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书范本
根据 《 公司 法 》 及 公司 章 程 ,
xxxXX有限公司股东 于 年 月 日 作出如下决定:
一、同意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名称由XX 有限公司变更为 XX有限公司。
二、同意公司地址变更,地址由XX 变更为 XX。
三、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原经营范围变更为: XXX。
四、同意本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XXX 万元变更为XXX 万元。变更后股东的出资情况为: , XX出资 XX万元, 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 , 出资方式为XX 。
五、同意原股东× × × 将所持本公司 %的股份, 原价 万元, 以 万元转让给× × × , 批准了 × × × 与× × ×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或者 同意新增股东× × × , 新股东× × × 出资 万元。
六、股权变更后股东的.出资情况为: , 出资 万元, 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 , 出资方式为 。 , 出资 万元, 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 , 出资方式为 。
七、同意选举× × × 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同时免去× × × 的公司执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同意× × × 担任公司经理职务, 同时免去× × × 的公司经理职务; 同意× × × 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同时免去× × ×的公司监事职务。 ( 或者: 同意× × × 继续担任公司× × 职务)
八、其他事项:
九、同意就变更事项修改本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十、决定委托XX 到顺德x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本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 签名 、 盖章
年 月 日 ( 公章)
提 示 ( 交件时不需提交本页 容)
1. 本范本适用 于一人有限公司 的变更登记, 包括自 然人独资和法人独资。 一人公司 变更登记应当提交股东决定书;
2.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 应修改章程条款
3. 股东为自然人的, 由其签名; 股东为法人的, 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签名不能用 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用 签字笔或墨水笔;
4. 请用 A4 纸打印, 页数多 的尽量双面打印, 交件需提交原件。
股东会决议书范本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第章第______条的决定,本公司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了第______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会议共______人参加,代表______%表决权,经代表______%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做出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
2、同业公司住所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
3、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
4、同意公司延长经营期限,为长期或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5、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大写)万元,由____________(大写)万元增加到____________(大写)万元,其中:
原股东______(填写姓名)增加______(大写)万元(填写出自方式)____________出资;
新股东______(填写姓名)增加______(大写)万元(填写出自方式)____________出资;
6、同意股东____________(填写姓名)将其持本公司的______%的____________(填写出资方式)出资,共计____________(大写)万元,以____________(大写)万元转让给______(填写姓名);
7、股东增加(转让)出资后,本公司新的出资结构如下:
____________(股东姓名)出资____________(大写)万元,其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实物、货币、无形资产)占____________%;
8、同意变更出资方式,股东____________(姓名)原以____________(出资方式)方式出资的____________(大写)万元,变更为______(大写)万元____________(出资方式)方式出资;
股东______(姓名)
9、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会议选举____________(姓名)为执行董事,免去____________(姓名)执行董事职务;选举____________(姓名)共____________(数字)人为监事,免去____________(姓名)监事职务;聘任______(姓名)为经理,免去______(姓名)经理职务;(或会议选举(姓名)为董事长,免去(姓名)董事长职务;选举____________(姓名)共____________(数字)人为认为董事,免去____________(姓名)董事职务;选举______(姓名)共数字人为监事,免去(姓名)监事职务。
全体新老股东签字并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股东会决议书范本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李X一人出资,设立xxxXX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xxxXX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安防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外墙保温涂料工程;室内装璜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图文设计制作;销售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防水材料、金属材料、木材及制品。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资本由股东一次性缴足。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李X于2023年3月1日认缴人民币100万元,并于2037年3月1日前缴足出资1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和董事会,出资股东是公司的唯一权利人,决定公司的一切事宜,并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 决定公司经营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骋用;
(二)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 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按《劳动法》规定决定人员开
资;
(四) 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五)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作出决定;
(六) 修改公司章程;
(七)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九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由股东自任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经理及其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对公司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聘任。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聘连任。
第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
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 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
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 向执行董事提出提案;
(五)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兼经理李X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自任,任期为三年,如任期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被委托人履行相应职责。
第十五条 股东可以向他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出资,并
按相应法律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和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在涉及到股权财产继承时,由其合法的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财产继承手续后,按相应规定办理公司变更
登记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八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为公司注册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十九条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出资股东自定。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材料,不得拒绝、陷匿、报谎。
第二十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薄外,不得另立会计帐薄。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第八章 股东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 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亲笔签字:
xxxXX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X日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