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zh igraveLi agraveng的内容非常丰富。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它也在不断丰富、完善和深化。同样,人们对质量概念的理解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深化的历史过程。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质量保证金”监管合同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1】“质量保证金”监管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甲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乙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丙方)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05]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2005]4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竟事宜,按_________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开户通知书(回执)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05]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2005]46号文件精神,_________建设的_________项目在你行设立“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使用必须经我站出具书面通知方可使用。应交存_________元“保证金”。
开户行:________(盖章)
专户帐号: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2】“质量保证金”监管合同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对原《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进行了修订,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6]295号),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对“放管服”的具体要求,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
二、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对于已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不得随意拖欠。
三、明确竣工验收时点。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组织工程验收。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四、积极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承包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缴纳保证金,鼓励采用工程担保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缴纳保证金。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精神,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篇3】“质量保证金”监管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乙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丙方)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05]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2005]4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竟事宜,按_________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开户通知书(回执)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05]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2005]46号文件精神,_________建设的_________项目在你行设立“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使用必须经我站出具书面通知方可使用。应交存_________元“保证金”。
开户行:_________(盖章)
专户帐号: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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