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村委会外出务工证明
疫情期间外出务工人员开证明流程
根据上级最新文件指示,外出务工人员开证明标准流程如下:
1、先到所在的村社区登记情况,村上开体检证明经村医生签字并盖村委的章。
2、拿村上开的体检证明到片区卫生院体检,经医生检查身体合格后由卫生院出具相关证明并盖章。
3、将村上所开证明和卫生院所开证明一并拿到镇政府党政办盖章。
疫情期间村委会外出务工证明
村委会开具外出务工证明须知:
1、湖北、武汉返乡人员确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要在家居家观察满21天,由本人提供乘车信息、外出申请报告(村支书签字、村委会签字盖章);隔离期间体温监测等记录,由卫生院(室)人员签字证明,并由村(社区)开具居家医学观察证明(居家医学观察证明要有测量体温的乡村医生签字盖章),持所在单位证明(函)经核查后,村委会方可开外出证明2、1月20号(含20号)以后乘坐密闭性交通工具返乡人员确有特殊情况需外出务工的,要居家观察14天后经村(社区)和村卫生室开具居家医学观察证明,村委会方可开具外出务工证明。
3、随行车辆属于租用非法跑出租车辆的,各村要严格把关,不予开证明。
4、外出随行人员村委会只证明本辖区内清楚情况的人员,非本辖区内人员不得证明。
5、本辖区内暂住人员需外出,居住史在14天以上,由村卫生室开具居家医学观察证明后,村委会方可开证明。
6、所有材料运输车辆(除生活保障物资运输外),水车卡点在防控期间都不予放行,村委会暂不开证明。
7、走亲访友的暂不开证明。
8、所有证明村委会要留好存根,并建好流动人口相关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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