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三公经费整改措施 三公经费整改方案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第1篇: 三公经费整改措施 三公经费整改方案
区人大“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2012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我区人大对2012年公务接待费、公款出境费用、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检查机制
根据市有关规定,我区人大成立了以区人大会主任李建军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从制度上对人大机关“三公”经费支出进行规范。并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究自查中发现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落实,严控各种预算外支出
1、公务接待费用
我区人大201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万元,1-5月实际支出元,占全年预算比例。
经查,我区人大上半年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2、公款出国(境)费用
上半年我区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3、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我区2012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万元,1-5月实际支出元,占全年预算比例。
经查,在公车管理及专项治理中,我区人大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实行政府采购购置公务用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入私户行为;不存在利用职权向企业或区直各部门调换、借用、租用汽车行为。
4、其他公务费用
我区2012年会议支出预算万元,1-5月实际支出元,占全年预算;通信费用预算万元,1-5月实际支出元,占全年预算。其中,3月份召开的禹王台区一届一次会议会务费用,是由区财政拨付的人代会专项经费万元。
三、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我区人大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八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区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五是加强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电。
六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加强公务接待管理,防止公务接待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七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八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第2篇: 三公经费整改措施 三公经费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通过对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和纠正“三公经费”在审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意识,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形成文明、科学、健康、理性消费新风尚,切实转变作风,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是否超预算,是否达到下降指标要求,是否建立和履行了内部审批制度。
公务接待方面:是否用公款购买和赠送年货节礼;是否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以接待为名擅自拿发票到单位财务上报销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公务接待规定,搞大吃大喝、同城吃请、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及其他奢侈浪费行为;是否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报销接待费用,把招待费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等问题;是否在私人会所进行公款消费。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方面:是否违规购车;是否豪华装修;是否定点维修、加油;是否存在借用、占用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问题;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等问题。
公款出国(境)旅游方面:公款出国(境)审批程序是否到位;是否公款出国(境)旅游;是否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以及由企事业单位出资、补助或向下属机构摊派等行为。
(二)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各预算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各单位“三公经费”否按照有关要求定期进行内部公布,公开是否真实、详细。
(三)全面推进公务卡消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公务卡管理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是否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是否规范等。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4年5月19日至5月31日)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本地本单位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办法,同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及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
(二)自查自纠(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井纪发〔2013〕12号)文件要求,对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据实填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深入查找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各乡(镇、场)及市直各预算单位于2014年6月25日前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与《自查表》一并报送市财政局(行文科代收)和市纪委(党风廉政办代收)。
(三)专项检查(2014年7月1日至7月31日)
由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根据自查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单位,采取查看票据凭证、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纳入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整改落实(2014年8月1日至8月31日)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整改落实情况报告8月15日前报市财政局(行文科代收)和市纪委(党风廉政办代收)。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成效。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是建设廉洁、节俭政府,遏制权力腐败和社会不正之风的有效举措。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执纪问责,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各预算单位必须每半年如实上报和对内详细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凡瞒报、漏报和不如实公开、不详细公开“三公经费”支出的单位,一经发现要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检查单位凡“三公经费”支出未达下降目标且无正当理由的,其超支金额收缴上交市财政。对将公务接待费放在其他项目中列支规避检查的,对自立项目发补贴、奖金的,一律全额收缴上交市财政。对违反公务接待纪律,搞公款送礼、高档消费、铺张浪费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对违反规定报销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管理不力,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追究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各部门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下大力气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切实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长效机制,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市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压缩一切不必要的支出,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第3篇: 三公经费整改措施 三公经费整改方案
根据省委开展“六项集中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省财政厅负责牵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检查集中行动,三公经费问题整改措施。对此,我们高度重视,会同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审计厅等有关部门,制定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公”经费集中检查情况
为全面了解各地各部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省财政厅牵头开展了集中检查。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范围包括11个市、129个省级部门,实现全覆盖。根据自查情况,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省交通厅等10个省级部门和杭州、嘉兴等2个地级市,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各部门都能较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和细化措施。同时,在年初已经压缩“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管理,挖掘潜力,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和行政成本,各地各部门预计全年“三公”经费均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从执行情况看,1-10月,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5.6亿元,同比下降15.5%,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26.6%。另外,经过前3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各地各部门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明显增强,未发现设小金库和其他严重违反财政纪律的现象。
在9月底的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以1-8月的数据为例,省级部门中,仍有30个部门的“三公”经费支出总数、19个部门的因公出国(境)费、5个部门的公务接待费、54个部门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上年同期增长。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因公出国(境)费增加主要是出访任务增加或期限提前(如省侨办出访批次相比上年同期增加一倍);公务接待费增加主要是有不可比的大型活动或接待任务(如民盟中央有关领导多次赴我省对新任主委会人选进行考察导致省民盟接待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主要是有新购车辆或车辆保有数量增加(如省国资委报废更新2辆公务用车及新购领导公务用车1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所涉单位整改态度积极,都承诺尽快整改到位,确保年度“三公”经费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同时,对一些带有普遍性或有客观原因的问题,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完善相关制度。
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除了做好专项集中检查外,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还注重从源头入手,大力推进“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牢牢把握政府预算这一源头管控环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增支项目外,一律不得新开支出口子,切实减少“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细化预算编制,明确开支标准、细化编制方案、加强预算审核。其中,公务接待费要求按照接待对象、人数、批次和经费标准编制;因公出国(境)费严格实施经费与组团双控的工作机制,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着力解决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严格预算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切实维护预算刚性和法定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经费一律不得支出;不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7月底,认真落实中央精神,将省级党政机关由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压减5%,一般性项目支出压减10%,
二是完善厉行节约规章制度体系。
根据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在集中检查、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务用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初步构建起厉行节约的制度体系,为“三公”经费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其中,由省财政厅起草的《关于切实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省国资委制定的《xxx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省外办制定的《xxx省级领导因公临时出国若干规定》、《xxx厅局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管理的若干规定》等4个文件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正式发文执行。由省财政厅牵头制定的《关于做好公务用车登记上牌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国资委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的意见》,省接待办制定的《xxx委省政府公务接待工作规程》,省审计厅制定的《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等4个文件已完成起草,正在报批发文过程中。
三是积极推动“三公”经费公开。
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全省“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方案。10月底,在公开省级“三公”经费汇总预算的基础上,64家省级部门首次公开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推动市县“三公”经费公开进程,制定了时间表,明确要求年内20%的市县公开“三公”经费预算,至2015年全省所有市县都要公开“三公”经费情况。
三、下一步打算
省财政厅将按照省委部署,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监管,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确保我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一是继续推进“三公”经费支出制度建设。完善“三公”经费管理的支出标准体系和支出管理规范,明确开支标准,从制度层面约束“三公”经费支出行为。
二是深化“三公”经费公开。继续做好省级“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指导省级部门认真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逐步扩大公开范围。督促市县按照已经明确的时间表,扎实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深化全口径综合预算改革,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的收支活动。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健全各项资产配置标准。加强资金支付审核,强化预算刚性,对“三公”经费、会议经费等,严格控制调整追加,完善公务卡使用和结算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绩效跟踪和评价范围。严格财经财务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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