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______医院、中医院(门诊部)
合同内容: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网络上为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内合作的专科提供网站搜索服务;
2.在网络上发布所治疾病的内容和宣传;
3.在网络上为患者公布合作单位的就医地点,让患者就近就诊;
4.为合作单位提供专科治疗配方(需签约)。不签约的合作,只要发来一年的服务费,您的医院马上就是全国中医xxx协作网(中医168网)成员医院。
5.在网络上介绍合作专科的坐诊专家。
6.在网络上发布合作单位的医院状况,内容需经本网站修订。
7.免费为合作单位提供就诊技术咨询,指导能正常地开展工作。
8.负责网站信息的整理工作。有新业务发展动向和业务新闻时,及时在网站公布。
9.和本网合作,“全国中医xxx协作网”网站就是您的网站。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内建立“全国中医xxx协作网”合作的科室,科室名字自定;
2.乙方药品、费用自理;
3.在合作科室内外必须有明显的“全国中医xxx协作网合作单位”及网址的招示牌;
4.合作科室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和坐诊大夫,负责人或院方代表为负责联络人,有变动时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负责联络人必须能代表乙方合作科室的利益;
5.必须有保持联络通畅的联系方式,且不变,联系方式有变动时马上和甲方联系;
6.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费:门诊部、乡级医院为每年400元;县、区级医院每年为1000元;市级以上医院为每年2200元。技术资料费另议。
7.若是合作单位需要下面附二单科的处方,需要有合作十年以上的保证签约,并一次交清十年的合作服务费。
三.免责条款:由于internrt是全球互联网络,其通道上偶然阻塞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造成服务器停止运行,造成用户访问速率下降或短暂中断,以上现象在任何服务器上都能发生,属于正常现象,乙方表示认同。
四.违约责任:
1.双方的义务必须积极履行。
2.此合作是长期合作。
3.若乙方想解除合作,付年度费用时,超时一周,即为自动解除。甲方只做该付费的善意提醒;解约后医院在本网站的内容将全部删除。
4.签约者费用不再退回。
五.有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要求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要求解决。
七.此合同各执一份。若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协商内容视为附件,做为补充条款,和合同具有同等效益。
医院合作协议书
甲方:xxxxx医院
乙方:xxxxxxxxxx
为了进一步扩大拓展双方在医疗服务领域的合作事务,开展“降纤清毒疗法”与“壮中医胰岛平衡疗法”治疗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临床实践及科研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快捷,特色有效及个性化人性化的医疗服务,顺应当前的医疗改革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在南宁津头医院联合开展壮中医防治糖尿病的医疗、保健、科研教育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医疗临床科研合作方面:
1、甲方提供给乙方医疗场所(门诊、病房)以及医疗办公所需的条件。
2、在甲方医院特设糖尿病及并发症(高血压、高血脂、中风、偏瘫、痛风)专科门诊。
3、门诊和病房收费由甲方统一负责,除特殊治疗外,其他项目按医院原来规定的收费标准。乙方不得私自收费,如发生私自收费行为,按甲方管理制度处罚。属区医保所得收入,甲方每___月结算一次,属市医保收入所得,每___月结算一次,属自费收入每半个月结算一次,并将收入款项按时转入乙方账户。
4、乙方专科门诊所需要的专科特殊药品由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采购。使用的药品甲方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验货入库,专帐专供,如发现伪劣药品所造成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收治医保病人,必须符合南宁区、市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若有违法规定收费受处罚的,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
6、乙方派出医疗专家并提供医疗技术,聘用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护士参与医疗。所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各项保险金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专科门诊需医疗广告,甲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广告费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违规广告,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在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若发生医疗纠纷,甲方协助调解,乙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二、收入分配方面:
1、共同管理,独立核算。药品及其他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查项目(包括x光、心电图、b超、检验科的全部检验项目)按甲乙双方6:4分成;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面积分担,每月乙方缴纳___元;日常办公费和电话费乙方自行解决;其他费用(包括招待费、礼品费等)乙方不承担。
2、双方协议:甲方按医疗业务总收入的15%,提取管理费(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3、甲方必须按约定方案,按时付乙方的收入,以利乙方的资金周转。若甲方超过15天不按时付款,则算甲方违约需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按每天拖欠总金额的1%计算。若甲方超过一个月没有按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双方的医疗合作。
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无故终止。若遇政策性或不可抗拒因素和事件导致双方无法合作,可协商终止协议。互不赔偿损失,双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有效期_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南宁xx医院(盖章)法人代表: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法人代表: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年月日
医院合作协议书
甲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自愿、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XXX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肿瘤治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等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目的、形式、年限
1、目的:甲乙双方通过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达到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2、形式:①甲方将原甲方独自投资的医院肿瘤治疗中心项目全权交由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按双方约定返还该设备款项;②原乙方与医院签订的除肿瘤治疗中心以外的项目仍然由甲方全权经营管理与处置,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各项手续。
3、协议期限:自2010年3月3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第二条:投资约定
1、甲方投资:①甲方将已投入的肿瘤治疗设备以色列氩氦刀和北京飞天TPS粒子治疗系统交由使用,乙方按双方约定返还该设备款项。②甲方原购进仍然可用的耗材和药品由乙方按市场价进行收购,空调、车辆及其他办公室设备另行协商。
2、乙方投资:①投资中心所需的用于肿瘤治疗所有运营费用,并负责医疗市场的开发与维护。②对外宣传广告及其他一切对外营销(义诊等)活动方案,包括医院网站、电视宣传、资料等所需的费用。③自本协议签订起医院要求的新投资以及为发展本中心业务需要的设备的投资由乙方负责投资。
第三条:项目独占性
中心为甲乙双方在医院唯一从事肿瘤诊治专业的科室,主要开展肿瘤的诊断、治疗、康复等。甲乙双方不得就本项目跟第三方合作。
第四条:项目经营与管理
1、中心由乙方全权管理与经营。
2、乙方对医疗业务管理工作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军队(武警部队)医院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作为一个科室纳入医院的行政和质量管理体系。
3、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医疗操作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文明行医、合法经营。
4、乙方根据实际需求聘请中心所需医务人员,聘用人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所聘人员要及时报医院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第四条:氩氦刀和TPS系统设备约定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按每例氩氦刀治疗费的5%作为返还给甲方的氩氦刀和TPS治疗系统设备款项。
2、在氩氦刀能正常使用以及氩氦刀的各项资质文件与使用手续齐全后的第2个月起,乙方保证每月返还给甲方的氩氦刀和TPS款项不低于2万元,不到2万元的以2万元返还给甲方。
3、氩氦刀的各项资质文件与使用手续齐全后计算起,乙方三年内返还给甲方的设备款达118万元人民币后不再返还给。如果乙方返还给甲方的氩氦刀治疗费用三年内不达到118万元,乙方于第三年的最后一个月补足118万元给甲方,以部队政策内没有“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导致协议无法履行”为前提条件。
4、氩氦刀和TPS系统设备归属:乙方返还给甲方设备款达118万元人民币时,氩氦刀和全套TPS系统均归乙方所有。
5、三年内甲方负责维修氩氦刀设备的主机,并且由甲方承担主机的维修费用。
6、乙方按月返还设备款给甲方。
7、如果乙方拒绝按双方约定返还氩氦刀和TPS款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和撤走氩氦刀和TPS款项,并且不给乙方任何补偿。
第五条:合作营销约定
1、甲方充分利用自己的营销网络进行营销,甲方介绍来的病人使用氩氦刀治疗的,在扣除成本后,甲方分成80%,乙方分成20%.
2、氩氦刀治疗的成本包括:按原乙方与医院签订的合同所上交的管理费、耗材费(气体等)、医生劳务费、管理人员费用(总体成本不得超过氩氦刀治疗总收入的37%)。
3、乙方将合作营销的分成按月返还给甲方。
第六条:除肿瘤治疗以外的其它病种治疗的约定
1、原乙方与医院签订的除肿瘤治疗中心以外的项目仍然由甲方全权经营管理与处置,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各项手续和运营管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肿瘤治疗中心以外的病种收入款项,每月医院返还到乙方的账户之后,甲乙双方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算后,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七条:财务管理与费用结算:
1、医院转款汇入乙方账号,财务由乙方派人管理。
2、经营收入实行“当月结清”方式,每月20日前甲乙双方核算上月的费用与分成,在收到医院结算款五个工作日内汇到各方指定账号。
第八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泄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第九条:协议的修改、变更和解除
1、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变更与解除,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及部队政策发生变化,致使协议内容无法履行,或双方均认为合作终止的条件成立,经协商可以终止合作。在没有违约和没有遭遇不可抗力的条件下,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作。
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处理:解除合同;违约赔付金为20万元;或者守约方按审计核定的损失向违约方索赔。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延期履行协议。如遇部队政策调整,不能履行协议时,双方必须无条件立即终止合作。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二条:争议和解释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及其附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3、法人代表的更换或主体更名不影响本协议的正常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定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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