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印刷业健康、繁荣、有序发展,树立印刷经营企业良好形象,我们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规章,自觉接受新闻出版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印刷企业良好形象。
二、坚决杜绝印刷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严禁非法加印、销售委托印刷品;坚决抵制盗版盗印、制假贩假行为,做到依法经营、文明经营。
三、在印刷活动中严格执行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并按规定留存备案材料。
四、在企业内部开展经常性教育,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印刷经营活动中的违法乱纪行为。
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盖章):
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