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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东南飞悲剧的原因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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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孔雀东南飞悲剧的原因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孔雀东南飞悲剧的原因篇1

  摘要:作为乐府诗的高峰之作,乐府双壁之一的《孔雀东南飞》叙述了一个令后人为之动容而又为之深思的爱情故事。《孔雀东南飞》是中国古代第一首长篇叙事诗,里面的人物性格刻画鲜明,故事情节生动,内涵深刻,进而也流传千古,广泛受到人们的关注,而其中刘兰芝与焦仲卿之间爱情悲剧的原因一直是读者们所讨论的焦点。本文便对此悲剧的原因进行浅析。

  关键词:《孔雀东南飞》,爱情悲剧,原因。

  前言:不仅是刘兰芝,我国古代还有许许多多像刘兰芝一样的女性,她们在自己的爱情中总不能如愿幸福,挣扎在封建社会水深火热的桎梏中,或是国家的动荡和变迁,或是封建教条的束缚,又或是婆媳性格的不合,她们都蒙上了不同程度的悲剧色彩,其中刘兰芝就是典型代表之一。《孔雀东南飞》通过对焦仲卿和刘兰芝爱情悲剧的描写,来引发人们对封建社会中爱情的思考。

一、刘兰芝性格与传统封建妇女的对比

  全诗中共有两处地方提到刘兰芝的成长经历——第一次为刘兰芝口述,第二次为刘兰芝母亲所述,两者相差无几,叙述内容中间提到刘兰芝能够织素、裁衣、弹箜篌、诵诗书,后两者可以看得出来刘兰芝并不是后面她所说的贫,反倒是应该有一定家境才可以得到如此的成长教育。从刘兰芝对焦仲卿的诉苦:“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能自然而然地让读者对刘兰芝产生同情,而从全文看下来,刘兰芝的口述中都没有表述到自己有过错,在证词上比较完美,而这就是问题所在,仔细分析她有说到的:“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等句子,从她说的语气与内容中可以略微看出刘兰芝的性格,她有个性有主见,甚至有些许自我,一般的封建妇女是不会随便说把我遣回家这样的话。甚至后面对焦仲卿母亲说到的:“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由前面分析刘兰芝家有一定家底,因而这句话更像是一句赌气话,甚至反讽。这里便可以更加证实刘兰芝自我的性格。

  班昭《女诫》一书对于妇x作了繁杂和严格的规定,其中有说女性“卑弱第一”,里面强调女性要以柔弱为美。《礼记·内则》中讲到:“子妇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两者都阐述了中国传统封建社会对女性的要求。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何刘兰芝母亲说到刘兰芝十六知礼仪和焦仲卿母亲说到“此妇无礼节”看似相矛盾,前者的礼仪是作为女子的礼仪,后者说到的礼仪是作为妇人的礼仪。刘兰芝尚且不能被《女诫》《礼记·内则》中的传统观念所接受,又怎会在专制强权的焦母的面前有容身之地呢?有自我意识的觉醒,而这种性格也是导致她与焦仲卿母亲格格不入的原因之一。这里再写到一点思考,班昭《女诫》中还有提到:“但伤诸女方当适人,而不渐训诲,不闻妇礼,惧失容它门,取耻宗族。”刘兰芝被遣回后跟刘兰芝母亲说:“儿实无罪过”,于是“阿母大悲摧”,这里阿母悲摧的可能不止对女儿刘兰芝的心疼,可能还有像班昭《女诫》所说的一样,自己没有把女儿给教好,中间的情感关乎到宗门和男方家庭。

  陈弱水—《试探唐代妇女与本家的关系》中写x:妇女生命过程中的三大角色是女、妇、母。····为了当妇的义务,女子时常必须放弃女的角色与情感。在妇女的现实生活上,女与妇的角色不一定有重大冲突,但冲突存在的可能性并不低,特别是在婚姻初期。这就照应到焦仲卿母亲的话:“吾意久怀忿”,刘兰芝嫁到焦家已有两三年,这是婚姻初期,嫁过来当时应该就能过知x刘兰芝和焦仲卿母亲性格不合,而焦仲卿母亲给了刘兰芝两三年的调计时间,让刘兰芝完成从女到妇的转变,显然刘兰芝还未转变成功。不难分析,一是刘兰芝从小受到良好教育,相比家里十分受关爱,而在焦仲卿家就得每天干活,二是后面焦仲卿为了刘兰芝与母亲作对,如:“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可以得知焦仲卿对刘兰芝是十分宠爱,这一点从焦母的话中:“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也可以侧面反应焦仲卿总是顺着刘兰芝来的,这无疑也减慢了刘兰芝从女转变到妇的进程。

  有猜测说刘兰芝因为无子而遭到焦仲卿母亲驱遣,我是不大认同的,仔细思考,这个猜测也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古代不是一夫一妻制,假设刘兰芝真的无子,焦仲卿也完全可以再娶一个侧室。其次刘兰芝非常能干,织布快,会乐器,可以给家里起到很大帮助,看在刘兰芝与焦仲卿如此相爱的情况下,焦仲卿母亲没有理由将刘兰芝遣回。再者文中也过:“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说焦仲卿当官,与刘兰芝聚少离多,结婚两仨年未生子也是正常现象,否则刘兰芝被遣回后也不会有这么多上门说亲的媒人了。

二、焦仲卿—失败的润滑剂

  全诗看下来,可以明显地发现,焦仲卿缺乏判断能力以及说话的艺术,他在婆媳之间没有起到调解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她是刘兰芝和焦仲卿母亲矛盾爆发的导火索。

  刘兰芝说完赌气话之后,焦仲卿却没有智慧去判断,立马跑去向焦母作报告,开头的第一句话就是:“儿已薄禄相”,显然与在古代封建时期男子要考取功名,在官场上不断进取的观念严重不符,况且焦仲卿当时还只是一个小吏,在官场上的进步空间还很大,因此作为封建家长的焦母自然是气不打一处来,后面焦仲卿又说出:“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这样的护着妻子而又带点对焦母指责意味的话,普通的朋友被指责心情当然不会愉悦,更何况这是家中的主人,焦仲卿的长辈,这无疑会将事端扩大,造成止损失败的结果。这里注意到,焦母有说到:“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的话,按x理,焦母说完:“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就已经解释完为何焦母会对刘兰芝不满的原因了,后面的话不是焦仲卿问的内容,而前文并未提到焦母从哪里听到将刘兰芝遣回的话,这里推测可能是焦仲卿传话时把刘兰芝的赌气话也说给了焦母听,而诗文中没有写出来,这可是调解大忌。作为封建家长制在故事中的代表,焦母是有合法权利将刘兰芝遣回的,不管焦仲卿是否同意,此时焦仲卿的发言已经让焦母感到生气,后续他又以:“伏惟启阿母,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的话结束他与焦母的对话。前面提到焦母相中了东家淑女秦罗敷,正在为此说媒,而焦仲卿的这种顶撞,这种威胁,这种反抗无疑是火上浇油,硬碰硬的结果一定是两败俱伤。焦母听后也是槌床大怒,焦母的怒火在焦仲卿的报告中不断拔高,这直接导致焦母和刘兰芝矛盾大爆发,焦母铁了心要把刘兰芝遣回,此时已经覆水难收了,前面有说到,焦母给了刘兰芝两三年的调剂时间,这说明焦母还是有一定雅量的,如此看来,焦仲卿自己本身要负不少责任。

  结束了与焦母的对话后,焦仲卿再次和刘兰芝对话,刘兰芝说到:“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更加证实了焦仲卿是有将两者的发言传递给对方的,不然刘兰芝不会知x自己被说到:“行动自专由”。这里再赘述一点,不管是古代的中国还是现代的中国,仕途上依靠的不能只是知识与才华,还有人情事故,像焦仲卿这样直来直去的性格,在仕途上还之能停留在小吏的角色的原因也就显而易见了。

  刘兰芝被遣回前,说了:“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的预警担忧,焦仲卿这里没有给到应当的安慰,后来刘兰芝被逼再嫁,焦仲卿没有体会感同刘兰芝不得已的情势,没有决心挽回这样的局面,反倒是说出了不合时宜的挖苦:“贺卿得高迁!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卿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这里的:“吾独向黄泉”也是刘兰芝后面投水的重要原因,夫妻两人本伉俪情深,加上刘兰芝倔强的性格,便推动了最后悲剧的发展。

 三、拥有至高权利的焦母

  “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这里公姥被解释成偏义复词,指的对象是焦母。而我们会发现,从全诗看下来,焦夫这个角色始终没有出现过,这个在故事中理应有着重要戏份的角色却缺席了,这里进行一下合理推测:一是可能焦夫已经过世,而家里的权力中心就落在了焦母手中;二是可能基于古代“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焦夫维系外部人脉,焦母管理家庭秩序,因此没有在故事中现身。而无论哪种猜测都要落到一个关键点上:焦母是家中的权力中心。这使得当焦母下达命令时,如果焦母的意愿没有改变,那么就没有迂回的余地了。而焦母这种类似于慈禧太后,有着至高权利的形象,是一种结构性的产物,可以看到,无论是哪一种猜想,都落到了母亲在家中有着强大权利的点上来了,这是家庭结构和时代环境共同造成的。

  有一处细节,焦仲卿的名字中带有一个仲字,根据古代伯,仲,叔,季的排名分析他可能是家中的老二,家中不止一个儿子,然而老大却同焦夫父一样迟迟没有现身,推测大哥可能已经去世,这种猜测对焦母对焦仲卿有强烈的控制欲有着很好的解释。再接着分析时代的原因,东汉是一个对女性相对宽容的时代,前有汉高祖之妻吕雉执掌天下大权十五年,后有汉和帝皇后邓绥临朝称制十六年,汉武帝的母亲王女至可凭借再嫁之身进入太子府,获得荣宠并生育皇嗣,这都足以可见政治环境对女性而言是比较宽松的,然而宽松归宽松,汉代女性同新时代女性相比,仍处在漫漫长夜中。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对女性是相当大的束缚,权利被剥削后,欲望也随之凋零,不同于皇帝妃子之间的宫廷斗争,类似于焦母这类的女性都会在家中平静地相夫教子,而对于她们自己而言,自己的希望便是生育一个可以传宗接代的儿子。而相对于儿子而言,她们在封建礼教中的地位就处在了高的那一方,对于儿子的要求,是对母亲尽到孝x。儿子是母亲的关键财产,母亲的愿望当然是儿子听话,考上功名走进仕途是最好,这样对自己来说也是一种成就。当焦仲卿为刘兰芝求情时,焦母的话是:“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这里可以看到最后落点落到了自己的儿子身上,而当焦仲卿说出:“终老不复娶”的话来反抗焦母的命令时,焦母的第一反应是:“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这里她气的不是刘兰芝这个儿媳妇,而是焦仲卿在帮刘兰芝说话,焦仲卿没有做到听话,在焦母的价值认同里,维护封建礼法,维护家族利益,就是维护儿子的终身幸福,因此不得以给儿子施加强悍的爱。

 四、父兄—使悲剧不可逆的最大推手

  在刘兰芝已经被遣回的情况下,焦仲卿后面再迎回刘兰芝是完全有可能的,但是刘兰芝却在家中却遇到变故—刘兰芝的兄长急于让刘兰芝答应前来说亲的媒人。在已知刘兰芝与焦仲卿十分相爱且家里长辈知x焦仲卿给刘兰芝许下约定的前提下,刘兰芝的兄长这样做的目的显然就不是关乎刘兰芝的真情实感,而应该是关乎到刘兰芝兄长的利益问题,但文中给出的细节太少,我们也无从得知究竟是何种原因,使兄长做出如此行为。

五、结论

  最后结尾写x:“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可以看出来,两个家庭其实都不是很糟糕的家庭,人都不止一面。倘若是我们看《孔雀东南飞》时,为的是同情这凄美的爱情故事,而去找刽子手,焦母必然是首当其冲的那一位,这样的读法是错误的,是不负责任的。我们分析问题时不能偏怜弱者,凭感性很难客观看待事物,无论对谁都要统一标准,无论对谁说的话,做的事,都要有一定智慧的判断。若《孔雀东南飞》控诉了封建礼教的残酷无情,歌颂了焦刘夫妇的真挚感情和反抗精神的话,前面便是本文通过分析这一则爱情悲剧想要传达的x理。

  参考文献:

  【1】涂文智·《孔雀东南飞》中焦母心理探析【J】

  【2】欧丽娟·《孔雀东南飞》—婚恋中的人性显微镜

  【3】张世杰·《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被遣的原因浅谈

孔雀东南飞悲剧的原因篇2

  《孔雀东南飞》选自南朝陈徐陵编的《玉台新咏》卷一,原题目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这里沿用后人常用的题目,全诗共357句,是我国古代汉民族最长的叙事诗。它代表了汉代乐府民歌发展的最高的成就,是我国古代最优秀的民间叙事诗,也是我国文学史上现实主义诗歌发展的重要标志。它和北朝民歌《木兰辞》并成为“乐府双璧”。其中文中所塑造的“刘兰芝”这一人物形象,是我国古典文学作品中光辉的形象。可就这样一位美丽善良、勤劳贤惠、聪明能干的女子,最后却泯灭在一汪碧水中。质其本洁来还洁去,滚滚红尘,终究容不下这样的奇女子。

   鲁迅曾说过,所谓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当我们今天再次走进这一凄婉的爱情悲剧时,都不禁唏嘘不已。是啊,大团圆、有情人终成眷属、家和万事兴这些字眼总是充斥在我们美好的愿景中。那么是什么让这“精妙世无双”、“伶俜萦苦辛”的女子不被婆婆所容?面对这个问题,众说纷纭,诸如无子说、恋子说、门第说等此类占多数。

   《礼记・本命》中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礼记》到了东汉时已经摆脱了从属《仪礼》的地位而独立成书,渐渐得到一般士人的尊信和传习。如此一来,如果真的是因为兰芝久嫁无子而被休的话,那么婆家休掉兰芝应该是休得理直气壮、合乎情理。然而当焦仲卿询问母亲为何要休掉刘兰芝时,老妇人一脸怒色,只是愤然抛下一句“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的话语,而非大义凌然地向焦仲卿抛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慷慨之词。所以兰芝被休原因的无子之说确实有待斟酌。

   同样的,门第一说的证据无外乎就是兰芝在向婆婆告别时所说的“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然而从后文的x令和太守相继派人到刘兰芝家求亲可知,门第一说实在有些牵强。要知x焦仲卿只是个小小的府吏,其身份与地位怎能与x令和太守同日而语。焦家讲究门当户对,难xxx令家和太守家就不顾忌?更何况焦家娶得是一个大姑娘,而x令家和太守家娶的还是一个“弃妇”,这也从侧面证明婆婆休兰芝实在是休得没啥x理。

   关于“恋子说”,乍听是不错的。想想也是,一个寡妇,含辛茹苦地把儿子养大成人,其中的艰辛自然不必多说。等到儿子成家立业了,终于可以享受儿子带给自己的幸福感和满足感的时候,兰芝的出现几乎夺取了儿子所有专注的眼神,其失落的心情自然是可以理解的。然而,通观全文,似乎并不能找到一处有关焦母对儿子的畸形依恋,反而只是见着一个家长对晚辈的多次训斥。所以恋子一说也就没有确凿的证据,只是凭着我们后人的揣测而得出的结论。

   那么,兰芝究竟是因为什么被休呢?笔者认为,兰芝被休,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婆媳之间性格的不相容,在于“婆婆”那高高在上的地位不容挑战。

   《礼记・内则》中记载:“妇事舅姑,如事父母……以适父母舅姑之所。及所,下气怡声,问衣寒。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应唯,敬对,进退周旋慎齐,升降出入揖游,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不敢唾涕,寒不敢袭,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裼,不涉不撅,亵衣衾不见”。由此我们可知,媳妇在婆婆面前,只能“下气怡声”,甚至于在婆婆面前不可以打嗝,不可以打喷嚏,不可以打哈欠,冷了不敢加衣痒了不敢去搔。一句话概括,那就是婆婆在儿媳面前,拥有绝对的权威。媳妇在婆婆面前只能是低声下气,唯唯诺诺,唯命是从。正因如此,才会有“天下没有不是之父母”的说法。

   那么,刘兰芝在婆婆面前是一个低声下气,唯唯诺诺的人吗?答案显然不是的。文中有诸多证据。

   首先,文章开篇兰芝的主动请遣。兰芝请归的理由有两点:一是焦仲卿作为府吏,不能与之每日耳鬓厮磨,让她经常独守空房故而心生哀怨;二是因为与婆婆之间的关系已经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新婚燕尔,经常不能相见,有些怨言自然是司以理解的,所以兰芝就这一点也仅仅是轻轻带过,而说到她与婆婆之间的矛盾之时,则是态度坚决,情绪悲愤。且来看看她是如何说辞。“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这是一段非常直白的话语,把矛头直接指向了婆婆,而且没有丝毫旋转的余地。这要放在今天,也许不足为奇,可这要放在那个年代,那真是惊天骇俗的举措。因为被夫家休掉实在是一件颜面荡然无存的事。这从后文兰芝回到娘家时“进退无颜仪”的举动以及其母亲的“大拊掌”的反应可以看出。可她在明知有这样的结果的情况下还毅然请归,这不能不让人深刻地体悟到其性格中刚强不容侵犯的一面。这也自然印证了兰芝实在不是一个委曲求全的人。

   其次,兰芝辞行前的精心打扮。“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踏......”无论是被遣还是请遣,都是受人诟病的事。所以,离开夫家时,女子总是“哭着出门”,更有甚者“没脸回家去自尽”,而兰芝却还有心情大张旗鼓地精心妆扮。仔细分析其中的原因,应该有性格中倔强和坚强的一面。她的请辞,自然是焦母所乐意看到的。为了保留自己仅剩的一点尊严,兰芝强打起精神,把自己妆扮得美若天仙,目的就是不想在对自己“久怀忿”的婆婆面前示弱,不想让婆婆看到自己狼狈不堪的样子。而她的做法显然也起到作用,在与婆婆话别时,婆婆是“怒不止”。由此可见,两人的矛盾实在是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

   其三,兰芝的殉情。兰芝的殉情既是全诗的结局,又是全诗的高潮。而兰芝的殉情自然也就成为她性格刚强的最直接写照。“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为了维护爱情。兰芝纵身越向清池,她用她的死来兑现她的诺言,来维护她为之苦苦挣扎的爱情。面对兰芝的这一举措,很多人都不理解。毕竟,和许多被休的女子相比,她该是何等的幸运,既没有被娘家扫地出门,又没有被众人所唾弃。相反的,从接二连三的提亲到太守家操办婚礼时的盛况,都足以羡煞旁人。按照事情的发展,刘兄所预言的“足以荣汝身”未尝不能实现。而兰芝却选择了一条不归路,表面上为了维护她和焦仲卿的爱情,其实仔细推敲,还是离不开兰芝那刚强的性格。因为性格中刚强的因子,所以,面对唾手可得的“幸福”,她想到的不是今后的荣华富贵,而是眼前想妻维护爱情而不得,想要选择生命自由、生命尊严而不能的绝望。所以,死就成了兰芝唯一的选择。试想,这样一个倔强到用死亡来抗争的女子,怎么可能是一个唯命是从的人?怎么可能愿意一直低声下气地任人宰割?

   相对于兰芝柔弱外表下的刚强,焦母的彪悍则是显山露水的。面对儿子的求情,焦母是毫无形象地“捶床大怒”;面对兰芝的辞别,焦母则“怒不止”;面对儿子的以死相逼,焦母依然是寸步不让,只想着用一个也不知x存不存在的女子来挽留住儿子。以刚碰刚,结局就可想而知了。所以,在这一出悲剧中,毋宁说是门第、无后、恋子的悲剧,还不如说是一出性格的悲剧,一曲为了生命自由和生命尊严的抗争的绝唱。

孔雀东南飞悲剧的原因篇3

  世殊时异,今时今地读《孔雀东南飞》,对该诗产生的一般社会认知,法律风俗多有隔阂,导致对其悲剧价值多有误会,本文试图就此做一梳理。

  一

  庐江府并不存在于悲剧发生的时段。《汉书·地理志第八上》:“庐江郡户十二万四千三百八十三,口四十五万七千三百三十三。x十二:舒,居巢,龙舒,临湖,雩娄,襄安,枞阳,寻阳。”《后汉书·郡国四》:“庐江郡,十四城,户十万一千三百九十二,口四十二万四千六百八十三。舒有桐乡,雩娄侯国,寻阳南有九江,东合为大江。潜。临湖侯国,龙舒侯国,襄安。皖有铁。居巢侯国。六安国。蓼侯国。安丰有大别山。阳泉侯国,安风侯国。”两相比较可知:两汉书中地方区划,以“郡”以“国”无“府”;两汉间,庐江郡所辖区域、人口呈减少趋势;庐江郡地域相对稳定,两汉有承袭的迹象,大致在今安徽潜山一带。

  故事发生在建安年间,即公元196—200年之间,此段时间,是一个社会变革、思想激荡的时段,但是也无“府”一行政单位。与此行政区划接近并且可查的就只有“庐江郡”。人教版高中教材关于庐江府的注释也是当做了“庐江郡”看待。实际上,把庐江府看作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也未尝不可,毕竟文学中的真实有别与历史中的真实,更何况成诗、流传到收录的过程,还不能排除多人修改加工的因素,由此也可推知本诗中逻辑矛盾并不是只有如人教版高中教材注释所说的是“文字脱漏或错误”一种可能。

  二

  太守、x令、小吏在东汉行政体系中的地位、待遇、考核问题。阎步克先生《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第七章《地方官的级别疏密》中说:“汉代的x有千石、六百石、四百石、三百石4级,长官的级别同于职位等级。……但东汉就不同了,郡本身有剧、中、平之别,郡守却通为两千石,无轩轾之分。”同书第二章《品秩的构成要素一:权责》:“汉朝的禄秩体制下,百石是吏员的层次,包括掾属、令吏等,他们承担着各官署的日常行政。”秦汉施行郡x两级制,郡守被比为古代的诸侯,可以自行条教,其责任和事权都大于后世,中央监管相当简洁。从地位上看,太守,x令是属于有品秩的国家干部,小吏在政治上对他们具有依附关系,在待遇上也是远不及他们的。

  但是,小吏有进入他们序列的可能。上升的通x,依据阎步克先生著作,可以有以下途径:专业资格、劳考资格、功勋资格、考试(察举)资格、德行资格、特权资格、家族资格、种族资格、捐纳资格、编任资格、自然资格十一种。其中单说劳考(出勤)资格,“劳考除了以年月日计算之外,汉代还‘若干算’来计算。”官员严格考察出勤率,是重要的一个任职晋升指标,更不要说负责日常行政的小吏了,所以诗歌中所说“贱妾守空房,相见常日稀”乃是由焦仲卿职事所造成,并非他主观意愿上的冷落与疏远。

  依据当时进入小吏的一般情况,结合焦仲卿自述“儿已薄禄相”可知,焦仲卿是以儒生身份而做儒吏,他家并非豪门大族,十一种资格中,稍有可能的是考试(察举)资格,劳考(年资业绩)资格,但这两条都与他的主官的个人意志有很大关联。

  葛兆光先生在《中国思想史》中说汉代国家意识形态的确立标志性节点是“从《春秋繁露》到《白虎通》”。前者是董仲舒所著,后者是班固根据章帝件初四年经学辩论撰集而成,继承了董仲舒以后的今文经学的思想。焦仲卿所处时代,虽然是社会思潮激荡的时代,但任何一种思潮从成熟到退出社会生活主流舞台,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是有其惯性的,不是说刹车立即就停止的,这是社会生活中很值得玩味的一点。这一点很重要,焦仲卿虽然是儒生,但是是在国家意识形态下成长起来的儒生,与孔子时代的儒生虽同身份而思想及学识却有很大的差异,其思想夹杂经学元典思想和汉人由新的解经、论经添加的各种因子在里:天x观念、大一统观念、纲常教义(据王亚楠先生《中国官僚政治研究》第六篇《官僚政治与儒家思想》)。

  综合来看,焦仲卿身上有三点值得注意:

  (一)焦仲卿个人的经济收入,虽然低于x令,但是也非当时一般社会人士可比,如果算上其家中积累,刘兰芝劳作等,生活可算是富足的。从此角度看,刘兰芝拒绝x令儿子的婚约,除开感情因素外,在经济基础上也是成立的。

  (二)焦仲卿自身的个性,除开家庭教育成长史不可推知外,从其长期依附长官、办理日常事务、儒生身份推断,应该是敏感细腻、柔弱不刚、谨小慎微、恪守规矩的。

  (三)由(二)可知他的行事风格,因此在面对刘兰芝时做的许诺、面对母亲的强势、最后见刘兰芝时的举止、决定自杀时告别母亲的隐忍、上吊时的犹豫都有了合理的解释,这恰是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既非完人,也非负心人,更非一般人认为的软弱不堪!

  从社会舆论、x义责任、立身处世三个维度看到的焦仲卿,恰是我们芸芸众生中最真实的影子!

  三

  再说说本诗中隐藏的父(母)权、兄权问题。

  从诗歌本身看,焦仲卿的父亲当以亡故。程树德《九朝律考》中《汉律考·律令杂考上》有“不孝”“殴父母”专门罪名,《唐律疏义》论十恶之罪谓“十恶七曰不孝”注“谓吿言诅骂祖父母父母。”由此可知,除了所谓《孝经》里的纲常教义外,还有刑律来确保父母意志之不可违,由汉到唐这一点都未有转移。《礼记·坊记》“家无二主。”焦仲卿家里推论应当由父亲行使至高无上的父权、夫权,管辖焦仲卿、焦母,但是从焦母在诗歌中体现的权威,代为聘媒、呵斥其子等处看,焦母是家中至高无上的权威,其父当以亡故。

  刘兰芝家庭情况当与之相似,但不同是其兄长分散了其母亲的部分权威。其母在家中的地位虽然尊崇东方,但是也部分受制于儿子。与此便理解了刘兰芝所谓的“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的真实含义。刘母虽然相比较焦母,在对待后辈的态度上略显开明,但是也不敢一直拒绝别人对女儿的婚约之请。

  刘兄热衷妹妹再嫁,是两个因素造成的,一是经济问题,一是个人性格问题。刘兰芝被休回家,在经济上是要依附其母家哥哥的,这无疑会给刘家经济造成影响,毕竟刘兰芝自述“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虽然不可理解为是贫寒之家,但也非贾府这样的豪门贵胄。况且其兄是官、是商、是士、是农,诗歌中也无交代,其经济收入也未可知。至于个人性格,其兄训斥刘兰芝时的暴躁、毫无遮拦、势利已经展露无遗。

  放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看,看经济基础而非尊重当事人意愿,结婚,不是男女两个人的事情,是双方家庭地位、仕途经济的一纸契约,这在当时是常态,更何况刘兄兼有父权、兄权在身。

  这是隐藏在诗文后面的血淋淋的网,这样的网里网住了太多的心酸血泪,要不是先辈前赴后继的抗争,我们今天估计还在这个网里自怨自叹。

  四

  诗歌中隐藏的婚姻及法律也值得推究。

  吕思勉《秦汉史》第十三章《秦汉社会组织》第一节《昏制》中这样说:“汉世昏姻,尚颇重本人之意,非如后世专由父母主持者。”从其所举例证看,不外皇室贵戚、刚烈之人,放在刘兰芝身上是难以成立的。同书同章又说“离昏再嫁,亦为习见之事。”理解清楚这点,也就可以理解刘兰芝被休回家先后有x令、太守派人说媒的社会背景了。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第一章《家族》中说:“父母的意志为子女婚姻成立或撤销的主要的决定条件。他以自己的意志为子授室,为女许配,又可以命令他的子孙与媳妇离婚,子女个人的意见是不在考虑之列的。社会法律皆承认他的主婚权,以社会法律的制裁作有力的支持。子女的反抗是无效的。”

  唐律是继承了汉代以来的儒学思想而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婚姻、家庭、继承法中沿袭了西周开始的家本位思想和儒家中的纲常伦理观。据冯卓慧《唐代民事法律制度研究——帛书、敦煌文献及律令所见》第四章《唐代的婚姻法》所说:“唐代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婚姻被视为契约关系,一经合法程序构成婚姻关系,则女方不得任意撕毁婚姻契约。将婚姻视为契约关系,这在中国古代法典中,我们首见于唐律的规定,但这种契约的双方当事人不是构成婚姻主体的新郎和新娘,而是双方父母。”

  日本学者仁井田陞著,牟发松译的《中国法制史》说到离婚一节中,也专论家父长的离婚同意权,不同的学者,不同的材料均指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的悲剧所在。

  理解了这个大前提,才能理解在家族背景下,父(母)权、兄权前提下的夫家主导的离婚中的“七弃三不去”制度。

  程树德《九朝律考》中《汉律考·律令杂考上》转引《公羊》庄二十七年何注:“妇人有七弃三不去,无子弃,绝世也,淫轶去,乱类也,不事舅姑去,悖德也,口舌弃,离亲也,盗窃弃,反义也,嫉妒去,乱家也,恶疾去,不可奉宗庙也。尝更三年丧不去,不忘恩也,贱取贵不去,不背德也,有所受无所归,不去,不穷穷也。”

  诗歌中,刘兰芝无子,满足七出一条“无子”。焦仲卿母亲说“此妇无礼节,举动自转由。”刘兰芝自述“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两相印证,当是在日常生活中,与焦母积累了家庭琐事的种种矛盾:焦母以为刘不尊重自己,不请示自己,凭喜好行事;刘兰芝抱怨焦仲卿母亲事多,各种挑刺。在当时背景下,刘兰芝的行为无疑是时时挑战焦仲卿母亲行使的父权、夫家权,同时还触犯了汉律。程树德《九朝律考》中《汉律考·律令杂考上》中举出了“无子听妻入狱”条。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第二章《婚姻》:“在夫家亲属中媳与舅姑关系是最密切的,最主要的。恭谨侍奉是妇职,不事舅姑不敬不孝便有亏妇x,为七出条件之一。对舅姑如有侵侮不逊的行为更是国法人情所不容,制裁极严。唐宋律骂者徒三年(须舅姑告乃坐),欧者绞,伤者斩,过失杀者徒三年,伤者徒两年半,谋杀者斩。”照此推断,当满足七出又一条“不事舅姑”。

  这种由个人主观而非客观事实决定是否该休的理由下,一般女子在夫家的地位可想而知了。

  五

  可否考虑个人特殊性,刘兰芝与焦仲卿不死而逃的结局呢?答案是否定的,他们非死不可。

  才女班昭做的《女诫》,虽然是教导班家女性做人x理的书,但是从“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叔妹”七章内容来看,无不有当时一般社会风俗的影子在内,正因如此,它被争相传抄而风行当时。从刘兰芝自述成长史看,她是受过当时的妇德教导的,是在男主外,女主内,妇从夫等的社会熏陶下成长的,即便有行动不符焦仲卿之母意愿的地方,但时代的烙印是不能忽略的。

  刘兰芝曲从兄长之意嫁给太守儿子,是经过当时礼法程序的,是社会风俗及法律认可的,要悔婚只有新的夫家有这个权利她是没有的,要私奔,是既与其教育冲突又为社会风俗和法律禁止的。

  刘兰芝没有独立的经济基础,不能支持她做出其选择私奔的决定。

  再看焦仲卿。《曲礼》上:父母在“不有私财”。《礼记·坊记》:“父母在不敢有其身,不敢私其财。”《礼记·内则》:“子女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禁止子女私有财产在礼法上可以说是一贯的要求。法律上为了防止子孙私自动用和处分家产,立下了明确的规定,皆有刑事处分,按照所动用的价值决定身体刑罚的轻重,少则鞭笞一十二十,多则杖一百。(据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第一章《家族》)

  其次,焦仲卿是儒生,儒生不事生产,脱离官僚政治体系,无特有谋生之技能,暂不提户籍及人口管理制度,就是以上两条,也决定了他逃出去也没有经济能力养活自己。

  再次,焦仲卿是儒生,其所受教育延及其行动,他也不可能逃。

  刘兰芝的个性中,时常让我想起《清平堂话本》中快嘴李翠莲的影子,想起《聊斋志异》中的婴宁。就是这样一个具有个性的女子,就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焦仲卿,却上演了一出“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的悲剧。诗歌末尾的降神异象,不过是安慰生人罢了。而“多谢后世人,戒之慎无忘”,在整体社会风俗、礼法不根本性改变的大背景下,又有多少人能够吸取到这里面的教训!

  六

  行文至此,内心是悲怆的。但反过来,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没有回答,即这是什么悲剧?可以肯定的说,这不单纯是爱情悲剧,如果这样看,就背离了当时的环境,有点以今证古的意味了。《孔雀东南飞》表面看是一出家庭生活悲剧,实质上个人抗争礼法及风俗的悲剧,螳臂合能挡车也,悲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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