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单位放管服工作总结
根据《**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3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公墓审批;跨省运送尸体、骨灰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3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取消行政审批3项(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2.精简审批环节。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7月31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9家,变更登记15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家,变更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4家,变更4家。二是将临时救助金下放到各县,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经由县民政局审批后,直接发放临时补助金,及时保证救助资金的有效落实,上半年已临时救助金503.05万元。
3.优化服务工作。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分别按时向省民管局上报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情况。从3月1日起,组织全州年检工作,全州81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4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8个。应参检730个,实检617个,未参检113个。经过年检,432个合格,20个不合格,74个需要注销,由我们直接登记管理的全州性社会组织185个,应参加年检的154个,全州参检率84.52%,合格率70.02%。
4、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配合州财政局制定出台本级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整理出需要购买的项目8项,即社会组织管理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社会组织“枢纽化”管理服务,为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注册协助、能力建设、发展指导服务和社会组织年检、撤销中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服务。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州电子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社会组织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2023单位放管服工作总结
据上级相关文件,结合我乡实际,认真深入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现将我乡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二)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认真对各单位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彻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那些、做那些、如何管、如何做等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三)不断优化政府服务。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化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深化政府品台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办事难、办证难问题,透明规范业务操作,着力解决互相推诿、流程模糊等问题。(四)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接落实国务院、省、市决定取消、下方行政审批事项;组织人员对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再次清理;清理机关继续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期盼,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工作推进进度较为迟钝。部分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管审批项目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提高认识,完善职能,加大力度进一步理清关系,分清职责、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资源配置的干预,最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上级的要求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推向深入。
2023单位放管服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政务服务中心围绕承担的工作任务,以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大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阳光**”工程建设和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强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努力构建“一站式”“阳光办事平台”。20xx年3月份,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在全市开展了“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各部门锐意创新、敢为人先、淡化权力、强化服务,全市34个行政审批部门除4个垂直部门(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烟草局)外经编委办批复全部设立了行政审批科,并整建制进驻服务中心,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原来的110名增加到153名,进驻的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24项增加到180项,与审批相关的服务事项由原来的52项增加到64项,实现了审批部门和审批事项全部入驻。市工商局、食药监、卫生局、公安局敢于改革、勇于创新,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打破原有科室分工,围绕集中审批需求,重新“定责、定岗、定员”,专门新组建了审批工作队伍,实现了事项、人员应进俱进。市公安局在原有户政、出入境两个大厅基础上,又把全部审批及娱乐场所备案、再生资源备案、废旧金属收购备案、开锁行业备案等备案类、年审类服务项目进驻中心,做到了“兜底”入驻,这在**乃至全省都是进驻最多、最彻底的部门,得到了**市中心领导的肯定。在“两集中、两到位”的基础上,各部门围绕“审批流程最优、审批环节最简、审批时限最短”的目标要求,开展了流程再造,大大压缩了审批时限、减少了审批环节。全市180项审批事项共减少审批环节75项,压缩审批时限1385天,平均压缩审批时限7.4天,其中城管局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到了5个工作日。
(二)深度开发“阳光**”网站,有力推进“阳光政务”“阳光公开”是“阳光**”工程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贯彻落实**市“阳光政务”的重要抓手,市政务服务中心立足“阳光公开”需求专门研发了“阳光**”网站。网站聚全市各部门行政权力、行政处罚、政务服务、惠民事项、资源配置及建设工程公开于一体,涉及各部门6大类27小类政务信息,实现了5大功能:行政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办结的全程动态公开;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罚依据、处罚细则、处罚结果的逐项公开;惠民资金到村到户到人的智能综合查询公开;建设工程的“建设计划、项目审查、招标过程、征地拆迁、施工管理、设计变更、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资金使用、建筑市场管理”“十环节”的全方位公开。在工作推进中,中心制定了定期督导制度、月通报制度、日常监测制度和考核评议机制,督促各部门全面、规范、及时、持续公开。目前,各部门已公开上传各类信息11000余条。
(三)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一是推行“一迎二告三办四跟踪”运行机制。(1)“一迎”。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大厅咨询、引导服务台,解答群众询问,指引、引领办事群众至办事窗口。⑵“二告”。办事窗口印制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书,实施一次性告知制,由协办员负责一次性告知申办事项所需材料。⑶“三办”。实行受理单制、办理时限承诺制,杜绝变相不予受理或推迟受理,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⑷“四跟踪”。窗口建立审批事项台帐,市纪委监察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定期对各窗口办理过程进行跟踪问效、追踪问责。二是研究制定《政务大厅现场标准化管理规范》和《窗口综合考评办法》,强力提升窗口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三是开展便企活动,发放企业成长导航地图。今年5月份,市政府办组织工商、税务、质监、发改、住建等部门,共同绘制了企业成长导航地图。导航图以简洁凝炼、一目了然、图文并茂的形式,对一个企业从注册设立、立项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投入生产、诚信经营到风险防范、融资上市做了直观提醒和简要说明。服务中心在大厅咨询窗口统一发放导航图1000余份,极大方便了企业的创建和成长。
二、20xx工作谋划
一是积极筹备新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建设。会同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积极跑办审批手续,同时,按照信息化发展远景需求和“功能齐全、要素完备、便企利民”功能定位,考察先进地区好的作法,提前做好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服务这篇文章。
二是在建成“三级网络审批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按照全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暨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现场会精神,开展硬件建设标准化、办理事项标准化、审批和服务流程标准化、网上服务标准化、内部管理标准化建设,建成全市统一的“一号一窗一网”式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开发跨部门联合审批系统、智能化大厅系统、接入与集成系统、中介机构管理系统及微信公众号等。
三是继续推进项目联合审批机制。按照“联合受理、联合会审、联合验收、联合办证”的基建项目并联审批要求,制定适合我市的联合审批制度和流程,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实行主办部门牵头、协办部门协办、共同会审会商的并联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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