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农历的哪一天
2023年清明节是2023年4月4日,农历三月十二
清明是我国的二十四节气之一。由于二十四节气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一年四季气温、降雨、物候等方面的变化,所以古代劳动人民用它安排农事活动。《淮南子?天文训》云:“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则清明风至。”按《岁时百问》的说法:“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清明一到,气温升高,雨量增多,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可见这个节气与农业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
但是,清明作为节日,与纯粹的节气又有所不同。节气是我国物候变化、时令顺序的标志,而节日则包含着一定的风俗活动和某种纪念意义。
清明节的起源与发展
融合寒食节习俗
清明节在历史发展中吸收了寒食节的禁火、冷食习俗,传说寒食节是在春秋时代为纪念晋国的忠义之臣介子推而设立的节日。在民间传说中寒食节虽与介子推有关,但寒食起源,并非为纪念介子推,而是沿袭了远古的改火旧习,即《周礼》所谓“仲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10]寒食节是流传于中原一带古代较早的节日,历史上,寒食禁火,祭奠先人,早已蔚为习俗。由于北方寒冷,春三月气温上升正值改火的时节,人们在新火未到之时,要禁止生火。汉代称寒食节为禁烟节,因为这天百姓人家不得举火,到了晚上才由宫中点燃烛火,并将火种传至贵戚重臣家中。据《后汉书》载,最初的寒食节时间很长,最长的105天,最短的也要近1个月。寒食节期间不得生火,只能生食,对人的健康不利。
寒食节期间的习俗,主要有禁火、冷食、祭祀。从先秦的文献记载可知,当时北方中原一带已有比较严格的禁火制度,从官方到民间都有改火的习俗。《周礼》中即明确记载当时有“司炬”之官,每当仲春季节,气候干燥,不仅人类保存的火种容易引起火灾,而且春雷发生也易引起山火。古人在这个季节往往要进行隆重的祭祀活动,把上一年传下来的火种全部熄灭,即是“禁火”。然后重新钻燧取出新火,作为新一年生产与生活的起点,谓之“改火”。在禁火与改火期间,人们必须准备足够的熟食以冷食度日。由于古代的禁火制度过于残酷和严厉,并不顾各地具体情况,甚至影响到民众的生产和生活。于是,汉代发生了周举在太原一带废除禁火陋俗的事件。[11]汉代的寒食节,很多地方要禁火一个月,到了唐代,寒食节变成三天,分别叫大寒食、官寒食、小寒食。宋元时期,清明节的地位上升到取代寒食节的地位,这不仅表上坟扫墓等仪式多在清明举行,就连寒食节原有的风俗活动如禁火、冷食、蹴鞠等,也都被清明节收归所有了。
融合上巳节习俗
清明节后来还吸收了另外一个较早出现的节日—上巳节的内容。上巳历史亦悠久,周代即有,是日需赴水边清洗,《论语》中“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即是上巳风俗。有说法认为上巳节起源于兰汤辟邪的巫术活动。《周礼·春官·女巫》:“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14]上巳节古时在农历三月初三日举行,主要风俗是郊外游春、春浴、祓禊(临河洗浴,以祈福消灾)等,古代,每逢三月时令,人们都去水边祭祀。晋代陆机有诗写到:“迟迟暮春日,天气柔且嘉。元吉隆初巳,濯秽游黄河。”即是当时人们在上巳节祓禊、踏青的生动写照。诚如唐代大诗人王维诗句“少年分日作遨游,不用清明兼上巳”。到了宋代,上巳节突然销声匿迹,因上巳、清明、寒食三节日期相近。
后续发展
融汇了寒食与上巳两个节日习俗的清明节,在宋元时期形成一个以祭祖扫墓为中心,将寒食的禁火冷食风俗与上巳郊游等习俗活动相融合定型的传统节日。明清大体承接前代旧制,清明节仍然坚持并发展着其在春季生活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大节的地位。
民国时期,清明节这天,除了原有的扫墓、踏青等习俗,植树也被确定为常规项目,这实际上不过是对民间长期延续的植树风俗的一个官方认定。受汉族文化的影响,中国的满族、赫哲族、壮族、鄂伦春族、侗族、土家族、苗族、瑶族、黎族、水族、京族、羌族等24个少数民族,也都有过清明节的习俗。
假期变迁
清明节是在仲春与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后的108天。扫墓活动通常是在清明节的前10天至后10天。有些地方的扫墓活动长达一个月。唐代,由于官吏回乡扫墓,时有耽误职守的事,唐玄宗颁布政令解决假期的问题。开始规定寒食节放假四天:“(开元)二十四年(736)二月二十一敕:‘寒食、清明四日为假。’”(《唐会要》卷八十二),按大历十二年(777)诏令,唐朝衙门依例放假五天:“自今以后,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到贞元六年(790),假日加到七天。这样官员们可以从容地进行扫墓祭奠之事。由此可见,当时寒食节已经成为唐朝一个很隆重的全国性节日。唐朝王冷然的《寒食篇》中说:“秋贵重阳冬贵蜡,不如寒食在春前。”即寒食节的重要程度超过了重阳节和年终蜡祭。
宋代的寒食节也放假七天。北宋庞元英《文昌杂录》卷一记载:“祠部休假岁凡七十有六日,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南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十五引宋吕原明《岁时杂记》说:“清明前二日为寒食节,前后各三日,凡假七日。而民间以一百四日禁火,谓之私寒食,又谓之大寒食。北人皆以此日扫祭先茔,经月不绝,俗有寒食一月节之谚。”
1935年中华民国政府明定4月5日为国定假日清明节。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其中规定“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2008年,清明节正式成为法定节假日,放假一天。2009年,又改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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