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大全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一本书的封面上的这句话吸引了我,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里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着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和安葬他。最后巴克终于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里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着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还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的问题不过人生中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这是一部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小说家的第一部作品,也是他亲身经历所做。
全书以一直圣伯纳犬与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犬巴克为主人翁,描绘出一只有思想犬在残酷的社会怎样立足,怎样将狼的野性激发出来,怎样表达他对一个真爱他的人的忠诚与他那独特的智慧。
开篇以一种大事爆发之前安静让人处在享受的风光中,之后曼尼尔开始行动----贩卖巴克到库仑戴克那个淘金者蜂拥且急需狗的地方。接下来巴克可以说是从天堂到地狱一样,但他是一直不一般的狗,在棒子和牙齿之间他学到了叛逆的服从,等待时机与旭日待发。巴克最开始的工作就是拉雪橇为淘金者与他们的家人送邮件,在工作于狗之间的关系中,他不断创造奇迹与威慑力,他被一个主人买到另一个主人他已经习惯了,当被卖的最后一次他的队员因体力透支相继死去,巴克不想再工作了,他选择了拒绝工作,最后被一个约翰.桑顿的男人救下,这是他唯一爱的人,他为他的爱人创造历史。但,残酷的现实再次打击巴克,在巴克出去猎食再次回来之后,他的爱人被凶残的伊哈特人杀死,一怒之下巴克为他的爱人杀死了数人伊哈特人,在凄凉,悲痛,伤心,绝望的长嚎之下,巴克被逼上梁山加入了狼之队,巴克的故事结束了,魔狗带领狼队的故事,在伊哈特人之间传开了。
整部小说告诉我们一,人类是残忍,贪婪的。二,自然界万物的世界不可以不重视,他们的智商可堪人类,他们对爱他们的给与忠诚致死的爱,他们的感情不可被忽视。三,每个人都有隐藏着的野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大全
《热爱生命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他的文章我觉得就像是一篇篇的纪实文章,因为他本人拥有的坎坷人生阅历,使得他的笔下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情节起伏跌宕,很有悬念,很有感染力。今天,我读了文中的《北方的奥德赛》。
故事讲的是印弟安酋长纳斯,来自世界的边缘阿卡屯,他对仇人的女儿恩卡一见钟情。他即刻向恩卡的母亲提出聘礼,付出了他所能付出的一切,包括成堆的礼物,鱼、皮毛和油、珍贵的玻璃珠子和大皮船。他成功了,然而在他的婚礼上,来了一群在海上漂泊的人,为首的头发像海狮鬃毛的人抢走了恩卡。从此他踏上了一条寻找的漫漫长路。
他越过了奔腾的大海,穿过了暴风骤雨,经过了上千个城市,在挨了好多年的饿,受了各种各样的苦难,历尽千辛万苦,碰见各种陌生的面孔,他终于找到了恩卡,但是恩卡早已忘掉了他,她宁愿留在那个已经死了的人的身边,也不愿意跟随纳斯回去。
我觉得纳斯很勇敢,能够坚持自己的意愿,为了找到恩卡,能够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不退缩,不放弃。同时也觉得纳斯很可怜,经过了那么多年,遇到了那么多的艰难险阻,终于遇见了自己心爱的人,但却没有得到完美的结局,而是悲惨地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离开。
我不明白为什么恩卡不愿意和纳斯一起离开,是忘记了他?还是已经不再喜欢他?我觉得纳斯过得太悲惨,经过了那么多的努力,却没有得到最美好的结局,这是一个悲剧。
同时,我希望纳斯不要太悲伤,因为他毕竟努力过,坚持过,他对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交代,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了,也是一个胜利者。
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是人生可能会有悲剧和喜剧,有时自己努力了,也可能会有不同预想的结果,这时候我们都要正确去面对,只要能证明自己努力了,那就是胜利者!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大全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短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不是普普通通的狗,而是担任全书主角的狗,以其在冰天雪地里的生活、性格、情趣、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
故事的大背景是发生在19世纪的欧洲,故事从一个安逸的城堡开始讲起,巴克,是一个富人家的宠物,每天负责看家护院,照看主人家的孩子,生活舒适安逸。后来北方开始了淘金的大规模运动,无数人前往北方,去追寻着自己的黄金梦,这也给无数的狗儿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巴克就是其中不幸的一个。
他被一个花匠的助理卖给了狗贩子,从此踏上了一条回归野性的道路。他首先被关进笼子里运往北方一个训狗猎人的手里,猎人直接把巴克从笼子中放出来,巴克企图反抗,但被猎人的大棒狠狠地教训了,他第一次被揍得那么惨,他逐渐开始明白了,棍棒的统治方式,“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就得服从。”。他从此和其他的被贩卖的狗关在一起,狗群里每天互相厮杀,他也在慢慢的褪去文明的外衣,回归原始的野性,从被别人欺负,到最后称霸,他已经变得狡猾、贪婪、无畏,但是他还是没有变坏,他没有恃强凌弱,他仍然恪守正义的法则。
最后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爱他的主人索恩顿,他在主人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真正的爱。本以为故事就要圆满的收场了,在他和主人一起去探寻黄金宝藏的时候,他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们在荒野深山之中,找到了黄金宝藏,他已经恢复了一半的野性,可也舍不得离开他心爱的主人,在一次与狼的相处中,他发现这就是他内心一直呼唤他的声音,但是他还是眷恋他心爱的主人,他再次回到主人身边,那几天,他寸步不离的跟着主人,因为他之前的好几任主人都在他的生命里消失了,他太害怕失去主人,尤其是这个对他特别好的主人。
在和主人呆了几天之后,他又想独自进入森铃里觅食,就独自在森铃里猎杀了一头大的领头公鹿,之后他又回到主人的住处,但是在快要到住处的时候,他嗅到了一种不祥的气氛,他知道主人一定有生命危险了,他谨慎的向驻地慢慢的前进,他首先看到了主人的朋友乔死在了草丛里,身上插着一支箭,又往前走去,看到了另一个主人的伙伴浑身被箭刺中,也死了。
此刻的巴克,看见正在欢呼鼓舞的印第安人,彻底愤怒了,他咆哮着冲进了人群中,开始了疯狂的厮杀,他高大雄壮的身躯,在瞬间撕裂了许多人的喉咙,他嗅着主人最后的一丝气息,气息在靠近河边消失了,他知道主人一定是死在了河中。他在河边呆了很久,最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他从此就无一无挂了,这时候狼群正好回到了这片山谷,巴克的体型有三匹狼那么大,他足矣一个人抗拒一群狼。最后,他杀死了几头领头的大狼,和之前的那头狼再次相遇,他从此称霸了狼群完成了他从文明到野蛮的彻底蜕化过程。
每年都会回到曾经的那片驻地,去吊唁自己的主人,后来那片山谷就是狼群的居住地,再也没有人敢侵犯那片土地。
书中更多的是关于人性的探讨,最先进文明的人类,可能在特殊的条件下,变成一个野性贪婪的动物,本书,借用巴克,一条狗的故事经历,诠释着在面对生命危险之时,生存就是唯一的选择,为了生存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换句话说,我们当今的文明,也需要一点原始的野性,不要让文明夺取了一些原始野性中的宝贵精神财富,譬如对胜利的渴望,对事业的执着,对生活的隐忍等等。但不可让野蛮的欲望占据了文明的道德本性,否则人们将回到精神上的荒蛮世界里去。
跌宕有趣的故事情节,深厚的人和狗的感情,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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