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城市消防安全的责任书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第1篇: 城市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共财产以及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提高消防安全认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将安全管理纳入个人常规工作。
二、经常排查寝室及办公室用电线路,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上报,做到用电线路规范。
三、加强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消防安全认识,教育学生安全用电用火,杜绝学生玩火,携带打火机。
四、注意寝室及办公室用火用电安全,做到人走电断火灭。
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演练活动。
六、工作中若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七、对不履行职责、工作忽疏或违规操作而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经济损失。
八、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授状单位:旧城镇永成学校
授状人(签字):立状人(签字):
年月日
第2篇: 城市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为加强医院的消防管理,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由我院保卫科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针对部门的工作特性和实际情况,建立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使消防安全工作和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三、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和正确处理消防突发事故的能力,并积极主动的参加消防演练及培训每年一次。
四、部门所有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做好保洁,使本部门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数量、操作方法。无火灾情况下,任何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器材,因火情需要动用,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原位,并报告保卫科。
五、部门必须确保管辖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得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强弱电井道、管道井道等,不得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并确保安全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标志灯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及医院保卫科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范要求整改完毕,并报告保卫科复查。对确实一时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列出整改计划,报保卫科审批,共同制定应急措施,积极开展本部门内部的安全防火自检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报院领导。
七、对上级领导安排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应的通知,必须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在实施改造施工时,必须贯彻先报批,后施工的原则。
八、使用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由工程部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技术规范,临时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保卫科同意后,由专业人员安装,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电线、电插座和擅自使用电热棒、电炉等。
九、部门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管理,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
1、医院每年对消防设施设备,每度季每月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
2、每年对消防设施设备系统检测工作,确保消防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运行正常。
十一、医院对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部门和个人将适时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够、执行不严、管理差的部门和部门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一年签订一次,由保卫科负责落实跟进执行情况。
负责人:
日期:
第3篇: 城市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全员防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组织实施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六)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四、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从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有效。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负责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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