:

  一 、教师考核组织及成员。

  由本中心领导、中心主任、教学相关人员组成。

  二 、教师考核内容。

  包括教师的德、能、勤、绩方面。又分为五个项目来综合评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学生评议、同行评议、领导评议)、实践能力、科学研究、工作态度方面。

  三 、教师考核的打分标准。

  1、教学工作量的多少(满分为15分)。

  2、教学效果的三个方面(满分为50分)其中:

  (1)学生评议(满分为10分)

  (2)同行评议(满分为20分)

  (3)领导评议(满分为20分)

  3、实践能力(满分为15分)

  4、科学研究和论文发表情况(满分为10分)

  5、工作态度是否端正(满分为10分)

  【教师管理】

  三、培训中心教师职责

  1、按指定的教学计划,认真备好课,规范教学行为,组织好课堂纪律。

  2、按章行事,加强组织纪律观念,维护和保证教学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

  3、任课教师要按照培训基地排定的课程安排表按时间到指定教室上课,不得随意停课。

  4、关心和爱护学员,尊重学员人格。

  5、教师讲课理论联系实际,更新观念,注重培训效果,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

  6、教师上课应口述和手写并重,板书整齐,使学员能做好笔记。

  7、任课教师认真回答学员提出的问题。

  8、遵守培训中心的教学管理制度。

  【教师管理】

  四、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为学员办理报到手续,向学员介绍学校概况。

  2、做好学员的入学教育工作,组织学员学习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和督促学员遵纪守法、举止文明。

  3、发放教材,排好座位,编制花名册并安排好每天值日。

  4、审核学员审批表,对学员考试资格进行初审。

  5、每天检查学员出勤情况,如有缺席,及时与学员单位取得联系,搞清原因,同时检查学员着装仪表情况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6、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财产,节约用水,经常检查校内公物状况,发现损坏及时调查和处理。

  7、善于发现学生中的先进事迹,及时进行表扬,对不良现象及时批评教育。

  8、放学后,检查教室卫生情况以及门窗、电器设备是否关好。

  11、及时反映学员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提出有关建议和解决措施。

  12、负责学员考试的安排工作,安排考场。教育学员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13、整理培训档案,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教师管理】

  五、教师奖惩及淘汰制度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教学秩序,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科研及其它社会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教学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教师奖惩制度如下:

  1、凡是在授课过程中,违反教学管理规程,造成教学差错的,初次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撤换教师。

  2、在教学过程中,凡是检查出教师工作消极、敷衍了事、工作质量低、不负责任者,课时津贴扣30%。

  3、在教学检查过程中,凡是教学资料缺项或质量较低者,罚课时津贴20%。

  4、凡参加教科研活动并有成果鉴定、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的酌情予以奖励。

  5、凡制作教具、实验器材或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并成效显著的,酌情予以奖励。

  6、凡自制课件、电子讲义并应用较好者,酌情予以奖励。

  7、凡在教学中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者,酌情予以奖励。

  8、凡是承担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且工作量较大并完成较好者,酌情予以奖励。

  【教师管理】

  六、备课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本中心各项方针政策,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备课。

  2、认真钻研教材,掌握系统知识,针对培训对象做到备课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3、备课要做到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有效性备课。

  4、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有关知识的学习、了解,使授课内容能跟上现代安全技术发展的步伐,推动本中心培训技术不断进步。

  5、在教师独立钻研教材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必要的集体备课,以完成各知识的衔接,坚决杜绝无教案授课。

  6、积极推广多媒体教学。广泛收集多媒体教学素材,掌握多媒体课件的制作方法,做好电子教案制作工作。

  【教师管理】

  七、 课堂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规定进度授课,不缺课,不随意按课。

  2、上课要讲清基本概念,注意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完整性,做到层次清楚,深入浅出,便于学员理解和记忆。

  3、贯彻精讲多练的原则,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通过分析案例的办法,提高借鉴的能力。

  4、上课必须有教案,不上无准备之课。

  5、课堂教学必须预防缺漏,当堂巩固,注重板书,让学员做好记录,以便复习与考试。

  6、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工作。

  7、正确操作多媒体教学设备,爱护好教学仪器设备。

  【学生管理】

  九、 学员守则

  1、严格遵守本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班主任、教师和后勤人员的管理。

  2、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特殊情况不能听课者,须办理请假手续。

  3、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学习,不看与上课内容无关的报刊杂志,不交谈聊天,不在课堂上打、接手机。

  4、尊敬教师和工作人员,团结学员,礼貌待人。

  5、自觉遵守考纪,维护良好考风。考试时不交头接耳、互通答案,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6、讲文明、讲卫生,在本中心及课堂内不穿背心、拖鞋,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自觉维护教室、及中心清洁卫生。

  7、爱护教具、课桌、课椅、等一切公物,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节约用电,节约用水,严禁浪费。

  9、严禁酗酒、赌博,严禁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若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其相应责任。

  【学生管理】

  一十、 学员考勤制度

  1、学员参加培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事、因病不能上课,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2、学员请假由本人事先向班主任递交书面申请,一天以内经班主任批准,超过两天需经中心主任批准。病假必须有医院出具的病假条,因公请假必须有单位证明或经单位领导同意的假条。

  3、学员的考勤由任课教师或班主任负责,值班人员进行抽查。

  5、学员的出勤情况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在班级公布,培训班结束后,班主任做好统计,中心以书面形式通报到学员所在单位。

  【学生管理】

  一十一、 学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学员参加入学教育,明确学习指导思想,及时转换角色,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的学风和班风。

  二、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自我管理,指导学员定期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引导学员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四、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努力掌握工作中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行为规范,提高业务能力。

  五、加强学员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员遵守校规、校纪。

  六、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要认真听课,记好笔记,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时不准随便出入、吸烟、交谈或有影响他人听课的行为。

  七、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要求,对参训学员实行学分制管理,达到规定学分准予结业、达不到规定学分的学员转入下期班学习。

  八、协调各方面关系,帮助学员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服务工作。

  九、组织召开学员座谈会,收集、整理学员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三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二)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三)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二)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三)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四)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五)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六)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办批准;

  (九)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十)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十一)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十二)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十三)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十四)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十五)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十六)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第五条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第六条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第七条进入罐、容器、塔、井内作业时,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向外投掷材料,以保证作业安全。

  第八条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按要求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第九条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第十条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第十一条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第十二条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5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保障人员安全,确保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和作业安全,特编制此制度。

  二、规章制度

  1、有限空间作业前要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需要时要同时办理其他作业证,作业人员须持有审批的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其他作业许可证后方准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前一定要明确有限空间内的有害因素及其浓度。

  3、作业负责人要明确所有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负责人及作业人员都要明确信息沟通的工具、方式和内容。

  4、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公司内部作业许可证制度。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管理。

  5、作业主管部门要编制安全作业方案,并根据作业方案在许可证上填写简要作业程序和内容,作业方案应作为许可证的附件;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在许可证上写明危险有害因素。

  6、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监护工作。要针对作业环境的实际要求,配备足量、符合实际作业环境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且作业人员要佩戴好劳动用品后再进行作业,场外必须有监护人员监护及必要的施救工具。

  7、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规操作,以免事故的发生。

  8、事故发生后,切忌盲目施救。发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后,监护人或事故发现者应当及时呼救,在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戴上防毒面具或呼吸器以及其他一些防护措施后,方可入内施救。切忌因救人心切,盲目入内,而导致事故伤亡人数的增加和事故的扩大。

  9、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10、制定切实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不定期的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予以记录。

  三、注意事项

  1、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规章制度及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对违反规定者按照公司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6

一﹑前厅卫生标准

  1﹑地面无杂物,地砖无污渍.

  2﹑物品摆放整齐,无无用物及杂物.

  3﹑桌面光亮无灰尘,无水渍,杂志摆放整齐.

  4﹑总台台面无灰尘,无杂物,物品摆放整齐

  5﹑烟灰缸无烟灰,无烟头,透亮无杂物,加入水.

  6﹑沙发摆放整齐,干净无杂物.

  7﹑玻璃门透亮无灰尘,无手印,无油渍.

  8﹑墙面无灰尘,无无用挂物.

  9﹑早八点准时待岗进入正常工作状态,违着罚款50元.

 二﹑包房卫生标准

  1﹑地毯无杂物,无油渍,定期清洗.

  2﹑床面干净整齐,无毛发,无油渍.

  3﹑枕头摆放标准,床单中线与枕头中线同一直线,床单于床相配套.

  4﹑房间内物品摆放标准,整体美观,无破损,不能正常使用的物品.

  5﹑灯﹑电视﹑空调﹑风机按要求开关,无客时有节约意识.

  6﹑按时开窗通风,除异味.

  7﹑房间内摆设无灰尘,无油渍.

  8﹑房间地面吸尘每天一次.

  9﹑贵宾房卫生间地面无积水,无毛发,无灰尘,镜面无水渍﹑明亮.面盆无水渍﹑无油渍﹑无毛发﹑无皂痕;卫生间内所有物品摆放整齐,物品配全,无灰尘;浴缸内无积水,无毛发,无灰尘;马桶内外干净,无污渍,卫生间内无异味.

  10﹑窗户玻璃无灰尘,无水痕,透亮,纱窗无破损.

三﹑男女宾部卫生标准

  1﹑地面光亮无杂物,无毛发,无积水,时刻保持干净.

  2﹑更衣室无灰尘,衣架摆放整齐,无破损.

  3﹑更衣室客用凳子﹑浴巾铺放整齐干净,无毛发,污污点.

  4﹑干身室商品摆放标准,有秩序,物品柜无破损,无灰尘,玻璃门透亮.

  5﹑干身室拖鞋摆放整齐,地面无水渍,地巾无污点﹑经常更换,消毒柜能正常使用,按要求消毒,柜内物品摆放整齐.

  6﹑布草框不能乱放,布草不能溢出.

  7﹑不能用新的一次性内裤﹑毛巾打扫卫生.

  8﹑水区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灰尘,物品按位置摆放.

  9﹑客用洗浴设备光亮,无水锈,无铁锈,能正常使用,无灰尘.

  10﹑地沟每天定期清洗,龙骨每天清洗干净无污点.

  11﹑镜面无污点,无水渍,无灰尘.

  12﹑水池及时清理尘灰,水质好,无悬浮物,节约用水,冲浪床无沉灰,无水锈,无污痕,水池地面无沉淀物,水温38-40度.

  13﹑饮料柜内饮料摆放整齐,无杂物,无灰尘.

  14﹑地面无水渍﹑无灰尘﹑无皂痕,光亮.

  15﹑干湿冰蒸房干净,浴巾干净无污点,木板干净无灰尘,水缸内无沉灰,内外干净明亮,无污点,玻璃门窗透亮,无水渍,无水痕.

  16﹑卫生间无异味,无积水,隔断光滑,无污点,保持原色,便池水阀光亮无铁锈,无污点,纸篓内纸不溢出.

  17﹑顶部每周清洗一次,保持风口无灰尘.

  18﹑灯光照明正常,各种设备使用正常.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7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仓库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
  (1)清洁卫生
  (2)通风干燥
  (3)无鼠害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 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本制度一式两份,一份交许可机关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8

一、总则
  (一)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管理内容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填写《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办理程序如下: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项目的工程部负责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
  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4、工程部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2、切实做好有限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标志牌。
  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XX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9。5%以上。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5、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报经公司批准。
  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0、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2、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13、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14、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15、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16、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三)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四)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五)进入罐、容器、塔、井内作业时,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向外投掷材料,以保证作业安全。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9

  一、总则

  (一)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管理内容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填写《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办理程序如下: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项目的工程部负责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

  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4、工程部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2、切实做好有限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标志牌。

  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XX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9。5%以上。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5、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报经公司批准。

  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0、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2、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13、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14、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15、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16、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三)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四)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五)进入罐、容器、塔、井内作业时,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向外投掷材料,以保证作业安全。

  (六)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按要求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七)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八)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九)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十)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误,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10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污水处理厂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1、总则
  为了预防进入污水处理厂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在事故突发状态下快速、高效、有序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2、有限空间的范围
  2.1 有限空间是指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或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
  2.2 有限空间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进入以下三类场所进行的作业。
  2.2.1 密闭设备设施:如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管廊等;
  2.2.2 地下有限空间:如各类检查井(包括城区内各类检查井)、泵坑、格栅等水下设备的安装井(坑、渠道、廊道等);安装有地下设备(包括各类闸、阀、风机、管道等)的井、坑、室;容积较小的构筑物(如沉砂池、初沉池、浓缩池、储泥池等);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2.2.3 地上有限空间:如通风不畅的储藏室、设备间、发酵池、垃圾站等;容积较大但可能局部积存有毒气体的生物池和沉淀池等构筑物区域。
  3、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或厂长助理)
  组员:各个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急救电话 120
  消防电话:119
  4、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4.1 组长职责:
  4.1.1 负责安全救援事故统筹安排,及事故上报;
  4.2 副组长职责:
  负责现场救助总体安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救助,保护好作业现场,负责救险人力,物资和车辆的调配工作。
  4.3 组员职责:
  4.3.1 服从组长,副组长的安排,积极参与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4.3.2 组织做好防护物品日常检查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5、污水处理主要危害物质
  5.1 主要危害物质和因素有: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碳和甲烷等;
  5.2 危险物质特性及危险性
  5.2.1 硫化氢为无色有鸡蛋味的气体。比重 1.19(空气为 1)。在空间易积聚,不易飘散。易溶于水,也溶于醇类。硫化氢化学性质活泼,能与许多金属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化合物,当空气中硫化氢含量达0.035 毫克/立方米,人们即可嗅到,当浓度超过 10 毫克/立方米,臭鸡蛋味反面减弱,不易察觉,往往会出现“闪电式”中毒死亡。
  5.2.2 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臭窒息性毒气。比重 0.968(空气为 1)。当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达到 11.7g/立方米,呼吸 55 分钟,可引起死亡。一氧化碳主要由呼吸道进入肺泡,在肺泡中通过气体交换而进入血液循环系统。与人体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生成碳氧血红蛋白,影响了血液的输氧功能,出现窒息中毒。
  5.2.3 二氧化碳在通常状况下是一种无色、无臭、无味的气体能溶于水,溶解度为 0.144g/100g 水(25℃)。在 20℃时,将二氧化碳加压到 5.73×106 Pa 即可变成无色液体,常压缩在钢瓶中存,在-56.6℃、5.27×105 Pa 时变为固体。液态二氧化碳碱压迅速蒸发时,一部分气化吸热,二另一部分骤冷变成雪状固体,将雪状固体压缩,成为冰状固体,即俗你“干冰”。
  “干冰”在 1.013×105 Pa、-78.5℃时可直接升华变成气体。二氧化碳比空气重,在标准状况下密度为 1.977g/L,约是空气的 1.5 倍。二氧化碳是一种窒息性气体。二氧化碳对人体的危害最主要的是刺激人的呼吸中枢,导致呼吸急促,烟气吸入量增加,并且会引起头痛、神智不清等症状。
  5.2.4 甲烷是一种没有颜色没有气味的气体,沸点为-161.4℃,比空气轻,它是极难溶于水的可燃性气体。甲烷对人体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除低,容易使人窒息。当空气中甲烷达到25%-30%时, 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心跳加速等,若不及时脱离,可致窒息死亡。皮肤接触液化本品,可被冻伤。
  6、预防事故的措施
  6.1 企业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应该包括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劳保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和自救知识;相关事故的经验和教训。
  6.2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或安全措施,应该包括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联络信号、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现场作业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材,比如空气呼吸器、供风式防护面具、救生绳、灭火器材等。保证其畅通无阻,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便于出入和抢救疏散。
  6.3 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出现场,并在入口处设置警告牌“严禁入内”,并封闭受限空间入口防止误入。处理后需重新办理许可证方可进入。
  6.4 通风措施,可采用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管道送风前应对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严禁向内充氧气。作业人员每次进入受限空间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作业或休息。
  6.5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受限空间,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有人作业、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6.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 V。
  潮湿环境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当用电电压大于12 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6.7 作业前 30 min 内,应根据受限空间设备的工艺条件对受限空间进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氧含量进行检查,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中断时间超过1小时,应重新进行检测分析。
  气体浓度检测仪器必须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8 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受限空间上、中、下各部位分别取样检测分析,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受限空间内温度应在常温左右。监测结果如有1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6.9 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要佩戴便携式气体浓度报警仪,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气体浓度报警仪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6.10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登记,禁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和物品工具进入受限空间。
  6.11 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面具、空气呼吸器,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等。使用供风式面具时,必须安排专人监护供风设备。
  6.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在相关工序操作平台挂牌警示,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有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
  7、中毒窒息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7.1 当有限空间内有人中毒窒息,晕迷或受伤时,监护人必须戴上防毒面罩后,方可进入救人,其他人员负责在有限空间外接应;
  7.2 监护人下到出事地点,受伤人员无法站立时,可用安全绳直接往上拉,监护人可一边托着伤者,一边指挥上面的人拉的节奏,同时保护作者不被触伤或刮伤,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7.3 其他人员在拉绳子的过程中,要使重心尽量往中心移,用力要均匀,与下面的人配合好,一定要注意不能碰伤伤员;
  7.4 受伤者被救出安全区域后,才能解下防护装备,让伤者平躺下, 救护人员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按压,并用担架并伤者送往医院。
  8、中毒表现症状
  轻度:头痛、头晕、耳鸣、恶心、呕吐、心悸、四肢无力或有短暂的晕厥。离开中毒环境,吸入新鲜空气后,症状可很快消失;
  中度:除上述症状加重外,出现程度较浅的昏迷。患者面色潮红、口唇及皮肤呈樱桃红色、脉快多汗、烦噪、此时若抢救及时,可使病人苏醒;
  重度:除上述症状外,常并发肺水肿、脑水肿、呼吸困难、心律失常等。如呼吸中枢麻痹,可在短时间内死亡。
  9、现场急救
  9.1 缺氧窒息者的急救
  一旦发现有人员缺氧窒息,应立即将中毒者救出,这是抢救成功的关键。应迅速将缺氧窒息者移到空气新鲜流通的地方,松开领口和紧身衣服及妨碍呼吸的一切物品,让其头部侧偏,以保持呼吸畅通。视情况对窒息者进行输氧或人工呼吸;
  9.2 中毒急救:
  9.2.1 由呼吸道中毒时,应迅速离开现场,到新鲜空气流通的地方;
  9.2.2 经口服中毒者,立即洗胃,并用催吐剂逼其将毒物吐出;
  9.2.3 经皮肤吸中毒者,必须用大量清洁自来水洗涤;
  9.2.4 眼,耳,鼻,咽喉粘膜损害,引起各种刺激症状者,须分别轻重,先用清水冲洗,然后由专科医生处理。
  10、应急结束恢复现场
  10.1 先检测,后进入;
  10.2 保持出入口及紧急疏散,抢救通道畅通;
  10.3 必须将有限空间内固体垃圾及时清理和处理,并保持足够通风;
  10.4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0.5 结束应急,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应急指挥组长批准,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结束后,各部门应按照常规要求, 积极修复设备,组织展开事故调查,统计事故损失,严格按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并将事故调查结果汇报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11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

  2、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3、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食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4、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12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13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污水处理厂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1、总则
  为了预防进入污水处理厂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在事故突发状态下快速、高效、有序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2、有限空间的范围
  2.1 有限空间是指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或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
  2.2 有限空间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进入以下三类场所进行的作业。
  2.2.1 密闭设备设施:如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管廊等;
  2.2.2 地下有限空间:如各类检查井(包括城区内各类检查井)、泵坑、格栅等水下设备的安装井(坑、渠道、廊道等);安装有地下设备(包括各类闸、阀、风机、管道等)的井、坑、室;容积较小的构筑物(如沉砂池、初沉池、浓缩池、储泥池等);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2.2.3 地上有限空间:如通风不畅的储藏室、设备间、发酵池、垃圾站等;容积较大但可能局部积存有毒气体的生物池和沉淀池等构筑物区域。
  3、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或厂长助理)
  组员:各个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急救电话 120
  消防电话:119
  4、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4.1 组长职责:
  4.1.1 负责安全救援事故统筹安排,及事故上报;
  4.2 副组长职责:
  负责现场救助总体安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救助,保护好作业现场,负责救险人力,物资和车辆的调配工作。
  4.3 组员职责:
  4.3.1 服从组长,副组长的安排,积极参与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4.3.2 组织做好防护物品日常检查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5、污水处理主要危害物质
  5.1 主要危害物质和因素有: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碳和甲烷等;
  5.2 危险物质特性及危险性
  5.2.1 硫化氢为无色有鸡蛋味的气体。比重 1.19(空气为 1)。在空间易积聚,不易飘散。易溶于水,也溶于醇类。硫化氢化学性质活泼,能与许多金属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化合物,当空气中硫化氢含量达0.035 毫克/立方米,人们即可嗅到,当浓度超过 10 毫克/立方米,臭鸡蛋味反面减弱,不易察觉,往往会出现“闪电式”中毒死亡。
  5.2.2 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臭窒息性毒气。比重 0.968(空气为 1)。当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达到 11.7g/立方米,呼吸 55 分钟,可引起死亡。一氧化碳主要由呼吸道进入肺泡,在肺泡中通过气体交换而进入血液循环系统。与人体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生成碳氧血红蛋白,影响了血液的输氧功能,出现窒息中毒。
  5.2.3 二氧化碳在通常状况下是一种无色、无臭、无味的气体能溶于水,溶解度为 0.144g/100g 水(25℃)。在 20℃时,将二氧化碳加压到 5.73×106 Pa 即可变成无色液体,常压缩在钢瓶中存,在-56.6℃、5.27×105 Pa 时变为固体。液态二氧化碳碱压迅速蒸发时,一部分气化吸热,二另一部分骤冷变成雪状固体,将雪状固体压缩,成为冰状固体,即俗你“干冰”。
  “干冰”在 1.013×105 Pa、-78.5℃时可直接升华变成气体。二氧化碳比空气重,在标准状况下密度为 1.977g/L,约是空气的 1.5 倍。二氧化碳是一种窒息性气体。二氧化碳对人体的危害最主要的是刺激人的呼吸中枢,导致呼吸急促,烟气吸入量增加,并且会引起头痛、神智不清等症状。
  5.2.4 甲烷是一种没有颜色没有气味的气体,沸点为-161.4℃,比空气轻,它是极难溶于水的可燃性气体。甲烷对人体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除低,容易使人窒息。当空气中甲烷达到25%-30%时, 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心跳加速等,若不及时脱离,可致窒息死亡。皮肤接触液化本品,可被冻伤。
  6、预防事故的措施
  6.1 企业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应该包括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劳保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和自救知识;相关事故的经验和教训。
  6.2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或安全措施,应该包括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联络信号、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现场作业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材,比如空气呼吸器、供风式防护面具、救生绳、灭火器材等。保证其畅通无阻,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便于出入和抢救疏散。
  6.3 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出现场,并在入口处设置警告牌“严禁入内”,并封闭受限空间入口防止误入。处理后需重新办理许可证方可进入。
  6.4 通风措施,可采用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管道送风前应对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严禁向内充氧气。作业人员每次进入受限空间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作业或休息。
  6.5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受限空间,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有人作业、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6.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 V。
  潮湿环境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当用电电压大于12 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6.7 作业前 30 min 内,应根据受限空间设备的工艺条件对受限空间进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氧含量进行检查,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中断时间超过1小时,应重新进行检测分析。
  气体浓度检测仪器必须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8 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受限空间上、中、下各部位分别取样检测分析,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受限空间内温度应在常温左右。监测结果如有1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6.9 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要佩戴便携式气体浓度报警仪,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气体浓度报警仪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6.10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登记,禁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和物品工具进入受限空间。
  6.11 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面具、空气呼吸器,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等。使用供风式面具时,必须安排专人监护供风设备。
  6.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在相关工序操作平台挂牌警示,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有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
  7、中毒窒息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7.1 当有限空间内有人中毒窒息,晕迷或受伤时,监护人必须戴上防毒面罩后,方可进入救人,其他人员负责在有限空间外接应;
  7.2 监护人下到出事地点,受伤人员无法站立时,可用安全绳直接往上拉,监护人可一边托着伤者,一边指挥上面的人拉的节奏,同时保护作者不被触伤或刮伤,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7.3 其他人员在拉绳子的过程中,要使重心尽量往中心移,用力要均匀,与下面的人配合好,一定要注意不能碰伤伤员;
  7.4 受伤者被救出安全区域后,才能解下防护装备,让伤者平躺下, 救护人员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按压,并用担架并伤者送往医院。
  8、中毒表现症状
  轻度:头痛、头晕、耳鸣、恶心、呕吐、心悸、四肢无力或有短暂的晕厥。离开中毒环境,吸入新鲜空气后,症状可很快消失;
  中度:除上述症状加重外,出现程度较浅的昏迷。患者面色潮红、口唇及皮肤呈樱桃红色、脉快多汗、烦噪、此时若抢救及时,可使病人苏醒;
  重度:除上述症状外,常并发肺水肿、脑水肿、呼吸困难、心律失常等。如呼吸中枢麻痹,可在短时间内死亡。
  9、现场急救
  9.1 缺氧窒息者的急救
  一旦发现有人员缺氧窒息,应立即将中毒者救出,这是抢救成功的关键。应迅速将缺氧窒息者移到空气新鲜流通的地方,松开领口和紧身衣服及妨碍呼吸的一切物品,让其头部侧偏,以保持呼吸畅通。视情况对窒息者进行输氧或人工呼吸;
  9.2 中毒急救:
  9.2.1 由呼吸道中毒时,应迅速离开现场,到新鲜空气流通的地方;
  9.2.2 经口服中毒者,立即洗胃,并用催吐剂逼其将毒物吐出;
  9.2.3 经皮肤吸中毒者,必须用大量清洁自来水洗涤;
  9.2.4 眼,耳,鼻,咽喉粘膜损害,引起各种刺激症状者,须分别轻重,先用清水冲洗,然后由专科医生处理。
  10、应急结束恢复现场
  10.1 先检测,后进入;
  10.2 保持出入口及紧急疏散,抢救通道畅通;
  10.3 必须将有限空间内固体垃圾及时清理和处理,并保持足够通风;
  10.4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0.5 结束应急,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应急指挥组长批准,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结束后,各部门应按照常规要求, 积极修复设备,组织展开事故调查,统计事故损失,严格按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并将事故调查结果汇报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14

  1、酒店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物见本色应定期消毒。

  2、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厕所要勤冲洗、勤打扫,做到无积尘、无异味。

  5、公共场所、大门口、停车场、绿化带等的清洁亦不可忽视,这往往是留给客人的“第一印象”。

  6、擦玻璃要注意选择天时,阴天或早晨、黄昏无阳光照射时,窗面污渍易看清,是擦窗的最佳时间。如果在强烈的阳光下擦窗,污渍发干结块,导致不易擦净,操作人中也容易眼睛发花,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用一块干净吸水不脱毛的揩布,在清水中浸湿绞干后,先将玻璃窗擦一遍,待其干后,再用清洁的干布揩清、擦亮,如有严重污渍的可用玻璃清洁剂或去污粉揩,揩布严禁有油。

  7、客用口杯、茶杯消毒程序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

  (3)用消毒剂配上一定量例水装到消毒桶内,按药剂说明为准,一桶水放一片“一片净”消毒片;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20分钟以上(化学消毒法);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物理消毒法);

  (6)打开消毒电源(自动消毒),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8、为保证酒店中央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送风的清洁度,为宾客提供舒适的消费环境

  (1)中央空调冷却水系统每月根据水质情况,投加水处理药剂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2)中央空调冷却水系统每月根据水质情况,投加水处理药剂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3)中央空调冷却塔每月排污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4)中央空调末端风机盘管进风口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表冷器根据脏污情况,每两年清洗一次。

  (5)中央空调新风机组(新风柜)进风口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表冷器根据脏污情况,每年清洗一次。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15

  事故发生后,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编制和完善相应操作规范,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担当起政治责任,要以事故教训为鉴,督促企业全面查漏补缺,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使用煤气(燃气)、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的工矿商贸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设施“三同时”、重大危险源、危险场所和重点部位、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等情况。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

  二、开展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培训。各地要利用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企业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是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等规定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外包队伍管理制度。

  三是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演练。督促企业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防护设施、检测仪器、救援装备。完善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加强演练,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的审批作业制度不落实、应急管理不到位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各地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以《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为监督检查重要依据,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三违”现象突出等问题,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情节恶劣的企业,要列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监管对象。各地安委会办公室落实情况于5月31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16

  【卫生制度】

  一、店容、店貌及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垃圾容器加盖。

  二、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客的床上卧具一周一换一消毒。

  三、公用茶具每日清洗消毒,其表面应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四、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及坐便器每日清洗消毒。

  五、无卫生间的客房每床位配备不同标记的脸盆脚盆各一个。脚盆、脸盆和拖鞋应一客一换一消毒,其表面光洁,无污垢、无油渍。

  六、公共卫生间每日清扫、消毒。做到并保持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

  七、设防蚊、蝇、蟑螂及防鼠害设施,做到室内外无蚊蝇孳生场所。

  八、旅客废弃的衣物等用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九、设消毒间,消毒柜、上下水、保洁柜必须齐全,有专(兼)职消毒员,且有卫生专干负责管理,并对消毒情况进行记录。

  十、空调装置的新鲜空气口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其过滤材料定期清洗或更换。

  卫生用品索证、验收制度

  一、专人负责采购,采购人员要有相应的经历、资历及较强的责任心。

  二、客用化妆品索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近期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购买消毒产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国产或进口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四、客用化妆品、消毒产品及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采购设立专人验收并造册登记,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

  【卫生清扫保洁制度】

  一、加强本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清扫,保持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为顾客提供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场所。

  二、成立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本单位卫生管理和督促检查,建立卫生考评制度。

  三、外环境做到随时清扫、保洁,周围环境良好,地面、门窗干净,门头、招牌整洁卫生。

  四、内环境各区域落实专人清扫,做到门厅、过道、墙壁干净,地面无杂物、无痰迹,痰盂内外干净无污垢。

  五、客房床铺桌椅整齐,床上物品干净卫生,空调排风无尘土、无油污,窗明几净。

  六、严格消毒制度,口杯、茶杯、拖鞋要坚持做到人次清洗消毒,床上物品(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客七天一更换。保证给顾客提供干净卫生的卫生用品和床上物品。

  七、加强自然和机械通风,保持客房空气新鲜,保证客房温度,注意夏季降温,冬季保暖。

  八、卫生间、厕所、盥洗室,随时进行刷洗清扫,地面无积水、便池无积便、无尿垢,定期进行消毒。

  【杯具清洗消毒卫生制度】

  一、必须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用杯具洗消间,有专用清洗池、消毒设施及保洁设施。

  二、配备足够数量的茶杯、口杯、酒具等杯具,有利于正常周转使用和严格清洗消毒。

  三、客人使用后茶杯、口杯、酒具等杯具,必须严格清洗,采取热力或电子消毒柜进行消毒。

  1、采取浸泡清洗干净。

  2、放入热力消毒设施内温度100℃,时间10分钟。电子消毒柜消毒30分钟。

  3、经消毒后茶杯、口杯、酒具等杯具,必须放入清洁的保洁柜内进行保洁。

  四、保洁时间较长的茶杯、口杯、酒具等杯具,必须再次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供客人使用。

  五、清洗消毒的茶杯、口杯、酒具等杯具,必须做好消毒记录,保证一客一用一消毒。

  【公用物品(用品)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一、公共场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用品消毒间,上下水设施齐全,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各类公用品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

  二、落实专人负责公用品的清洗、消毒工作。

  三、公共场所内茶具、拖鞋等公用品须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供顾客使用的公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公用品的更换、消毒要有工作记录。

  四、公共场所内公用品消毒方法符合卫生规范的要求,做到一洗、二过、三消毒。

  五、公用品须配备专用的保洁设施,经清洗、消毒后的公用品必须分类保洁存放。

  附:

  l、茶具:采用电子消毒柜,时间20--30分钟。

  2、理发刀具:紫外线消毒柜,时间20--30分钟。

  3、美容工具:紫外线消毒柜,时间20--30分钟。或250?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4、拖鞋:250---500ru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5、脸盆、脚盆:250---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布草间卫生管理制度】

  一、必须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用布草间,有清洁专用保洁设施,并且标志明显。

  二、配备足够数量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有利于正常周转使用和严格清洗消毒。

  三、客人使用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后,必须严格清洗,采取热力消毒或其它方法进行严格消毒。本店无清洗消毒条件的必须与有资质的洗涤公司签订洗涤协议,确保洗涤消毒效果。

  3、经清洗消毒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进入布草间过程中包装严密,确保不被污染。进入布草间后经检验合格放入清洁的保洁柜内进行保洁。

  四、保洁时间较长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须再次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供客人使用。

  五、清洗消毒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须做好清洗消毒记录,保证一客一用一消毒。

  六、布草间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出入登记制度,先进先出。并做好布草间日常卫生保洁,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或有杂物。

  【洗衣房卫生管理制度】

  一、必须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用洗衣房,足够容量清洗消毒、烘干等专用设施,并且标志明显。

  二、配备足够数量的洗涤消毒用品,有专业洗涤技术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从事清洗消毒工作。

  三、客人使用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进入洗衣房后必须洗涤程序严格清洗,采取热力消毒或其它方法进行严格消毒。

  四、需清洗消毒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进入洗衣房后分类进行洗涤消毒,对有皮肤病病人等使用后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须配备专人及专用洗涤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洗涤消毒完成后经检验合格放入清洁的保洁袋内进行保洁运输。

  五、进入洗衣房清洗消毒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须做好清洗消毒记录。

  六、洗衣房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出入登记制度。并做好洗衣房日常卫生保洁,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或有杂物。

  七、加强洗衣房洗涤消毒等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出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洗涤消毒效果。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中央空调的卫生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进行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空调通风的机房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三、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挪为它用。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剂。

  四、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满足每人每小时20~30立方米。

  五、保证空调系统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吸入新风。

  六、空调系统的冷却塔、过滤网,表冷器,冷凝水盘表面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检查、清洗、消毒。

  七、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调查、处理本单位的突发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一、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

  ②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

  ③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

  ④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气中毒、C0中毒(包括煤气中毒)、C02中毒等中毒事件。

  三、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相应的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五、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和存档备案。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一、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试用工)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上岗工作。

  三、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疾病的患者应及时调离。

  四、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不得上岗工作,健康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建立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档案,及时督促进行年度健康体检工作。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做好对从业人员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培训。

  二、通过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素养、精神面貌、卫生意识、工作态度、规范操作,更好的为顾客服务。

  三、教育和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培训证明后,方可上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四、在卫生监督部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本行业单位按计划做好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评。

  五、建立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并将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纳入考核奖罚工作中。

  【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公共场所各类卫生设施(空调、消毒柜、冷藏柜、制冰机、排气扇等),必须严格按卫生要求和制度进行维护保养。

  一、由专人负责督促、检查各类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干净卫生和正常运转。

  二、每天上班做好卫生设施的檫洗清扫,保证空调排进风口无尘土、无油污,排风扇叶片干净,冷藏柜内无异味。

  三、空调出风口滤网每周至少清理一次,其他设施每15天进行一次彻底清洗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做好更换,保证各类卫生设施正常运转。

  四、建立各类卫生设施维护保养档案,做到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保养。

  【卫生检查制度】

  一、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

  二、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三、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四、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五、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六、检查公共场所各种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有专人负责,专人、专柜保管。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每年进行一次系统整理。

  三、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笔录、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及本单位日常检查记录、奖惩意见等及时归档。

  档案内容:经营单位食品卫生申请基础资料、单位卫生机构、卫生区域划分、各项卫生制度、各种监督检查记录、个人健康检查、禁忌调离通知书、卫生知识培训、用品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用品出入库登记、奖惩登记等。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17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范围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岗位适用。

  三、管理内容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4)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2)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3)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先取样分析,含氧量控制在18%-22%安全指标范围内。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4)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6)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办批准。

  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爆等安全要求。

  9)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0)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1)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12)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13)进入罐、容器、塔、井内作业时,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向外投掷材料,以保证作业安全。

  14)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按要求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15)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16)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17)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18)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三、附则

  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2、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18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货运代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4、负责召集单位安全例会等各项重要会议。

  5、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安检员岗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货运代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做好营运车辆的例检工作。

  2、严格按照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技术规范和*作规程,逐项对营运车辆*照(车辆行驶*、道路运输代理许可*、驾驶员驾驶*、从业资格*)、技术等级评定及二级维护情况、车辆技术状况等进行安全检查。

  3、对车辆进行例检,对不合格的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4、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

  (三)驾驶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2、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动车安全驾驶*作规程,有与准驾车型相适应的驾驶*和从业资格*,持*上岗。

  3、掌握所驾车辆的技术特征,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在发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做好车辆*照、车辆技术性能的自检,及时进行维护、修理。

  4、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5、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驾驶技能。

  二、安全生产*作规程

  1、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1)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2)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3)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4)保持车容整洁。

  4、配合安检员对营运车辆进行安检,安检合检方可出车。

  5、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安全*作规程,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驾驶车辆必须*、照齐全、不准驾驶与*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以及现场公安交*的指挥,严禁超速、超载行驶,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6、严禁私自越线(改线、绕道)行驶,严禁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7、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结合重大节假日、季节转换、重大运输保障任务不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

  (2)从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从业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合格*件方可上岗。

  (4)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5)聘用非本地籍从人员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在签订聘用(或解聘)合同15日内到辖区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6)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居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各岗位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岗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在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或影响安全的行为,严禁脱岗。

  四、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安全例会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召集。

  3、安全例会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

  4、例会内容:

  (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势、会议、文件精神;

  (2)听取各部门、有关岗位的工作汇报;

  (3)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4)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对有关负责人员的处理;

  (5)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5、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2)各岗位的安全*作规程;

  (3)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示教育;

  (4)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5)其他安全内容。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可每月或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

  5、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

  2、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照方能正式营运。

  3、车辆必须按时参加公安部门的年检和运管部门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按期进行二级维护,按期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

  4、严禁任何人对车辆改装。

  5、驾驶员要做好车辆例检工作,不带故障上路。安检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查,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6、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登记*、行驶*、营运*、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7、车辆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安全标准的车辆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要点)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电话:122(交*)、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

  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处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九、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要点)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维护国际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国际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汽车运输协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相关国家间的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国际道路运输,包括国际道路旅客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

  第三条国际道路运输应当坚持平等互利、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原则。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交通部主管全国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五条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取得国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二)从事国内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且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三)驾驶人员符合第六条的条件。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员,应当符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拟投入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

  (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条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分别对有关国际道路运输法规、外事规定、机动车维修、货物装载、保管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四)从事旅客运输的驾驶人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第七条拟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四)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五)拟投入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拟购置车辆承诺书,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车时间等内容;

  (六)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七)国际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从事定期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还应当提交定期国际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的线路、站点、班次方案。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还应当提交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员的上岗资格证等。

  第八条已取得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申请新增定期国际旅客运输班线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二)拟新增定期国际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的线路、站点、班次方案;

  (三)拟投入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营运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拟购置车辆承诺书;

  (四)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第九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要求的程序、期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决定予以许可的,应当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不能直接颁发经营证件的,应当向被许可人出具《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决定书》或者《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决定书》。在出具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当注明经营范围;《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应当注明班线起讫地、线路、停靠站点以及班次。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许可的,应当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向交通部备案。

  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申请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条非边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申请人拟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受理该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与运输线路拟通过口岸所在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报交通部决定。交通部按照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通知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并由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第九条第二款、第五款的规定颁发许可证件或者《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一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购置运输车辆。购置的车辆和已有的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拟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第十二条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申请人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许可文件到外事、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检查等部门办理有关运输车辆、人员的出入境手续。

  第十三条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许可申请。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在取得经营许可后,应当在180日内履行被许可的事项。有正当理由在180日内未经营或者停业时间超过180日的,应当告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30日前告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五条外国道路运输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常驻代表机构,应当向交通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负责人、业务范围、驻在期限、驻在地点等;

  (二)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商业登记当局出具的开业合法证明或营业注册副本;

  (三)由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书;

  (四)企业委任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的授权书和常驻人员的简历及照片。

  提交的外文资料需同时附中文翻译件。

  第十六条交通部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要求的程序、期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外国道路运输企业出具并送达《外国(境外)运输企业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许可决定书》,同时通知外国(境外)运输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所在地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不予许可的,应当出具并送达《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运营管理

  第十七条国际道路运输线路由起讫地、途经地国家交通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交通部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确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

  第十八条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口岸通过,进入对方国家境内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行。

  从事定期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班次及停靠站点运行。

  第十九条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车辆在中国境内运输,应当具有本国的车辆登记牌照、登记证件。驾驶人员应当持有与其驾驶的车辆类别相符的本国或国际驾驶证件。

  第二十条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应当标明本国的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部规定的《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式样,负责《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的印制、发放、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二十一条进入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外国运输车辆,应当符合我国有关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以及载质量的规定。

  我国与外国签署有关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以及载质量具体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第二十二条我国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者,应当使用《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行车路单》。

  我国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应当使用《国际道路货物运单》。

  第二十三条进入我国境内运载不可解体大型物件的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超限的,应当遵守我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运输。

  第二十四条进入我国境内运输危险货物的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我国危险货物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禁止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我国国内道路旅客和货物运输经营。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我国境内应当在批准的站点上下旅客或者按照运输合同商定的地点装卸货物。运输车辆,要按照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定的停靠站(场)停放。

  禁止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我国境内自行承揽货物或者招揽旅客。

  第二十六条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并定期进行运输车辆维护和检测。

  第二十七条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制定境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价格,按边境口岸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与相关国家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签订的协议执行。没有协议的,按边境口岸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运价执行。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价格,由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自行确定。

  第二十九条对进出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外国运输车辆的费收,应当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政府签署的有关协定执行。

  第四章行车许可证管理

  第三十条国际道路运输实行行车许可证制度。

  行车许可证是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相关国家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时行驶的通行凭证。

  我国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进出相关国家,应当持有相关国家的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外国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进出我国,应当持有我国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我国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分为《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

  在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一般货物运输经营的外国经营者,使用《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在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外国经营者,应当向拟通过口岸所在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商有关部门批准后,向外国经营者的运输车辆发放《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的式样,由交通部与相关国家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商定。边境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商定的式样,负责行车许可证的统一印制,并负责与相关国家交换。

  交换过来的相关国家《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由边境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发放和管理。

  我国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经营者,向拟通过边境口岸所在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领《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实行一车一证,应当在有效期内使用。

  运输车辆为半挂汽车列车、全挂汽车列车时,仅向牵引车发放行车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禁止伪造、变造、倒卖、转让、出租《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国际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工作。

  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口岸地包括口岸查验现场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XX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站”标识牌;在口岸查验现场悬挂“中国运输管理”的标识,并实行统一的国际道路运输查验签章。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国际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交通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第三十六条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口岸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一)查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国际道路运输有关牌证等;

  (二)记录、统计出入口岸的车辆、旅客、货物运输量以及《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定期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有关统计资料。

  (三)监督检查国际道路运输的经营活动;

  (四)协调出入口岸运输车辆的通关事宜。

  第三十七条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接受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非法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非法转让、出租、伪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携带《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不按批准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站点、班次运输的;

  (二)在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三)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

  第四十二条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道路旅客、货物运输有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或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我国有效的《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擅自进入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或者运输危险货物的;

  (二)从事我国国内道路旅客或货物运输的;

  (三)在我国境内自行承揽货源或招揽旅客的;

  (四)未按规定的运输线路、站点、班次、停靠站(场)运行的;

  (五)未标明本国《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的。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外国道路运输经营者,未经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常驻代表机构的,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规定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国际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

  (三)发现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发现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有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五)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营运证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八)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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