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保障法》
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3日在北京透露,2023年将着手制定11部法规和17个政策文件,其中“重头戏”为《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如果进展顺利,《退役军人保障法》今年下半年可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3月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图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在“部长通道”接受采访。 中新社记者 刘震 摄
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当天开幕,会后全国两会首场“部长通道”开启。孙绍骋表示,11部法规和17个政策文件从去年4月份开始调研论证、起草文稿,反复征求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党委政府、业务部门和军队有关方面的意见。目前,各方面基本上达成一致,正在按程序报批。
退役军人事务部去年应运而生。首次站上“部长通道”的孙绍骋介绍,该部当务之急是建立科学规范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其中政策制度体系为另外两个提供规范和保障。
“建部伊始,我们就把政策法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他指出,一方面,放眼未来、着眼长远进行顶层设计,着手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确立退役军人工作的“四梁八柱”;另一方面,立足当前,紧盯目前存在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项具体政策。该部先后围绕退役军人接收安置、优待抚恤、就业创业和关心关爱等方面出台了12个政策性文件。
孙绍骋还透露,与《退役军人保障法》相配套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也在制定和修订中,计划今年完成。他并表示:“如果这些法规出台后,就能够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能够更好地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退役军人保障法》
10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开通官方政务微信,首篇发布4条消息,其中第三条《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正征求中央和地方有关单位意见引起广泛关注,该条消息首次权威透露《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6项内容,公布4大创新制度,均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回应了退役军人关切。
原文表述如下:草案坚持继承与创新有机结合,对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优待抚恤等作了整体设计和系统规范,建立了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发放退役军人证、实行退役军人安置责任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创新制度。
这段话信息量很大,基本回答了三个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
一是《保障法》内容架构已经完成
从退役军人事务部官微发布消息来看,《保障法》已经完成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完成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正在收集梳理汇总,说明《保障法》内容早已完成。退役军人事务部还明确指出,会适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也就是说在根据前期征求意见进行修订后,会在年底前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组建大半年以来,通过艰苦卓绝努力,大家可以从钱锋副部长脸上读出些许轻松,因为《保障法》架构终于搭建完毕,基本框定为六项主要内容(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优待抚恤),在征求各意见单位的建议后,这些内容还在得到不断完善和充实,下步重点是广大退役军人的意见建议。
退役军人是一个巨大体量的群体,是人民群众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法》针对关心关切,重在规范、重在约束、重在保护弱势群体、重在维护国家利益,《保障法》万众瞩目,各方面期待尤甚。退役军人事务部这次发布的消息,可以看出《保障法》经过几轮讨论论证,经过吸收各地试行好的经验做法,表述上会更加精准,内容更加切合实际和广大退役军人期盼。
这部法规呼之欲出,中国的退役军人工作将迎来国家统一的行动,以前零散的、人为的、各自为政的行为将得到规范。法律是国家权力运行和国家意志的体现,国家意志进入退役军人工作,将使该领域更加公平公正。
二是《保障法》通过施行时间可期
现在是10月份,离明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尚有半年左右,对于《保障法》征求意见和修订完善过程来说,时间是十分充裕的。在这段时间内《保障法》可以上上下下充分征求意见建议,以期达到最大公约数,保证绝大多数退役军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在提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将会是一部凝聚全体中国人民意志的法律法规。
前期大家都看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保障法》列入立法规划,极有可能在明年人大会上通过,并能得到尽快实施。这是退役军人事务部工作效率的体现,也是广大退役军人热切期盼和推动的结果。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看到《保障法》在逐步向我们走近,作为退役军人心情是万分激动的,退役后的安置,退役后的优待优抚,退役后的保障将有法律条文予以确定,必将激发更多有志青年投身国防事业。
三是《保障法》突出退役军人关切的重点内容
从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布消息来看,提到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发放退役军人证、实行退役军人安置责任制和考核评价等创新制度,这些都是退役军人关注呼吁最多的问题,这些就是《保障法》立法关注的重点。也就是说,在保证普适性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关注群体。
网上有呼吁希望广大退役军人都能得到优待,冷静地想这种普遍优待很难做到,毕竟已经退出现役,已经不是现役军人,如果再实行乘车、景点免票等优待显然不合时宜。但是参加过战争的退役军人完全可以继续享受该项优待,体现社会对参战军人的特别尊崇。
信息采集工作一直在不断进行,这是建档立卡的必然程序,也是精准掌握退役军人情况的必要方法,只要信息采集这项工作做得扎实了,建档立卡应该问题就不大,反之如果信息采集走了过场、沦为形式主义,这项工作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退役安置一直是重点和难点,在这个领域积累的问题也最多,建立责任和考核评价机制,有利于约束非法和腐败行为,保证退役军人安置过程中的程序合法性,使有私心杂念的工作人员无空子可钻,有利于保护退役军人利益。在这个问题上,以后好说,因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矛盾还是前期的一些遗留问题解决难度极大,不知《保障法》会怎样表述和实施纠正,这也是一大看点。
最后说说退役军人证,实际这个证件一直在发,这次《保障法》予以统一规范,也很有必要,证件上应该体现出服役的年限、基本贡献、应该享受的优待等等。也有人说在身份证上印上“退役军人”字样,这样的想法显然过于幼稚,具体原因就不展开说了。
《退役军人保障法》
近日,欣闻《退役军人保障法》又有动静,于是上网查证了一番,果然在国务院办公厅的国办发〔2023〕18号通知中,又发现她的身影。
从这份通知可以看出,《退役军人保障法》迈出了最为重大的一步,可能已经通过最高层的审核,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应该只是程序问题。
虽然从时间节点上来看,这是意料之中,但对于千呼万唤、翘首企盼的退役军人来说,还是一件好事情。大家可以再回头看看《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立法进程。
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后,将起草拟定《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的重头戏。在其挂牌运行不足百天之际,这部万众瞩目的《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初稿)就问世了。
2023年7月1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邀请军地各界代表参加了《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座谈会,向与会的同志们征集修改意见。《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初稿)揭开神秘面纱,虽然具体内容仍然不祥,但大家都知道她有11章83条,并且建立了6项主要内容4大制度创新。
退役军人事务部领导就《退役军人保障法》,多次在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及两会“部长通道”等重大场合,多次向社会各界公布最新进展,回应退役军人关切。5月1日,中国政府网权威发布国办发〔2023〕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消息。
上述的 “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13件)”就是该通知的附件,具体通知内容大家可以在网上查找,全文都有。
《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已经通过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列入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在两会部长通道上承诺下半年提交人大常委会审核可以况现!
当然大家更多关注的还是《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具体内容,尤其是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问题能否以立法形式得到解决,所以期待就在最新的《草案》征求意见稿对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优待抚恤等作了整体设计和系统规范。
当然,《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也建立了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发放退役军人证、实行退役军人安置责任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创新制度。
可以预见,《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的出台对广大退役军人来说是一件重大利好的事情,也意味着老兵的期待终于兑现。
在不远的将来,服役贡献大的退役军人将享受更优厚的保障,特别是对参战人员退役后的优待优抚,“不能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既是鞭策,也将是权益保障法的不可触碰的底线原则。
加之未来,还将为每一名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完善退役军人社会优待目录清单,既让军人保持退伍不褪色,也让他们退役后继续享受社会优待和保障,真正实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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