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企业虽然都有一套较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也编制了针对各工种、各工段、各岗位较为详尽的《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对职工实行了较为严格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但仍无法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些人认为,企业虽然实行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但随着安全理念的逐层传递,到达一线员工时,势必会产生衰减的情况,这是导致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重大原因之一。
笔者认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是“人”,但人不确定、不稳定的心理状态容易给安全生产埋下各种隐患。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和把握职工的心理状态,并进行因势利导,正面干预,同时注重改善工作环境和作业条件,让职工在身心舒适的环境中保持细心、耐心和专心,非常有利于企业安全管理,具体有以下几个要点。
一、切实关心职工身心状况,改善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职工长时间疲劳作业、带病工作等。要真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就不能漠视职工的心理需要。
职工需要身心舒适的工作环境,需要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各种劳动工具,需要劳逸结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而不单单只是像机器人一样“照章办事”。如果职工过度工作、带病工作,则会产生疲惫、焦虑和痛苦等负面情绪,这种状态可能导致精神不集中,无法保持工作所要求的耐心、细心和专心,也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企业应该关心职工身心状态、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工具、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以达到调节职工的心理状态、预防危险事故发生的目的。
二、善于发现职工的各种心理压力、焦虑和痛苦,进行有效干预和疏导,鼓励职工追求工作、生活的平衡与和谐。
工作和生活就像一枚硬币的正反面,要保证安全生产,就必须建立起职工工作、生活之间的平衡与和谐。鼓励职工建立正确的工作观和生活观。
心理学上有个著名的论断:“疾病和意外都是我们的精神在身体战场上作战留下的证据。”心理学家认为,大部分疾病和意外都是我们的内在心理冲突在身体上的表现,大部分意外也有着“故意”的成分。据美国心理学家门林格尔在《人对抗自己》一书中的论述,生活中有些人平时很少受伤,甚至连割破手指、磕伤膝盖这样的小伤都几乎没有;而另一些人则不然,他们似乎比普通人更容易遭受各种意外和伤害。深度探究后者的心理根源,发现这部分人似乎有着“自我伤害” 的本能,他们因为工作压力、生存困境、生活失败、心理焦虑等原因而容易在内心深处产生一种无意识“自我对抗、自我伤害”的本能反应。
笔者转述以上观点,并非暗示企业各类安全事故当事人都有某种心理缺陷或心理冲突,而主要是强调我们的企业管理者应当关注职工的心理状态,洞悉职工因为长时间工作、不满工作环境、无法胜任工作、工作过于单调等原因而产生的焦虑、痛苦、自我怨恨等情绪,并及时给予科学的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帮助职工建立起希望、乐观、感恩、坚韧的心理资本和生活态度,维护好生活和工作之间的平衡。
三、运用“21天理论”来推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心理学上有个“21天理论”,即人们连续21天从事某项活动,就会养成一种习惯;而如果连续 90天从事某项活动,这种习惯就会固化下来成为自觉意识。企业可借鉴这条理论,在某个较长时间段对职工进行密集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培训教育,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关要求,让安全生产信念在职工内心生根发芽,培育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习惯和良好素养,真正起到预防及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
总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艰苦而复杂的日常性、基础性工作,企业要真正重视、关心职工的安全状况,认真梳理作业流程,合理规划作业区域,充分辨识与控制潜在危险源;学会使用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安全检查分析表、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等多种安全控制工具来指导安全生产,控制及防范安全风险,彻底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关心职工的身心状态,及时洞察职工的心理疲惫、焦虑、痛苦等心理状态,给予科学的心理干预及疏导,最终达到以人为本、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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