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各位领导: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XXX区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我镇对2013年至2023年期间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11月30日,XX镇有行政编制32名,实有行政编制人员29人。其中处级干部12人(含非领导职务2人)、正科级干部11人(含非领导职务6人)、副科级干部5人(含非领导职务2人)、科员1人。镇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共有编制58名,实有工作人员52人。2014年,我镇提拔任用科级干部4名(其中正科级4名),2015年,我镇提拔任用科级干部4名(其中正科级2名,副科级2名),2016年,我镇提拔任用科级干部5名(其中正科级3名,副科级2名),2023年,我镇提拔任用科级干部4名(其中副科级4名),2023年,我镇提拔任用科级干部2名(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认真组织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办法。
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和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掌握《XX市XX区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办法》贯穿体现在选人、用人、管人的各个环节中,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严格遵照《办法》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标准。
1.坚持规范的用人程序。一是制定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在镇机关范围内进行竞争上岗动员,公布竞争上岗职数、报名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报名与资格审查;二是有条不紊开展民主推荐谈话、干部考察预告、配合区纪委组织部开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在在区纪委批复同意后,开展任前公示、任免等工作,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三是对竞争上岗的每个环节全部进行张榜公布,将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让整个竞争上岗任用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有效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根据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从未发生发生超编、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的情况发生。按照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本着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并根据岗位的职责和干部的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尽量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
3.坚持广泛的群众监督。镇党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的原则,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严格干部任前公示,做到有报必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在任职谈话时向干部指出,督促整改。
(三)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
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各个环节,我镇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程序、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把公开选拔的全过程置于全镇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在整个选拔过程中,从镇领导到全体干部职工都做到公道正派,未发现为任何人拉关系、打招呼和以发短信、宴请、聚会等形式拉票的情况,未发现贿选拉票、搞小圈子、相互拆台、内部告状等任何干扰选拔、竞争上岗工作的不正当行为,未发生任何因落选或不服从安排而引发的矛盾。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3年以来,我镇全面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认真扎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缺乏经常性学习的长效机制,工作中对《办法》学习、掌握不够透彻,部分职工对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程序不熟悉;二是干部监督制度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们将着重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力度,健全学习宣传干部政策法规的长效机制,重点强化新提拔任用干部的学习培训和对外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晓度和执行《条例》规定的自觉性。二是重点加强对人事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定科学合理的竞争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的执行力度,坚决纠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
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选人用人。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桂组通字〔2023〕40号)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机构改革我办成立后,在机构组建之初,我办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从着力搭建一个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朝气蓬勃的行政机关为切入点,共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2名。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办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确保了干部顺心、职工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未出现超数配备和违规提高职级待遇等问题,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深化学习认识,领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精神实质
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一是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并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二是组织科级干部深入学,重点抓好科级干部和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干部的强化学习,特别是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工干部工作制度作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组工干部个人素质的必修课,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用结合。三是组织各级干部集中学,重点对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我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兰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结合我办机构新组建成立的实际,办党组切实从完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入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办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兰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干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办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选准用好人。
(三)严行程序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结合部门新成立的实际,班子成员就调配干部、组建内设机构等工作进行了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调配干部方面明确调配干部的身份、专业知识、业务水平要符合金融部门工作实际;在组建内设机构中明确各处室职责,统筹考虑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任职时间和职务,做到科学选人用人。目前,我办推荐提拔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及干部2名,推荐提拔过程按照《条例》规定及市委组织部要求的各项程序进行。一是坚持原则,明确用人导向。办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不搞任人唯亲、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要官。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
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提拔推荐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业务,又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通过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办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限于机构新设,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比较单一,调配任用仍占主导地位。二是目前因机构新设立不久,我办未对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竞岗和轮岗。三是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推动全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健全考录、竞岗等人员选拔任用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机关干部在一个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原则开展轮岗。三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绝要官等不正之风。四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一)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带头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人教科同志更是认真学习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将重要的规定和条文熟记于心,做干部工作的“明白人”。二是加强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知道干部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形成了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抓好贯彻执行。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选准用好干部。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根据《条例》规定,制定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局党组负责,在考察中充分听取干部职工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方式进行。同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三是实施有效监督。选人用人重要环节邀请市局人教科领导参与,并进行指导,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提拔中层干部在正式任职前,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书面报告市局人教科,坚持有反映意见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
(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几年来,我们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坚持“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同和肯定。
(四)严格选拔任用。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是紧紧把握干部工作中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二是严格坚持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把握选人用人标准,真正把政治素质强、敬业精神强、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三是严格按照干部职数配备干部。目前我局部分岗位存在中层干部空编现象;四是选人用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经过讨论提名、推荐、考察、谈话、任用等程序,每个环节都提前预告或公示,没有临时动议情况。
二、民主评议情况
20XX年4月24日,我局认真组织了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会。会议发出民主评议票33张,收回33张,其中“好”字档次32张,占总数96.7%。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我局在扩大民主和改进干部工作上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中央新的要求、方向是一致的,在内容上是一脉相承的,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干部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德的考察环节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以此次选人用人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竞争上岗和差额选举等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为工商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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