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应该在人类共同的伦理底线和法律规范内部进行,研究成果的运用也需要遵循上述价值尺度。本文为科学研究小论文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科学研究小论文:论科学研究的精神特质
摘要:本文运用美国科学社会学家R.K.默顿提出的科学的精神特质观点,即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以及有组织的怀疑等四个规范,在深刻分析黄禹锡事件的基础上,论述在现代科学研究中应具备怎样的精神特质才能避免科学欺诈事件的发生,从而为现实中的科学研究提供一些有益借鉴。
关键词:科学的精神特质 黄禹锡事件 克隆
克隆研究在医学领域是一项具有诱惑力的研究。目前在这一领域,欧美国家走在世界的前列,科学家们试图通过克隆技术去克隆人类整套的胚胎干细胞。胚胎干细胞形象点可以说是人类的“万能细胞”,通过这种“万能细胞”可以培育人身体内部的任何组织细胞。许多科学家坚信,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胚胎干细胞可以通过克隆技术实现培育和再生,这样就可以实现对人身体内部受损或坏死细胞、器官的复制和修复。但目前来说,具有病人基因特征的克隆胚胎干细胞仍未获得成功培育。正基于此,世界上的科学家纷纷参与到其中,竞争异常激烈,一些不正常的科学行为随之出现。
1 黄禹锡事件
黄禹锡,韩国国宝级的科学家,曾被誉为“韩国克隆之父”,民众更视之为韩国的“民族英雄”。黄生于1953年,29岁时获得兽医专业的博士学位,并最终成为首尔国立大学教授。他将一切精力和时间都投入到实验研究之中,韩国政府也不遗余力地支持他的研究,因此在克隆研究领域屡建奇功,是国际生命科学领域的权威人物。近年来,韩国在克隆领域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超过了原本领先的英国、日本和美国,引起世界瞩目,而领军人物就是黄禹锡。正当春风得意、风光无限之际,2005年12月15日,他被曝出在研究中造假。黄禹锡科研组的2号人物、米兹麦迪医院院长――卢圣一向媒体披露,黄禹锡宣扬成功培育出11个胚胎干细胞,其中9个是假的,另2个也真假难辨。黄及其科研组曾于5月19日在美国《科学》杂志发表了专业论文,文章第一次使用了11名不同疾病患者身上的体细胞克隆早期胚胎细胞,并在这些早期胚胎细胞内部提取了11个干细胞系。随着黄禹锡神话的破灭,这位科学家从“民族英雄”瞬间陨落为“科学骗子”,这种短时间内的巨大落差不仅摧毁了黄禹锡个人的目标,也给整个韩国医学界造成了巨大冲击,对人类在克隆技术领域的研究造成了阴影。
2 科学研究应具备的精神特质
从中国陈进的“中国芯”事件到韩国黄禹锡事件,人们在震惊愤怒之余,必须进行深刻的反思。
在现代社会,科学大概是一种独特的和不断进化的知识体系,不仅如此,它还是一种“社会制度”,这种制度有着其独特的规范框架。在任何制度领域中,社会规范都没有与社会实践完全相符。(其中有些是与历史上的一些制度共享的,另一些则是与其他制度有剧烈冲突的)为什么会不断地出现欺诈行为呢?主要是科学中由于制度和结构所引起的竞争这种现象,有助于说明科学界偶然出现的欺诈事件:“科学领域的研究是严谨精细的,同时也存在着十分激烈的竞争,这种竞争会使得发现研究结果较早的人享受到巨大的荣誉,而后来的研究就不会那么引人注意。这种以时间为主要标准的研究认真标准,在很大程度上鼓励人们以不正当的手段压倒对手。所以,在现代科学研究成为一种制度的情况下,这样一种社会结构对科学界的一些人施加一定的压力,使得他们采取违反而不是遵守规范的行为。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科学家,首要的是应该具备一定的精神特质。这种精神特质在很大程度上引导着科学家们进行规范的科学研究,也是对他们一种道德层面、伦理层面的约束。科学研究应该在人类共同的伦理底线和法律规范内部进行,研究成果的运用也需要遵循上述价值尺度。通过这种价值尺度将科学家的研究加以规范,让其自身思维倾向、行为习惯在伦理规范标准的约束下逐渐形成一种内在的价值。
3 现代科学的精神特质
从目前来看,现科学的精神特质主要包含以下四种规范,即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以及有组织的怀疑态度。
3.1 普遍主义
普遍主义的本质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的准则之中,即普遍主义对真相的断言,不管真相是通过什么途径得到的,它都要遵从预先订的非个人的标准,也就是要保持同已被证实知识的一致性。任何观点或主张,不论是在科学之列,还是科学之外,不受这些观点或主张的提出者个人社会属性的影响,甚至也不受到个人品质优劣的影响。比如,纽伦堡的法令不能够让哈伯制氨法失效,“仇英者”同样也不能因为对英国的仇恨而不接受或排斥万有引力定律。但是,科学制度从整体的社会组织制度来看,其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细小分支,它有时适应整体社会结构的价值规律发展趋势,有时与之相悖。然而,当广泛的文化价值取向与普遍主义规范发生严重冲突或严重对立时,科学的精神特质就会面临各种价值的考验。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种族中心主义与普遍主义的严重对立。尤其是在国际局势不稳,名族冲突频发的情况下,当形势的主调是强调效忠祖国时,科学家就会遇到自身的科学研究价值与普遍主义的碰撞,同时面临普遍主义可民族中心主义的双重考验。
但即使处在反对的压力下,所有国家的科学家都应该坚持符合整体科学伦理的普遍主义的标准,科学的国际性、非个人性、实际上的匿名性特征都必须强调。法国著名科学家、微生物学家巴斯德的名言:科学家有祖国,科学无国界。
3.2 公有性
财产公有制的非专门的和扩展意义上的“公有性”,是科学的精神特质的第二个构成要素。每一次科学上的重大发现都离不开众多社会团体的相互协作,从这个层面看,这些产物为社会所公有,而不仅仅是其中某个团体或发明者个人的,这种共同协作下产生的东西必然归全体社会所共有。因此发现者个人并不对这种财产具有完全的支配权。从历史上的一些科学研究科规律的发现过程中,可以看到很多用发明者个人名字或其和作者名字命名的发明成果,但这并不代表这种发明成果归其一个人独享,也不会被发明者个人的后代独自继承,如门捷列夫化学元素周期表、普朗克量子等等,只是一种记忆性和纪念性的方式。 科学的公有性还反映在,科学家承认他们依赖于某种文化遗产,他们对这种遗产没有提出不同的要求。牛顿的名言――“如果我看到更远的话,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既表明了他受惠于公共遗产这层意思,又承认了科学成就在本质上具有合作性和有选择的积累性。
1996年体细胞克隆羊“多利”出世到目前克隆的成功率还是相当低的:多利出生之前研究人员经历了276次失败的尝试;70只小牛的出生则是在9000次尝试后才获得成功,并且其中的三分之一在幼年时就死了;Prometea也是花费了328次尝试才成功出生。可以看出,这些克隆技术的成功运用比例是很低的,每一例成功的案例背后都是经过大量实验的。科学研究不仅是对理论的论证,更重要的还在于实际的应用。而对于某些物种,例如猫和猩猩,目前还没有成功克隆的报道。而狗的克隆实验,也是经过数百次反覆试验再得来的成果。黄禹锡声称取得的研究进展,也是依赖于之前国际上的成果积累。
3.3 无私利性
科学研究同其他职业具有一定的相同性,对个人的无私利性有一定的要求,而且在一些科学研究领域,必须要做到无私无利才能进行。但是无私利性不是简单的利他主义,而是科学研究的价值追求在于科学研究本身的进步,知识的推动。
在科技发展史中,欺骗行为的发生实际上是很少见的,毕竟从事科学研究的人都受过比较全面系统的教育,其自身无论专业知识还是综合素质都比普通人有一定优势。科学研究上的欺骗,造成恶劣影响主要是在一些自然科学领域。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应用性更强,也比较容易进行,一些功利主义科学家总想着通过研究,发明一些自然科学领域的专利,然后将其出售,以获经济利益。总体上来看,这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这与其他活动领域的记载相比似乎是个例外,这种情况有时被归因于科学家的个人品质。也就是说,科学家是从那些具有不寻常的完美道德的人中招募的。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到目前为止,依然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说明上述情况。
黄禹锡造假行为能被揭发出来,黄研究项目合作伙伴、韩国Mizmedi医院理事长卢圣一起了关键的作用,正是卢率先向媒体披露了黄的欺骗行为。卢圣一负责向黄禹锡研究小组提供实验用卵子,当时向黄禹锡提供的卵子数量超过了900个,他也是2005年发表在《科学》杂志上论文的作者之一。在那篇论文中,黄禹锡声称仅仅利用了185个卵子就成功克隆出11个与病人基因相符的胚胎干细胞系,其成功率之高令科学界感到震惊。卢还披露,黄禹锡曾强迫助手伪造实验数据,造成研究小组“成功”培育出11个胚胎干细胞系的假象。实际上这11个胚胎干细胞系中有9个是伪造,其余2个的真实性目前也无法确定。他这种行为,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在克隆技术领域的名誉声望,更主要的是他在对研究迟迟不能顺利进展的无奈,笔者认为卢之所以敢于揭发黄,最主要的原因是出于作为一名科学工作者的正义感和责任感,这也是科学无私利性的一种表现。
3.4 有组织的怀疑
有组织的怀疑与科学的精神特质的其他内涵素都有着不同的关联。这种有组织的怀疑一方面是科学方法论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制度性要求的应有之义。按照相关经验和科学逻辑的标准,把判断暂时搁置,然后对信念进行公证的审视。有组织的怀疑包括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怀疑,运用科学的评判标准和逻辑规律,对现实存在的不符合规律的问题进行质疑。科学研究者一般不简单地将事物区分为神圣与世俗,更不会对其中一些准则和规律不加批判地就盲目排斥或推崇。同实际社会中的某些经济团体和政治团体相比而言,宗教团体对科学研究的抵制程度和层次都有很大程度的下降。但是当科学把它的研究内容、研究范围扩展到已存在某些制度化观点的领域之内时,就会引起一定程度的抵制和排斥。
4 结束语
以上从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以及有组织的怀疑等四个层面论述了现代科学家或科学工作者进行科学研究应具备的规范,并且以近来发生的黄禹锡事件为例,把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深刻分析欺诈事件不断出现的原因,为今后从事科学研究如何避免类似事件重演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参考,这是笔者的意图所在。但是,是不是只要科学家具备了所有这些规范就完全可以消灭欺诈行为呢?答案是否定的。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永恒真理,就像人类科技发展史表明的那样,探索科学真理之路是永无止境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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