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城市低保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县政府:
2023年*月*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民政局局长***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城市低保工作运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坚持以“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按照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原则,着力打造“阳光低保”、“诚信低保”和“责任低保”,不断规范收入核查,完善工作程序,实施动态管理,健全公示机制,城乡低保管理工作不断规范,低保对象认定更加准确,差额补助标准趋于合理,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切实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会议指出,当前我县xxx环境治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群众对低保政策认识不到位;
二是准入审批把关还不够严格;
三是动态化管理还不到位;
四是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不足。
会议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张贴标语、橱窗展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大对低保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晓面。加强社区、村社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低保工作队伍。
发挥好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形成大家自觉理解、积极配合、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完善低保对象评定机制,探讨制订可行的、便于实际操作的低保家庭核定标准,把收入核查与财产核实结合起来,定期对低保对象资产及收入情况进行动态核查。规范低保工作程序,健全完善低保申请、审核、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低保评议、公示、定期走访检查等制度,积极推广城关镇**社区低保听证制度的工作经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打造“阳光低保”。加强动态管理,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分类实施,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收入发生变化但仍在低保线以下的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退出;
针对“两半户”家庭,做好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政策落实的有效衔接,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部门联动,注重县乡民政部门与工商、税务、住建、公安等单位的协调配合,积极落实对低保对象的优惠、扶持和减免政策,共同做好城市低保有关工作,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注重对低保对象的帮扶,积极提供扶贫济困项目和资金,通过技能培训、产业扶持、劳务输出等有效措施, 促进低保人员尽快脱贫,使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扶贫及社会救助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加强低保资金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保证低保金的发放和安全管理。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捐赠和资助,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不断拓宽低保资金筹措渠道。
(四)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平台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服务机制,落实工作经费,充实人员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保障全县低保工作规范化运行。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逐步健全完善以税务、工商、公安、卫生医疗、人力资源、金融等部门为主,以房地产、车辆、公积金、养老金、公职人员、户籍等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库建设,努力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搭建起便捷、高效、有序运转的社保工作平台。加大督查力度,加强清理核查,及时弥补和解决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严格实行奖惩问责制度,严肃追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现象,对冒领、骗保等不法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低保救助更加公平、公正、准确,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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