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xxx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食品安全法修订施行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财政保障,加大监管力度,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风险可控。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对照新的食品安全法,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中还存在着法律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强化、监管体制机制需进一步整合、源头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根据审议情况,会议总结归纳形成问题清单,请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将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再次进行报告。
附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问题清单 附件: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问题清单 序号 问题内容 1 种植养殖环节存在风险隐患,韭菜、土豆、豆芽等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时有发生,大葱种植滥用肥料和农药现象屡禁不止。
2 部分民办幼儿园和养老机构的食堂简陋,食品留样操作不够规范,采购的食品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索证索票。
3 餐厨垃圾收集仅覆盖市区大型餐饮业、商业综合体、星级宾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还有大量的餐厨垃圾流向不明。
4 网络食品经营存在虚假宣传、无证无照现象,网络订餐存在无证商家入网经营、卫生环境难以保证问题。
5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操作不规范现象较为普遍。
6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实施意见虽已出台,但是事前报备、现场监督等制度执行还不到位,从业人员健康无法保证、加工卫生条件简陋、原材料进货渠道不明,食品安全事故还偶有发生。
7 生猪上市监管还存在漏洞,猪肉场外交易、未经检验交易、病猪上市交易的现象仍然存在。
8 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有待加强整治。
9 执法队伍还存在专业人才匮乏、人员结构相对老化、技术装备能力不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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