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班干部管理方案
一、选派对象和跟班学习时间
选派对象为在乡镇工作满2年以上、未在市直机关跟班学习的选拔生(含已调入县、市、区直机关工作的选拔生)。跟班学习时间为6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跟班学习时间可适当延长,但须征得选拔生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并书面报组织部批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二、推荐、申报办法和选派程序
1、推荐、申报办法。采取选拔生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每年12月底前向组织部推荐5至8名符合跟班学习条件的选拔生(见附件1)。市直机关每年要有计划接收选拔生跟班学习,在每年12月底前向组织部书面申报接收计划(见附件2)。
2、选派程序。组织部根据市直机关接收计划和要求,从县(市、区)推荐跟班学习的人选中选派跟班学习人员,办理有关手续。选拔生到岗7日内,市直机关将《xxx选拔生跟班学习安排表》报组织部(见附件3)。
三、管理与考核
1、选拔生跟班学习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服从跟班学习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遵守机关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加强对选拔生跟踪管理,在跟班学习期间, 主动到跟班学习单位了解掌握选拔生表现情况2次以上,共同做好选拔生跟班学习工作。
2、选拔生在跟班学习期间由所在市直机关管理和考核。市直机关要加强对跟班学习选拔生的管理和培养,要为选拔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指定1名县级或科级干部传帮带,要压担子、交任务,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让他们尽快熟悉机关工作方法和程序。选拔生跟班学习期满,市直机关要对其进行认真考核,作出考核鉴定,书面向选拔生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反馈。
3、充分利用考核结果。选拔生跟班学习期间的考核结果要作为今后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的依据之一。市直机关在面向基层考选工作人员时,对跟班学习表现优秀的选拔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几点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着眼于赣州未来的发展,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政后备领导人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选拔生到市直机关跟班学习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选拔生到机关跟班学习制度,不得拒派选拔生跟班学习。
2、选拔生跟班学习期间,工资、奖金、福利由原单位发给,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扣发其奖金、福利等。接收单位负责解决其住宿和交通、伙食补助。
3、2015年的推荐和申报工作,于4月20日前报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4、选拔生到县(市、区)直单位跟班学习,参照本《通知》执行。
跟班干部管理方案
按照中共xxx委《开展跟班工作的指导意见》(廊群组发〔2014〕17号),现就组织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跟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跟班工作的目的意义
组织开展跟班工作,是市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采取的重要举措,是各级领导班子广泛征求意见的重要渠道,是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转作风、接地气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跟班工作,进一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跟班工作参加人员
市财政局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
三、跟班单位的确定
按照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全体跟班领导分别到我局基层建设年帮扶村、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村以及窗口单位进行跟班工作。
四、跟班工作的主要任务
1.听取意见。听取跟班工作单位的干部职工对克服“四风”问题和如何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听取服务对象对跟班工作单位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2.协助工作。与基层工作人员一起接待服务对象、处理相关业务,研究如何改进工作,进一步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干群关系融洽、促进基层发展稳定。
3.帮解难题。积极帮助跟班工作单位解决困难和问题。深入到基层群众中,解决实际困难,化解矛盾纠纷、破解发展瓶颈,使基层干部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4.接受教育。深入基层接地气、受教育,亲身体验基层干部的辛劳,加深对基层实际情况的了解,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本领。
五、相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职尽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把跟班工作落到实处。
2.要严明纪律。跟班工作期间,要轻车简从,不接不送不陪,不给基层增加负担。要全面了解跟班单位的职责要求和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单位工作纪律。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出现做样子、走过场。
3.要加强督查。督导联络组要及时掌握跟班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在跟班工作中存在的态度不端正、摆官架子、工作走过场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切实把督导过程变成促进跟班工作深化的过程。
4.要搞好总结。跟班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每位跟班领导都要就跟班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专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跟班工作总体情况;二是取得的主要成效和体会感受;三是根据跟班工作了解掌握的情况,提出有理性思考、务实管用的意见和措施。跟班人员的总结报告,请于3月12日前交到局活动办。
跟班干部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地履行反腐倡廉的神圣职责,市纪委会决定,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组织市级机关部门、市直单位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分期分批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轮训一遍,特制定如下跟班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
跟班培训对象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实际状况,每期安排5—6名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有关室工作,由市纪委干部管理室与有关部门、单位党政组织协商,提出跟班培训初步人选,经市纪委会研究确定。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全日制跟班工作”的形式进行,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原则上脱离原单位工作,参加所在室的工作分工,在分管和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期培训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三、培训干部的管理
跟班培训的纪检监察干部视同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人员应珍惜跟班学习培训机会,虚心学习,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的日常管理制度,参加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的月度工作目标考核。原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的,应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超过二周的,应相应延长培训时间。分管领导和室负责人应加强对培训人员工作的指导,强化管理,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培训环境。室负责人应注意了解培训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培训期满后,培训人员要撰写学习小结,所在室对其作出书面鉴定,干部室综合各方面情况形成综合考察材料,向其原单位党组织反馈,并存入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其今后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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