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疫情防控方案
为切实作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把通风、消毒工作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适时做好通风工作
(一)教室、办公室等人群密集场所要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如温暖天气宜采取全天开窗方式换气;寒冷天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时间利用教室和走廊门窗换气,每日至少开窗2次,每次30分钟以上。合理安排人员开、关窗。
(二)住宿学生早上离开宿舍前,如天气状况良好,将宿舍窗户打开通风,宿舍管理员进行检查并定时关窗。
(三)通风条件不良的室内场所,应尽量减少人员进出,采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换气。
二、规范做好消毒工作
校区环境应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疫情期间消毒
1.做好空气消毒。可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空气消毒机消毒。紫外线灯照射消毒须在无人条件下开启,每次照射不少于 1 小时,每天一次。空气消毒机消毒提倡有人条件下开启使用。
2.做好日常消毒。校园室内公共环境(包括各功能室、垃圾池、卫生间等),由总务处派专人每天至少消毒一次。
3.做好传染病流行季节消毒。对教室、图书室、餐厅、办公室、走廊、楼(电)梯间、排污井等部位进行消毒。对使用频繁的部位,例如楼梯扶手、门把手,体育器械、公共厕所洁具等,每天至少一次擦拭消毒并做好记录。
(二)做好终末消毒。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须在属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其使用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以及相关环境等进行终末消毒。
(三)做好消毒记录。消毒人员及时填写随时消毒处理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严格消毒剂配制使用。按照规范操作,配备并使用标准浓度的消毒剂。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应戴口罩和手套,要放置在儿童触碰不到的地方;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消毒剂要由专人保管。
学生宿舍疫情防控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一条学生返校前要配合学校做好个人假期出行情况、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情况、与重点区域人员接触情况、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情况等个人情况的报告工作,不得瞒报、谎报、漏报。
第二条未经学校允许,任何学生不得私自返回学校;除学生本人外,任何陪同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第三条经学校批准允许返校的学生,在返校时要做好旅途中必要的防护措施,全程佩戴符合防护标准的口罩,随时保持手部卫生,减少途中感染几率。有条件的学生,尽量乘坐自家车返校。乘坐飞机、火车、长途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学生,需在买票后及时向辅导员汇报自己所乘班次、车次、座位号等信息。
第四条返校当天学生本人需持能够证明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等检查工作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五条学生到校后不得离开校园。如确有极特殊情况,需要上报辅导员,经学校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六条学生需配合辅导员或学生干部完成每日健康情况上报、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工作,不得瞒报、谎报、漏报个人相关情况。
第七条学生出入校园内人群密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在校园内活动要随时携带学生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测查。
第八条学生上课期间及课间休息时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在本班教室内活动,不得随意串班或在走廊、卫生间长时间逗留。
第九条学生在宿舍期间除必要的洗漱外一律在本人寝室内活动,不得随意串寝、串楼或在走廊、卫生间长时间逗留。
第十条学生在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的带领下每日进行教室及寝室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第十一条如学生本人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需立即向辅导员报告,并配合学校采取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等相关措施;如发现同寝室、同班级等同学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的,及时报告辅导员。
第十二条对于故意瞒报个人身体情况、与重点人员接触史、重点疫区出行史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校规校纪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拒不配合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证件检验、消毒等相关工作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校规校纪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要关注国家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学校等官方信息传播渠道。不造谣、不传谣,如发现有故意传播谣言者,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校规校纪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应起到表率作用,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并积极配合学校顺利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学生宿舍疫情防控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病措施,保障我县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2023年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工作计划。
一、做好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继续做好传染病信息审核、管理和医疗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培训,提高全县传染病信息管理质量,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达100%,传染病网络报告卡有效证件号完整率力争达到100%。继续做好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防控工作,及时做好重点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二、科学、规范处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加强与教育等部门沟通协作,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重点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防控和应急水平。积极筹办好中心卫生应急演练,提高卫生应急人员实战能力。
三、开展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
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提高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水平。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日常检测工作,落实各项消毒措施,保障医疗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落实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进一步清理、充实、更新中心应急物资,建立物资消耗、领取台帐。规范应急物资管理,落实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库房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完善物资领用记录、报废记录等工作记录,为传染病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有力物资保障。
五、强化培训演练,推进队伍建设。
在建立和完善各类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基础上,强化培训演练,提高疫情处置能力。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理论基础水平,丰富知识技能储备。强化应急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
六、加强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居民的防病知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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