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
为了提高幼儿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幼儿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食堂、自备水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孩子分发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5)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7)幼儿园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四、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卫生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传染病1、一般突发事件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②幼儿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幼儿园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园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止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幼儿园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幼儿园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食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二)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
为加强我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和迅速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幼儿园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xxx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可能对本园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总则
(一)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幼儿园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幼儿园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幼儿园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幼儿园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xxx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x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发生在幼儿园内以及幼儿园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幼儿园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幼儿园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符合实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与上级教育、卫计部门密切联系,全面负责本园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并逐级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本园要认真排查各类卫生安全隐患,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事件威胁和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本园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及时上报。要迅速与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系,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有效处置工作格局。
4、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保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是对危重病人要不惜代价地迅速组织救治。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
副组长:
成 员:
(二)主要职责
组长韩香利:园长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做总体安排。
副组长李玲:负责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部署,及与区、街道相关单位(区卫计、区教育局、区疾控及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等)对接工作,协调幼儿园各部门开展防控工作;
副组长段一曼:负责对外媒体公关、宣传工作。
园医曹莉琴:负责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具体工作,及根据上级要求部署园园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事宜,包括信息报送、环境消杀、有毒物封存、幼儿晨检制度、表格的制定以及汇报、各班晨检表格的收集,幼儿园晨检总表格的填写汇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续追踪等工作。并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职报告人。
保安杨春辉、保安张成军、保安冯海楠:负责防控物资储备(保障)、(隔离场所的安排)以及安排保安、门卫严禁闲杂人员进园园。
清洁谭碧云、梁素贞,生活老师严小娟、王柏玲、高源源、蒙鑫、廖秋红 :负责园园幼儿活动场所的卫生、安全。
各班主任:负责具体向幼儿讲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知识,并开展相关活动加大宣传和预防力度,负责填写每日班级晨检表并及时报给卫生室,突发事件发生时的信息报送,负责做好幼儿及家长的沟通及安抚工作等。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与信息发布
(一)报告时限及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职报告人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中毒)人员症状、患病(中毒)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向教育指导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为食物中毒,还要报告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进行初次报告。
2、进程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职报告人应每天将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报告教育指导中心。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职报告人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教育指导中心直至市教育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信息报送流程
(三)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我园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老师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园医曹莉琴及园长韩香利。
园医及园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一)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联系何贤纪念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原料;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组织人员对共同进餐的师生员工进行排查;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和原料取样留验;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厨房全体员工不得离开幼儿园。
(二)传染病应急措施:
立即隔离患病的幼儿,及时处理传染源,并联系医院进行治疗;
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暂停组织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临时控制涉疫场所,限制人流通过,防止人员接触患者呕吐物和排泄物,协助卫生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健康随访,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根据卫生部门的建议,协助组织开展对疫苗可预防性疾病的及时应急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工作;
加强每日晨午检工作,对因病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立即采取就医诊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同时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病因追踪,了解疾病转归,每天及时进行晨检网络直报;
疫情爆发后加强消杀频次,加强对疫点、疫区的重点消杀工作,扩大消杀范围,确保各项消杀工作实施到位。
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区教育局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
(三)预防接种(或服药)造成的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的应急措施:
联系何贤纪念医院,对出现不良反应的幼儿进行救治;
停止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封存剩余接种疫苗或药品;
组织人员对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的幼儿进行排查;
配合卫生部门排查原因,对引发反应的药品、疫苗取样留验;
(四)实验室和实训场所有毒物品和气体导致中毒的应急措施:
及时撤离(出)人员,中毒人员尽快脱离中毒现场环境,联系何贤纪念医院,通报有关可疑中毒危险因素,对出现中毒症状的幼儿进行救治;
封存现场,防止人员进入;
(五)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除以上四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外的其他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六)除上述各类事件的应急措施外,还需做好以下应急处置:
与中毒(患病)人员(特别是中小幼儿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积极做好媒体应对等风险沟通工作;
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幼儿园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育指导中心及区教育局,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幼儿园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教育指导中心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3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我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现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由保健室、保教处、总务处、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健室,成员随岗位自然调整。
2.主要职责
负责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处理工作,及时掌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情况,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对幼儿园突发卫生事件实施紧急措施。
3.运行机制
按照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工作,发生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幼儿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成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并调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实行集中办公。
(二)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1.报告人:园保健医师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进展、处理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都必须作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首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准。
(1)初次报:
幼儿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2)进程报告
①一般突发卫生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幼儿园随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主管行政部门。
②严重与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
严重与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处理过程中,幼儿园应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③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报告内容
①初级报告
必须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尽可能报告的作息包括: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公布及可能发展趋势等。
②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理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事件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③ 结案报告
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的,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理过程(包括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建议。
(三)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告知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园领导。园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市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发生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在关人员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水源;与中毒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件发生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疫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禽流感致病可疑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幼儿园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园内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及实施的措施。稳定幼儿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幼儿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3.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实行集中办公并24小时值班,对本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与防控工作进行布置,落实各项防控应急措施。
(四)应急保障
幼儿园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园内的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幼儿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五)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案,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宄责任,做好受害人的善后工作。
2.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3.尽快恢复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解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六)责任追究
对在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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